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特大凶杀案的审判,令人多么激动,而又充满了多少斗争!

布鲁克哈特和卡奇曼向贝尔纳普和杰夫森表示,他们一致认为:杰夫森的方案“也许是唯一可行的方案”,但是对格里菲思家应该尽量少提为好。

于是,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马上印发了开庭前的声明,从它的基调可以看出:他们相信克莱德无罪,实际上把他说成是一个饱受诽谤和完全被人误解的青年人。克莱德本人对待奥尔登小姐的意图和行为,同梅森所介绍的相比,岂不是粲然黑白分明。他们在字里行间还暗示说地方检察官极不正当,急于要求最高法院专门开庭,很可能具有一种政治的而不是纯粹合法的目的。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急巴巴呢?特别是现在,全县的选举迫在眉睫?是不是某一个人物,或是某一个集团企图利用这次审判的结果,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但愿事实并非如此。

可是,不管某一个人物,或是某一个集团的这些计划、偏见和政治目的如何,本案的辩护律师决不听任象克莱德这么一个无辜的青年落入圈套——对此,被告一方的律师将准备予以揭露——就被急急匆匆送上电椅,仅仅是为了共和党在十一月间选举中获胜。为了揭发对本案所作出的这些荒唐而又虚假的结论,被告一方就必须有相当长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因此,他们有必要就地方检察官请求州长召开最高法院专门开庭一事,向奥尔巴尼正式提出抗议。举行特别庭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对这类案子定期开庭审判,应该是在一月份,而为本案准备材料就需要有更多时间。

可是,这个强有力的、哪怕是为时已晚的答复声明,各报代表虽然都洗耳恭听过了,梅森却极端蔑视被告一方辩护律师就政治阴谋方面所作出的“轻率”说法,以及相信克莱德无罪的说法。“作为本县全体居民的代表,我有什么理由急急匆匆把这个人打发到哪一个地方去,或是指控他犯有哪怕是只有一条罪状,如果说压根儿不存在的话?难道说罪证本身还不够充分说明他确实杀害了这个姑娘吗?他有没有说过一句话,或是做过一件事,来澄清本案中一些可疑的情况?没有!反正只有缄默或是撒谎。只要这些可疑情况还没有被这些非常有能耐的辩护律师先生们驳倒,我还是照样坚定不移地继续干下去。现在我手头已掌握全部必要的证据,就可以给这个年轻的犯人定罪。如果说延期到一月份,他们知道,那时我将要卸任了,所有这一切证据我自己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新接替的人势必重新研究一番,这就不得不使本县耗费更大的一笔开支。因为,我为本案召集到的这些证人,目前都在这里,要他们到布里奇伯格来很容易,根本用不着本县花什么大钱。可是,到了一月份,或是二月份,谁知道这些人会在哪儿呢?特别是被告一方辩护人会费尽心机,让他们作鸟兽散。不,先生!

这我决不同意。不过,从现在起,要是在最近十天以内,乃至于两周以内,他们对我所归结出的罪状只要能提得出来哪怕有几项是不确实的,本人也非常乐意奉陪他们一块去见庭长。要是他们能向庭长提出他们已掌握的任何证据、或是希望能有的任何证据,或是从远处找到了一些知情的见证人,能证明这个小子无罪——啊,那就敢情好。我将乐意请求庭长给予他们充分时间(若庭长认为合适),甚至还可以将开庭审讯时间推迟到本人卸职以后也行。不过,要是我还在这里任职的时候开庭,正如我真心诚意希望的那样,那末,我就要竭尽绵薄提起公诉。这并不是我要谋求任何公职,而是因为现在我还是地方检察官,当然责无旁贷。至于本人参政的问题,哦,难道说贝尔纳普先生就没有参政了吗?他上次就是跟本人竞选过的。据我听说,这次他还要参加竞选。”

于是,梅森就动身去奥尔巴尼,敦促州长注意到目前迫切需要最高法院迅即开一次特别庭,以便对克莱德起诉。州长听了梅森和贝尔纳普双方辩论,决定接受梅森的意见,理由是:准予开一次特别庭与有必要推迟审理本案的开庭日期,两者并不冲突。因为,被告一方的律师迄今为止提出的理由,好象怎么也不能说明:开一次特别庭也许就有碍于他们获得为审理本案所必需的充裕时间。再说,研究分析这类辩论,原是最高法院专门指派的法官份内之事——而并不是他这个州长的事。因此,就下令最高法院开一次特别庭,由第十一司法区法官弗雷德里克。奥伯沃泽担任庭长。于是,梅森去见庭长,要求确定大陪审团开会的日期,以便对克莱德起诉——结果就定在八月五日开会。

随后,大陪审团开会了,对梅森来说,作出对克莱德起诉的决定,原是一点儿困难都没有的。

在这以后,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只好去见民主党人奥伯沃泽(此人全赖前任州长帮助,才能任命为法官),申请变更审判地点,理由是:要在卡塔拉基县居民中找出十二个人来——他们虽受梅森公开和不公开的言论影响,但是对克莱德却并不早已极端敌视,也不事前相信他犯了罪——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事。这就意味着,在被告一方的律师还没有向陪审团发言以前,克莱德事实上早就给定罪了。

“可是,你们到底想要上哪儿去审理呢?”这个相当公正的奥伯沃泽法官开口问道。“这类材料到处都给登出来了。”

“不过,法官先生阁下,这一罪行一直是被该地方检察官那么孜孜不倦地加以夸大了——”(来自梅森方面的冗长而又炽烈的反驳)。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坚决认为,”贝尔纳普接下去说。“公众早已受到过度刺激和欺骗了。现在,您找不出十二个人来公正审判这个人了。”

“多荒唐!”梅森怒冲冲地大声叫嚷。“简直是胡扯淡!要知道各报刊他们自己采访、刊登的证据材料,就比我还要多得多哩。如果说现在已经产生了什么偏见的话,那也正是公众从本案里发现的一些事实所引起的。不过,我坚信,这儿偏见也并不见得比别地更加激烈吧。再说,绝大多数的证人就在这儿,要是本案移至一个边远的县份审判,本县就势必负担很大的一笔费用,这是本县开支不了的,而且事实证明也是毫无必要的。”

奥伯沃泽法官,此人严肃认真,恪守道德,行动迟缓,办事精细,处理一切问题,喜欢墨守陈规,这时,他倾向于赞同梅森的意见。

在随后的五天里,他对这个问题只是不紧不慢地考虑了一下。五天以后,他就决定拒绝被告一方提出变更审判地点的要求。倘若他作出的决定错了,反正还有受理上诉的法院,被告一方尽管可以到那儿告去吧。既然现在他已确定十月十五日为开庭审理的日期(在此以前,据他判断,被告一方辩护律师是有充裕的时间,可以为本案进行准备的),他打算前往蓝山湖畔自己的别墅去消磨残夏。如有什么特别复杂或是当地解决不了的法律纠纷,不管是检察官,还是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都可以上那儿去找他,他将亲自听取他们双方的意见。

不过,本案既有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插手,梅森觉得自己最好还得加一把劲,使克莱德定罪一事尽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他害怕那个年轻的杰夫森,并不亚于他害怕贝尔纳普,因此,他便带上伯顿。伯利、尼尔。纽科姆又一次来到了莱柯格斯。在那里,抛开别的不谈,他至少发现以下几点:(一)克莱德购买照相机的地点;(二)

在大比腾湖之行前三天,他对佩顿太太说过,他想把照相机带在身边,又说他还得买几个胶卷;(三)有一个名叫奥林。肖特的杂货铺掌柜跟克莱德很熟,但在四个月以前,克莱德为了一个工人老婆怀孕的事向他求教过——还有(这是肖特作为最大的一项秘密对终于发现了他的伯顿。伯利私下讲的),他向克莱德推荐过一位住在格洛弗斯维尔附近名叫格伦的医生;(四)他们找到了这位格伦医生,还给格伦医生看过克莱德和罗伯达的照片,格伦能认出来的是罗伯达,但不是克莱德。格伦还讲到罗伯达来找他时的情绪,以及她所说的那些话——这些话无论如何不会暗示出克莱德或是她本人有罪,因此,梅森决定最好暂时不去提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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