暝色四合的一个夏日夜晚。

十万居民的美国城市的商业中心区,崇楼高墙,森然耸起——象这样的崇楼高墙,说不定到将来仅仅足资谈助罢了。

这时相当冷清的大街上,正有一小拨六个人。一个是五十上下、身材矮胖的男子,浓密的头发从他那顶圆形黑呢帽底下旁逸出来。此人长得其貌不扬,随身带着一台沿街传教与卖唱的人常用的手提小风琴。跟他在一起,有一个女人,约莫比他小五岁,个子比他高,体形不如他粗壮,但身子骨结实,精力挺充沛。她的脸容和服饰都很平常,可也不算太丑。她一手搀了一个七岁的男孩,一手拿着一本《圣经》和好几本赞美诗。跟这三人在一起,但各自走在后边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和另一个九岁的女孩——他们个个很听话,但是一点儿都不带劲,只不过尾随着罢了。

天气很热,但是弥散着一丝儿恬适的倦意。

他们正走在跟另一条峡谷似的街道相交成直角的那条大街上,那儿行人如织,车辆似梭,还有各路电车丁丁当当地响着铃,在摩肩接踵的行人和车辆的急流中向前驰去。不过,这小拨人对此仿佛毫不在意,一心只想从身边擦过的那些争先恐后的车辆和行人中间挨挤过去。

他们走到了同下一条大街交叉的路口——其实只是两排高大建筑物中间的一条过道——这时已是阒然无人了。那个男人一放下风琴,女人马上把它打开,支起乐谱架,摆上了一本薄薄的大开本赞美诗。

随后,她们那本《圣经》递给那个男人,往后一挪,同他站成一排。

十二岁的男孩就把一只小小的轻便折凳放在风琴跟前。那个男人——正是孩子他们的父亲——睁大眼睛,似乎满有信心地往四下里扫了一眼,也不管有没有听众,就开腔说:

“我们先唱一首赞美诗。凡是愿意颂扬上帝的,就不妨跟我们一块唱。赫思德,劳驾你来弹琴,好吗?”

年龄最大的女孩,身材相当苗条,但是尚未完全发育,她一直尽量装出漠不关心、泰然自若的样子来。不过一听到这话,她就坐到了轻便折凳上,一面在翻赞美诗,一面弹起琴来。

这时她母亲说:

“我看今晚最好就唱第二十七首:——《耶稣之爱抚何等甘美》。”

这时,各种不同身分、不同职业、正往家走的行人,发现这小拨人这么仓卒登场了,有的只是迟疑地乜了他们一眼,有的……干脆驻足观看他们究竟在耍什么把戏。那个男人一看这种犹豫不定的态度,显然以为这下子已把行人们的注意力吸引住了(尽管还有点儿举棋不定),于是就抓紧机会,对他们开讲了,好象他们是特地上这儿来听讲的。

“得了,我们大家就一块唱第二十七首:——《耶稣之爱抚何等甘美》。”

那个小姑娘一听这话,就在风琴上开始弹这个乐曲,奏出了一个虽然准确、但很微弱的曲调;同时,跟着她相当激越的女高音一块唱的,还有她母亲的女高音和她父亲相当可疑的男中音。其他几个孩子,则从风琴上一小叠书里拿来赞美诗,有气无力地跟着一块哼唱。他们唱诗的时候,在街头那些难以形容、冷眼围看的人们,两眼凝望着——如此微不足道的一家人,竟然当众同声高唱,抗议人世间无处不有的怀疑与冷漠——这样的怪事把他们都给怔住了。有人对弹琴的小姑娘相当柔弱、尚欠丰满的身段发生兴趣或同情;也有人对父亲那副迂拙的寒酸相感兴趣或为之动怜,他那双没精打采的蓝眼睛和那肌肤相当松弛、衣着又很差劲的体形,足以说明他早已落泊潦倒了。这一拨人里头,只有母亲身上显露出那么一种魄力和决心,哪怕是盲目或错误的,使她一生交不上好运道,好歹也能保住自己。她同另外几位相比,更多地流露出这么一种信仰坚定的神态,虽然无知,但不知怎的总是令人敬佩。你要是细心观察她,看到她把自己那本赞美诗搁在身边,两眼凝视前方的神态,一定会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的人,不管她有什么样缺点,也许会尽量按照她的信仰去做的。”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说明:她对那个明确无误地主宰一切、观照一切的天神是赞不绝口的,她对天神的智慧和仁慈也是坚信不移的。

“耶稣的爱拯救我的整个身心,上帝的爱指引我的脚步前进,”

她就在两旁巍然耸立的崇楼高墙中间,略带鼻音,响亮地歌唱着。

那个男孩子闲不住地两脚替换站着,两眼俯视着,充其量只是半心半意地在哼唱。他是瘦高个儿,头和脸长得真逗人——白净的肌肤,乌尾的头发——同其他几位相比,他好象特别善于观察,肯定更加敏感——显而易见,他对自己目前处境的确感到恼火,乃至于痛苦。

他最感兴趣的,显然是世俗生活,而不是宗教生活,虽然他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反正最能正确地说明他此时此刻的心态,不外乎是:眼下要他干的这一套,肯定是不合他的心意。他太年轻了,他的心灵对于形形色色的美和享乐确实太敏感了,不过这些东西——也许跟主宰他父母心灵的那个遥远、朦胧的幻想境界,甚至还是格格不入。

说实话,这个男孩子的家里生活境况,以及他迄至今日在物质上和心灵上的种种遭际,都不能使他相信:他父母似乎如此坚信和传播的那一套教义,真的是那么实在,那么有力量。相反,他们的生活——至少是物质生活,好象多少让人发愁。父亲总是到各处——特别是到离这儿不太远、和母亲合办的“传道馆”去——向会众诵经、布道。据他所知,他们还向各种各样对传道感兴趣,或是乐善好施的商人敛钱——看来这些商人对这一类慈善事业居然还很相信。尽管这样,这一家人日子过得老是“紧巴巴”,好衣服从来没有穿过,许多在别人看来似乎平常得很的安乐享受,他们都还没沾过边。可是父母亲还不时在颂扬上帝对他们,乃至于芸芸众生的慈爱和关怀。显然在哪儿出了些毛病吧。这一切眼下他还闹不清楚,可他对母亲还是不由得肃然起敬:要知道母亲的那种毅力和热忱,以及她的温柔,对他都富有吸引力。尽管传道工作很忙,家累又很重,她总是尽量显出乐乐呵呵的样子来,或者至少说她还能撑得住,尤其在衣食极端紧缺的时候,她照例用极为坚定有力的语调说:“上帝会赐予我们的,”或者说,“上帝会给我们指引出路的。”不过,他和其他孩子们都看得很清楚,尽管他们家里一向亟需上帝垂爱恩赐,上帝却始终没给他们指引出一条看得清清楚楚的出路来。

今晚,他跟自己的姐妹和弟弟一块走在这条大街上,心里巴不得他们从此再也不用干这玩意儿,或者说至少是他自己最好能不参与。

这一类事,人家的孩子压根儿就不干。再说,干这类事,不知怎的好象很寒伧,甚至于低人一等。在他被迫走上街头以前,人家的孩子早已不止一次地大声招呼过他,而且还讥笑过他父亲,就是因为他父亲老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宣扬他的宗教信仰,或者说是他那坚定不移的宗教信念。那时候他还只有七岁,就因为他父亲每次跟人说话,一开口总要“赞美上帝”,他便听到附近街坊小孩们乱嚷嚷:“赞美上帝的老家伙格里菲思来了。”有时候,孩子们还在他背后大声喊道:“喂,你这个小不点儿,弹风琴的就是你姐姐吧。她还会弹别的玩意儿?”

“他干吗要到处说什么‘赞美上帝’?人家压根儿就不说呀。”

正是多年来恨不得一切都跟人家一模一样的心态,既捉弄了他的那些孩子们,同时也使他感到苦恼。不管他的父亲也好,还是他的母亲也好,跟人家就是不一样,因为他们俩整日价宗教不离口,到如今终于把宗教当做生意经了。

这一天晚上,在那车辆如梭、人群杂、高楼耸立的大街上,他觉得真害羞,自己竟从正常的生活氛围里给拖出来,被人嘲弄,丢了丑。那时,一辆辆漂亮的小轿车打从他身边疾驰而去;游手好闲的行人,都在各自寻找(对他来说只好胡乱揣度的)那些乐事去了;成双配对的快活的青年男女,说说笑笑,吵吵闹闹;还有那些“小伢儿”

瞪着眼直瞅他——这一切都使他很苦恼,他觉得:倘若跟他的生活,或者说得更确切些,跟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相比,人家的生活就是有点儿不一样,反正要好得多,美得多。

这时候,大街上游荡不定的人群,在他们周围不断变换,看来也意识到,让这些孩子参予其事,从心理学观点来说,实属大错特错了:因为人群中间有一些人相互用胳膊肘轻推,以示不屑一顾;有一些世故较深、态度冷漠的人,扬起眉毛,只是轻蔑地一笑;还有一些人较有同情心,或则阅历较多,却认为犯不着让这些小孩子也登场。

“他们这拨人,几乎每天晚上,我在这儿总能看到,反正一星期得有两三回吧,”说这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店员。他和女友刚见了面,正陪着她上餐厅去。“我估摸,这拨人不外乎以宗教为名,搞什么骗人勾当吧。”

“那个最大的男小子,可不乐意待在这儿。他觉得怪别扭的,这我一眼就看出了。要是这小子自己不乐意,硬要他出来,那就实在没道理。不管怎么说,这一套玩意儿,反正他是一窍不通。”这些话,是一个年龄四十上下、常在市商业中心区游食的流浪汉,正在向一个貌似温和的过路行人说的。

“是啊,我看一点儿不错,”那个过路行人一面随声附和说,一面仔细端详这个男孩子与众不同的头和脸。那个男孩子只要一抬起脸来,便流露出忸怩不安的神情来,人们心中自然就会联想到:本来侍奉这种含意深奥的神灵圣事,只有年岁较大、善于内省的人最为合适,可现在硬要不懂事的孩子在公开场合出现,那就有点儿不厚道和徒劳无益。

殊不知实际情况果然如此。

至于这个家里其他一些人——那最小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他们年纪太小,说真的根本不懂得眼前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或者说,对他们反正也无所谓。那个弹风琴的大女儿,倒是显得满不在乎,对她本人的出场和歌声所博得的观众青睐却很得意。因为不仅是围观的陌生人,就连她父母也都不止一次地给她鼓气,说她歌声很甜美动人,其实这话说得并不完全正确。要知道她的嗓门儿不见得有那么好。她父母也并不真正懂得音乐。论体质,她苍白、柔弱,也是不过尔尔;心智上更看不出有什么真正潜力或深度。想必她自以为,这是一个绝好场合,让自己出出风头,引起人们一点注意罢了。至于她的父母,他们决心竭尽全力,净化人们心灵,使之超凡脱俗;只要赞美诗一唱完,父亲便开始老调重弹,说什么只要充分得到上帝的怜悯、基督的爱和上帝对罪人的宽恕,罪人就可以摆脱沉重地压在他心头的痛苦,从而得到种种欢乐。

“在上帝看来,人人都是有罪的,”他说,“除非他们虔心忏悔,除非他们信奉基督,接受基督对他们的爱和宽恕,要不然他们永远感受不到心灵上健全、洁净的幸福。啊,我的朋友们!基督为你们而生,为你们而死,每天他时时刻刻都同你们走在一起,不论白昼和黑夜,清晨和黄昏,总是在照看你们,赋予你们力量,去克服你们在人世间时刻都有的艰辛和忧患,你们只有对上面这个道理真的大彻大悟了,心中才会感到安宁和满足!啊,要小心留神那些围在我们身边的罗网和陷坑!幸亏我们知道:基督永远与我们同在,劝导我们,帮助我们,激励我们,还给我们包扎伤口,使我们得以身心健全,这是足以告慰大家的!啊,那种安宁、满足、舒适和光荣,正是我们诚心祷祝的!”

“阿门,”他的妻子郑重其事地应答了一声。女儿赫思德,全家人管她叫爱思达,深感他们家里人人都需要得到众人尽量多的援助——也跟着她母亲应答了一声。

最大的男孩子克莱德,还有两个较小的孩子,他们只是两眼瞅着地面,偶尔对他们父母也瞅上一眼,心中暗自思忖:他说的这些话,可能句句正确、重要,可是不知怎的总不象生活中其他的一些事那么有意义,那么吸引人。他的这一套——他们听得太多了,在他们这些年轻而热切的心灵看来,他们期望于生活的,显然要比在街头和教堂里传道多得多。

后来,第二首赞美诗一唱过,格里菲思太太也讲了话,顺便提到了他们在附近一条街上传过道,而且为了宣扬基督教义还作过祈祷,随后唱了第三首赞美诗,散发了一些阐述教会拯救灵魂的小册子,接着,父亲阿萨就把听众们自动捐款一一敛了起来。他们合上小风琴,把轻便折凳叠好交给克莱德,《圣经》和赞美诗由格里菲思太太收起来,套上皮带的风琴则挂在老格里菲思肩头上,他们一行人就朝传道馆径直走去了。

整整这段时间里,克莱德一直在暗自琢磨:这个玩意儿他再也不乐意干了。他觉得:刚才他和他父母都显得很愚蠢,而且不大正常——象他这样被迫卷了进去,要是让他的反感充分表达出来,那他就会说出“低级”这个词儿来;一句话,只要有办法,他再也不愿干这个了。硬是把他拽住不放,对他们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他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人家的孩子都用不着去充当他的那种角色。他比过去更坚决地思考着要来一次反抗,以后自己就再也用不着象现在这样抛头露面了。姐姐要是乐意,那让她去就得了;反正这一套她是喜欢的。妹妹和弟弟都太小,也许还无所谓。可是他呢……

“我觉得,今晚人们的注意力好象要比往常更多一点,”格里菲思一边走,一边对身旁的太太这样说。醉人的夏日夜晚的微风,使他心境为之一爽,因此,他在解释过路行人照例漠不关心的神情时,也就比较包涵。

“是的,星期四那天,只有十八个人要小册子,可是今儿晚上却有二十七个人。”

“基督的爱最终必胜,”做父亲的说这些话,既安慰他的太太,也算是聊以自慰。“世俗的欢乐和忧患主宰着许许多多的人,不过,只要他们到了悲痛欲绝的时候,我们现在撒下的这些种子里头,有些就生根发芽了。”

“这个我相信。正是这种信念,经常使我顶住了,没有倒下去。

悲痛和深重的罪孽,终于会让某些人看到自己误入了歧途。”

这时他们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小街,刚才他们就是从这小街走出来的。他们从拐角处径直走过十多户人家,就进入一座黄澄澄的木头平房,它那宽大的窗子和大门上两块玻璃,都已漆成灰白色。两个窗子和那双门上几个小方格里横写着:“希望之门。非英国国教徒独立传道馆。祈祷时间:每星期三、六,晚八时至十时;星期日,十一时、三时、八时。欢迎参加。”在这些字样下面,每个窗子上都有这么一句话:“上帝就是爱”,底下还有一行小字:“你多久没给母亲写信了?”

这小拨人一走进那不起眼的黄澄澄大门,影儿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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