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

王安石毁去正臣

治平四年九月戊戌,知制诰、知江宁府王安石为翰林学士。韩琦数因入对,恳求罢相。上察琦不可复留,赐手札曰:“今许卿暂临藩服,朕将虚上宰之位,以待卿还。”辛丑,特授琦守司徒兼侍中、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判相州。是日,琦入对,上谕琦曰:“侍中必欲去,今日已降制矣。”上遂泣下。琦亦感激称谢。

十月甲午,富弼判河阳,从所乞也。

熙宁元年二月壬子,观文殿大学士、左仆射、判河阳富弼判汝州,仍诏入见乃赴任。

四月壬寅朔,富弼入见。上以弼足疾,许肩舆至崇政殿门。又以门距殿远,更御内东门小殿见之,且免拜,坐语从容,至日昃。乙巳,除集禧观使。弼恳辞,乞赴汝州,上不许。弼又言云云,上乃听弼依旧判汝州,罢集禧观使。

十二月乙丑,韩琦判大名府,降手诏听便宜从事。

二年二月己亥,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初,以集禧观使召弼赴阙。弼既辞不受,更具札子云云。上乃罢集禧之命,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四月戊戌,权知开封府滕甫知郓州。先是,知定州孙长卿岁满,上欲令甫与长卿易任。富弼、曾公亮未对,王安石独以为宜。弼请徐议之,既退,安石谓弼、公亮曰:“甫奸人,宜在外。”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故极力排出之。甫入辞,言于上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当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上为改容。

五月癸未,郑獬知杭州,王拱辰判应天府,钱公辅知江宁府。獬与滕甫相善,王安石素恶之,目为“滕屠”、“郑沽”。尝言于上曰:“獬极险,不宜使在内。”故事,两制差除,必宰相当笔。时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西京,王安石遽自当笔。议者皆疑安石行其私意(详见《吕诲劾安石》)。

六月丁巳,诏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吕诲落中丞,以本官知邓州。前此,诲上疏言安石骄蹇慢上、阴贼害物十事。安石求去位,既留而诲坐贬。

八月,侍御史知杂事刘述、侍御史刘琦、御史里行钱顗等言:“窃见陛下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未逾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无忌惮之心也。”时述坐判刑部缴敕札被劾未伏,琦、顗先贬,琦监处州盐酒税,颉监衢州盐税。

十月丙申,开府仪同三司、行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富弼罢为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三年正月戊午,知河南府、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张方平判尚书省,兼提举集禧观。先是,方平被诏,举堪任谏官者二员,即以李大临、苏轼应诏。方平既入见,上欲除宣徽使留京师,王安石曰:“此大除拜,四方观望,不可无义。不知陛下以此旌其功善?为但闵其资历?”上曰:“但闵其资历。”安石曰:“闵其资历,是何义理?方平已致人言,若如此,必更致人言。”又曰:“方平奸邪,人孰不知?恐如此除拜,无补圣政云云。”方平亦坚乞南京留台,遂命知陈州。方平言:“民心戎事,国之大本云云。”上谓方平曰:“能复少留乎?”方平曰:“退即行矣!”

二月壬戌朔,韩琦言青苗事,乞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癸亥,上亲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云云。”又曰:“文彦博、吕公弼亦以此为不可,但腹诽耳〔1〕,韩琦独肯来说,真忠臣也!”上又曰:“常平取息,奸雄或可指以为说动百姓。”安石云云。翌日,安石遂称疾不出。安石既称疾家居,翰林学士司马光再为批答曰:“今士大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安石得之大怒,即抗章自辨。上封还其章,手札谕安石曰:“诏中二语,乃为文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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