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全坐在就餐帐篷的双层绿帆布帐顶下,装出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你要酸橙汁呢,还是柠檬汽水?”麦康伯问。

“我要一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罗伯特·威尔逊告诉他。

“我也要一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我需要喝点儿酒,”

麦康伯的妻子说。

“我想这玩意儿正合适,”麦康伯同意地说。“告诉他调三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

侍候吃饭的那个仆人已经开始在调了,从帆布冷藏袋里掏出一个个酒瓶,风吹进覆盖着帐篷的树林,瓶子在风中滴滴答答地淌水。

“我得给他们多少?”麦康伯问。

“顶多一英镑,”威尔逊告诉他,“你用不着惯坏他们。”

“头人会分配吗?”

“那当然啦。”

弗朗西斯·麦康伯在半个钟头以前,从营地的边缘被厨子啦、侍候的仆人们啦、剥野兽皮的啦、搬运工人们啦,用胳膊和肩膀得意扬扬地抬到他的帐篷跟前。扛枪的人没有参加这场游行。土著的仆人们在他的帐篷门前把他放下来;他一一同他们握手,接受他们的祝贺,随后走进帐篷,坐在床上,直到他的妻子进来。她走进来,没有同他说话;他马上走到外面,在旅行用的洗脸盆里洗了脸和手,接着走进就餐帐篷,坐在吹着一阵阵微风的树荫下一张舒适的帆布椅子上。

“你打到了一头狮子,”罗伯特·威尔逊说,“而且还是一头呱呱叫的狮子。”

麦康伯太太迅速看了威尔逊一眼。她是一位相貌极漂亮、保养得极好的美人儿,凭着她的美貌和社会地位,五年以前,她用几张相片为一种她从来不用的美容品做广告,得到了五千元酬谢。她嫁给弗朗西斯·麦康伯十一年了。

“那是一头好狮子,对不?”麦康伯说。这会儿他的妻子看着他。她看着这两个男人,好象她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似的。

这一个,叫威尔逊,是个打猎的白人①,她知道她以前确实不认识他。他差不多是中等身材,头发黄里泛红,胡子拉碴,脸色很红,有一双神情极冷淡的蓝眼睛,眼角上布着微细的白皱纹,他微笑的时候,这些皱纹就有趣地变深了。现在他在向她微笑;她的眼光从他的脸上移到他那件宽大的短上衣覆盖着的溜肩膀上,那件短上衣没有左胸袋,在那个地方做了四个带圈,带圈里插着四颗大子弹;她的眼光接着移到他棕色的双手上、旧长裤上、很脏的皮靴上,重新回到他的红脸上。她注意到他那张被阳光烤红了的脸上有一圈白色的纹儿,那是他的斯坦逊毡帽②留下的痕迹,现在这顶帽子就挂在帐篷支柱的一个木钉上。

①这里所说的猎人,是指以奉陪有钱人打猎为职业的人。欧美有一些有钱人喜欢到非洲去打猎,他们以猎得狮子、犀牛、野牛等大动物为荣。但是打猎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那些有钱人大都既不熟悉野兽出没的场所,枪法又不高明,不得不雇用人来陪他们打猎。那些陪打的猎人都是长期生活在非洲当地的白人,枪法高明。他们可以代主顾组织打猎队,安排生活,让主顾看到希望猎取的野兽,也可以代为猎取,在必要时,甚至保卫他们的主顾的生命,但是收费昂贵。

②美国西部牛仔戴的一种阔边高顶毡帽。

“唔,为打到狮子干杯吧,”罗伯特·威尔逊说。他又向她微笑;她没有一丝笑意,古怪地望着她的丈夫。

弗朗西斯·麦康伯个子很高,要是你不计较他骨架的长短,他算得上身材匀称,皮肤黑黪黪,头发剪得象一个桨手那样短,嘴唇相当薄;他被人认为长得漂亮。他穿着同威尔逊一样的打猎的服装,不过他的是崭新的;他三十五岁,身体非常健康,精通场地球类运动③,也钓到过许多大鱼,刚才当着很多人的面,显露出他原来是个胆小鬼。

③指网球、篮球、手球之类运动。

“为打到狮子干杯,”他说,“我得永远感谢你刚才干的那件事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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