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六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三十二、府二、州十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州十五、属县一百四十二。蛮夷土官府州县等,不在此数。

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

武昌路。上。宋鄂州,属荆州北路。至元十一年,归附,置安抚司。十四年,置湖北宣慰司,改安抚司为鄂州路总管府。十八年,移宣慰司于潭州。十九年,本路直隶行省。大德五年,以鄂州为世祖亲征之地,改武昌路。户一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口六十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数。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三年置。

县七:

江夏,中。倚郭。咸宁,下。嘉鱼,下。蒲圻,中。崇阳,中。通城,中。武昌。下。宋武昌县,升为寿昌军,后复为县,又再为军。至元十四年,升散府。大德五年,裁府,仍改县为武昌。

岳州路。上。宋岳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三年,升岳州路总管府。旧领巴陵、华容、平江、临湘四县。元贞元年,升平江为州。户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口七十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巴陵,上。倚郭。临湘,中。华容。中。

州一:

平江州。下。宋平江县。元贞元年。升平江县。常德路。上。宋常德府,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常德路总管府。十五年。置荆湖北道宣慰司于本路。未几罢。旧领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元贞元年,升桃源、龙阳为州,又析沅江县隶龙阳。户二十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万六千四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一:

武陵,上。

州二:

桃源州。中。宋桃源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龙阳州。下。宋龙阳县,改辰阳,又复旧。元贞元年,升为州。领县一:

沅江。下。

澧州路。上。宋澧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四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澧州路总管府。延祐三年,又改为安定军民府。旧领澧阳、安乡、石门、慈利四县。元贞元年,升慈利为州。户一十万九千九百八十九,口一百一十一万一千五百四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澧阳,上。倚郭。至正十六年,倪文俊陷澧阳,元帅孙毅迁县治于新城。石门,上。安乡。下。

州一:

慈利州。中。宋慈利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土州二:

安定州。

柿溪州。辰州路。下。宋辰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四年。升辰州路总管府。户八万三千二百二十三,口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五。领县四:

沅陵,中。辰溪,下。卢溪,下。叙浦。下。

土州二:

上奚州。

施容州。二州皆溪洞地,元初置。沅州路。下。宋沅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沅州安抚司。元贞元年,升沅州路总管府。户四万八千六百三十二,口七万九千五百四十五。领县三:

卢阳,下。黔阳,下,麻阳。下。兴国路。下。宋兴国军,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为兴国路总管府。旧隶江西行省。至元三十年,改隶湖广。户五万九百五十二,口四十万七千六百一十六。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七年置。

县三:

永兴,下。倚郭。大冶,下。通山。下。汉阳府。下。宋汉阳军,属荆湖北路。至元十年,宋守将王仪以城降。十四年,升为府。至元二十九年,割湖广省之汉阳隶河南省。其还隶本省年分阙。户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二,口四万八百六十六。领县二:

汉汨。至元二十年。升中县。有阳罗堡。至元十六年,改隶鄂州路。寻复旧。

汉川。下。旧治大赤,至正二十二年,移治长城乡。《翰墨全书》:“汉阳、汉川二县,俱隶岳州路。”至元十二年,取岳州。十四年,已置汉阳府,不容隶岳州为县。今不取。

归州。下。宋故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事。十四年。升归州路总管府。十六年,降为州。至正十五年,改隶四川行省。户七千四百九十二,口一万九百六十四。领县三:

秭归,下。倚郭。巴东,下。兴山。下。靖州路。下。宋靖州,属荆湖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元贞元年,沅州升为路,以靖州隶之。延祐四年,升靖州路总管府。后至元四年,以湖广行省元领新化洞,古州潭溪、龙里,洪州诸洞来属。九年,罢总管府,改立靖州军民安抚司。户二万六千五百九十四,口六万五千九百五十五。领县三:

永平,下。会同,下。通道。下。

湖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十五年,置治衡州。十八年,移治潭州。至正十年,以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天临路。下。宋潭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潭州路总管府。十六年,迁行省于鄂州,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历二年,以潜邸所幸,改天临路。旧领长沙、湘潭、益阳、湘阴、醴陵、浏阳、攸、衡山、安化、湘乡、宁乡、善化十二县。元贞元年,升醴陵、浏阳、攸、湘乡、湘潭、益阳、湘阴并为州。户六十万三千五百一,口一百八万一千一十。领司一:

录事司。宋置兵马司。至元十四年改。县五:

长沙,上。倚郭。善化,上。倚郭。衡山,上。宋改属衡州,后又属潭州。元初因之。后又改属衡州。宁乡,上。安化。下。

州七:

醴陵州。中。宋醴陵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浏阳州。中。宋浏阳县。元贞元年,升为州。元初迁州治于居仁镇。

攸州。中。宋攸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湘潭州。下。宋湘潭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益阳州。中。宋益阳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湘阴州。下。宋湘阴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衡州路。上。宋衡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衡州路总管府。旧领衡阳、茶陵、耒阳、常宁、安化、酃六县。至元十九年,升茶陵、常宁、耒阳为州。后至元二年,分衡阳界置新城县。户一十万三千三百七十三,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二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宋立兵马司,分城中民户为五厢。至元十三年改置。

县四:

衡阳,上。倚郭。安仁,下。酃县,下。宋隶茶陵军。元初改隶本路。新城。下。旧为衡阳东乡,后析置。

道州路。下。宋道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道州路总管府。户七万八千一十八,口一十万九百八十九。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营道,中。倚郭。宁远,中。江华,中。元统二年,立涛墟巡检司。永明。下。旧治在潇水南。元初移今治。元统二年,立白面墟巡检司。

永州路。下。宋永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永州路总管府。户五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口一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领司一:

录事司。

县三:

零陵,上。倚郭。东安,上。祁阳。中。郴州路。下。宋郴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郴州路总管府。户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口九万五千一百一十九。领司一:

录事司。宋置兵马司。至元四年改。

县六:

郴阳。中。倚郭。宋郴县。至元十三年,改郴阳县。宜章,中。永兴,中。兴宁,下。宋资兴县,后改兴宁。桂阳,下。桂东。下。宋析桂阳置桂东县,治上犹寨。

全州路。下。宋全州,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全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领司一:

录事司。宋置兵马司。至元十五年改。

县二:

清湘,上。倚郭,灌阳。下。宝庆路。下。宋邵州,升宝庆府,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宝庆路总管府。至正十一年,置湖南元帅府,分府宝庆。户七万二千三百九,口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二:

邵阳,上。倚郭。新化。中。

武冈路。下,宋武冈军,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武冈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

录事司。宋置兵马司。至元十五年改。

县三:

武冈,上。倚郭。宋旧县,后废。元复置。新宁,下。宋废武冈县,置新宁于水头江北。元因之。绥宁。下。宋莳竹县,属邵州。后改隶本路。

桂阳路。下。宋桂阳军,属荆湖南路。至元十二年,置安抚使。十四年,改桂阳路总管府。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一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

录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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