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对此,与其掩饰,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此前,讲述奥兰多的生平,无论是依靠私人文件,还是依靠历史文件,传记作者都有可能履行其首要职责,沿着无法抹去的事实真相的足迹,一路直行,不环顾左右,不贪恋花草,不理睬路边的阴凉,只管踏踏实实走下去,直至蓦地跌入坟墓,然后在头顶的墓碑上镌刻“剧终”二字。但是现在,我们遇到了一段插曲,横亘在路上,无法回避。然而,这是一段阴暗、神秘的插曲,没有文件记载,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这件事,可以写上几大卷;整个宗教系统就建筑在其意义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叙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自己去推断。

那是个灾难频仍的冬季,霜冻过去,洪水又来,成千上万的人命丧黄泉,奥兰多的希望也彻底断送。他遭到宫廷的驱逐,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而国王呢,他与爱尔兰人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可不欣赏这火上加油。那个冬季过后,夏天来临时,奥兰多回到乡间自己的庄园,在那里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早晨,确切地说,是十八日星期六早晨,到了起床的时辰,他的房间里却没有动静。男仆去唤,发现他睡得很沉,无论如何唤不醒。他躺在床上,没有明显的呼吸,仆人们把狗放在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不断敲鼓击钹,又把荆豆枝放在他的枕头下,把芥末膏药贴到他的脚底板,他仍然整整七天七夜没有醒过来,不吃东西,也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第七天早晨,到了平素起床的时候(七点三刻),他却自己醒来,把一大群尖叫的妇人和占卜的村民赶出了房间。这倒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奇怪的是,他好像浑然不知自己昏睡了好几天,而是穿好衣服,令人把马牵来,仿佛自己只是小睡了一夜。但人们怀疑,他的大脑必定发生了某种变化,因为他虽然表现得非常理智,举止也比以往严肃、安详,对往事的记忆却仿佛残缺不全。人们谈到大霜冻、滑冰和狂欢时,他只是听着,从未表现出亲历这些事件的任何迹象,除了用手抹一下眉毛,仿佛要抹去天上的乌云。如果讨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件,他似乎并不似人们料想的那样悲伤,却好像是为记不清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而苦恼,或正在努力回忆别人讲过的故事。据人们观察,若提到俄罗斯、公主或船,他会很不自在地陷入忧郁之中,或者站起来望向窗外,或者唤来一只狗,或者拿刀在雪松木上刻点什么。不过,那时的医生并不比现在高明多少,他们开出的药方无非是休息或锻炼、饥饿疗法或加强营养、社交活动或闭门独处、整日卧床或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加上通常服用的镇定剂和兴奋剂,五花八门,全看他们的想像力了,例如起床后服大量水螈涎水,或睡前服一剂孔雀胆汁。经过种种尝试之后,他们不再理会他,结论是他不过睡了一星期而已。

然而,倘若这是睡眠,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睡眠倒是什么性质的呢?它们会不会是一种疗法?在昏睡中,一只黑色的巨大翅膀,把最痛苦的记忆,即可能让人的生活一蹶不振的记忆,一笔勾销,抹去它们的苦涩,为它们涂上光亮的色彩,甚至对最丑陋、最卑贱的记忆也是如此。会不会是死的愤怒必得时不时地遮蔽生的喧嚣,免得它把我们撕成碎片?会不会我们天生必得每天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死亡的滋味,否则就无法继续存活?那么,在我们并不情愿的情况下,那些渗透我们最隐秘的生活方式,改变我们最宝贵的自制力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么呢?奥兰多是否因痛不欲生而死去一星期,然后死而复生?倘若如此,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我们等了大半个钟头,既然毫无结果,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眼下,奥兰多完全沉湎于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他在宫中遭受了奇耻大辱,他悲痛欲绝,这些都是原因,但他没为自己辩解半句,也从不邀请别人前来造访(虽然他有许多朋友乐意这样做),似乎闭门独守父亲留下的大宅正对他的脾气。孤独是他的选择。无人知道他是如何打发时间的。他养了一大群仆人,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打扫空荡荡的房间,掸平从未有人睡过的床罩。漆黑的夜晚,他们围坐在一起吃蛋糕喝麦芽酒。这时,他们看到一星灯光沿走廊移动,穿过宴会厅,上了楼梯,一直进到卧房,他们知道这是主人独自在宅子里游荡。无人敢跟随他,因为这宅子里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很大,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或者从暗处某个隐秘的楼梯上跌下去,或者刚打开一扇门,恰好一阵风刮来,门就会在你身后永远关上。这样的事故并不罕见,因为经常发现死人和动物的遗骸,姿势都很痛苦,就证明这一点了。一会儿功夫,灯光完全消失了,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会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没遇上什么倒霉事。牧师会说,爵爷肯定是在小教堂里,跪在祖先的墓穴中间。小教堂位于南边的弹子盘庭园,有半里路远。杜普尔先生说,爵爷他是因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了立即反唇相讥道,我们谁又不是呢。此时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和老保姆卡彭特都会亮开嗓门,齐声赞美她们的爵爷。男仆们发誓,看到如此高贵的一位爵爷无精打采在宅子里闲逛,真让人糟心遗憾,‘他本该去打猎的。甚至小小年纪的洗衣女工和正为大家递酒杯和糕饼的厨房女工,朱迪啦,菲丝啦,也要极力证明爵爷的豪爽,因为再找不到比他更善良的绅士了,他从不吝惜,经常赏些小钱给她们,可以买蝴蝶结或花朵插在头上。他们说个没完,直到那个被他们称为格雷丝·罗宾逊的黑摩尔人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给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让她皈依基督教。她也赞成爵爷是位英俊、快活、勇敢的绅士,但她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只有咧开大嘴,露出满脸的笑意。一句话,奥兰多的所有男女仆人都对他交口称誉,诅咒那个让他倒了大霉的外国公主(不过,他们对她的称呼可要比这粗野得多)。

杜普尔先生想象爵爷在墓穴间游荡很安全,不用他去寻,或许不过因为他胆小,或许是他想留下来喝热麦芽酒,但他多半并没有错。奥兰多眼下正沉浸在一种奇特的喜悦之中,他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他手秉蜡烛,缓缓走过长长的走廊和舞厅,细细观看墙上的每一幅画作,仿佛在寻觅某个失去了踪影的人的肖像。随后,他来到教堂里家庭专用的包厢,一连几小时坐在那里,看彩幛飘动,月光摇曳,四周只有蝙蝠或骷髅天蛾与他为伴。他甚至觉得这还不够,他必须下到地窖去,那里排列着一排排的棺椁,他的祖先葬在那里,有整整十代人。这地方很少有人光临,老鼠于是大行其道,奥兰多经过时,一根大腿骨挂住了他的披风,否则他真有可能会踩碎滚到他脚下的某位马利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块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挖得很深,在宅子的地基之下,好像这个家族的第一位勋爵,即那个与征服者一同来自法兰西的人,一心证明浮华建筑在腐朽之上,肉体依附在骨架之上;我们这些在上面载歌载舞的人,最终也会躺到下面来;大红丝绒化为尘土;戒指(奥兰多弯腰用灯一照,就可捡起一只金指圈,上面的钻石已经滚到角落里)上的红宝石已经遗失,曾经明亮的眼睛也光彩不再。“这些王公们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奥兰多会说,有点儿夸张了他们的地位,这也可以原谅,“除一根手指外。”他拿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动着它的关节。这是谁的手呢?他接着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青年的手?它曾用来驱策战马,还是用来穿针引线?采摘玫瑰,还是擎握冰冷的生铁?它——?但是此处,或者是他虚构不出来了,或者更可能是,它给他提供的例子太多,一只手可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他像以往一样退缩了,不想去费尽心思删除多余的东西。他把那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起,并想起有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的作家,此人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他论述这些主题的著作曾使奥兰多非常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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