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年例银、一十二万五千两“国初不过五万两。客兵取给其中。嘉靖元年、始增六万。四十五年、始定一十二万。万历四年後、将保定府民运本色折银五千、抵补年例。总之有此数”
客兵
淮芦盐、七万引。该银二万六千六百两
京运年例银、一十七万一千两“初取给於主饷五万两之中。嘉靖元年、始发客饷十万两。四十五年、定二十万五千两。内除改拨大同镇银三万四千两、实发此数”
大同
原饷额
屯粮、五十一万三千九百四石五斗五升草、一十六万九千一百九十束。秋青草、一百七十六万束
民运山西米麦豆、四十一万八千八百六十石。草、六十万束
京运年例银、五万两
盐、八万引
见饷额
主兵
屯粮本折、共一十二万六千七百四十四石五斗九升七合。牛具银、八千三百三十二两五钱一分一厘。户口盐钞银、一千七十九两。草、二十五万一千二百九十六束。秋青草、一十九万一千九百六十束
“国初军饷、止仰给屯田。天顺以来、始有牛具。有功臣地。皆不出屯额。今比原额、减粮三十八万七千余石。其本折之数、因时盈缩、难以定执。亦有养廉赏功地、酌量分给。其牛具银、正德四年清出。户口盐钞银、嘉靖三十二年新增”
民运粮、五十八万六千四百七十五石五斗。草、二百四十四万四千八百五十束。荒草银、二万一千六百两“国初坐派山西、率多本色。正统八年、本折相兼。正德元年、始全折徵。其有河南者、在景泰元年改派。嘉靖三年、定派山西四十八万石。佐以河南米价。又增以脚价、及荒草之银、始有此数。其摘拨、取之大同所属州县。太原府存留粮税、及山西原派代州鴈门草束。改拨、取之浙江苏常等处存留粮、及山东、河南、北直隶、起运豆草。其穵运、取之京通二仓、及於宣府仓场。易州紫荆关、新城浮图峪二仓、料草米豆。皆以有急间行之”
淮芦盐、四万三千八百四引、一百五十斤“国初、止纳粮草。亦有浙江、福建、山东、河东运司、并广东提举司等盐。弘治十一年、始全折银。後止派淮芦。至嘉靖三年、始分主客。其主引多寡、皆临时酌量。及视民屯京运、以为盈缩”
京运年例银、二十六万九千六百三十八两“正统七年、始有京运。成化十九年、始分主客兵。嘉靖元年、始增年例。十六年以前、不过七万两。十七年而後、岁讨岁增、视前至数倍。十九年而主客分额。四十五年、始定经制。此後非遇蠲免、及警急增兵马、不敢溢常数。至隆庆六年、始以事例赃罚、存留抵补。然後计数给发”
客兵
京运银、一十八万一千两“成化十九年、始有客兵、弘治十三年、嘉靖二年、始开发客饷。皆事宁即止。或通融兼支。自十九年防秋、遂递年增给。亦视缓急为多寡。隆庆二年、定‖钦赏及年例银一十四万两。後宣府改拨银三万四千两。山西改拨银七千两总之得此数”
淮芦盐、七万引“成化间、尚未分主客。嘉靖三年、始发客引。後定此数。专备客兵”
山西
原饷额
屯粮、八百余石
民运本色米豆、六万八千三十三石。草、六十万束
盐、一十二万引
京运银、二万两
见饷额
主兵
屯粮本色、二万八千五百九十二石八斗五升。折色银、一千三十两四钱三分八厘七毫。秋青草、九万五千八十六束“正统中、振武等三卫屯粮八百余石。嘉靖十二年、清出牧马草场六千余顷。二十二年、清出偏头老营抛荒地四千余顷。计所入当以十万。至三十二年、止得粮二万八千二百余石。草折银一十五两。今粮数不远、而折银十倍之。中间有折色、有本色、有将领养廉地、今木折兼收、而养廉地尽革去”
民运本色米豆、共二万一千五百二十二石二斗四升。折色银、三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两五钱五分“民运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