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非常长,可是达尔大尼央一点儿也不担心。他知道他们的马在布拉西安的老爷的草料丰富的槽吃饱喝足。现在精力分充沛。他信心百倍地准备走四五天的路,忠心耿耿的布朗舍跟随着他。
我们己经说过,这两个人为了战胜一路上的无聊常就肩并肩地骑马前进;话说个不停。达尔大尼央渐渐地不像主人了、布朗舍也完全除去了仆人的外衣。这是一个万分狡猾的人,自从他突然成了有产阶级以后,他常常懊恼再也吃不到大路上的不花钱的好饭,也不能参加贵族们的交谈和他们的轰轰烈烈的战斗了。他觉得经常和一些庸俗乏味的人来往,降低子他的身分;所以非常苦恼,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颇有才能的人。
可是,如今他立刻地位升高,成了他依旧称做主人的人的知心朋友。达尔大尼央也好多年来没有向别人说过心里话。这两个人有时候觉得相处得十分融洽。
此外,布朗舍并非一个完全土里土气的干冒险事的同伴。他是一个会出好主意的人,就像达尔大尼央好多次发觉的那样,他不主动去冒险,但是临难却从不退缩。还有,他当过兵,戎马生涯会使一个人变得高贵,而且,不仅如此,如果布朗舍需要他,布朗舍对他来说不是没有用的。达尔大尼央和布朗舍一路上几乎像一对好朋友那样,最后来到了布莱索阿。
在路上,达尔大尼央又想到那个不停地缠着他的念头,摇着头说:
“我知道我去阿多斯那儿要说服他是不会成功的,这种行动是荒唐的。可是对我的老朋友我应该这样做。他品质崇高,侠义心肠,任何人也比不上。”
“阿多斯先生是一位高尚的贵族!”布朗舍说。
“难道不是吗?”达尔大尼央说。
“他花钱大方,把钱乱洒,就像天主落雹子一样”布朗舍继续说下去,“他手上拿着剑,同国王一样神气。先生您还记得在加尔姆园子里和英国人的那次决斗吗?啊!阿多斯先生在那一天真是显得高贵有气派,他对他的对手说:‘您一定要我把我的名字告诉您吗,先生,对您来说是倒霉的事,因为我非得杀死您不可了!’我当时在他旁边,听到他说的这句话。我讲的字宇都是他的原话。先生他看了一眼,就像他说的那样,一剑刺中他的对手,他的双手倒了下去,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啊!大生,我再说一遍,他是一位高尚的贵族。”
“是这样,”达尔大尼央说,“这一切就像《福音书》一样真实,可是他有一个大毛病,可能使他这些优点都丧失了。”
“我记起来了,”布朗舍说“他爱喝酒,或者不如说,他总在喝酒。可是。他喝起酒来和别人不一样。他把酒杯旅到嘴唇上的时候,他的一双眼睛什么意思也不透露。实际上一个人沉默的时候,从来没有这么富于表情的。我呢,我仿佛听见他在喃喃自语‘下去吧,甜烧酒!把我的悲伤赶走吧。’他常常敲断酒杯的脚或者酒瓶的顶!没有一个人会像他那样。”
“是呀!”达尔大尼央说,“今天等待着我们的是一个悲惨的场面。这个眼神高傲的高尚的贵族,这个屡建战功的漂亮的骑士,他手上总是拿着一把普通的剑而不是一根指挥军队的权杖,谁见了都觉得惊奇,好呀!现在他可能已经变成一个驼背的老头儿,鼻子通红,老是淌眼泪。我们会看到他躺在什么地方的草地上,用呆滞的目光望着我们,也许认不出我们是谁了。天主为我作证,布朗舍,”达尔大尼央继续说下去,“如果我不是一心要向这位不寻常的拉费尔伯爵的卓越的影子致敬,我看到这个悲惨的场面会逃走的,我们是多么爱他。”
布朗舍点点头,一声不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和他的主人一样担心。“还有,”达尔大尼央说,“会看到他老态龙钟,因为现在他上了年纪了,也许还穷困潦倒,因为他不会管理他的那一点点财产,讨厌的格力磨,一定比以前更加寡言少语,比他的主人酒喝得更凶……唉,布朗舍,想到这些,我的心都碎了。”
“我好像已经到了那儿,看到他站都站不稳,话都说不清楚,”布朗舍用可怜的口气说。“老实说,我唯一担心的事,’这尔大尼央说,“就是阿多斯像军人那样喝得醉醺醺的,不接受我的建议。这对波尔朵斯,对我,将是极大的不幸,更是真正的困难,不过,他一开始狂饮,我们就离开他,就是这样。他酒醒以后,就会明白了。”
“不管怎样,先生,”布朗舍说,“我们不久便可以弄清楚情况,因为我相信那边给落日照红的高墙就是布卢瓦的城墙。”
“可能是的,”达尔大尼央回答说,‘我们隐隐约约看得见在树林左边有几座雕花的、尖尖的小钟楼,就像人家告诉我的是尚博尔的小钟楼。”
“我们进城吗?”布朗舍问。“当然进城好打听一下情况。”
“先生,如果我们进城,我劝您尝尝这儿的小钵奶油,我早就多次听人说起过,可惜不能带到巴黎去,只能在本地吃。”
“行呀,我们好好吃一吃!您放心好了,”达尔大尼央说。
就在这时候,一辆牛拉的大四轮车从全是车辙的小路走上了两个骑马的人走的大路,这种车都是装着当地的大森林里砍伐的木头,送到卢瓦尔河的各个港口去的。一个汉子赶着牛车,手上拿着一根头上钉着钉子的长竿子,用它戮着慢慢行走的牲口。
“嘿!伙计,”布朗舍叫唤那个赶车的人。
“两位先生,有什么事要我做?”这个庄稼人用当地人的特别纯正的语言说道,这种语言会叫索邦广场和大学街的那些讲究语言纯洁的城里人脸发红。
“我们在找拉费尔伯爵先生的住宅,”达尔大尼央说;“在这一带的贵族老爷当中,您知道这一位吗?”这个庄稼人一听说这个名字,立刻脱下帽子,回答说:“两位先生,我运的这些木头就是他的,我在他的森林里砍下来,然后送到城堡里。
达尔大尼央不想再问这个汉子,他不高兴听到可能从另外一个人嘴里说出他曾对布朗舍说过的那番话。
“城堡!”他心里想,“城堡!啊!我明白啦!阿多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他会像波尔朵斯那样,强迫他的农民叫他大人,把他的破旧的房子叫做城堡。他的手打人可重呢,这位亲爱的阿多斯特别是他喝了酒以后。”
牛走得太慢。达尔大尼央和布朗舍跟在车子后面走,这样的步子叫他们不耐烦了。
“这条路就这样朝前走,”达尔大尼央问赶车的,“我们走下去不会担心迷路吧?”
“我的天主!是的,先生,”那个车夫说,“您可似自已走,不用陪着走得这样慢吞吞的牲口,叫您感到无聊。您只要走半法里路就能在右边看见一座城堡;在这儿我们还看不见它,因为给一排杨树遮住了。这座城堡不是布拉热洛纳城堡,而是拉瓦利埃尔城堡。您再往前走,在火枪的三个多射程远的地方有一座石板屋顶的自色大房子,它在一座给高大的埃及无花果树遮盖住的小山岗上,那就是拉费尔伯爵先生的城堡。”
“这半法里路长吗?”达尔大尼央问,因为在我们前美丽的法兰西国土上里的长度是不一样的。
“先生,看您的马的腿十分灵活,十分钟就可以到了。”
达尔大尼央谢过了赶车的立划快马向前奔驰;可是,他想到就要再见到那位如此热爱他的卓越的人物,想到阿多斯的教导和榜样曾经教育他应该怎样做一个贵族,不由得心乱起来。他渐渐放慢了马的步子,像在思索什么似的,低着头向前走去。
布朗舍也在这个乡下人的交谈和态度里发现了一些值得他认真思考的问题。无论在诺曼底,弗朗什一孔泰,还是在阿图瓦,庇卡底,他一一居住过的那些地方,在当地的乡下人中没有看见过送样大方的举止,这样文雅的神态,听见过这样优雅的谈话。他禁不住认为他遇到的是一位贵族,是个像他一样的投石党人,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不得不和他一样乔装改扮。
不多久,在大路拐弯的地方,就像赶牛车的说的那样,拉瓦利埃尔城堡出现在行路人的眼前;接着,走了大约半法里路不到,就看到了那座给埃及无花果树环绕的白房子,背后是浓密的树丛,春天在树上点级了朵朵雪一样的白花。
达尔大尼央看见这个情景,虽然他平时不大容易激动,现在却感到心底里奇怪地慌乱起来;因为一生当中,青年时代是最令人难忘的。布朗舍可没有同祥的感受,看到他的主人这祥心神不安,不禁愣住了,一会儿看看达尔大尼央,一会儿看看那座白房子。
火枪手又向前走了几步,到了一排栅栏前面,它制作精美,显示出当时的特色。
从栅栏望进去是一些照管得很仔细的菜园,一个很宽敞的院子,院子里好儿个身穿不同制服的仆人,都手牵着马站在那儿马在原地踏着步,还停着一辆套着两匹本地马的漂亮的四轮马车。
“我们弄错了,或者是那个汉子蒙了我们,”达尔大尼央说,“这儿不可能是阿多斯住的地方。我的天主,他莫不是去世了,这块产业归了另外一个人,而那个人用了他的名字?布朗舍,快下马去问个明白,说真话,我,我可没有勇气去问。”
布朗舍下了马。
“你再说,“达尔大尼央说,‘有一个路过的贵族希望有这个荣幸向拉费尔伯爵先生致敬,如果你对打听到的情况感到满意,那你就说出我的名字来。”
布朗舍拉着马缰绳走近大门口,拉响栅栏上的铃,立刻出来了一个仆人迎接布朗舍,他满头白发,虽然上了年纪,腰板却挺得很直。
“拉费尔伯爵先生住在这儿吗?”布朗舍问。
“是的,先生,是住在这儿,”仆人回答布朗舍说,布朗舍没有穿仆人穿的制服。
“是一位退役的爵爷,对吗?”
“就是他。”
“他有个仆人叫格力磨,”布朗舍说,他一向小心谨慎,不相信能够打听到许多情况。
“格力磨先生目前不在城堡里,”这个仆人开始从头到脚地看布朗舍,他不大习惯受到这样一些询问。
“那么,”布朗舍欢喜地说,“我很清楚了,这就是我们正在找的那位拉费尔伯爵。劳驾,请把门打开,因为我要向伯爵先生通报我的主人,他的一位贵族朋友来了,向他致敬。”
“您为什么不早说!”那个仆人一面说一面打开了栅栏门。“不过您的主人他在哪儿?”
“跟在我后面。”
仆人扫开栅栏门后,领着布朗舍向前走,布朗舍对达尔大尼央做了个手势。达尔大尼央骑着马走进院子,他的心从来没有跳得这样快过。
布朗舍走上台阶的时候,听见楼下大厅里传出一个声音,说:
“喂!这位贵族在哪儿?为什么不领他到这儿来?”
这个声音送到达尔大尼央耳朵里,在他心里唤醒了无数的感情,无数已经遗忘的回忆。他急匆匆地跳下马来,这时候,布朗舍正脸带微笑,向住宅的主人走去。
“我认识这个伙计,”阿多斯出现在门口,说道。
“是啊!伯爵先生,您认识我,我呢,我也认识您。我是布朗舍,伯爵先生,布朗舍知道您……”
可是正直的仆人无法再说下去,这位贵族的外貌使他感到意外,他愣住了。
“怎么!布朗舍!”阿多斯叫起来。“难道是达尔大尼央来了吗?”
“是我来了,朋友!是我来了,亲爱的阿多斯,”达尔大尼央口吃地说,几乎连站也站不稳了。
听见这两句话,阿多斯的俊美宁静的脸上也显出明显的激动的神情。他很快地走了两步,迎向达尔大尼央,同时一直盯住他望,接着亲切地抱住了他。达尔大尼央从慌乱中醒了过来,他也抱住了阿多斯,双眼含着的泪水,闪耀着真诚的友谊的光芒。
阿多斯抓住他的手,紧紧握着,把他带进了客厅里,那儿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大家都站了起来。
“我向你们介绍一下,”阿多斯说“达尔大尼央骑士先生,国王陛下的火枪队副队长,一位极其忠实的朋友,是我所认识的一位最勇敢最可亲的贵族。”
达尔大尼央依照惯例接受了在场的人的致意,同时尽力客气地还了礼。他在那几个人当中坐了下来,暂时中断的谈话重新继续下去,他趁这个机会仔细观察阿多斯。
真是奇怪!阿多斯几乎不显得老。年纪和嗜酒使他的眼圈变成了茶褐色,他的一双漂亮的眼晴却好像在眼圈里更大了,比以前更灵话更有神了。他的稍稍有些长的脸上,重新现出刚才由于兴奋激动而消失的庄严的神气。他的手总是那样出奇的好看和有力,现在虽然肌肉柔软,仍然在花边袖套底下发亮,就像提香和凡·戴克画中一些人物的手一样。他的身材比以前更细长了。他的缩进的宽肩膀显出一种不同寻常的活力。他的黑色的长头发天生的波浪弯曲,潇洒地垂到他的肩膀上,仅仅有少数几根灰白头发。他的嗓音还是那样清脆,就仿佛他才二十五岁。他的一口漂亮的牙齿,保护得又白又齐,给他的微笑增添了难以形容的吸引人的力量。
伯爵的客人们从谈话中出现的细微的冷淡气氛觉察到两位位朋友迫不及待地想单独在一起,就纷纷准备离开,他们用的都是从前的人用的那套技巧和礼节。只要有上流社会存在,要向主人告辞离开就是上流社会的人的一件庄重的事情。可是,就在这时候,在院子里响起了很响的狗叫声,好几个人都同时说:
“啊,是拉乌尔回来了。”
阿多斯听到拉乌尔的名字,就朝达尔大尼央望,仿佛想留心看出这个名字使达尔大尼央的脸上露出的好奇神情。可是达尔大尼央还什么也不明白。他没有从惊愕中清醒过来。他几乎是不自觉地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十五岁的俊美的少年走进来,衣着朴素,但是雅致,进入客厅的时候,姿态优美地举起他的缀有红色长羽毛的毡帽。
可是,这位新来的、完全出人意料的人,使他受到强烈的震动。他的头脑里出现了许多新的想法,他集中他的智力思索,终于弄清楚了阿多斯变化的原因,而这种变化直到这一刻以前他还觉得不可理解。这位贵族和少年之间奇特的相像向他解释清楚了这种断生的生活的秘密。他看着,听着,等待着。
“您回来啦,拉乌尔?”伯爵说。
“是的,先生,”年轻人必恭必敬地回答说,“我完成了您交给我的任务。”
“可是,您怎么啦,拉乌尔?”阿多斯关心地问,“您脸色发白,这样不安。”
“先生,”年轻人回答说,“因为刚才我们邻居的小女孩遇到了一件不幸的事。”
“是拉瓦利埃尔小姐吗?”阿多斯急忙问道。
“怎么回事?”好几个人问。
“她和她的女仆玛塞琳在园子里散步,一些樵夫在那儿砍木头。我骑马路过那儿,看见了她,就停了下来。她也看见了我,她正站在一堆木头上面,想往下跳,可怜的女孩脚跌歪了,不能再站起来。我想,她踝关节扭伤了。”
“啊!我的天主!”阿多斯说,“她的母亲圣勒米夫人知道了没有?”
“不知道,先生,圣勒米夫人在布卢瓦,在奥尔良公爵夫人那儿。我怕别人急救不熟练,先生,我特地跑来请教您该怎么办。”
“赶快派人去布卢瓦,拉乌尔,最好您骑马自己去。”
拉乌尔弯了弯身子。
“可是路易丝(路易丝,即拉瓦利埃尔)在哪儿?”伯爵问道。
“我把她带到这儿来了,先生,她在夏洛的妻子的房间里,夏洛的妻子正在把她的脚浸在冰凉的水里。”
阿多斯的客人们听到拉乌尔的这些话,找到了一个离开的借口就站起来向阿多斯告辞,只有巴尔贝老公爵没有走,他和拉瓦利埃尔家有二十年的交情,所以特别关心,特地去看小路易丝。她在哭,看到了拉乌尔,擦擦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立刻露出了笑容。
巴尔贝老公爵提出用他的马车送小路易丝去布卢瓦。
“您说得有道理,先生,”阿多斯说,“她可以早一点到她母亲身边;拉乌尔,您呀,我肯定是您做事太冒失了,是您的疏忽造成的。”
“啊!不,不,先生,我可以向您保证不是这样!”姑娘叫了起来。这个年轻人,他想到也许是他造成了这场事故,不禁脸色变得苍白。
“啊!先生,我向您担保……”拉乌尔低声说。
“您也去布卢瓦,”伯爵仁慈地说,“您向圣勒米夫人道歉,并且代我向她道歉,然后再回来。”
年轻人的双颊重又露出了红色。他用眼光征求了伯爵的同意以后,就用他的己经很有劲的胳臂把年轻姑娘抱起来,她的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好看的脸上又有痛苦的神情,又含着微笑。他轻轻地把她放进马车里。接着,他像一个老练的骑士那样,动作优美灵活地跨上了马。他向阿多斯和达尔大尼央行了礼,就飞快地离开。他紧靠在马车车门旁边,眼睛一直盯住车门里面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