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一位年轻女子住在新英格兰偏僻村庄一所不惹眼的房子里;她孤零零地,身边只有一个约摸五岁的男孩。她万事不求人,离群索居,无亲无故。就算卖肉的、面包房师傅以及其他和她打过交道的人也只知道她姓斯蒂尔曼,她管那个男孩叫阿其。他们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只是说她好像有南方口音。那孩子没有伴儿,没人跟他玩,除了他妈妈,没人教他。她尽心尽力地教育孩子,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欣慰——甚至稍稍有点自豪。有一天,阿其问:
“妈妈,我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吗?”
“嗯,我没觉得不一样啊,怎么啦?”
“有个孩子在这儿路过的时候,问我邮差来过没有,我说来过。她问我看见邮差多长时间了,我说,我根本就没见到邮差。她问,那我怎么知道他来过呢?我说,因为我在便道上闻出他的气味来了。她说我是个大傻瓜,还朝我扮鬼脸。她干吗要那样呢?”
年轻女人的脸唰地白了,她自言自语:“这是胎里带来的,是那些嗜血犬留给他的本事啊!”她把孩子揽到怀里,动情地搂着他说:“上帝给我们指路了!”她激动得眼神狂乱,目光灼灼,呼吸急促。她自言自语:“疑团到底解开了;这孩子能在黑暗中做不可思议的事,多少次让我百思不解,如今全明白了。”
她让孩子坐在他的小椅子上,说:
“等着,乖孩子,我一会儿就回来,跟你说说那件事。”
她去自己的房间,从梳妆台上拿了几件小物件放到看不见的地方:一把指甲挫放在床下的地板上;一把指甲刀放在衣橱底下;一把象牙小裁纸刀放在大衣柜下面。她转回来说:
“好了!有几件小东西我忘记拿来了。”她告诉孩子都是什么东西,然后说:“乖孩子,快去给我拿来。”
那孩子听话,飞跑去了,很快把那几件东西拿了回来。
“乖孩子,难吗?”
“妈妈,不难;你去过哪儿,我就去哪儿。”
她又趁孩子不在时,到书架的下层取了几本书,依次翻开,用手擦过翻开的页面,看一下页码记在心里,然后把这几本书放回原处。她说:
“阿其,你不在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事。你能发觉是什么事吗?”
那孩子走到书架跟前,抽出动过的书,把书翻到碰过的那一页。
母亲把他抱在膝上,说:
“乖孩子,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发觉你有一件事和别人不一样。你能在黑暗里看见东西,能闻出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你有嗜血犬的本领。这种本领很好,也有用,可是你一定要保密。如果人家发现了,就会说你是个怪孩子,别的孩子就会讨厌你,给你起绰号。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想不让别人看不起,不招别人嫉恨,就要和大家都一样。这是你生下来就有的特点,了不起,不错,我很高兴;可是,为了妈妈,你要保密,好吗?”
孩子虽然不懂,还是答应了。
在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母亲激动得心潮翻腾;形形色色的计划、方案和主意纷至沓来,每一条都离奇、阴险而又邪恶。不过,这些念头使她神采焕发,在她脸上映出残忍的光辉,泛起地狱之火暧昧的颜色。她处于狂热之中;坐卧不安,没有心思看书、缝补衣服;只有不停地走来走去才能让她稍稍放松一点儿。她用二十种方法来测试孩子的特异功能。她沉浸在往事之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他伤透了我父亲的心,这些年来我没日没夜地尝试,要一报还一报,都白费了。如今我有办法了——如今我有办法了。”
夜幕降临,躁动的邪恶的念头仍然控制着她。她不停地测试;手持一支蜡烛,从阁楼到地下室,藏别针,藏缝衣针,藏顶针,藏线轴;藏到枕头和地毯下面,藏到墙缝里和煤箱里的煤块底下;然后让小家伙摸着黑去找;找到以后,她夸奖孩子,把他搂得喘不过气来,自己也享受着快乐和自豪的滋味。
从这时起,她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她说,“今后的日子有了保证,我能等,我要高高兴兴地等着。”她重新拣起了放弃多时的爱好,重操音乐、语言、素描、绘画,以及久违了的少女时代的赏心乐事。她又快乐起来,重新体味生活的情趣。年复一年,她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长大,很知足。虽然不能说心满意足,倒也差不了许多。在孩子的心田里,善良的一面压过了其他方面。在她看来,这是他惟一的缺陷。不过,她认为孩子对她的挚爱和孝敬弥补了这个缺陷。‘他的仇恨不掩善良固然是好事;可是,他的仇恨能否像他的友善一样执着而持久,还是一个问题——这就不妙了。
光阴似箭。阿其长成了一个相貌英俊、体格匀称、膂力过人的小伙子。他彬彬有礼,气质高雅,性情随和,和蔼可亲,虽然只有十六岁,他看上去要老成得多。一天晚上,母亲说有些非常要紧的事情要跟他谈,还说他这么大,该知道这些事情了;长到这么大,他的性格已经成型,足够稳定,能够完成一个她多年来经过深思熟虑而制定的果敢计划了。这时,她对儿子讲述了自己惨痛的经历,所有可怕的细节无一遗漏。那孩子听罢呆了半晌,说:
“我明白了。咱们是南方人,以牙还牙是咱们的规矩和天性。我一定要找到他,杀了他。”
“杀了他?不,死亡是赦免,是解脱;死亡是送人情。难道我还欠他的人情不成?你连一根头发也不能伤他。”
那孩子苦思冥想了一会儿,说:
“您就是我的整个世界,您的愿望就是我乐意格守的天条。告诉我要做什么,我一定去做。”
母亲的眼里显出满意的神情,她说:
“你要去找到他。我知道他的藏身之处已经有十一年了;在这之前,我花了五年的时间、许多的金钱去打听,追寻。他在科罗拉多开石英矿,生意不错。他住在丹佛。他的名字叫雅各布·福勒。听着——这是从那个永生难忘的黑夜以来,我头一次提到他的姓名。想一想!要不是我避免让你蒙受耻辱,给你取了一个清白的名字,你就会姓这个姓的。你要把他从那里赶走,折磨他一通,再赶他走;再折磨,再赶;再折磨;再赶;心别软,手也别软;毁了他的生活,让他在莫名的恐怖气氛中度日,让他精疲力竭,叫苦不迭,逼得他只求一死,情愿自裁。你要把他变成又一个流离失所的犹大。他会觉得天无宁日,心无宁日,寝不安枕。你要逼着他,缠住他,摧残他,让他肝肠寸断,就像他对我父亲和我做的事情一样。
“我一定遵命,母亲。”
“我相信,孩子。所有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所需的东西也都打点好了。这是一张信用证,你尽管去花,钱有的是。有时候你得乔装改扮。这些物件,还有其他给你提供便利的东西,我也都准备好了。”她从打字台的抽屉里取出一叠纸方,上面全都打好了如下内容:
悬赏10000元。
据信在东部某州被通缉的某男正在此处逗留。1880年,此人把年轻的妻子绑在大路旁的树上,用牛皮鞭抽打其面部,且纵狗撕扯其衣裳,使之全身赤裸。随后,此人弃妻逃往他乡。她的一个血亲十七年来一直追寻此人。联系地址:某某邮局。有能向追寻者提供罪犯地址者,上述赏钱将以现金方式当面付清。
“等你找到了他,掌握了他的行踪以后,就趁夜晚把一张悬赏启事贴到他住的房子外面,再把另一张贴到邮局或其他显眼的场所。这一定会引起街谈巷议。开始,你一定要给他几天时间,逼他按相近的价钱变卖财产。咱们要逐渐毁了他,只是要一步步地来;咱们不能一下子让他变成赤贫,那会使他心灰意懒,有损健康,也许会弄死他。”
她又从抽屉里取出三四张一模一样的打印信件,念了起来:
18某某年某月某日,致雅各布·福勒:
你尚余某某天处理你的事务。此期限到某月某日上午某时为止;在此期限内,你将不会受到干扰,逾期则必须迁移。假如在上述期限后仍居此地,我将到处张贴启事,再次历数你的罪行,再加上时间、地点、以及包括你在内的有关者姓名。不要担心你的肢体会受到伤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此事。你把苦难加于一位老人身上;毁了他的生活,伤害了他的心灵。他遭受过的,你也不能幸免。
“你不要加任何签名。要让他在得知悬赏启事以前收到这封通牒——赶在他早上起床之前——免得他乱了方寸,不带一分钱就溜走。”
“我一定记着。”
“这封信你只在开始时用得着——可能用一次就够了。以后,当你确信他要从一个地方逃走时,让他收到一封只有这几个字的通牒就可以了:
迁走。你还有某某天。
“他会照办。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