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愍。赠泰州都督平阳王敬晖。

昭定。赠太常卿河东郡公薛讷。

恭肃。赠益州大都督河东郡侯张嘉贞。赠故刑部尚书右仆射李逊。

献穆。赠太尉冀国公裴冕。

襄愍。赠户部尚书史翙。

简怀。赠开府仪同三司王玙。

成肃。赠太保张延赏。赠太傅薛平。

庄威。赠司空李元谅。

献武。赠太师张茂昭。

威武。赠宣武节度使刘元佐赠司徒高崇文。

忠穆。赠太保严震。赠太傅王景崇。

襄武。赠太尉刘悟。

敬勇。赠司空李昭德。

毅勇。赠礼部尚书崔无诐。

忠愍。赠司徒武元衡。赠故镇州节度使太师田宏正。

贞惠。赠礼部尚书刘通。

贞孝。赠太子太保权皋。赠太师崔安潜。赠司空杨于凌。

宣宪。赠司空杜黄裳。

宣简。赠吏部尚书崔邠。

景襄。赠司徒王士贞。

懿穆。赠太尉乌重允。

元靖。赠太傅贾耽。

恭惠。赠太傅董晋。赠司徒窦易直。

缪丑。赠尚书右仆射韦绶。(博士刘端夫谥通丑。博士欢安复谥为缪丑。)

武烈。赠司徒曲瑰。

安简。赠太傅杜佑。(初。太常博士柳应规谥佑忠简。博士尉迟汾又议曰。佑之宽容得众。全和葆光。不病于物类。其能考终。得不为宽容乎。和好不争。自卑仕而极重任。一心于治以惠物。洁行廉正。人无尤怨。得不为一德不懈乎。请谥为安简。)

灵愍。赠兵部尚书卢虔。

成纵。赠故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元载。(太常博士崔韶请谥曰荒。左司郎中韦宏景请下太常重议。博士王炎改谥成纵。二议交持。故事不行。尔后太常王彦威议曰。元载谥成。则不得为纵。谥纵。则不得为成。成纵兼施。美恶齐致。考之常法。实不通经。夫萧瑀谥贞。诏命加褊。事出恩制。不可据依。尔后崔韶以平厉谥杨炎。以壮缪谥伊慎。此皆惑于贞褊。混淆不可之文。详在驳议。今明其说。恐误后来。事寝不报。)

平厉。赠故左仆射杨炎。(初谥肃愍。左丞孔戣。请下太常重议。太常博士崔韶请谥曰平厉。刑部侍郎刘伯刍又驳。请下太常更加议定。太常未报。)

壮缪。赠太子太保伊慎。(崔韶请谥曰壮缪。吏部尚书韩皋驳议。未报。)

宣武。赠太师范希朝。(太常博士冯定请谥忠武。礼部员外郎王源中驳。请下太常复位。太常请如前谥忠武。王源中重驳。博士王塾改谥宣武。未经会议闻奏。故不载其文。)

恭懿。赠礼部尚书齐映。赠司徒李吉甫。(太常请谥吉甫曰恭懿。博士尉迟汾请为敬宪。度支郎中张仲方驳议曰。古者。易名请谥。礼之典也。处大位者。举其巨节。蔑诸细行。昭范当世。彰示后人。然后书之。垂于不朽。善善恶恶。不可以诬。故称一字。则至明焉。定褒贬是非之宜。泯同异纷纶之论。李吉甫禀气生材。乘时佐治。博涉多知。含章炳文。燮赞阴阳。经纬邦国。惜乎通敏资性。而便媚取容。故载践枢衡。叠致台衮。大权在己。沈谋罕成。好恶徇情。轻诺寡信。谄泪在脸。遇便则流。巧言如簧。应机必发。夫人臣之翊戴元后者。端恪致治。孜孜夙夜。缉熙庶绩。平章百揆。兵者凶器。不可从我始。及乎伐罪。则料敌以成功。至使内有害辅臣之盗。外有怀毒虿之孽。师徒暴野。戎马生郊。皇上旰食宵衣。公卿大夫且惭且耻。农人不得在亩。纺妇不得在桑。耗赋敛之常资。散帑廪之中积。征边侥之备。竭运挽之劳。僵尸流血。胔胳成岳。酷毒之痛。号呼无辜。剿绝群生。逮今四载祸乱之兆。实始其谋。遗君父之忧。而岂得谓之先觉者乎。夫论大功者。不可以妄取。不可以枉致。为资画。着体理。不显不竞。而岂妨令美。当削平西蜀。乃言语侍从之臣。擒剪东吴。则记谟廊庙之辅。较其功则有异。言其力则不伦。何取其所轻。而舍其所重。录其所小。而略其所大。且奢靡是嗜。而曰爱人以俭。受授无守。而曰慎才以辅。斥谏诤之士于外。岂不近之蔽聪乎。举忠烈之庙于内。岂不近之匿爱乎。乌有蔽聪匿爱。家范无制。而能垂法作程。宪章百度乎。谨按谥法曰。敬者。夙夜警戒。敬以直内。内而不肃。何以刑于外。宪也者。刑也。法也。戴记曰。宪章文武。又曰。发虑宪。义以为敬恪终始。载考历位。未尝劾一法官。谳一小狱。及居重位。以安和平易。宽柔自处。考其名。与其行不类。研其事。与其道不侔。一定之辞。惟精惟审。异日详制。贻谙史官。请俟蔡寇将平。天下无事。然后都堂聚议。亦未为迟。宪宗方用兵。恶仲方深言其事。怒甚。贬为遂州司马。敕谥曰恭懿。)

庄肃。赠太师北平王罗宏信。

孝穆。赠左仆射杨嗣复。

昭襄。赠太子太师崔圆。

贞壮。赠尚书令罗绍威。

杂录

贞元十一年。司徒马燧葬。有司谥曰景武。上曰。景。太宗皇帝谥。改庄武可也。

元和三年。镇州王士贞薨。其子承宗不顺。不加谥。太常博士冯宿。以为怀柔之义。不可遗其忠劳。请加美谥。从之。

其年正月。中书门下上言。故中书令汉阳郡王张柬之。故侍中平阳郡王敬晖。故中书令扶阳郡王桓彦范。故中书令博陵郡王崔元暐。故中书令南阳郡王袁恕己等五人。得史馆报。并未有谥。诏。张柬之等皆书勋国史。配飨庙庭。赐谥易名。义光百代。宜令所司。即与定谥闻奏。时柬之曾孙曛。以谥事诣中书陈诉。宰臣上闻。因令有司授曛官。四月。有司奏。上功臣五王谥谥议。请谥张柬之为文贞。桓彦范为忠烈。敬晖为贞烈。崔元暐为文忠。袁恕己为贞烈。从之。

五年二月。考功奏。当司三品以上。准格合请谥官。准贞元七年格文。奉宝应二年正月十八日敕节文。佐史录行状。陈请考功详覆讫。下太常定谥者。近日以来。撰录行状。多非佐史。既乖事实。又违格文。伏请从今以请谥行状。准敕文须是佐史。敕旨。宜令门下佐史撰录行状。以凭详覆。

十四年。都省奏。请谥家子弟及门生故吏。请立限。未葬以前陈状。其家在遐远。及别有事故者。任至一年内陈状。到考功一月内检勘。下太常礼院。受牒后。一月内定牒报考功。毓德丘园。节行特异。无官及位卑者。任所在长吏奏请。仍许不拘年限。未立节限以前。合请谥未请者。家在城者。任六个月内于所司申请。家在外者。亦许至一年内申请。立节限后。如过限久。全不请谥。其中有善恶尤着。可存劝诫。请委考功访察行实。便请牒下太常礼院定谥。庶使善必见称。恶无幸免。都省奏。伏准太常博士李虞仲奏。凡官秩合得请谥者。必先葬期请于考功。牒送太常寺礼院。与后一月内定谥者。伏奉三月二十五日敕。宜令尚书都省与考功及太常礼院更审条流。明立节限闻奏者。今与考功郎中萧佑。太常博士李虞仲等商议。具条流节限如前。敕旨。依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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