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十二月三日。省宏文崇文两馆雠校。置宏文馆校书四员。崇文馆检书两员。

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省宏文馆校书两员。

长庆二年闰十月。宏文馆奏。楷书拓书典书元额三十五员。七员先停减。今请于先减数内。量补五员。并见在员数。并勒长写书。及功课年劳官资。请依史官例处分。敕旨。宜依。

三年二月。宏文馆奏。请添修屋宇。及造书楼。伏以儒学之科。政化根本。苟或隳废。则人何观。伏望赐敕所司。遂急补修。庶使已成之业免坠。宏阐之义再扬。敕旨依奏。

其年七月。宏文馆奏。按六典。当馆先有学士。直学士。详正学士。校理。直馆。雠校错误。讲经博士等。虽职事则同。名目稍异。须有定制。使可遵行。今请准集贤史馆两司元和中停减杂名目例。其登朝五品以上。充学士。六品已下充直学士。未登朝官。一切充直宏文馆。其余并请停减。冀得典故不烦。职业咸在。敕旨。依奏。

大中四年七月。宏文馆奏。当馆楷书典书等。与集贤史馆楷书等。承流前例。并勒校成五考赴选。自太和八年以后。被吏部条流。更加授散三年。今集贤史馆奏。劳役年深。补召不得。已蒙敕下。免三年授散讫。今当馆请准例处分。敕旨。依奏。

六年六月。宏文馆奏。伏以三馆制置既同。事例宜等。比来无事。未敢申论。今缘准敕修续会要以来。官僚……

文学馆

武德四年十月。秦王既平天下。乃锐意经籍。于宫城之西。开文学馆。以待四方之士。于是以僚属大行台司勋郎中杜如晦。记室考功郎中房元龄。及于志宁。军谘祭酒苏世长。安策府记室薛收。文学褚亮。姚思廉。太学博士陆德明。孔颖达。主簿李元道。天策仓曹李守素。记室参军虞世南。参军事蔡允恭。颜相时。着作佐郎摄天策记室许敬宗。薛元敬。太学助教盖文达。军谘典签苏勖等。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及薛收卒。征东虞州录事参军刘孝孙入馆。令库直阎立本图其状。具题其爵里。命褚亮为文赞。号曰十八学士。写真图藏之书府。用彰礼贤之重也。诸学士食五品珍膳。分为三番。更直宿阁下。每日引见。讨论文典。得入馆者。时人谓之登瀛洲。

崇文馆

显庆元年三月十六日。皇太子宏。请于崇贤馆置学士。并置生徒。诏许之。始置二十员。其东宫三师三少。宾客詹事。左右庶子。左右卫率。及崇贤馆三品学士子孙。亦宜通取。至上元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改崇贤馆为崇文馆。(避章怀太子讳也。)

永隆二年二月六日。皇太子亲行释奠之礼。礼毕。上表请博延耆硕英髦之士。为崇文馆学士。许之。于是薛元超表荐郑祖元。邓元挺。杨炯。崔融等。并为崇文学士。至贞元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崇文馆宜令左春坊勾当。

集贤院

西京在光顺门大衢之西。命妇院北。本命妇院之地。开元十一年分置。北院全取命妇院旧屋。东都在明福门外大街之西。本太平公主宅。十年三月。始移书院于此。西向开门。院内屋并太平公主所造。兴庆宫院。在和风门外横街之南。二十四年。驾在东都。张九龄遣直官魏光禄。先入京造此院。华清宫院。在宫北横街之西。

开元五年十一月。敕于秘书省昭文馆。兼广召诸色能书者充。皆亲经御简。后又取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已上子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至十九年。敕有官者为直院。

六年。干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以秘书监马怀素。右散骑常侍褚无量充使。初。置院经始。皆无量处置。至八年正月。以散骑常侍元行冲充使。检校院内修撰官。初。无量奏。前闻喜县尉卢撰。前江阳县尉陆元泰。前左监门胄曹参军王择从。武陟县尉徐楚璧。分库检校。至六年已后。秘书丞殷承业。右赞善大夫魏哲。通事舍人陆元悌。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刘怀信。胡履虚。恭陵令陆绍伯。扶风县丞马利贞。并别敕收入院。

八年十月敕。学士等入经三年已上。为年深。若校理精勤。纰缪多正。及不详覆。无所发明委修书使录奏。别加褒贬。

九年冬。幸东都。时集贤院四库书。总八万一千九百九十卷。经库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三卷。史库二万六千八百二十卷。子库二万一千五百四十八卷。集库一万九千八百六十九卷。至二十四年。车驾还西京。敕百司行从。皆令减省。集书籍三分留一贮在库者。至天宝三载六月。四库更造。见在库书籍。经库七千七百六卷。史库一万四千八百五十九卷。子库一万六千二百八十七卷。集库一万五千七百二十二卷。从天宝三载至十四载。四库续写书又一万六千八百三十二卷。

十三年四月五日。因奏封禅仪注。敕中书门下及礼官学士等。赐宴于集仙殿。上曰。今与卿等贤才。同宴于此。宜改集仙殿丽正书院为集贤院。乃下诏曰。仙者捕影之流。朕所不取。贤者济治之具。当务其实。院内五品已上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中书令张说充学士。知院事。散骑常侍徐坚为副。礼部侍郎贺知章。中书舍人陆坚。并为学士。国子博士康子元。为侍讲学士。考功员外郎赵东曦。监察御史咸廙业。左补阙韦述。李钊。陆元泰。吕向。拾遗毋煚。太学助教余钦。四门博士赵元默。校书郎孙季良。并直学士。太学博士侯行果。四门博士敬会直。右补阙冯骘。并侍讲学士。初以张说为大学士。辞曰。学士本无大称。中宗欲以崇宠大臣。景龙中修文馆有大学士之名。如臣岂敢以大为称。上从之。

二十八年敕。造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

贞元四年正月。敕减集贤写御书一十人。付史馆收管。

其年六月。集贤院准六典。有学士及直学士。准集贤注记外。有校理。待制。留院。入院。侍讲。刊校。修撰。修书。及直院等。色类徒多。等秩无异。今请登朝官五品已上。准六典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学士中取一人最高者判院事。阙学士。即以直学士中高者充。自余非登朝官。不问品秩。并为校理。其余名一切勒停。仍永为例程。从之。

其年五月十一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泌奏。伏蒙以臣为集贤殿大学士。窃寻故事。中书令张说。中朝元老。硕德鸿儒。恳辞大字。众称达礼。其后至德二载。崔圆为相。加集贤殿大学士。其后因循。遂成恒例。伏望削去大字。崇文馆大学士。亦准此。敕依。

八年六月十三日。置集贤殿校书四员。正字两员。仍于秘书省见任校书正字中量减。秘书省所减官员。便据数停之。

十八年。上问神策军起置之由。相府讨求。不知所出。乃召集贤学士蒋乂问之。乂征引根源。事皆详悉。宰臣高郢郑珣瑜曰。集贤有人矣。翌日。制判集贤院事。乂集贤院学士蒋将明之子。其父常以兵乱之后。图籍混杂。乃白执政。请携乂入院编次。于是宰臣张镒。署乂为集贤编录。

元和二年七月。集贤院奏。伏准六典。集贤院置学士及校理修撰官。累圣崇儒。不失此制。至贞元八年。判院事官陈京。始奏停校理分校书郎四员。正字两员。为集贤殿校理正字。今诸校书郎正字。并却归秘书省。当司请依旧置校理官。庶循名实。且复开元故事。又直官请减五人。写御书请减十人。从之。

其年闰十月。集贤殿大学士中书侍郎平章事武元衡奏。以厨料欠少。更请本钱一千贯文。收利充用。置捉钱四人。其所置。请用直官。及写御书各两员。每员捉钱二百五十贯文。为定额。即免额外置人。敕旨。已配捉钱人。宜至年满准旧例处分。其阙便停。不得更补。余依奏。

太和五年正月。集贤殿奏。应校勘宣素书籍等。伏请准前年三月十九日敕。权抽秘书省及春坊宏文馆崇文馆见任校正。作番次就院同校。其厨料请准元敕处分。事毕日停。从之。

开成元年四月。集贤殿御书院。请铸小印一面。以御书为印文。从之。

大中五年正月。校理杨收。逢侍御史冯缄与三院退朝入台。收不为之却。乃追捕仆人笞之。时宰臣大学士马植论奏。始着令。三馆学士不避行台。自植始也。

崇元馆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三日。于元元皇帝庙置崇元博士一员。令学生习道德经。庄子。文子。列子。待习业成后。每年随贡举人例送至省。准明经例考试。

天宝元年五月。中书门下奏。两京及诸郡崇元馆学生等。准开元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制。前件举人。合习道德南华通元冲虚等四经。又准天宝元年二月十日制。改庚桑子为洞灵真经。准条补。崇元学生亦合集读。伏准旧制。合通五经。其洞灵真经。人闲少本。近令诸观寻访。道士等全无习者。本既未广。业实难成。并通元冲虚二经。亦恐文字不定。元教方阐。学者宜精。其洞灵真经等三经。望付所司。各写十本。校定讫。付诸道采访使颁行。其贡举司及两京崇元学。亦望各付一本。今冬。崇元学举人。望准开元二十九年敕条考试。其洞灵真经。请待业成。然后准式。从之。

二年正月十五日。改崇元学为崇元馆。博士为学士。助教为直学士。置大学士二员。天下诸郡崇元学。改为信道学。博士为学士。二月四日。以门下侍郎陈希烈兼崇元馆学士。

其年二月十二日。敕两京元元宫及道院等。并委崇元馆学士都检校。

贞元六年十二月。给事中卢微奏。太清宫崇元馆。元置楷书二十人写道经。已足。请不更补置。敕旨。依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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