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表快活的老犹太和南希小姐是何等宠爱奥立弗·退斯特。)
在小红花山最肮脏的地段,有一家下等酒馆,酒馆的店堂十分昏暗,这里冬天从早到晚点着一盏闪闪烁烁的煤气灯,就是在夏天,也没有一丝阳光照进这个阴森幽暗的巢穴。这家酒馆里坐着一个正在独斟独酌的汉子。他穿一身平绒外套,淡褐色马裤,半长统靴带套袜,守着面前的一个白锡小酒壶和一只小玻璃杯,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尽管灯光十分昏暗,一个有经验的警探还是会毫不迟疑地认出这就是威廉·赛克斯先生。一只白毛红眼狗伏在他的脚下,时而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同时向主人眨巴眨巴,时而又舔舔嘴角上一条新的大口子,那显然是最近一次冲突落下的。
“放老实点,你这狗东西!别出声!”赛克斯先生突然打破了沉默。不知是因为这样专注的思索却被狗的眼光打乱了呢,还是因情绪受到思维的推动,需要冲着一头无辜的畜生踢一脚,以便安神静气,这个问题还有待讨论。不管原因何在,结果是狗同时挨了一脚和一句臭骂。
狗对于主人的打骂一般不会动辄予以报复,可赛克斯先生的狗却跟它的当家人一样生性暴躁,在这一时刻,或许是由于感到受了莫大的侮辱吧,它也没费什么事,一口便咬住了一只半长统靴,使劲摇了摇,便嗷嗷叫着缩回到一条长凳下边,正好躲过了赛克斯先生兜头砸过来的白锡酒壶。
“你还敢咬我,你还敢咬我?”赛克斯说着,一手操起火钳,另一只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大折刀,不慌不忙地打开。“过来啊,你这天生的魔鬼。上这边来。你聋了吗?”
狗无疑听见了,因为赛克斯先生说话时用的是极其刺耳的调门中最最刺耳的一个音阶,然而它显然对于脖子上挨一刀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所以依旧呆在原来的地方,叫得比先前更凶了,与此同时亮出牙齿,咬住火钳的一端,像一头不曾驯化的野兽似的又咬又啃。
这种抵抗反而使赛克斯先生更加怒不可遏,他双膝跪下,开始对这头畜生发动极其凶猛的进攻。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跳到右边,上下扑腾,咆哮着,吠叫着。那汉子一边又戳又捅,一边赌咒发誓。这场较量正进行到对于双方都万分紧急的当儿,门忽然打开了,狗立刻丢下手持火钳和折刀的比尔·赛克斯,夺路逃了出去。
常言说一个巴掌不响,吵架总得双方。赛克斯先生一见狗不肯奉陪,失望之下,立刻把狗在这场争执中的角色交给了刚来的人。
“老鬼,你搀和到我和我的狗中间来干吗?”赛克斯凶神恶煞地说。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一点儿不知道。”费金低声下气地回答——来人原来正是老犹太。
“不知道,做贼心虚!”赛克斯怒吼道,“没听见嚷嚷吗?”
“比尔,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又不是死人。”犹太人回答。
“喔,是的。你没听见什么,你没听见,”赛克斯发出一声恶狠狠的冷笑,应声说道,“偷偷摸摸地跑来跑去,就不会有人知道你是怎么出去进来的了。费金啊,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只狗就好了。”
“为什么?”费金强打起一副笑脸问。
“因为政府虽说记挂你这号人的小命,你胆子连野狗的一半都赶不上,可它才不管人家高兴怎么样杀掉一只狗呢,”赛克斯一边回答,一边意味深长地合上折刀。“就这么回事。”
费金搓握手,在桌边坐了下来,听了朋友的这一番打趣,他假装乐呵呵地笑了笑。可是,他心里显然正烦着呢。
“一边笑去,”赛克斯说着,把火钳放回原处,带着露骨的蔑视扫了他一眼。“一边笑去。轮不到你来笑话我,除非是喝了夜酒以后。我胜你一头,费金,我他妈会一直这样。听着,我完了你也完了,所以你给我当心点。”
“好,好,我亲爱的,”犹太人说道,“我全懂,我们——我们——彼此都有好处,比尔——彼此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