十二月,国子博士李觉上言曰:“夫冀北、燕、代,马之所生,胡戎之所恃也,故制敌之用,实资骑兵为急。议者以为欲国之多马,在啖戎以利,使重译而至焉。然市马之费岁益而廐牧之数不加者,盖失其生息之理也。且戎人畜牧转徙,旋逐水草,腾驹游牝〔二九〕,顺其物性,由是浸以蕃滋也。暨乎市易之马,至于中国,则絷之维之,饲以枯藳,离析牝牡,制其生性,玄黄虺隤,因而减耗,宜然矣;又不同中国之马,服习成性,食枯蒭,处华廐,率以为常,故多生息,日无耗失。古者田赋之法,六十四井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除山川、城池、邑居、苑囿三十六万井不输赋外〔三〇〕,六十四万井出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此赋马之数也。诸侯大者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故称千乘之国。卿大夫大者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故云百乘之家。则天下之广,诸侯之众,戎马之赋多矣。是以唐尧暨晋皆处河北,而北狄不能为患,由马之多。此马并取于田赋,又不闻市马于外也。洎秦坏井田,汉兴阡陌,兵车不取田赋,戎马悉从官给,是以匈奴历年为患,由马之少也。故晁错说文帝劝农功,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谓免三人甲卒之赋也。至武帝,七十年间,众庶街巷有马,千百成羣,乘牝者摈而不得会聚,此则马皆生于中国,不闻市之于戎也。今军伍中牝马甚多,而孳息之数尤鲜者,何也?皆云官给秣饲之费不充,又马多产则羸弱,驹能食则侵其刍粟,马母愈瘠,养马之卒,有罪无利,是以驹子生乃驱令齅灰而死。其后官司知有此蠹,于是议及养驹之卒,量给赏缗,其如所赐无几,而尚习前弊。今窃揣量国家所市戎马,直之少者,匹不下二十千,往来资给赐与,复在数外,是贵市于外夷而贱弃于中国,非理之得也。国家纵未暇别择牝马,以分畜牧,宜且减市马之半直赐蓄驹之将卒,增为月给,俟其后纳马即止焉,则是货不出国而马有滋也。大率牝马二万而驹收其半〔三一〕,亦可岁获万匹,况复牝又生驹,十数年间马必倍矣。昔猗顿,穷士也,陶朱公教以畜五牸,乃适西河,大畜牛羊于猗氏之南,十年间其息无算,况以天下之马而生息乎〔三二〕?”上览奏而嘉之。(本志,觉疏在端拱元年,不得其月日,附之年末。)
著作郎、直史馆罗处约上疏曰:(处约疏称今春诏旨,则端拱元年三月甲子所降诏书是也。上此疏必在此年终,三司置十二员判官乃淳化四年事,不知处约何以预言之,岂端拱初已有此议,淳化时方施行故耶?今附见岁末,更俟详考。)“臣累日以来,趋朝之暇,或于卿士之内预闻时政之言,皆曰圣上以三司之中,邦计所属,簿书既广,纲条日繁,将尽未善之规,冀协酌中之道。窃闻省中上言,欲置十二员判官兼领其职,贵各司其局,允执厥中。臣伏以三司之制非古也,盖唐朝中叶之后,兵寇相仍,河朔不王〔三三〕,军旅未戢,以赋调筦榷之所出,故自尚书省分三司以董之。然国用所须,朝廷急务,故僚吏之属,倚注尤深。或重其任以处之,优其禄以委之,黾勉从事者姑务其因循,尽瘁事国者或生于睚眦,因循则无补于国,睚眦则不协于时。或浅近之人用指瑕为心计,深识之士以多可为身谋〔三四〕。蠹弊相沿,为日久矣。今若如十二员判官之说,亦从权救弊之一端也。然而圣朝之政,臻乎治平,当求稽古之规,以为垂世之法。臣尝读傅说之书,以为“事不师古,匪说攸闻”,又二典“曰若稽古”,皆谓顺考古道,致乎治平。以臣管窥,莫若复尚书都省故事,其尚书丞郎、正郎、员外郎、主事、令史之属,请依六典旧仪,以今三司钱刀、粟、帛、筦榷、度支之事,均在二十四司。如此,则各有司存,可以责其集事。今则仓部、金部,安能知储廪帑藏之盈虚?司田、司川,孰能知屯役、河渠之远近?有名无实,积习生常,况此复都省之事,下臣犹能佥知其可,况在陛下聪明睿哲乎!然议者以为不行已久,难于改更。若断自宸衷,下于相府,都省之制,故典存焉,上令下从,孰为不可?盖人者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在周易有之,“天地革而四时成”,此言能改命而创制,及小人乐成,则革面以顺上矣。况三司之名兴于近代,堆案盈几之籍,何尝能省览之乎?复就三司之中〔三五〕,更分置僚属,则愈失其本源矣。今三司勾院即尚书省比部,元为勾覆之司,周知内外经费,陛下若欲复之,则制度尽在。迨及九寺、三监,多为宂泛之司,虽有其官,不举其职。伏望陛下当治平之日,建垂久之规,不烦更差使臣,别置公署。如此,则名正而言顺,言顺而事成。省其宂员,则省其经费,故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伏望法天地简易之化,建洪范大中之道,可以亿万斯年,垂衣裳而端拱矣。”
上尝谓宰相曰:“国之兴衰,视其威柄可知矣。五代承唐季丧乱之后,权在方镇,征伐不由朝廷,怙势内侮。故王室微弱,享国不久。太祖光宅天下,深救斯弊。暨朕纂位,亦徐图其事,思与卿等谨守法制,务振纲纪,以致太平。”上又曰:“至公之道,无党无偏。有国者能行之,太平果不难致。”赵普曰:“天发生于春夏,肃杀于秋冬,不私一物,此所以能长久,王者所宜法也。”
◎注释
〔一〕罗处约为著作佐郎“著作佐郎”,太宗实录卷四三及东都事略卷一一五、宋史卷四四〇本传均作“著作郎”。
〔二〕若以文昌务简均逸为辞“均逸”原作“均劳逸”,据宋本、阁本、活字本及编年纲目卷四、编年录卷二删“劳”字。又宋撮要本“均逸”作“约逸”。
〔三〕并同平章事原作“平章事”。按宋大诏令集卷五一吕蒙正拜相制,原句盖沿袭制文,指吕而言。十朝纲要卷二、续通鉴卷一四均作“并同平章事”,编年录卷二则作“并拜相”,盖兼及上文赵普与吕蒙正两人而言。此句续通鉴并有考异,以作“并同平章事”为宜,今据十朝纲要及续通鉴补“并同”二字。
〔四〕上谕普曰“谕”原作“谓”,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录卷二改。
〔五〕蒙正晚辈骤进“骤”原作“后”,据宋本及编年纲目卷四、宋史全文卷三下改。
〔六〕以梦睹籍中作砺字“作”字原脱,据宋本及宋史卷二八七杨砺传补。
〔七〕特赐白金三千两“三千两”原作“三十两”,各本同。按太宗实录卷四三、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骧传并作“三千两”,今据改。
〔八〕干于事任“事任”原作“任事”,据宋本、阁本、活字本改。
〔九〕以为唐马周复出也“唐”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一〇〕自荐可为天子大臣“可为”原作“于”,据阁本及太宗实录卷四四、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六改。
〔一一〕坊州原作“防州”,据宋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二〕垂欲相之“垂”原作“随”,据宋本及宋史二六七赵昌言传改。
〔一三〕力于上前发之“力”原作“方”,据各本改。
〔一四〕必语次寻绎有言人短长者“绎”原作“译”,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五〕吕佑之原作“吕佑之”,各本同。按宋史卷二九六本传作“吕佑之字符吉”,卷四八七高丽传及太宗实录卷四四均作“吕佑之”,今据改。下同。
〔一六〕故自宥密升宰辅“宥”原作“枢”,据宋本、阁本、活字本及编年录卷二、宋史全文卷三下改。
〔一七〕今封疆万里“今”原作“令”,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八〕郎州原作“郎州”,据宋撮要本、阁本改。下同。
〔一九〕殿中丞江陵夏侯嘉贞按此句以下至下编“并赐及第”,太宗实录卷四四均系于六月丁丑。召下第进士及诸科于武成王庙重试事,宋会要选举七之五亦系于六月十一日。原刊此处盖遗月日。
〔二〇〕我得见铅中银一钱“一”字原脱,据宋本补。按沙门文莹玉壶清话卷七作“使我干得水银半两,知制诰一日,平生足矣。”
〔二一〕骑置其事原作“阴置骑士”,据宋本改。按宋会要蕃夷一之一三作“连驰以闻”。
〔二二〕自能随机设计为之便宜即不系此“即不系此”原作“莫善于此”,据宋本、阁本、活字本改。宋会要蕃夷一之一四则作“亦不拘此”。又“自能随机设计”,上引会要一之一三作“苟随机所见”,疑原刊“自能”二字或可作“苟能”。
〔二三〕斯为得礼“斯”原作“始”,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四〕以振州防御使孔守正澄州防御使范廷召为之“振州防御”下原阙“使”字,“范廷召”原作“范延召”,据阁本及宋史卷二七五孔守正传、隆平集卷一七与宋史卷二八九范廷召传改补。
〔二五〕高继申原作“高继忠”,据宋本、阁本、活字本改。下同。
〔二六〕将入寇“将”原作“荆”,据宋本改。
〔二七〕国史原作“国忠”,据宋本、宋撮要本、活字本改。
〔二八〕又会要云“又”原作“及”,据宋本、阁本改。
〔二九〕腾驹游牝“驹”原作“骑”,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四、通考卷一六〇兵考改。
〔三〇〕除山川城池邑居苑囿三十六万井不输赋外“三十六万井”原作“二十六万井”,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通考改。
〔三一〕而驹收其半“收”原作“牧”,据同上书改。
〔三二〕况以天下之马而生息乎“生息”上原衍“无”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通考删。
〔三三〕河朔不王“王”原作“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四〇罗处约传改。
〔三四〕深识之士以多可为身谋“深”原作“生”,据各本及上引宋史改。
〔三五〕复就三司之中“就”字原阙,据上引宋史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