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丙寅,知将作监主簿王古言:“去岁诏讲复义仓,试于畿邑,已不扰而可行。欲乞于丰稔路,委提举司勘会省税常平免役钱谷,欠阁兵不及三分处先推行,庶几数年之间,即见成效。”诏京东、京西、淮南、河东、陕西路依开封府界诸县行义仓法,余依奏,仍以今年秋料为始。

十月己未,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于川陕四路〔15〕,从之。

农田

淤田

熙宁四年三月戊子,上论淤田得麦事(见《役法》)。

五月乙未〔16〕,御史刘挚言:“内臣程昉、大理寺丞李宜之于河北开修漳河,功力浩大。朝廷既令权罢,则利害姑置之。朝廷又令总领淤田司事。

昉总领淤田,当检月日。昉权罢开漳河三月十一日丙申,上批并此月十一日乙未。王石论陈荐云云,可考。

臣谨按:程昉、李宜之将命与事,初不以事之可否实闻于朝,伏恐生事兴患,未有穷已。伏乞明布防等罪状,重行贬窜。”杨绘亦再具奏,乞罢工役。王安石为昉辨说甚力,皆寝不报。

御史刘挚言:程昉等开漳河不详利害,扰民费财,及欺罔要君〔17〕,乞行罢黜。墨史但如此书于十二日,朱史又削去。今具载挚奏。按:《日录》以十一日进呈,挚奏必在十一日以前,今附见十一日。墨史乃于十二日书之,恐误也。中丞杨绘亦有二章论奏,《实录》并不书,今附见于此。二月二十一日丁丑,增役兵、开漳河。

安石又白上:前此枢密院言,淤田役兵多走死,至一指挥但有军员五人归营者;又言府界营妇举营诉于提点刑狱,乞放淤田兵士,密院遂札付提点司密切体量。安石取簿历,根究得淤田兵士走死,多处不及三厘。用法:走死及八厘,尚合得第一等酬奖。又问密院何以言,云:“得之曾孝宽,得之李琮。”上曰:“曾孝宽何故如此?”安石曰:“孝宽及琮皆不可知,或止是误听,亦不可知。”冯京曰:“人言所闻何害?”上曰:“小人好如此,恐宣力者解体。陈荐前日上殿,言且喜朝廷觉察,罢却淤田。”安石曰:“陛下用陈荐辈为耳目股肱,今荐权发遣开封府界内淤田,其罢与不罢,及利害,初不曾知〔18〕,不知陛下耳目何所赖〔19〕?”

六年九月丙辰,赐屯田员外郎侯叔献、太常丞杨汲府界淤田各十顷。叔献等引河水淤田,决清水于畿县澶州间,坏民田庐、冢墓,岁被其患。他州县淤田类如此,而朝廷不知也。

七年正月。先是,提举河北路常平等事韩宗师劾程昉导滹沱河水淤田,而堤坏水溢,广害民稼,欺罔十六罪。诏昉分析。于是进呈,读至宗师言:“昉奏百姓乞淤田,臣勘会百姓元不曾乞淤田。昉分析:据差去检踏官取到逐县乞淤田状,但不曾户户取状。”上曰:“亦无人户状。”王安石曰:“淤田得差去官及逐县官吏状足矣,何用户户取状?程昉奏乞淤田既无状,即难明虚实。然为朝廷宣力,溉田至四千余顷,假令奏状称人户乞淤田一句不实,亦无可罪之理。”上言:“昉昨修漳河,闻漳河岁岁决;修滹沱河,又却无下尾。”安石曰:“修漳河出却三县民田,百姓群至京师,经待漏院出头,谢朝廷差到程昉开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灾害。”

林希《野史》云:原武等县民因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又妨秋种,相率诣阙诉。使者闻之,急责其令迨呼,将杖之,民即谬曰:“诣阙谢耳。”使者因代为百姓谢淤田表,遣吏诣鼓院投之。状有二百余名,但二吏来投之。安石喜,上亦不知其妄也。今附注此,当考。六年九月丙辰,赐侯叔献等田,併考。又逐条读程昉分析。

八年闰四月十四日,王安石云:“程昉与韩宗师同放罪。可考”。上曰:“若韩宗师,何惜行遣,令转运使考按其事。”

韩宗师提举河北常平,既有旨下京东转运司。及程昉各差官检定淤田,宗师固未尝兼京东转运司,不知何故,却自差官。盖宗师只从河北常平司差官检定河北淤田,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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