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徐绍桢曰:“正月庚寅朔,纪有丁丑疑误。”

牛辅遣李傕、郭汜、张〔济〕(倕)〔一〕、贾诩出兵击关东,先向孙坚〔二〕。坚移屯梁东,大为傕等所破。坚率千骑溃围而去。复相合战于阳人,大破傕军〔三〕。傕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

〔一〕据袁纪下文及三国志、范书改。

〔二〕范书董卓传作“击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按三国志及范书,坚屯梁东及合战阳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纪上卷已述孙坚自阳人进据洛阳,此又重出,恐有误夺。且坚于梁东一役,乃败于徐荣之手;而胜于阳人,系破胡轸、吕布之师,袁纪误也。

帝思东归,使侍中刘和出关诣其父太傅刘虞,令将兵来迎。道经南阳,袁术利虞为援,质刘和不遣,许以兵至俱西,命刘和为书与虞。虞得书,遣数千骑诣术。公孙瓒知术有异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从。瓒惧术闻而怨之,亦遣其从弟越将千骑诣术以自结,阴教术执和,夺其兵。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吕布便弓马,膂力过人。既杀丁原,董卓信爱之,誓为父子。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卓性刚褊,忿不思难,尝以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捷避之,为卓致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尝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遂许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会群臣于未央殿。卓置卫,自其营至于掖门。士孙瑞使骑都尉李顺将吕布亲兵十人〔一〕,伪着卫士服于掖门。卓将出,马败不进,卓怪之,欲还。布劝之,遂行。入门,卫士以戟刺之。卓衣内有铠,不入,伤臂坠车,大呼曰:“吕布何在!”对曰:“在此。”布曰:“有诏。”趣兵斩之。卓骂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斩之。卓母子皆诛之,尸于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按三国志、范书“李顺”均作“李肃”。李贤曰:“肃,吕布同郡人。”

〔二〕三国志、范书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脐中”,非王允所使。袁纪所述,与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少好任侠,尝游羌中,尽与诸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相与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双带两〈革健〉,左右驰射。稍以军功,遂至大将军。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国之大贼,弒主残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国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大诛,而更嗟叹。礼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谢允曰:“虽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说,岂当以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言,谬出患入,正谓邕也。愿黔首为刑,以继汉史。”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微,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受谤议。”遂杀邕〔一〕。

〔一〕裴松之曰:“蔡邕虽为卓所亲任,情必不党。宁不知卓之奸凶,为天下所毒,闻其死亡,理无叹惜,纵复令然,不应反言于王允之坐。斯殆谢承之妄记也。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谓内省不疚者矣,既无惧于谤,且欲杀邕,当论邕应死与不,岂可虑其谤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诬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马迁直书汉事,不避忌讳,故汉代秘其书,流布不及汉书之广。类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云:“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此言代表汉代官方对史迁的正式评价,故王允因之,言史记为“谤书”,非其个人独特之见也。

邕字伯喈,陈留围人也。博学有隽才,善属文,解音声伎艺,并术数之事,无不精综。初辟司徒府吏〔一〕,迁郎中,著作东观,以直言被刑〔二〕。初,太尉董卓见邕,甚重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阳侯〔四〕。

〔一〕司徒,桥玄也,见范书本传。洪颐烜以为“司徒”乃“司空”之误。

〔二〕以光和元年六月应诏对策,因直斥宦官权贵而被刑,详见卷二十四。

〔三〕按范书邕传作“三日之间,周历三台”。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亦作“卓为太尉,辟为掾,以高第为侍御史、治书,三日中遂至尚书。”柳从辰曰:“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当无一日一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是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但范书后论云“信宿三迁”,似仍作“日”也。”按袁纪汉末之事尝取资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据,当依袁纪为是。又钱大昕三史拾遗卷四云:“百官志: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率。应劭风俗通云: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吏(见百官志注、今本风俗通无此文)。是尚书、御史皆称台也。又百官志:谒者仆射为谒者台率,符节令为符节台率。则汉时称台者,亦不止尚书、御史矣。袁绍传:坐召三台,专制朝政。注引晋书云,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称,岂侍御史与治书御史分为二署耳?”袁纪“御史”上脱“侍”字,故补。

〔四〕范书作“高阳乡侯”。通鉴从袁纪。按邕所封系乡侯,作“高阳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吕布为奋武将军,假节、开府,如三公。

初,黄门郎荀攸与议郎郑泰、何颙、侍中种辑谋曰:“董卓无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虽资强兵,实一匹夫耳。今直刺杀之,以谢百姓。然后据殽函,挟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举也。”事垂就而发觉,收颙、攸系狱〔一〕。颙忧惧自杀,攸言笑饮食自若。会卓死得免,弃官归乡里。

〔一〕通鉴考异曰:“魏志云:攸与何颙、伍琼同谋。按颙、琼死已久,恐误。”故通鉴略颙之名。考异之说是。

兖州刺史刘岱为黄巾所杀,东郡〔太守〕(刺史)曹操为兖州牧〔一〕,击黄巾破之,降者三十余万人。

〔一〕据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作“丁酉”。通鉴考异曰:“按是年正月丁丑,大赦。及李傕求赦,王允曰:“一岁不再赦。”然则五月必无赦也。”

征西将军皇甫嵩为车骑将军。

董卓既死,牛辅为其麾下所杀。李傕等还,以辅死,众无所依杖,欲各散归。既无赦书,而闻长安中欲尽诛叙州人,忧恐不知所为。贾诩曰:“闻长安中议欲尽杀叙州人,而诸君弃众单行,即一亭长能束君矣。不如率众而西,所在收兵,以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幸而事济,奉国家以正天下;若不济,走未晚也。”众以为然。遂将其众而西,所在收兵,攻至长安,众十余万。卓故部将樊稠等合兵围长安。

刘表与袁绍连和,袁术怒召孙坚攻表,战于新野。表退屯襄阳,坚悉众围之。表将黄祖自江夏来救表,坚逆击破祖,乘胜将轻骑追之,为祖伏兵所杀。坚子策、权皆随袁术。

六月戊午,长安城陷,吕布与战不胜,将数百骑奔冀州。傕等入城内,杀太常种弗、太仆鲁猷、大鸿胪周奂、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顺〔一〕,死者数十人。司徒王允挟乘舆上宣平城门,允谓傕等曰:“臣无作威作福,而乃放兵纵横,欲何为乎?”傕曰:“董卓忠于陛下,而无辜为吕布所杀,欲为卓报布,不敢为逆尔。请事竟,诣廷尉受罪。”〔二〕。

〔一〕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鲁猷”作“鲁馗”,“王顺”作“王颀”。范书董卓传种弗为“卫尉”,献帝纪作“太常”,与袁纪同。又“顺”亦作“颀”,而“猷”作“旭”。赵一清曰:“旭即馗也,字异耳。”旭乃鲁恭之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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