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不作声。

“而且要同他们分手,永远离开他们,永远,永远地离开!”我坐在那里,默默地祈祷着。最后终于站起身来,心里觉得可怕。

“怎么样?”他望着我。

“去,”我说,“对人们宣布吧。一切都会过去,唯有真理长存。孩子们长大会明白,您的伟大的决定中包含着多少高贵的精神。”

他当时从我那里走出去,似乎确已经下了决心。但是以后有两个多星期他仍每晚连着到我家来,老是在准备做,老是不能决定。我的心被他折磨着。他来的时候意志坚决,感动地说:“我知道天堂即将对我降临,我一宣布以后,立即就会降临。我已经在地狱里过了十四年了。我愿意受痛苦。我将接受痛苦,开始真正生活。一个人可能说着谎言在这世上度过一辈子,临了再也无法追悔。现在我不但对邻人,连对我的孩子都不敢爱。主啊,孩子们也许会理解我因受苦曾付出了多少代价,因而不再来责备我!上帝不在力量里,而在真理里。”

“大家都会理解您舍身的行为,”我对他说,“即使现在不理解,以后也会理解的,因为您献身于真理,献身最高的、非尘世的真理。……”

他离开我的时候,好象得到了安慰,但是第二天又恶狠狠地来了,面色苍白,说话带刺。

“每次我走进来的时候,您总是露出好奇心看着我,似乎说:‘又没有宣布么?’您等一等,不要太看不起人。这不象您所料想的那样轻而易举。而且我也还有可能根本不想实行哩。如果那样您会不会出面去报告?”

实际上我非但没有带着轻率的好奇心看他,甚至根本连看都怕看他。我痛苦得简直象生了病,我的心里充满了眼泪。甚至夜间都失眠了。

“我刚才从妻子那里来,”他继续说,“您明白不明白,妻子是什么?我离开的时候,孩子们对我叫道:‘再见,爸爸,快回来给我们念《儿童读物》。’不,您不明白这个!别人的灾难是不容易了解的。”

他的眼睛冒火,嘴唇打颤。突然用拳头猛敲桌子,敲得桌上的东西都跳了起来。那样和善的人,第一次发这样的脾气。

“有必要么?”他大声嚷叫,“用得着么?谁也没有被判罪,谁也没有因我受流放,那个仆人是病死的。至于我杀人流血,已经受到痛苦的折磨的惩罚了。再说人家也根本不会相信我的,我无论提出什么证据来也没人相信的。有宣布的必要么?有这必要么?为了杀人流血,我准备继续受一辈子折磨,只要不使妻子孩儿遭受打击。让他们和我一块儿毁灭是合理的么?我们不会做错么?真理在哪里?而且人们会了解这种真理,加以珍视和尊重么?”

“主呀!”我心想,“到了这种时候还想到人们的尊重!”我当时开始可怜他,真愿意和他分担命运,如果能使他轻松一些的话。我看他好象疯了似的。我害怕起来,不但从理性上,而且从感性上了解这决心有多大的代价。

“您决定我的命运吧!”他又向我喊道。

“去宣布吧。”我对他低声说。我几乎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但仍坚决地低声这样说。我从桌上拿过一本福音书,是俄文的译本,翻出《约翰福音》第十二章二十四节给他看。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我在他来访以前刚好读过这一节。

他读完了,说道:“说得对。”但是苦笑了一下。“是的,”沉默了一会,他又说,“在这种书里可以找到许多可怕的东西,把它硬塞给人家是再容易不过了。而且这些话又是谁写的?难道是人写的么?”

“圣灵写的。”我说。

“说空话容易,”他又冷笑说,已经差不多怀着怨恨了。我又拿起圣经,翻了一下,把《希伯来书》第十章第三十一节给他看。他读下去:

“落在永生的上帝手里真是可怕的。”

他读完后,把书一扔。甚至浑身哆嗦起来。

“可怕的一节,”他说,“没什么可说的,您真算挑准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别了,我也许今后不会再来,……我们在天堂相见吧。这样说来,我已有十四年‘落在永生的上帝的手里’了,原来这十四年就是这么回事。明天我就请求这只手放了我。……”

我想拥抱他,和他接吻,但是不敢,——他的脸抽搐得那么厉害,看着都叫人难受。他走出去了。“主啊,”我心想,“这人就要去干出什么事来呀!”我当时跪倒在神像面前,为他向圣母哭泣,向救苦救难的圣母哭泣。我含泪跪着祈祷,足足有半个钟头,这时已经是深夜,大约十二点钟光景。门忽然开了,我一看,他重又进来。我惊讶起来。

“您到哪儿去了?”我问他。

“我……”他说,“我大概忘了什么,……好象是手帕。……也许什么也没有忘,您让我坐一会儿吧。……”

他坐在椅子上。我站在他跟前。“请你也坐下。”他说。我坐下。坐了两分钟,他盯着我,忽然笑了笑,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接着他站起来,紧紧地抱我,吻我。……

“你要记住,”他说,“我第二次怎样到你这里来的。喂,你要记住这一点。”

他初次用“你”字称呼我。说完,他就走了。我心想:“明天呀……”

事情果真发生了。那天晚上我不知道第二天恰巧是他的生日。我在最近的几天一直没有出过门,所以一点也没有听人说起过。每年这一天他家里有许多宾客,全城都聚集到那里。这一次也是宾客满堂。就这样,吃过饭以后他走到屋子中央,手里拿着一张纸——给上级长官的正式呈文。因为既然他的上级长官全在那里,所以他就当场对全体宾客朗读了那张呈文,里面把他的犯罪的情节详细写了下来:“我要把自己当作一个魔怪那样逐出人群,因为上帝降临到了我的身上,”他结束这纸呈文时说,“我甘愿受苦!”他当时把保存了十四年,自认为可以证明自己犯罪的东西拿出来全摆在桌子上:他为了脱卸嫌疑而偷走的被害人的金器,从她脖颈上摘下来,上面嵌着她未婚夫的肖像的金像章,十字架,还有一本日记,两封信:未婚夫写给她告诉他自己快要回来的信,和她的复信,——她刚开始写,还没有写完,放在桌上预备第二天再寄的。他把这两封信都拿走了,为了什么?他为什么把这信保存了十四年而不把它们作为罪证加以销毁?当时的情况是:大家都十分惊讶,而且害怕,谁也不愿意相信,虽然大家带着异常的好奇听完了一切,但却都把他当作病人说的胡话,而且几天以后大家都断然肯定这不幸的人是发了疯。上级和法院方面不能不侦查这案件,但是不久就停止了:虽然物件和信札大有考虑的余地,但仍然认为,即使证件是确实的,也不能单单根据这些证件决定提出控诉。此外,他既是她的朋友,那么就是那些东西也有可能是她亲自给他,或者托他代为保存的。其实我听说经过被害人的许多朋友和亲属鉴定,那些东西确属于她,并无疑问。但这件案子却仍旧注定是永远得不到澄清的了。过了五天以后,大家得知这个受痛苦的人得了病,有性命之忧。他得了什么病,——我说不清,听说是心律失调,但后来又听说,由于他的夫人坚持,几位医生会诊了他的精神状态,得出的结论是确有疯狂的征兆。虽然大家纷纷跑来向我探听,我一点也没有敢泄露,但当我想要见见他的时候,却很长时期遭到别人,尤其是他的夫人的禁止。“这是您把他弄得情绪失常的,”她对我说,“他以前已经十分阴郁,最近一年来大家全看出他特别烦躁不安,还常有奇怪的举动,恰巧又加上您,就把他给害苦了;那全是您向他传道的结果,他整整有一个月没有离开您左右。”真没办法,不但是他的夫人,甚至全城的人都攻击我,责备我:“这全是您弄出来的。”——他们说。我沉默不响,心里却很喜欢,因为看出其中显然反映了上帝对那反抗自身、惩罚自己的人所施的恩惠。至于说他发了疯,我是决不能相信的。后来他们总算允许我去见他了,因为他自己坚决要求见我,以便和我作别。我一走进去,就看出他不但活不上几天,连还能活几个钟头也屈指可数了。他很衰弱,脸色焦黄,手哆嗦着,呼吸困难,但是神态既和蔼又快乐。“)

请稍后,加载中....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阅读模式左右翻页上下翻页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