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幸建隆观,遂幸新城西南隅,观铁林军人射强弩。
庚子,荆湖南路转运使言十洞首领杨蕴求内附。
癸卯,山后两林蛮王、归化大将军勿儿遣其王子祚遇以名马来贡。
丙午,右拾遗李瀚责授右赞善大夫。瀚前知雄州,会范阳班师,军士迸走投州城,瀚闭关不纳,因扰乱刼掠居民,溃而为贼,故有是命。
先是,江南、两浙诸州以绢计赃,绢价二疋当江北之一,诏自今宜以千钱为绢一疋论罪。
契丹大入侵,镇州都钤辖、云州观察使浚仪刘延翰帅众御之,先阵于徐河。崔彦进潜师出黑卢堤北,缘长城口,衔枚蹑敌后〔二九〕,李汉琼及崔翰亦领兵继至。
先是,上以阵图授诸将,俾分为八阵。大军次满城,敌骑坌至,右龙武将军赵延进乘高望之,东西亘野,不见其尾,翰等方按图布阵,阵相去百步,士众疑惧,略无淢志。延进谓翰等曰:“主上委吾等边事,盖期于克敌尔。今敌骑若此,而我师星布,其势悬绝,彼若乘我,将何以济?不如合而击之,可以决胜。违令而获利,不犹愈于辱国乎。”翰等曰:“万一不捷,则若之何?”延进曰:“倘有丧败,延进独当其责。”翰等犹以擅改诏旨为疑,镇州监军、六宅使李继隆曰:“兵贵适变,安可以预料为定!违诏之罪,继隆请独当之。”翰等意始决,于是分为二阵,前后相副,士众皆喜。三战,大破之,敌众崩溃,悉走西山,投坑谷中,死者不可胜计。追奔至遂城,斩首万余级,获马千余匹,生擒酋长三人,俘老幼三万口及兵器、车帐、羊畜甚众。冬十月庚午,捷书闻,手诏褒之。
乙亥,齐王廷美进封秦王,宰相薛居正加司空,沈伦加左仆射,卢多逊兼兵部尚书,枢密使曹彬兼侍中,文武官预平太原者皆迁秩有差,初行赏功之典也。(此据实录,而田锡于六年九月上章,犹云平晋之功未赏,不知何也?当考。宋朝要录:昭辅检校太尉,熙载迁刑部侍郎,潘美检校太尉,王仁赡检校太傅,崔翰、刘延翰、米信、田重进以观察使为节度使,初行平晋之赏也。)
马军都虞候保顺节度使米信,亲族多在塞外。时兄之子金自朔州挺身来归。上召见,厚加慰抚,遣金乘传诣代州,伺间迎致其亲属,发劲卒护送之。既而金宿留踰年,敌境斥候严,终不能得。信慷慨曰:“我闻忠孝不两立,受恩遇至重,方思杀身报国,安能复顾亲戚哉?”北望号恸以诀,戒子侄勿复为言。
十一月丁丑朔,赐缘边戍卒襦庣。
庚辰,代州言契丹于代州雁门、西泾、护国、南川置寨,折彦赟与都监董思愿刘绪、巡检侯美追击,大破之,获鞍马器仗甚众。(此据会要乃十一月四日事,折彦赟已见二月己巳。)
丙戌,诏以明法科于诸书中所业非广,遂废之;学究并通三经,谅难精至,乃分为三科,仍兼习法令。又诏进士及诸科引试日,并以律文疏卷问义。
己丑,幸玉津园,遂畋近郊。
辛卯,以建州邵武县为邵武军。
上以郑州防御使杨业老于边事,洞晓敌情,癸巳,命业知代州兼三交驻泊兵马部署。上密封囊装,赐予甚厚。
己亥,以河北转运使高继申为河北南路都转运使,起居郎郭泌为御河至关南水路转运使,鸿胪寺丞王在田为陆路转运判官,著作佐郎崔迈为水路转运判官。(按樊知古传云,都转运使之名自知古始。事在端拱元年十月〔三〇〕,据实录则高继申于太平兴国四年十一月已为之,必有一误,姑存以俟细考。会要云:太平兴国初分河北南路,雍熙中又分为东西,后并焉。分为南路或自此始,当检详。)
岚州言三交口破契丹千余众。
辛丑,忻州言破契丹数千众,斩首四十五级,获鞍马、铠甲;并生擒六十人以献。
关南又言破契丹数万众,斩首万余级,获橐驼五十三头。诏分给军校。
初,西南夷不供朝贡,寇钞边境。刑部郎中许仲宣为西川转运使,亲至大渡河谕其逆顺,示以威福,夷人皆率服。在职踰三岁,会有言仲宣当江表用兵时干没官钱者,是月召还,令御史台尽索财计簿,钩校岁余,卒无欺隐,乃以仲宣为岭南转运使。仲宣有心计,能办大事,江表用兵,军中须索百端,仲宣皆豫储蓄无阙。曹彬怪之,夜攻城,因取陶器数万事,分给攻城卒燃灯自照,仲宣已预料置,如其数付之,它物类此。
先是,诏中使赵守伦优给价和市在京及诸州民间私马,于是得十七万三千五百七十九匹。(本志载市马事在兴国四年。按正月即出师,恐在四年以前矣。实录别本载赵守伦市马数在四年十一月乙巳前,今因之,盖市马前此事,及此乃上其所得之数也。)
十二月丁未朔,占城国遣使来贡方物。
拓拔首领日荣遣所部酋长拓拔琳沁,十六府大首领啰朗吹裕勒遣所部蕃官结舒等并来贡。
以右赞善大夫巨野夏侯峤等十五人并为殿中丞,皆尝于太原、范阳督飞挽之役,赏其劳故也。
开宝中,禁民卖假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弃市。己未,诏自今准律以行,滥,论罪。
庚申,诏自今登州有女真贡马,其随行物色仰给牒,所在勘验,牒外物并没入之。从供奉官卢袭奏也。
丁卯,畋近郊。
诏改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三一〕,以司寇院为司理院,令于选部中选历任清白,能折狱辨讼者为之,秩满免选赴集。又置判官一员,委诸州于牙校中择有干局、晓法律、高赀者为之。给以月俸,如旧马步判官之例。秩满,上其殿最以定黜陟,有踰滥者,坐长吏而下。(司理判官连坐,别本实录在六年十月庚午,今从本志并书之。)寻又诏诸州察司理参军有不明推鞫,致刑狱淹滞,具名以闻,蔽匿不举者罪之。(雍熙二年八月庚辰诏或即此也,更详之。)
是岁,命有司取国初以来敕条纂为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行于世。
曹、郓、淄三州水,蠲其租。太平州饥,赈之。
改市买司为杂买务。
先是,内庭宣索及殿前赐赉,移文库务,未有专领其事者。于是,始置合同凭由印,命左藏库副使刘蒙正、供奉官郭延浚同掌焉。蒙正,熙古之子。延浚,廷谓之子也。(延浚传云太平兴国初。按熙古传,太平兴国四年熙古转内藏库副使。因附见此年末。)
契丹主明记改元曰干亨。
◎注释
〔一〕及太祖破敌于雁门关南“南”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续通鉴卷九补。
〔二〕京兆原作“京北”,据阁本改。
〔三〕命左屯卫上将军张铎“上将军”原作“大将军”,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六一本传改。
〔四〕蔡原作“察”,据阁本改。
〔五〕手中癔原作“中手癔”,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改。
〔六〕尝以强弓絓于耳“絓”原作“弦”,宋本、宋撮要本通作“弦”。“弦”字在此难解,据宋史卷二七三牛思进传改。
〔七〕犹力战“战”原作“疾”,据宋撮要本、阁本改。按宋史卷二六〇李汉琼传及续通鉴卷一〇并作“犹力疾战”。
〔八〕即命通事舍人薛文宝赍诏入城抚谕“薛文宝赍诏”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兵七之七、治迹统类卷二补。
〔九〕以榆次县为并州各本及宋会要方域六之四、宋朝事实卷一八太原府条、方舆纪要卷四〇榆次县条并同。治迹统类卷二及本卷下文则于“并州”上着一“新”字,盖以别于原并州也。
〔一〇〕徙僧道士及民高赀者于西京“高”原作“厚”,据宋本、阁本及续通鉴卷一〇改。
〔一一〕遣使分部徙居民于新并州“使”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兵七之八、治迹统类卷二补。
〔一二〕兵房吏张质潜计数部分军马“军马”上原衍“在”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一三〕始咨于众“始”原作“姑”,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王得臣麈史卷上忠谠条改。
〔一四〕白进超实为殿帅“白”上原衍“连”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一五〕镇州原作“镇川”,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编年纲目卷三改。
〔一六〕说关使刘禹以城降“使”原作“吏”,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编正文改。
〔一七〕亲近无职事者呼为舍利郎君“者”字原阙,据叶隆礼契丹国志卷六补。按宋撮要本“者”字作“之任”。
〔一八〕西山原作“西方”,据同上书改。
〔一九〕人夜持两炬“夜”原作“夹”,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二〇〕真定原作“直定”,据各本改。
〔二一〕配隶契丹直“直”原作“置”,据阁本改。按宋史卷一八七兵志:后唐置契丹直,旋废。开宝三年,以辽人内附之众复置。太平兴国中,因事复置,旋废。本编上文称“契丹苏哲等二十八人来降”,正当配隶此直。
〔二二〕殆由此耳“此”下原衍“故”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删。
〔二三〕寻授左领军卫大将军“授”原作“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四〕虑玉石以俱焚“以”原作“之”,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五〕及归原作“乃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三、宋史全文卷三上改。
〔二六〕即通判诸州“通判”原作“随判”,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按本编所称韦亶等十五人,见宋会要职官四八之五。
〔二七〕乃以亶等为之“等”原作“第”,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八〕宜除之“除”原作“附”,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三改。
〔二九〕衔枚蹑敌后“敌”字原阙。按治迹统类卷三作“衔枚蹑敌后”,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三上并作“衔枚蹑虏后”,宋史卷二六〇刘廷翰传则作“衔枚蹑契丹后”。今据治迹统类及续通鉴卷一〇补“敌”字。
〔三〇〕事在端拱元年十月“端拱”下原衍“立”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三一〕诏改司寇参军为司理参军“为司理参军”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纲要卷二、宋史全文卷三上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