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
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官吏选授勳封考课之政令。其属初有四子部、曰总部、曰司封、曰司勳、曰考功。後改总部为选部。又改选部为文选、司封为验封、司勳为稽勳、考功仍旧。俱称清吏司。建置沿革、详见官制
文选清吏司
郎中、员外郎、主事、掌天下官吏班秩品命。凡铨综选授之典、注拟黜陟之法、各参伍而分理之
“官制一”
国朝建官。初置中书省、设左右丞相等官。其属有四部、分治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之务。洪武元年、始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秩正三品、设尚书侍郎等官、仍属中书省。十三年、革中书省、罢丞相。戒後世
嗣君毋得复设丞相。有敢建言请复者、罪至族。语具祖训中。乃陞六部为正二品衙门。自是中书之政、分於六部。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其余院司府寺监等官、莫不体统相维、品式具备。革除年、稍有变更。永乐初、悉复旧。因陞北平为北京、总置行部。後迁都分置、各称行在。十八年、定都北京、除行在字。其旧在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复称行在。宣德三年、革行部。正统六年、复除行在字、遂为定制。嗣後两京各衙门、官职并置、繁简随宜。间或因事损益、然建置皆本祖宗之旧。具列於後“京官”
太师‖太傅‖太保
少师‖少傅‖少保
“国初置三公府。後不设官、不专授、但为大臣加官。及赠官”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太子宾客
“以上皆东宫官。不专授、但为大臣兼官、及赠官”
中极殿大学士“旧为华盖殿大学士”
建极殿大学士“旧为谨身殿大学士、洪熙年初设”
文华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以上初专设。後皆以师保尚书等官兼任”
宗人府
正官
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
“以上後俱不设。止以勳戚大臣掌府事”
首领官
经历一员
吏部
正官
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首领官
国初设主事司务各四员、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革主事印、而司务亦止设二员。各部皆同
司务二员
属官
国初设子部四。曰总部、司封、司勳、考功、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九年、改四部为文选。验封、稽勳、考功、四清吏司、以主事为司官。三十一年、添设文选司主事一员。正统十一年、添设考功司主事一员
文选清吏司
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验封清吏司
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主事一员
稽勳清吏司
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主事一员
考功清吏司
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
主事二员
户部
正官
尚书一员
左右侍郎各一员“嘉靖中、内一员、总理西苑农事。後裁”
总督仓场一员“宣德五年、添设本部尚书一员、专督仓场。後或用侍郎。无定衔、俱不治部事。嘉靖中、令兼理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九年、裁革、命本部左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
首领官
司务二员
照磨所
照磨一员‖检校一员
属官
国初设子设四。曰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洪武二十三年、改为十二部。曰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北平、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改首领官主事为司官、每司各二员。永乐元年、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九年、革北京清吏司、增云南、贵州、交址、三清吏司。宣德元年、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