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隋朝秩二品。皇朝因之。

少师。少傅。少保。隋朝降三师一等。皇朝因之。至先天元年二月二十六日。诏东宫三师三少。宜开府。置令丞各一人。仍隶詹事府也。

太子宾客。显庆元年正月十九日置。初无员品。选高名重德者为之。遂以韩瑗。来济。许敬宗兼之。开元中。始编入令。置四员。建中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又加两员。兴元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又加四员。贞元四年正月一日。敕宜留元额四员。余并勒停。

詹事府

龙朔二年。改端尹府。咸亨元年。复为詹事府。光宅元年。改为宫尹府。神龙元年。又改为詹事府。

詹事。一人。贞观元年置。龙朔二年。改为端尹。咸亨元年复旧。天授中。改为宫尹。神龙元年。复为詹事。

少詹事。一人。贞观初置。龙朔二年。改少尹。咸亨元年复旧。天授中。又为少尹。神龙元年复故。

丞。二人。龙朔二年。改为端尹丞。咸亨元年复故。天授中。又改为宫尹丞。神龙元年复故。

司直。二人。显庆元年置。龙朔二年二月九日。改隶桂坊。后罢桂坊。却隶詹事府。

贞观七年。魏王泰移居武德殿院。太子太师魏征谏曰。此殿在内。处所宽闲。参候往来。极为近便。但魏王既是爱子。陛下常欲其安全。每事抑其骄奢。不处嫌疑之地。今移此殿。便在东宫之西。海陵昔居。时人以为不可。虽时移事异。犹恐人之多言。又王之本心。亦不安息。既能以宠为惧。伏愿成其美。

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诞皇太孙。太子宴宫寮于宏教殿。太宗幸东宫。自殿北门入。谓宫臣曰。顷来生业稍可。非乏酒食。而唐突公等宴会。朕有甲馆之庆。故就公为乐耳。谓太子曰。尔国之储贰。府藏是同。金玉绮罗。不足为赐。但先王典籍。可鉴诫耳。因赐尚书毛诗孝经各部。太子太傅萧瑀曰。今所赐书。请陈其要。上许之。瑀乃先说孝经。次述尚书。末叙毛诗。咸举其要旨。申明义趣。可为深诫者。皆委曲言之。上大悦。以为师傅得人。

开成二年。宰臣郑覃。兼太子太师。欲于尚书省上事。太子詹事冯定奏曰。据太子太师隶詹事府。不合于都省上事。乃诏于本府上事。

左春坊

本门下坊。龙朔二年。改为左春坊。咸亨元年。复为门下坊。景云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改为左春坊。

左右庶子。龙朔二年。改为左右中护。咸亨元年。复为庶子。

长安二年正月。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谨按典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可称皇太子名者。为太子皇储。其名尊重。不可指斥。所以不言。晋尚书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涛当朝名士。必稽典故。其不称名。应有凭准。朝臣尚犹如此。宫臣讳则不疑。今东宫殿及门名。皆有触犯。临时谕启。回避甚难。孝敬皇帝为太子。改宏教门为崇教门。沛王为太子。改崇贤馆为崇文馆。皆避名讳。以尊典礼。此则成例。并为模范。伏望天恩。因循旧式。付所司改。从之。

贞元元年七月。敕左右庶子。准天宝三载敕。合在左右丞侍郎之下。诸司四品官之上。今在少卿之下。非也。宜改正。

太和四年十一月。左庶子孙革奏。当司典膳等五局郎。伏以青宫列局。护翼元良。必用卿相子弟。先择文学端士。国朝不忘慎选。冀得其人。或扬历清资。或致位丞相。今以年月浸久。渐至讹替。缘其俸禄稍厚。近年时有流外出身者。侥求授任。稽诸故事。未尝闻流外得厕此官。若不约绝。实玷流品。当司有司经局校书正字。品秩至卑。而文学之人。竞趋求者。盖以必取其人。无有尘杂故也。今五局郎资序。本是清品。若使流外不已。则此司官属。渐成芜蔓。伏请自今以后。吏部不得更注拟流外人。其见任官中有流外者。许臣具名衔牒吏部。至注官日注替。敕旨。宜依。其见任官是流外出身授者。待终考秩。自今以后。吏部更不得注拟。

中允。武德初为内允。三年三月十日。改中允。又隶门下坊。永徽三年八月二十日。又避皇太子讳改为内允。中舍人改为内舍人。显庆元年。太子废。复为中允。龙朔二年。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年改复为中允。

司议郎。贞观十八年十月四日。皇太子上表曰。臣闻汉书曰。太子既冠成人。乃有纪过之史。今所以冒敢陈闻。请遵故实。愿置史职。用为箴诫。于是门下坊置司议郎四员。正六品上。掌侍奉规谏。驳正启奏。并录东宫记注。分判坊事。以敬播来济为之。马周叹曰。所恨资品妄高。不得历居此职。不无恨焉。

仪凤四年五月。皇太子贤颇迩声色。司议郎韦承庆上书谏曰。臣闻太子者。君之贰。国之本也。所以承宗庙之重。系亿兆之心。万国以贞。四海属望。况殿下有少阳之位。有天挺之姿。片善而天下必闻。小能而天下咸服。岂可不为尽善尽美之事。以取可久可大之名哉。伏愿博览群书。以广其德。屏退声色。以抑其情。为上嗣之首称。奉圣人之洪业。

左右谕德。龙朔二年。置左右谕德各一人。

左右赞善大夫。龙朔二年。改中允为赞善大夫。至咸亨元年。复为中允。仪凤四年二月十一日。别置左右赞善大夫。各十员。以授诸王之子。景云二年二月五日。始兼用庶姓。开元七年。各省五员。

贞元十六年五月。以崔芊为右赞善大夫。充太子侍直。新名也。

司经局。龙朔二年二月九日。改为桂坊。罢隶左春坊。管崇贤馆。仍置太子文学四员。司直三员。咸亨年改为司经局。仍依旧隶左春坊。其崇贤馆及司直。并依旧。

洗马。龙朔二年。改为司经大夫。三年三月九日。改为桂坊大夫。咸亨元年复旧。

典设局。武德令为济司局。典设郎为太子斋郎。

咸亨元年。皇太子久在内不出。稀与宫臣接见。典膳丞邢文伟请减膳。上启曰。窃见礼大戴记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司过之史。亏膳之宰。史之义不得不书过。不书则死之。宰之义不得不彻膳。不彻则死之。近者以来。未甚延纳。谈义不接。谒见尚稀。参朝之后。但与内人独居。何由发挥圣智。使浚哲文明者乎。今史虽阙官。宰当奉职。忝备所司。不敢逃死。谨守礼经。遽申减膳。其年。右史员阙。宰臣进拟数人。上曰。邢文伟嫌我儿不读书。不肯与肉吃。此人甚正。宜可为右史。遂拜。

右春坊

武德初。因隋旧。号典书坊。龙朔二年。改为右春坊。咸亨元年。又改为典书坊。景龙元年。改为右春坊。

舍人。龙朔年改为右司议。咸亨元年复旧。

家令寺

龙朔二年。改为宫府寺。家令为宫府大夫。咸亨元年。复为家令寺。

率更令

龙朔二年。改为司更寺。令为司更大夫。咸亨元年。复为率更令。

太子仆寺

龙朔二年。改为驭仆寺。仆为驭仆大夫。咸亨元年。复为仆寺。

太子千牛。龙朔年。改为左右奉裕。咸亨年复旧。

王府官

武德令。师一人。景云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改为傅。开元二年九月六日省。已后复置。

武德年令。又有王国常侍郎舍人等官。开元初定令。并除之。宝历三年六月。琼王府长史裴简永状。请与诸王共置王府一所。伏见诸王府本在宣平坊东南角。摧毁多年。因循不修。至元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庄宅使收管。其年八月二十五日。卖与邠宁节度使高霞宇。伏以在城百官。皆有曹局。惟王府寮吏。独无公署。每圣恩除授。无处礼上。胥徒散居。难于管辖。遂使下吏因兹弛慢。王官为众所轻。虽蒙列在官班。皆为偷安散秩。伏以府因王制。官列府中。府既不存。官司虚设。伏乞赐官宅一区。俾诸府合而共局。庶寮会而异处。如此则人吏可令衙集。案牍可见存亡。都城无废阙之曹。道路息是非之论。敕旨。宜赐延康坊阎令琬宅一所。仍令所司检计。与量修改。及逐要量约什物。

二年十月。改诸卫及率府王府等司。应无厨给朝官等。自今以后。每放寺观行香。及有期集。宜令依廊下料。各与饭一餐仍令所由与京兆府计会。行香即就寺观。别有期集。即于侧近店舍。并委京兆府。据人数。使取当处幕次床榻铛釜供借。如行香分在两处以上。准随中书门下一处。即勒廊下所由勾当。他处即京兆府使与本料。与勾当造食。

太和六年。上以鲁王永年渐长。择名儒为其府属。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王傅。户部郎中李践方兼司马。太常少卿郑肃兼长史。其年。鲁王为太子。以郑肃尝侍鲁王。言论典正。复令为吏部侍郎兼太子宾客。东宫受经。既而太子母妃失宠。上有废斥意。肃兼长史。因召见。深陈邦国大本。君臣父子之意。上改容嘉之。然太子竟以得罪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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