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又见到那头公野牛了吗?”

“也没有。”

“那好,你们还要什么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这种区区小事拼命挑剔的人。”

我断定,如果这个家伙不是个撒谎的人,也只差那么一点点。这支插曲使我想起多年以后我在暹罗那次短暂的逗留中的一件事。住在曼谷附近一座城市里的欧洲公民中有个奇才,他叫埃克特,是个英国人。此人以其谎言的数量,质量,巧妙和机智而闻名。大家一再上他那个最著名的谎言的当,总想在新来的人面前戳穿他的鬼把戏,但很少成功。有两次,他被请到我作客的那家来,但没有办法逗引他说出一个典型的谎话来。有一天,种植园主巴士根——一个有权势的人物,傲慢而有时还有些暴躁——请我一同骑马去见埃克特。在路上,他说:

“喂,你知道差错在哪里吗?在于使埃克特有了戒备。小伙子们一盘问埃克特,他便完全明白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然就缩进壳里去了。无论是谁也懂得要那样做。不过我们到了那里,要玩得更聪明些,让他随心所欲地去瞎编乱造,他想添油加酱就随他去吧,使他觉得没有人在打他的主意。只要让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久,他就会忘乎所以,随意瞎扯,象个磨盘一样卖力气。要沉住气,只要不出声,看我来耍他,我一定让他说谎,我绝不认为那些小伙子们都是些瞎子,竟然看不出那种明摆着的,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埃克特热情地招待我们——这是个说话动听,举止文雅的人。我们在阳台上坐了一个小时,呷着英国淡啤酒,谈论国王,圣白象和睡神,海阔天空,我们注意到,我们伙伴绝不提起话头也绝不改变话题,只是随声附和,显得对任何事情都不紧不慢。不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埃克特开始爱说话了,他越来越自如,越来越健谈,越来越豁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这样。突然,埃克特说:

“啊,听我说!我差点儿忘了。我弄到了一件东西,要使你们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无论是你们还是别人都没有听说过。我弄到一只吃椰子果的猫!吃一般的新鲜椰子的猫!它不但吃肉,还喝牛奶,真的——我发誓。”

巴士根向我递个眼色,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接着说道:

“哎呀,我的天,这种事我真是闻所未闻,老兄,这不可能。”

“我知道你会那么说,我去把那只猫捉来。”

他走进房间去,巴士根说道:

“喂,我给你说过什么来着?嗯,就得这样收拾埃克特。你瞧,我耐着性子诳他,麻痹他的警惕性。我很高兴来了这一趟,回去把这事讲给小伙子们听听。猫儿吃椰子果,啊,我的天!嗯,就是这个办法,一点不错,他会撒个弥天大谎。凭借运气,故伎重演。猫儿吃椰子果——这天真的傻瓜!”

埃克特真的抱着猫儿走进来。

巴士根笑着说:

“我抱着猫,你拿椰子果。”

埃克特砸开一个,切成几块。巴士根偷偷地给我递个眼色,喂给猫儿一块,它一口抢过去,贪婪地吞进肚里,并且还要吃!

我们骑着马走了两英里,默默无言,互相离得远远的,至少我没有说一句话。巴士根打着马,恶毒地咒骂那匹马,尽管它表现良好。我们分手的时候,巴士根说:

“明天早晨还我的马。还有,你不必提起今天的事,不要把这件蠢事告诉小伙子们。”“)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