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鲁·尤尔博士抨击1833年的十二小时工作日法案是倒302退到黑暗时代,不是说得很公平吗?当然,劳工法中列举的并为配第所提到的各项规定对学徒也是适用的。至于直至十七世纪末儿童劳动的情况究竟怎样,我们从下面的怨言中可以看出:

“我们英国少年在当学徒以前,什么都不干,因此,他们当然需要7年这样长的时间,才能成为熟练的手艺人”。

相反地,德国值得夸耀的是,那里的儿童在摇篮里就至少“受到一点职业训练”。

在十八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直到大工业时期以前,英国资本还不能靠支付劳动力一星期的价值而占有工人的整个星期,只有农业工人是例外。当时工人靠四天的工资可以生活一星期,在他们看来,这一事实并不能成为其余两天也要为资本家做工的充分303理由。英国有一派经济学家为了替资本效劳,猛烈攻击工人顽固不化;另一派经济学家则为工人辩护。例如,我们就来听听波斯耳思威特(当时他编的商业辞典,就象现在麦克库洛赫和麦克格莱哥尔的同类著作一样受到好评)和前面引述过的《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之间的争论吧。

波斯耳思威特说道:

“我在结束这几点评述的时候,不能不提到从许多人那里听来的这样一种陈腐论调:如果工人(industrious_poor)做5天工就足够维持生活,他就不想做满6天工。他们因此做出结论说,必须用税收或任何其他办法提高那些甚至是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来迫使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每星期不间断地劳动6天。请原谅,我的见解和这些要王国的劳动人口永远做奴隶的大政治家们不同。他们忘记了这样一句谚语:‘只管干活不玩耍,头脑迟钝人变傻’。难道英国人没有因为他们多才多艺的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一向为不列颠的商品争得普遍声誉而感到自豪吗?这是怎样得来的呢?或许就是由于我们生性活泼的劳动大众善于休息娱乐吧。如果硬要他们终年劳碌,每星期干满6天,而且老是干同样的活,那他们的才能不会退化吗?他们不会由活泼的灵巧的人变为笨拙的迟钝的人吗?我们的工人由于这种长期的奴隶制,不是会丧失自己的声誉而不是保持自己的声誉吗?……还能指望受着这种残酷折磨的动物有什么熟练的技艺吗?……他们中间许多人4天干的活,抵得上法国人干5——6天。但是,如果英国人长期做苦力,恐怕他们就会304退化,落在法国人后面。我国人民在战争中素以勇敢闻名,我们不是常说,这是因为一方面有美味的英国牛排和布丁来果腹,另一方面有立宪的自由精神吗?我国手工业者和工场手工业工人所以有高超的才能、精力和技巧,怎能说不是因为他们享有可以随意休息娱乐的自由呢?但愿他们永远不会丧失这种特权,不会失去成为他们劳动技巧和英勇精神的来源的优越生活!”

关于这个问题,《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却回答说:

“假如每周的第七天休息是上帝的安排,那就是说,其余6天属于劳动(下面我们就会看到,他的意思是说属于资本(,所以强制实行上帝的这一命令,决不能说是残忍的行为……人一般说来天生是好逸恶劳的,我们从我国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行为就不幸地体验到这一点。除非生活资料涨价,不然他们每周平均顶多干4天活……假定1蒲式耳小麦代表一个工人的全部生活资料,价格为5先令,工人一天挣1先令。这样,他一周只需要劳动5天,如果1蒲式耳小麦为4先令,他就只需要劳动4天……但是王国的工资比生活资料的价格高得多,因此工场手工业工人劳动4天,就可以有余钱维持一周其余几天的闲适生活……我希望,我说的这些已足以表明,一周进行6天适度的劳动并不是什么奴隶制。我国农业工人就是一周干6天活的,看来他们是工人(labouring_poor)中最幸福的人(《论手工业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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