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署: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满仓,晋曰常平,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运仓,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国家垂拱初,两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
令一人,从七品下。
丞二人,从八品下。
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人,从九品下。
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仓储之事。丞为之贰也。
国子监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隋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
司业二员。从四品下。隋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
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
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
助教二人,从六品上。
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
助教三人,从七品上。
学生五百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
助教三人,从八品上。
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二十人。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也。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太宗置。
助教一人,从九品上。
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