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逆之者何”。○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適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解云:谓敌偶行事。○注“行君臣之礼”。○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注“必使”至“主之”。○解云:谓於女有血脉之亲属。○注“礼尊”至“之道”。○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於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注“天子”至“之礼”。○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注“义不”至“之路”。○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適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注“礼齐”至“婚姻”。○解云:义取《穀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疏]注“以言”至“道也”。○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注“必阙”至“上也”。○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解,古卖反。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疏]注“据诸”至“非一”。○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於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於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别,彼列反。

[疏]小寝则嫌。○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以为大卑。○大,音泰,一音他贺反。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疏]注“筑例时”者。○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锡,星历反。

[疏]“锡者何”。○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令,力呈反。贲,音奔。鈇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秬,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疏]“命者何”。○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注“礼有”至“不能”。○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脩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秬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注“礼百里”至“五命”。○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疏]注“据锡”至“言谥”。○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善行,下孟反,下同。复,扶又反。悖,补内反。

[疏]注“不言”至“云尔”。○解云:如此注者,欲决文元年称天王也。

王姬归于齐。何以书?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恩录而书之。内女归例月,外女不月者,圣人探人情以制恩,实不如鲁女。

[疏]注“内女”至“之也”。解云:即隐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隐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然则此事亦在月下,而言不月者,何氏以意斟酌,故如此解。而庄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而不书月者,彼则鲁不主婚,自著天子有恩于王姬故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迁之者何?取之也。以称师,知取之。○郱,步丁反。鄑,子斯反,又音晋。郚,音吾。

[疏]“迁之者何”。○解云:欲言实迁,不言处所;欲言取之,而经书迁,故执不知问。

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据莒人伐杞取牟娄。

[疏]注“据莒”至“牟娄”。解云:即隐四年经文。

为襄公讳也。襄公将复雠於纪,故先孤弱取其邑,本不为利举,故为讳。不举伐,顺讳文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将大灭纪从此始,故重而书之。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馀丘。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庆父幼少将兵,不讥者,从不言弟意,亦起之。○少,诗照反。

[疏]“於馀丘者何”。○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闻;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曷为”至“焉尔”。○解云:桓七年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然则彼巳有传,而复发之者,正以邑不系国,凡有二种,故须解之。即昭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受滥为亟”是。○注“庆父”至“起之”。○解云:正以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则庄公年十五矣。庆父之年宜十二三,故云幼少将兵矣。所以不书月以讥之者,正以不言弟意亦起之,何者?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尢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然则鲁不言在位之弟者,刺其专贵亲亲而早任以权。今庆父实是公之母弟,若於凡平诸侯之国,则合言弟,但是鲁公之弟,故于例不得言之。既不言弟,刺其专贵亲亲早任以权,则於幼少将兵之义,亦自见矣,故云从不言弟意,亦起之也。杜氏云“庆父者,庄公异母兄”,何氏知其幼者,正见称仲,非兄明矣。

秋,七月,齐王姬卒。外夫人不卒,此何以卒?录焉尔。曷为录焉尔?据王后崩犹不录。我主之也。鲁主女为父母道,故卒录之,明当有恩礼。内女卒例日,外女卒不日者,实不如鲁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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