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子曰”至“已矣”。

○正义曰:此章论今人浇薄,不如古人也。“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者,亡,无也。言古者淳朴之时,民之行有三疾,今也浇薄,或是亦无也。言古者民疾与今时异。“古之狂也肆”者,此下历言三疾也。肆,谓极意敢言,多抵触人也。“今之狂也荡”者,谓忿怒而多咈戾,恶理多怒。“古之愚也直”者,谓心直而无邪曲。“今之愚也诈而已矣”者,谓多行欺诈自利也。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王曰:“巧言无实,令色无质。”)

[疏]“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正义曰:此章与《学而篇》同。弟子各记所闻,故重出之。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孔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包曰:“郑声,淫声之哀者。恶其乱雅乐。”)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孔曰:“利口之人,多言少实,苟能悦媚时君,倾覆国家。”)

[疏]“子曰”至“家者”。

○正义曰:此章记孔子恶邪夺正也。“恶紫之夺朱也”者,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者,郑声,淫声之哀者。恶其淫声乱正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口之人,多言少实,苟能悦媚时君,倾覆国家也。

○注“孔曰”至“正色”。

○正义曰:云“朱,正色。紫,间色”者,皇氏云:正,谓青赤田白黑五方正色。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骝黄色是也。青是东方正,绿是东方间。东为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黄,并以所克为间,故绿色青黄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故红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间。西为金,金色白。金克木,木色青,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间。北方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故紫色赤黑也。黄是中央正,骝黄是中央间。中央土,土色黄。土克水,水色黑,故骝黄色黄黑也。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言之为益少,故欲无言。)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疏]“子曰”至“言哉”。

○正义曰:此章戒人慎言也。“子曰:予欲无言”者,君子讷於言而敏於行,以言之为益少,故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者,小子,弟子也。子贡闻孔子不欲言,故告曰:“夫子若不言,则弟子等何所传述?”“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者,此孔子举天亦不言而令行以为譬也。天何尝有言语哉?而四时之令递行焉,百物皆依时而生焉,天何尝有言语教命哉?以喻人若无言,但有其行,不亦可乎!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孺悲,鲁人也。孔子不欲见,故辞之以疾。为其将命者不已,故歌令将命者悟,所以令孺悲思之。)

[疏]“孺悲”至“闻之”。

○正义曰:此章盖言孔子疾恶也。“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者,孺悲,鲁人也。来欲见孔子,孔子不欲见,故辞之以疾也。“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者,将犹奉也。奉命者,主人传辞出入人也。初,将命者来,入户言孺悲求见,夫子辞之以疾。又为将命者不已,故取瑟而歌,令将命者闻之而悟,己无疾,但不欲见之,所以令孺悲思之。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马曰:“《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孔曰:“旨,美也。责其无仁恩於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马曰:“子生未三岁,为父母所怀抱。”)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孔曰:“自天子达於庶人。”)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孔曰:“言子之於父母,‘欲报之恩,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

[疏]“宰我”至“母乎”。

○正义曰:此章论三年丧礼也。“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者,《礼·丧服》为至亲者三年。宰我嫌其期月大远,故问於夫子曰:“三年之丧,期已久矣乎?”“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者,此宰我又说丧不可三年之义也。言礼检人迹,乐和人心,君子不可斯须去身。惟在丧则皆不为也。不为既久,故礼坏而乐崩也。“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者,宰我又言,三年之丧,一期为足之意也。夫人之变迁,本依天道。一期之间,则旧谷已没,新谷已成。钻木出火谓之燧。言钻燧者又已改变出火之木。天道万物既已改新,则人情亦宜从旧,故丧礼但一期而除,亦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者,孔子见宰我言至亲之丧,欲以期断,故问之。言礼为父母之丧,既殡,食粥,居倚庐,斩衰三年。期而小祥,食菜果,居垩室,练冠縓缘,要絰不除。今女既期之後,食稻衣锦,於女之心,得安否乎?“曰:安”者,宰我言,既期除丧,即食稻衣锦,其心安也。“女安,则为之”者,孔子言,女心安,则自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者,孔子又为说不可安之礼。旨,美也。言君子之居丧也疾,即饮酒食肉,虽食美味,不以为甘,虽闻乐声,不以为乐,寝苫枕块,居处不求安也。故不为食稻衣锦之事。今女既心安,则任自为之。责其无仁恩於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者,予,宰我名。宰我方当愚执,夫子不欲面斥其过,故宰我既问而出去,孔子对二三子言曰:夫宰予不仁於父母也!凡人子生未三岁,常为父母所怀抱,既三年,然後免离父母之怀。是以圣人制丧礼,为父母三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者,通,达也。谓上自天子,下达庶人,皆为父母三年,故曰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者,为父母爱己,故丧三年。今予也不欲行三年之服,是有三年之恩爱於父母乎?

○注“马曰”至“火也”。

○正义曰:云“《周礼·月令》有更火之文”者,《周书》,孔子所删《尚书》百篇之馀也,晋成康中得之汲冢,有《月令》篇,其辞今亡。案《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郑玄注云:“行犹用也。变犹易也。”郑司农说以《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其文与此正同。释者云:“榆柳青故春用之,枣杏赤故夏用之,桑柘黄故季夏用之,柞楢白故秋用之,槐檀黑故冬用之。”

○注“孔曰:自天子达於庶人”。

○正义曰:《礼记·三年问》云:“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郑玄云:“达,谓自天子至於庶人。”《丧服四制》曰:“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檀弓》曰:“先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也。”圣人虽以三年为文,其实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丧服四制》曰:“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故孔子云:“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所以丧必三年为制也。

○注“孔曰”至“爱乎”。

○正义曰: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者,《小雅·蓼莪》文。郑笺云:“之犹是也。我欲报父母是德,昊天乎,我心无极。”云“予也有三年之爱乎”者,言宰予不欲服丧三年,是无三年之爱也。缪协云:“尔时礼坏乐崩,三年不行。宰我大惧其往,以为圣人无微旨以戒将来,故假时人之谓,启愤於夫子,义在屈己以明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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