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燕敏

2002年11月28日,是美国特有的节日——感恩节。在这个节日到来的前三天,芝加哥市一位名叫赛尼史密斯的中年男子向当地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赎回自己去埃及旅行的权利。这样的诉求在美国社会,应该说十分普通。然而,不知是因为它涉及的内容不同一般,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该案在美国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以至于到目前为止,仍是新闻部门追逐的热点。

这起案子的案情十分简单。它发生在四十年前,当时赛尼史密斯六岁,在威灵顿小学读一年级。有一天,品行课老师玛丽安小姐让他们各说出一个自己的梦想。全班24名同学都非常踊跃,尤其是赛尼,他一口气说出两个:一个是拥有自己的一头小母牛;另一个是去埃及旅行一次。可是当玛丽安小姐问到一个名叫杰米的男孩时,不知为什么,他竟一下子没了梦想。为了让杰米也拥有一个自己的梦想,她建议杰米向同学购买一个,于是在玛丽安小姐的见证下,杰米就用三美分向拥有两个梦想的赛尼买了一个。由于赛尼当时太想拥有一头自己的小母牛了,他就让出第二个梦想——去埃及旅行一次。

四十年过去了,赛尼史密斯已人到中年,并且在商界小有成就。四十年来,他去过很多地方——瑞典、丹麦、希腊、沙特、中国、日本,然而他从来没有涉足过埃及。难道他没想过去埃及吗?想过。据他说,从他卖掉去埃及的梦想之后,他就从来没忘记过这个梦想。然而,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埃及,因为他把这一行为连同那一个梦一起卖掉了。

2002年感恩节前夕,他和妻子打算到非洲旅行一次,在设计旅行线路时,妻子把埃及的金字塔作为其中的一个观光项目。赛尼史密斯再也忍不住了,他决定赎回那个梦想,因为他觉得只有那样,他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

赛尼史密斯能赎回那个梦想吗?他没有赎回那个梦想。因为经联邦法院审定,那个梦想价值3000万美元,赛尼史密斯要赎回去,就必须倾家荡产。其中的缘由,我们从杰米的答辩状中,也许可略知一二。

杰米是这样说的:在我接到史密斯先生的律师送达的副本时,我正在打点行装,准备全家一起去埃及。这好像是我一口回绝史密斯先生要求赎回那个梦想的理由。其实,真正的理由不是我们正准备去埃及,而是这个梦想的价值。现在各位都非常清楚,小时候我是个穷孩子,穷到以至于不敢有自己的梦想。然而,自从我在玛丽小姐的鼓励下,用三美分从史密斯先生那儿购买了一个梦想之后,我彻底地变了,变的富有了。我不再淘气,不再散漫,不再浪费自己的光阴,我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之所以能考上华盛顿大学,我想完全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我想去埃及。我之所以能认识我美丽贤惠的妻子,我想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她是一个对埃及文明着迷的人。如果我不是购买了那个梦想,我们绝不会在图书馆里相遇,更不会有一段浪漫迷人的恋爱时光,也不会有现在像我们这样幸福的一对。我的儿子现在在斯坦福大学读书,我想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从小我就告诉他,我有一梦想,那就是去埃及。如果你能获得好的等级,我就带你去那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他就是在埃及的召唤下,走入斯坦福大学的。现在我在芝加哥拥有六家超市,总价值2500万元左右。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个去埃及旅行的梦想,我是绝不会拥有这些财富的。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先生们,我想假如这个梦想是属于你们的,你们一定会认为这个梦已融于了你们的生命之中,已经和你们的生活、你们的命运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一定会认为,这个梦想就是你们的无价之宝。

赎回一个被三美分卖掉的梦想,要花300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也许没有必要,或者说根本就不值得。然而,据《芝加哥电讯报》报道,前不久,赛尼史密斯已经上诉到联邦法院,说是哪怕花三个亿,把官司打到自己的曾孙那一代,也要赎回自己儿时的那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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