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还想给我斟酒,我紧紧捂着我的杯子,站起身来。我不要洒了。那金色的痕迹又闪亮了,提醒我想起永生,想起莫扎特,想起群星。我又能呼吸一个小时了,又能生活一个小时了,又能活在世上而不用忍受什么痛苦,不必担惊受怕,不必感到羞耻。

我走出酒馆,来到静寂的街上;街上冷风飕飕,雨点被风吹打到街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射出一闪一闪的微光。现在上哪儿去?如果此刻我会什么魔术的话,我就让它给我变出一个漂亮的路易·赛泽式的小客厅,几位音乐高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会很有兴致地去欣赏音乐,像上帝喝醇酒那样把那清淡高雅的音乐唱下去。噢,要是我现在有一位朋友,他住在一间阁楼里,屋里放着小提琴,点着蜡烛,他坐在桌旁冥思苦想,那该多好!要是有这样一位朋友,我就会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潜进他的房子,悄悄地走上东弯西拐的楼梯,给他一个措手不及,我们会兴高采烈地交谈,听音乐,度过这夜深人静中的几小时超脱尘世的时光。以往,在那已经消逝的年月,我曾多次享受过这种幸福,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感觉已淡漠了,离我而去了,在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之间横亘着黯淡的岁月。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登上归途。我高高地翻起大衣领子,手杖敲在潮湿的路面上发出略略的响声。我哪怕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到家,很快我又会坐在我的小阁楼里——一我那小小的所谓故乡,我不喜欢它,但是我又少不了它,因为我已不能像过去那样在野外游荡,度过那冬天寒冷的雨夜。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嗯,好吧,我不愿让那风雨、南洋杉、风湿病痛败坏我夜晚的雅兴,虽然找不到演奏室内乐的乐队、找不到演奏小提琴的孤独的朋友,然而那高尚纯洁的音乐仍在我心中回响,随着有节奏的呼吸,我轻轻地哼着,为我自己表演。我一边想着一边向前走。不,没有室内乐,没有朋友也行,无可奈何地苦苦寻求温暖岂不可笑。孤独就是无求于人,我渴望得到孤独,天长日久,我总算获得了它。孤独是冰冷的,噢,是啊,它又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广阔无垠,像那又冷又静、群星回旋的宇宙空间一样。

我走过一家舞厅,迎面传来一种强烈的爵士乐的声响,活像一种生肉蒸发的气味,令人感到又热又难闻。我驻足停留了一会儿;我非常讨厌这类音乐,但是它又总是悄悄地吸引我。虽然爵士乐与我格格不入,但比起当代所有学究式的音乐来,我却十倍地喜爱爵士乐,因为它能以粗犷欢乐的节奏深深刺激我的感官,激起我一股质朴而直言不讳的情欲。

我站在那儿闻了一会儿,嗅了嗅那带有血腥味的刺耳的音乐,恼怒而又贪婪地闻了闻大厅里的气味。抒情的那一半音乐忧郁而又悦耳,非常伤感;另一半则非常粗犷,变化无常而节奏强烈;然而这两部分又天真烂漫、和谐地融成一体。这是没落的音乐,最后几个皇帝统治罗马时肯定有过类似的音乐。和巴赫、莫扎特以及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是胡闹;但是只要一加比较,就知道这一切就是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所谓文化。这种音乐有个优点:它非常坦率、纯朴、诚实、天真、愉快。在这种音乐里包含有黑人味,美国味,对我们欧洲人来说,黑人和美国人那样强壮,显得非常有生气,非常天真。欧洲是否也会变成这样?是否已经在变化之中?难道我们这些了解并崇敬昔日的欧洲、昔日的真正的音乐、昔日的真正的文学的人只不过是明天就被人遗忘、被人嘲笑的少数愚蠢的、复杂的神经官能症患者?难道我们称为“文化”。称为精神、灵魂、优美、神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早已死亡的幽灵,只有我们几个傻瓜才以为那是真的、活的?难道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生气盎然的文化?难道我们这些傻瓜梦寐以求的只是一个幻影?

老城区把我融进了它的怀抱,在灰色的夜幕中影影绰绰露出小教堂的轮廓。忽然,我又想起今天傍晚经历的事情,想起那神秘莫测的尖拱门,想起上面那神秘莫测的灯光广告牌,想起那嘲弄似地一闪一灭的字母。那字母拼成的是哪几个字广普通人不得入内。”还有一句:“专为狂人而设。”我向古老的石墙望去,仔仔细细地瞧着它,心中暗自希望魔术再次出现,希望灯光拼出字来向我这个疯子发出邀请,希望小门放我进去。也许那里有我追求的东西?也许那里在演奏我喜爱的音乐?

四周一片黑暗,黑乎乎的石墙仿佛沉浸在梦幻之中,在冷冷地看着我。石墙孤儿没有门,也没有尖顶拱门,连个洞都没有。我微笑着继续往前走,朝那堵墙友好地点头致意。“睡吧,墙,我不唤醒你。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会把你拆除,或者贪婪的公司在你身上贴上各种广告,但是,现在你还挺立在这里,现在你还那么优美,雅静,可爱。”

当我走到一条黑;情的胡同前时,冷不防从那里走出一个人,吓我一跳。他是个孤独的夜归者,步履沉重。他头戴帽子,身穿蓝色衬衣,肩上扛根杆子,杆子上挂一张广告,像集市上的商人那样,肚子前的腰带上挂一个敞开的小盒子。他非常疲劳,在我面前无力地走着,没有回过头看我一眼,要不然我就会向他打招呼,送他一支烟。当他走到下一盏路灯下时,我想看看那挂在杆子上端的红纸上写的是什么字,可惜那张纸晃来晃去,我无法看清。于是我就向他喊了一声,请他让我看看那张广告。他停下脚步,把杆子拿正,这时我才看清那跳跃晃动的字母组成的字是:

无政府主义者的晚间娱乐!

魔剧院!

普通人不得……

我欢呼起来:“我找的就是它。您的晚间娱乐是什么?在什么地点、什么时候举行?”

他挪动脚步,又走起路来。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无精打采地冷冷回答了一句,就跑开了。他已经烦了,他要回家。

我跟着跑过去,对他喊道:“站住!您的小盒子里装的什么?我想买一点。”

那人不肯停步,一边走一边机械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本小书递给我。我慌忙接过书,放进口袋。我在那里解大衣的扣子掏钱时,他已经走进旁边的一扇大门,关上门不见了。我听见他那沉重的脚步走过院子里的石头路面,走上一道木梯,然后就什么也听不见了。突然,我也感到非常疲劳,朦胧地感到夜已很深,该回家了。我加快脚步,迅速穿过两旁都是高墙的沉睡的郊外小巷,来到我住的那个地段。这一带住的是官员和收入低微的退休老人,干干净净的小公寓前有小块的草地,墙上爬着常春藤。我走过常春藤和草地,走过一棵小板树,来到楼门前,我找到钥匙眼,按了灯钮,轻手轻脚走进玻璃门,经过擦得沸亮的柜子和盆栽小树,开开我的房门——我的小小的所谓故乡。我房间里,靠椅、炉子、墨水瓶、画盒、诺瓦利斯、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等着我归来,就像母亲或妻子、孩子、使女和狗、猫等着别的、正常的人回家一样。

我脱潮湿的大衣时,手不由得又碰到了那本小书。我拿出书。这是一本很薄的小书,像那些市场上出售的廉价小册子如《正月出生的人》或《返老还童妙法》一样,纸张低劣,印刷粗糙。

我在靠椅上坐下,戴上眼镜,读着这本市场小册子封面上的书名,心中觉得诧异,忽然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那本书叫《荒原狼——非为常人而作》。

我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越读越觉有趣,现将文章抄录于下:

《论荒原狼——为狂人而作》

从前有个人名叫哈里,又称荒原狼。他用两条腿行走,穿着衣服,是个人,可是实际上他又是一只荒原狼。智力发达的人能学会的东西他学到了不少,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但是有一点他不曾学会:对自己、对生活感到满足。他可没有这种本事,他是个从不满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在内心深处随时随刻都知道(或以为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从荒原来的一只狼。他是否真的是狼,抑或他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人用魔术把他从粮变成了人,抑或他生下时是人。却有荒原粮的灵魂天性,抑或他自以为是狠这个想法本身只是他的幻觉或疾病等等,等等,聪明之士尽可争论。譬如说也可能是这样的:这个人在童年时也许很野,很不听话,毫无约束,他的教育者企图彻底克服他身上的兽性,他们这样做却反而使他产生了幻想,以为自己确实是一只野兽,只是披着一层薄薄的教育与人性的外衣罢了。关于这一点,人们可以长期争论不休,甚至写几本书;但是这对荒原狼却毫无用处,因为他认为、粮只是他灵魂的一种幻觉也罢,还是被魔术一变钻进了他的身体也罢,或者由于严师训斥鞭打而得了狼性也罢,这都无关紧要。不管别人怎么想,也不管他自己怎么想,都不可能把狼从他身上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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