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十六年,遣使来献方物,又上表请令人就中国学问经教,上许之。二十一年,渤海靺鞨越海入寇登州。时兴光族人金思兰先因入朝留京师,拜为太仆员外卿,至是遣归国发兵以讨靺鞨。仍加授兴光为开府仪同三司、宁海军使。

二十五年,兴光卒,诏赠太子太保。仍遣左赞善大夫邢璹摄鸿胪少卿,往新罗吊祭,并册立其子承庆袭父开府仪同三司、新罗王。璹将进发,上制诗序,太子以下及百僚咸赋诗以送之。上谓璹曰:“新罗号为君子之国,颇知书记,有类中华。以卿学术,善与讲论,故选使充此。到彼宜阐扬经典,使知大国儒教之盛”。又闻其人多善奕棋,因令善棋人率府兵曹杨季鹰为璹之副。璹等至彼,大为蕃人所敬。其国棋者皆在季鹰之下,于是厚赂璹等金宝及药物等。

天宝二年,承庆卒,诏遣赞善大夫魏曜往吊祭之。册立其弟宪英为新罗王,并袭其兄官爵。

大历二年,宪英卒,国人立其子乾运为王,仍遣其大臣金隐居奉表入朝,贡方物,请加册命。三年,上遣仓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归崇敬持节赍册书往吊册之。以乾运为开府仪同三司、新罗王、仍册乾运母为太妃。七年,遣使金标石来贺正,授卫尉员外少卿,放还。八年,遣使来朝,并献金、银、牛黄、鱼牙纳朝霞等。九年至十二年,比岁遣使来朝,或一岁再至。

建中四年,乾运卒,无子,国人立其上相金良相为王。贞元元年,授良相检校太尉、都督鸡林州刺史、宁海军使、新罗王。仍令户部郎中盖埙持节册命。其年,良相卒,立上相敬信为王,令袭其官爵。敬信即从兄弟也。

十四年,敬信卒,其子先敬信亡,国人立敬信嫡孙俊邕为王。

十六年,授俊邕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新罗王。令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韦丹持节册命。丹至郓州,闻俊邕卒,其子重兴立,诏丹还。永贞元年,诏遣兵部郎中元季方持节册重兴为王。

元和元年十一月,放宿卫王子金献忠归本国,仍加试秘书监。三年,遣使金力奇来朝。其年七月,力奇上言:“贞元十六年,奉诏册臣故主金俊邕为新罗王,母申氏为太妃,妻叔氏为王妃。册使韦丹至中路,知俊邕薨,其册却回,在中书省。今臣还国,伏请授臣以归。”敕:“金俊邕等册,宜令鸿胪寺于中书省受领,至寺宣授与金力奇,令奉归国。仍赐其叔彦升门戟,令本国准例给。”四年,遣使金陆珍等来朝贡。五年,王子金宪章来朝贡。

七年,重兴卒,立其相金彦升为王,遣使金昌南等来告哀。其年七月,授彦升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军使、上柱国、新罗国王,彦升妻贞氏册为妃,仍赐其宰相金崇斌等三人戟,亦令本国准例给。兼命职方员外郎、摄御史中丞崔廷侍节吊祭册立,以其质子金士信副之。

十一年十一月,其入朝王子金士信等遇恶风,飘至楚州盐城县界,淮南节度使李鄘以闻。是岁,新罗饥,其众一百七十人求食于浙东。十五年十一月,遣使朝贡。

长庆二年十二月,遣使金柱弼朝贡。宝历元年,其王子金昕来朝。太和元年四月,皆遣使朝贡。五年,金彦升卒,以嗣子金景徽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使侍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兼持节充宁海军使、新罗王;景徽母朴氏为太妃,妻朴氏为妃。命太子左谕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节吊祭册立。开成元年,王子金义琮来谢恩,兼宿卫。二年四月,放还籓,赐物遣之。五年四月,鸿胪寺奏:新罗国告哀,质子及年满合归国学生等共一百五人,并放还。会昌元年七月,敕:“归国新罗官、前入新罗宣慰副使、前充兗州都督府司马、赐绯鱼袋金云卿,可淄州长史。”

倭国者,古倭奴国也。去京师一万四千里,在新罗东南大海中。依山岛而居,东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世与中国通。其国,居无城郭,以木为栅,以草为屋。四面小岛五十余国,皆附属焉。其王姓阿每氏,置一大率,检察诸国,皆畏附之。设官有十二等。其诉讼者,匍匐而前。地多女少男。颇有文字,俗敬佛法。并皆跣足,以幅布蔽其前后。贵人戴锦帽,百姓皆椎髻,无冠带。妇人衣纯色裙,长腰襦,束发于后,佩银花,长八寸,左右各数枝,以明贵贱等级。衣服之制,颇类新罗。

贞观五年,遣使献方物。太宗矜其道远,敕所司无令岁贡,又遣新州刺史高表仁持节往抚之。表仁无绥远之才,与王子争礼,不宣朝命而还。至二十二年,又附新罗奉表,以通起居。

日本国者,倭国之别种也。以其国在日边,故以日本为名。或曰:倭国自恶其名不雅,改为日本。或云:日本旧小国,并倭国之地。其人入朝者,多自矜大,不以实对,故中国疑焉。又云:其国界东西南北各数千里,西界、南界咸至大海,东界、北界有大山为限,山外即毛人之国。

长安三年,其大臣朝臣真人来贡方物。朝臣真人者,犹中国户部尚书,冠进德冠,其顶为花,分而四散,身服紫袍,以帛为腰带。真人好读经史,解属文,容止温雅。则天宴之于麟德殿,授司膳卿,放还本国。

开元初,又遣使来朝,因请儒士授经。诏四门助教赵玄默就鸿胪寺教之。乃遗玄默阔幅布以为束修之礼。题云“白龟元年调布”。人亦疑其伪。所得锡赉,尽市文籍,泛海而还。其偏使朝臣仲满,慕中国之风,因留不去,改姓名为朝衡,仕历左补阙、仪王友。衡留京师五十年,好书籍,放归乡,逗留不去。天宝十二年,又遣使贡。上元中,擢衡为左散骑常侍、镇南都护。贞元二十年,遣使来朝,留学生橘免势、学问僧空海。元和元年,日本国使判官高阶真人上言:“前件学生,艺业稍成,愿归本国,便请与臣同归。”从之。开成四年,又遣使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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