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无传。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鄸,曹邑。○鄸,莫公反,一音亡增反;《字林》音梦。案梦字,《字林》亡忠反。使,所吏反。
[疏]注“尝有”至“曹邑”。○正义曰:宣十年传例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注云:“玉帛之使谓聘。恩好不接,故不告。”如杜之意,此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於彼国,已经相接则告,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唯告奔者尝聘之国,馀不告也。曹会曾来聘鲁,故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也。此以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其文正同。彼华亥等入南里以叛,又从南里出奔,则此亦应然。贾逵云:“前此以鄸叛也,叛便从鄸而出,叛不告,故不书。”是言既以鄸叛,又从鄸而出也。南里系宋,此鄸不系曹者,鄸是大都,得以名通。南里是宋都之里,非别邑,故系於宋。此鄸及定十一年萧,皆是别邑,故不系国也。曹是小国,其臣书名者少,此会书名,盖备於礼,成为卿也。《释例》曰: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也”。杜言数人,谓此公孙会与邾快邾卑我也。是杜意以会备礼成卿,故书名也。刘炫云:《春秋》未尝书曹人来聘,非徒会不见经。炫谓玉帛之使,谓国家所有交好皆告之,非奔者之身尝聘也。今贾又云:所以华亥、向宁、射姑等不见有玉帛来聘者,以其时未为卿也。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齐豹作而不义,故书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絷,张立反。
[疏]注“齐豹”至“不得”。○正义曰:襄十年郑尉止、司臣等杀子驷、子国,书曰“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尉止之徒皆士,书之为“盗”。释例曰:“士杀大夫则书曰‘盗’。”则此书“盗”贬之,使同於士也。三十一年传说《春秋》褒贬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又曰:“《春秋》书齐豹曰‘盗’,惩不义”也。宣十七年传例曰:“凡称弟皆母弟。”《公羊传》曰:“母兄称兄”。此絷与卫侯同母,故称兄。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与君争而出,皆书名,恶之。○华,户化反。争,争斗之争。恶,乌路反。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卢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卢,力乌反;本又作庐,力於反。
“传”二十年,春,王二月,已丑,日南至。
[疏]注“是岁”至“历也”。○正义曰:历法,十九年为一章,章首之岁,必周之正月朔旦冬至。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是章首之岁年也。计僖五年至往年合一百三十三年,是为七章。今年复为章首,故云“是岁朔日冬”至“之岁也。朔日冬”至“谓正月之朔当言正月已丑朔日南”至“今传乃云:“二月已丑,日南至”。是错名正月为二月也。历之正法,往年十二月后宜置闰月,即此年正月当是往年闰月,此年二月乃是正月,故朔日已丑,日南至也。时史失闰,往年错不置闰,闰更在二月之后,传於八月之下,乃云:“闰月戊辰,杀宣姜。”是闰在二月后也,不言在八月后而云在二月后者,以正月之前当置闰,二月之后即不可,故据二月言之。时史谓闰月为正月,故经因史而书正月,从其误而书之。传以经之正月实非正月,更具於二月记南至之日,以正历之失也。日南至者,谓冬至也。冬至者,周之正月之中气。历法闰月无中气,中气必在前月之内。时史误以闰月为正月,而置冬至於二月之朔,既不晓历数,故闰月之与冬至悉皆错也。杜下注云“时鲁侯不行登台之礼,使梓慎望气”。是杜意以为时鲁之君臣知此已丑是冬至之日,但不知其不合在二月耳。服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