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以藩为军”。○正义曰:古人行兵止,则筑为垒堑,以备不虞。此藩篱为军者,方欲弭兵,以示不相忌也。

晋、楚各处其偏。晋处北,楚处南。伯夙谓赵孟伯夙,荀盈。

[疏]注“伯夙荀盈”。○正义曰:伯夙即是荀盈,於传亦无明据,未测何以知之?服虔云:“伯夙,晋大夫。”其意以为别有伯夙,非荀盈也。

曰:“楚氛甚恶,惧难。”氛,气也。言楚有袭晋之气。○氛,芳云反;徐,扶云反。赵孟曰:“吾左还,入於宋,若我何?”营在宋北,东头为上,故晋营在东。有急,可左丘入宋东门。

辛巳,将盟於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甲在衣中,欲因会击晋。○衷,音忠,徐丁仲反。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於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大宰,伯州犁。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志、言、信三者具,而后身安存。信亡,何以及三?”为明年子木死起本。

[疏]“志将”至“三及”。○正义曰:“志将逞乎?”言其不得逞也。在心为志,出口为言,志有所之,言乃出口,故志以发言也。与人为信,必言以告之,故言以出信也。於人有信,志乃得立,故信以立志也。人之处身於世,常恐不得安定。参即三也,言也,信也,志也。三者俱备,然后身得安定。欲安其身,用此三者以定之。信亡则志不立,失志必死不久,何以得及三年?

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单,尽也。毙,踣也。○单音丹,注同。毙,婢世反。踣,蒲北反。

[疏]“匹夫”至“其死”。○正义曰:匹夫谓贱人也。贱人一为不信犹尚不可,况国卿也?不信之人尽踣其死,言无得生者。前覆曰踣,谓倒地死也。

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不病者,单毙於死。

[疏]“食言者不病”。○正义曰:不病者,不唯病害而已,必至於死也。言之不用,若食之消散,故谓无信为食言也。

非子之患也。楚食言当死。晋不食言,故无患。夫以信召人,而以僣济之,济,成也。○僣,子念反,不信也。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为楚所病,则欲入宋城。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宋为地主,致死助我,则力可倍楚。○夫如字,或音扶。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称,举也。

[疏]“夫能”至“及是”。○正义曰:夫,谓宋也。宋能致死助我,今晋师与宋致死,不但唯敌於楚,虽更力倍於楚可也,子何须惧焉?又想楚人之情,不应及是之恶。

吾庸多矣,非所患也。”晋独取信,故其功多。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两事晋、楚则贡赋重,故欲比小国。武子恐叔孙不从其言,故假公命以敦之。

[疏]注“两事”至“敦之”。○正义曰:案传上文,六月,戊申,叔孙豹至。丁卯,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於楚。子木乃请晋、楚之从交相见,则叔孙发鲁之时,未有此交相见之议也。子木既有此请,季孙在国闻之,季孙使谓叔孙者,使人就宋谓之也。於时季氏专鲁国之利害,季孙所量自虑两属,贡赋必重,疑邾、滕将为人之私,故令豹比视小国。此直季孙意耳,非公意也。若是馀人为使,季孙以已意命之,无敢违者,但叔孙彊直,季孙所惮,告以己意,恐不见从,故假称公命以敦劝之,望其敬公命而遂已志也。《长历》丁卯是六月二十一日也。辛巳是七月五日也。丁卯已有此议,辛巳方始结盟,则叔孙既得公命,其去盟日犹远,反鲁覆请足得往来。但叔孙知非公命,不复更请,临盟则率巳之意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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