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枢密使庞籍与宰相文彦博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众纷然陈其不可,缘边诸将争之尤力,且言兵皆习弓刀,不乐归农,一旦失衣粮,必散之闾阎,相聚为盗贼,上亦疑焉。彦博与籍共奏:“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养兵太多。若不减放,无由苏息,万一果聚为盗贼,二臣请死之。”上意乃决,于是简汰陕西及河北、河东、京东西等路羸兵,无虑八万有余人,其六万有余悉放归农,其一万有余,各减衣粮之半。既而判延州李昭亮复奏:“陕西所免保捷特多,往往缩头曲腘,诈为短小,以欺官司。”籍因言:“兵苟不乐归农,何为诈欺若此乎?”上益信焉。其后王德用为枢密使,许怀德为殿前都指挥使,始复奏选厢军以补禁军,议者非之。

简汰羸兵无虑八万余人,此据《稽古录》。放归农者六万佘,衣粮减半者二万余,及文彦博、庞籍首议并奏对,并据《记闻》。又云施昌言、李昭亮言不可尤甚。按:昌言此年正月自河北漕徙为江淮发运,恐不复言及三路事。而昭亮此年三月,方以北宣徽、武宁节度判延州,四月改天平节度,仍判延州。今削去昌言姓名,但著昭亮。《实录》、正史载省兵事极不详〔31〕,本志云:皇祐元年,拣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厢诸军,退其罢癃为半分,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居、以罪隶军或尝有战功者,悉以剩员处之。《记闻》稍删润之,本志所云“更不别出,但取京东西、河东北、陕西等路”字,改《稽古录》所称“天下”字。王德用、许怀德奏选厢军补禁军,当考。至和元年十月,范镇言大臣以募兵塞责,指此也。

侍御史知杂事何郯言:“伏观朝廷昨降诏旨,委诸路转运使等第,选退州郡老弱兵士,所去者衰疾尫孱之人,所存者壮盛伉健之人。议者谓练士省财,兹实为利。闻边臣各有论奏,皆谓选汰过多,窃恐所言,未悉利病。缘方今天下之患,莫甚于冗食;冗食未去,不可以节财用;财用未节,不可以除横敛;横敛未除,不可以宽民力;民力未宽,不可以图至治。欲图至洽,宜以去冗食为先。朝廷有此处置,固亦计之甚熟。今命令才下,若以横议亟改,则去弊求治,无其日矣。臣窃料招来边臣之言,亦恐缘转运使锐于专行,不与群帅协议所致。伏乞特降指挥,约束逐路转运使,所至州郡,并令先与帅臣、长吏同议,然后选择,仍不得过有张皇,使众疑惧。其选退之人,或力可耕垦而别无生业,仍乞于所居州县,据口量拨。与系官间田,使之给养,免至流离失所。朝廷前议固已至当,不可妄有改罢,仍乞诏边帅,各令遵守施行。”

降诏诸路转运使,使选退老弱,不知果是何时。庆历八年三月甲寅张方平所对策可考。

校勘记

〔1〕知原州:原本脱“知”字,据《长编》卷一二四补。

〔2〕癸未: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六补。

〔3〕丁亥: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4〕甲辰: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5〕河北河东京东西路:原本“河北河东西路”,脱“京东”二字,据《长编》卷一二七补。

〔6〕弓手:原本作“户手”,据《长编》卷一二七注文改。

〔7〕辛丑: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一三一补。

〔8〕只如:原本作“只知”,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9〕此乃:原本作“此及”,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0〕贫阙:原本作“分阙”,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1〕即充:原本作“却充”,据《长编》卷一三一改。

〔12〕监押官:原本脱“监”字,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3〕衣赐:原本“赐”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一三三补。

〔14〕重去:原本作“重夫”,据《长编》卷一三三改。

〔15〕大戚:原本“戚”字作墨丁,据《长编》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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