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辞

Etnuncetsemperdilectaedicatum①。

①拉丁文:献给现在和永远珍爱的夫人。——指作者的第一个情人贝尔尼夫人(1777—1836),她曾为作者写作本篇提过宝贵意见。

路易·朗贝尔于一七九七年生于旺多姆地方的小城蒙图瓦。他父亲在城里开办一所规模中等的制革厂,并有意要他继承父业。但路易很早熟,从小就表现出好学的倾向,使为父的改变了初衷。何况皮革匠和他的妻子象一般人一样宠爱独子,从不在任何事情上拂逆他的意愿。路易才五岁便接触到《新约》和《旧约全书》。正是这部卷帙浩繁、包罗万象的丛书决定了路易的命运。这部书的含义奥秘深邃,难道已能为孩子的想象力所理解?圣灵在天上人间展翅遨翔时,难道孩子已能领略并加追随?这部书还充满东方的诗篇,莫非孩子喜爱的只是诗篇中浓郁的传奇色彩,抑或是孩子虽还稚拙无邪,心灵却已能领会圣人在书中刻画的宗教教义的崇高神圣?对某些读者来说,读完本书便能找到答案。路易初读《圣经》,深受其魅力的吸引,便走遍全城,搜罗书籍,寻找孩童所能领会的秘诀,而这种诱惑原是人们难以抵御的。于是路易嗜书如命,无师自通,就这样,一直长到十岁。这个时期,替身①已经很少,有几户殷实人家事先已物色好对象,免得抽签时运气不佳,一时又难购得。可怜的皮革商财力有限,不足以为孩子购买替身。他们意识到根据法律,只有把孩子送去当教士才能免遭入伍之苦。一八〇七年,孩子的父母把他送到布卢瓦附近卢瓦尔河上的另一座小城梅尔的本堂神甫——孩子的舅舅家中。这一来既能满足路易嗜书的癖好,为父母的也摆脱了痛苦,不必眼看孩子惨遭战争的折磨。路易既勤奋好学,又聪明早熟,大家便都期望他能在教会这一行中飞黄腾达。路易的舅舅知识渊博,是个老奥拉托利会会员②。他在舅舅家中寄居了约三年,又靠斯塔尔夫人③的资助和庇护,于一八一一年初进入旺多姆学校。

①法国于一七九八年开始实行征兵制。一八〇〇年规定中签入伍者可购买替身顶替。这项法律于一八一四年废除。

②奥拉托利会创办于一六一一年。目的在于提高会员的知识和道德水平。该会曾拥有不少学者,并曾举办旺代学堂神学院。大革命后,该会解散。

③斯塔尔夫人(1766—1817):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女作家。作品有《论文学》、《论德意志》、《柯丽娜》等。

路易·朗贝尔能够受到这位知名女士的赏识纯属偶然,要不然,这就可能是上帝的旨意,因为我主总不忘为无依无靠的孤寂天才安排通途。至于我们对人间的事物则只能认识其表面现象,觉得大人物的生平不乏这等事例,这类变化不过是物质现象的结果。多数传记作者也都认为天才总能在芸芸众生中鹤立鸡群,有如田间的好苗光彩夺目,绝不会让植物学家视而不见。路易·朗贝尔的奇遇恰与上述比喻相吻合。平时,若蒙舅舅恩准,他必返回父母家中度假,但他不同于一般小学生,不爱偷懒,虽说人人都好偷闲,年龄不限。相反,路易·朗贝尔休假时一早就会带上面包和书本到林子里去阅读、沉思,免得母亲见他读书过多,担心对身心不利,对他严加训斥。母亲的本能是令人钦佩的!从这时开始,路易就如饥似渴地读书。不论是宗教、历史、哲学还是物理,简直无书不读。他曾对我说过,若无法找到别的书,他就阅读字典,并深感其乐无穷。对他的话,我深信不疑。有哪个小学生不曾多次为掌握了尚未接触的名词而兴高采烈呢?分析词义、词的组成和演变,这对路易来说,就是沉湎于遐想,乐而忘返。本能的遐想能使孩子习惯于各种生活现象,在身心两方面更大胆地去感受。这种无意识的文化素养以后会开花结果,在理解力和性格方面得到反映。但路易·朗贝尔的遐思不同一般,他重视事实,在研究了事物的准则和目的以后,他会以孤独者特有的洞察力予以阐释。大自然有时也很诙谐,喜欢玩弄令人骇异的把戏,证明自身的存在并非完全符合正常规律。因此,路易·朗贝尔才十四岁便能易如反掌地发表一些见解,而我则是在很久以后方才领会个中的深意。

路易曾对我谈起读书的心得。他说,我常驾着一叶词语的扁舟,遨游于黑暗的过去,这类漫游美不胜收,有如昆虫栖息于一片草叶,听任其随着河水流泻。我从希腊出发,先来到罗马,然后才穿越现代社会的广阔天地。要描绘任何一个词语的生命和变迁都能撰写成一本精美的书籍。或许词语是在为某些事件效劳之后,才打下不同烙印的。在不同的地方,它给予不同的启迪,产生了迥异的见解。但若从灵魂、肉体、活动这三个不同角度去考察,词语不就显得更加伟大了吗?不管词语有些什么职能,起过什么作用,又产生过什么效果,难道其中就没有一点什么堕入思考的汪洋大海吗?大部分词语所代表的思想难道不都是些外在的含义?词语的产生应当归功于何者的天赋?如果创造词语需要的是巨大的聪明才智,那么人类创造语言又发生在什么时代呢?根据不同人民的特性,字母的组合和形成,它们所给予词语的外形都确切地描绘了我们记忆中的未知事物。又有什么人能从哲学上向我们阐释感觉向思维、思维向言语、言语向象形表述、象形表述向字母、字母又向书写文字的过渡呢?有谁能从哲学上阐述书写文字的美寓于一系列修辞学家所作出的分类形象,而这些形象又象思维的象形表述一般。古代绘画用动物形象表达人类的思想,东方人最早用以书写自己语言的符号难道不就是如此产生的吗?这种表达方式从传统上看,难道不曾在我们的现代语言中留下一些痕迹?现代语言全都分享了各民族最早的言语残迹,这种言语肃穆庄重,只是随着社会的老化而逐渐失去其特征。希伯来《圣经》读来铿锵有力,希腊语优美流畅,难道我们的文明逐代发展,这些优点反倒逐渐淡薄了?所有人类语言的奥秘难道都来自这种古老的灵气?“真实”这个词难道并不具有某种神奇的端方正直的含义?发音简短的这个词难道不足以表明它要求各种事物中都具有神圣的袒露和简朴的真实这样的模糊形象?从这个音节中能感受到一种难以明言的清新。我试以抽象见解为例,因为我不愿用一个容易理解的词来解释一个问题。比如“飞翔”这个词,一切都在于感官的感受。每个动词莫不如此,难道对此还有疑问?所有的动词都具有一种活跃的力,一种来自心灵的力,而它们又以语言与思维之间的绝妙作用与反作用的奥秘反馈于心灵。简直可以说是情人从恋人的唇上吸吮了相当于自己付出的爱情一般。文字词语都具有外形,仅此一端就足以在我们的头脑中反映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而它们不过是事物的外衣。它们与所有的事物相似,仅有一席之地让它们充分驰骋发展。也许仅仅这个题目就包含着整整一门学问呢!然后他耸耸肩膀,仿佛对我表示:“我们太伟大又太渺小!”①

①以上关于文字的描述曾使几位当时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为之倾倒,并博得法国名画家德拉克洛瓦的赞赏。

路易嗜书如命的特点获得了应有的培养,他舅舅,梅尔的本堂神甫拥有约二、三千册书籍。这批宝藏来自大革命期间对附近修道院和城堡的劫掠。当时这批藏书全部论斤两出售,神甫既已宣誓遵守《教士公民法》,便理所当然地有权在珍贵藏书中挑选最优秀的作品留存。路易·朗贝尔只用三年的时间便将舅舅的藏书浏览一遍,掌握了内容,并且筛选出值得细细玩味的作品。路易读书很专注,一心吸取观点、见解,以致养成奇特的习惯。他能一目七、八行,思想又活跃敏捷,能同时欣赏目光所及的概念。通常,他只要看到一句话中的一个词语便足以领会全部精髓。他的记忆力惊人。凡是经过阅读吸收的见解,他都能准确无误地记住。而凡是经过思考或谈话的启迪所产生的看法,他也能一字不差地记住。总之,他什么都能记:地点、名字、言语、事物和数字。他随时都能忆及了解的事物。忆及时,甚至连初见时的地点、形象、色彩都会再现。对于含义最难把握的条例汇编,他也能照记不误。用他的话来说,他既能记住书上读到的思想,也能记住自己灵魂的早期倾向和爱好。他具有前所未闻的特殊功能,能靠记忆,回顾自身思想的发展演变,从最初的想法直到最新的见解,从最模糊的观念直到最清晰的概念。他还年轻,但头脑已习惯于对人类的力进行难度最大的综合,并且通过清醒的观察从这一丰富的积淀中攫取一系列现实而又新颖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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