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告诉我们《新约》是以《旧约》的预言为基础的。若是如此,那末它一定会和它的基础具有同样的命运。
一个女人在结婚以前怀孕生子,并把孩子弄死,虽然这样做是不正当的,但这绝对不是异乎寻常的事。我认为没有理由不相信象玛利亚那样的女人和约瑟那样的男人,而且耶稣也是存在的;但是仅仅存在,是无关紧要的,不足以作为信与不信的根据。在普通人的头脑中,这件事可能是这样的;那么又怎样呢?虽然,可能有这样的人,或者至少在局部情况之下有类似他们这样的人,因为几乎一切传奇式的故事都是由一些真实的情况引起的;就象《鲁滨逊飘流记》中没有一句活是事实,而是由于亚历山大·赛尔坎克的情况的启发。
我所关心的不在于这些人存在与否,而在于《新约》中所叙述的关于耶稣基督的寓言和我所反对的其中提出的那种狂热与虚幻的教义。这个故事,照它的说法,是亵读神灵的淫乱之词。它描写了一个已订婚的年轻妇女,在订婚期间,用通俗的语言来说,被鬼奸污,还用不敬的托词说(《路加福音》
第一章第三十五节),“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
尽管那样,约瑟后来仍与她结婚,视为妻子与她同居。这时,是他与鬼为敌的时候了。这个故事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用这样的方式讲出来时,没有一个教士不是抱着惭愧之心来听取的。①在信仰问题上的猥亵语言,不管怎样掩盖,总是一种寓言和欺骗的象征;因为我们对于上帝的严肃信仰,切不可把它和这里所说的故事联在一起,以致造成荒唐可笑的解释。这样的故事从其表面来看,和朱庇特与勒大、朱庇特和欧尼巴的故事,或朱庇特的其它恋爱冒险故事,同属一类;并且象《理性时代》第一部分中已经说明的那样,就是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异教的神话上面的。
至于《新约》的历史部分,关于耶稣基督,只限于不到两年的很短一段时间,并且都在一国以内,几乎在同一地点,其时间、地点和情况的不一致已将发现是《旧约》中的谬误,并且证明它们是骗人的,也不能期望在这里有同样多的篇幅。把《新约》同《旧约》比较,就象一幕滑稽剧没有地位容纳许多违反统一性的东西。然而,某些眩目的矛盾,排斥了那些冒充预言的谬论,足以说明耶稣基督的故事是假的。
我指出一种不容置辩的见解:第一,一桩故事各部分的一致,不能证明这故事是真的,因为各个部分可能一致,而整体可能是假的;第二,一个故事各部分的不一致证明整个故事不会是真的。一致并不能证明真实,而不一致肯定证明是假的。
耶稣基督的历史见于据说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人的福音书中。
《马太福音》的第一章开头就讲耶稣基督的家谱;而在《路加福音》的第三章中也有耶稣基督的家谱,两者是否一致,它不会证明这个家谱是真的,因为,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但是它们如果在每一细节上互相矛盾,那就证明绝对是假的。如果马太说了真话,路加说了假话:或者路加说了真话,马太说了假话,由于没有根据证明相信这一个比相信那一个好,所以就没有根据相信任何一个:如果他们所说的第一桩就不可信,那将证明他们后来所说的任何东西都不值得相信。真理是一种一致的东西;至于灵感和启示,如果我们承认其事,那就不可能认为它们是互相矛盾的。要末是被称为使徒的人是骗子,要未就是所谓属于他们的书是由别人根据他们的意思写出来的,正象《旧约》一样。
《马太福音》在第一章第六节中作了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大卫上溯到玛利亚的丈夫约瑟以至基督共有二十八代。《路加福音》中也有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基督经过玛利亚的丈夫约瑟到大卫,共有四十三代;此外,只有大卫和约瑟的名字同在两个名单之中。我在这里把两张家谱表平列于后,而且为明了和比较起见,把二者按同一方向排列,就是从约瑟直到大卫。(见页表)现在,如果马太与路加这些人一开始讲到耶稣基督的历史,讲到他的出身,他的品性,就在他们中间说上一套谎话(照这两段记载,说明他们是如此做了),试问还有什么根据(象我以前问过的)使人相信他们以后所说的怪事?假使他们所叙述的他的自然年谱不能令人相信,那末他们告诉我们,他是上帝的儿子,系一魔鬼所生;又说,一个天使的宣谕是对他母亲说的一个秘密,这教我们怎能相信呢?如果他们在一个年谱中说了谎,我们为什么相信另一个年谱的说法呢?如果他的自然的事情是编造出来的——肯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推定他的天国家谱也是编造的,而且全部是难以置信的呢?任何认真思考的人,会把未来幸福押在对一件自然不可能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押在同一切正派思想不相容,而且查明为某些人所虚构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我们止于对朴素而纯洁的一个上帝的信仰(即自然神论)比们我陷于一个不可能、不合理、不健康和互相矛盾的故事大海之中,不是更为安全么?
虽然,在《新约全书》中,象在《旧约全书》中一样,第一个问题是,它们是真实的么?它们是否由被称为作者的人写的?由于有了这样的根据,才可以说书中所讲到的奇事是可以信仰的。在这一点上,没有正面或反面的直接证明;而所有的情况都证明是可疑的;疑问就是信仰的反面。所以这些书的情况,就这种证据的倾向来说,证明是相反的。
但是,除此以外,有可以假定的是:这些称为“四福音”的作者,以及属于马太、马可、路加、约翰的着作,都是骗人的。这四本书中历史部分的紊乱情况,一本书对另一本书中提到的事情绝口不提,以及在它们中间可以找到的分歧,意味着这些书是某些没有联系的一些个人的作品,是他们假托叙述的事情的许多年后写的,各人讲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密切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作品,象称为使徒的人们就被认为写过这类作品;总之,这些书象《旧约》中的书一样,不是由书上署名的人编造出来的。
天使宣谕的故事,就是圣灵怀胎一事,在称为马可和约翰的书中没有多谈,与马太和路加的书中所谈的不同。前者说,天使出现在约瑟面前;后者说,出现在玛利亚面前;但是不论约瑟或玛利亚都是他们所能想到的最不好的证据;因为能为他们作证的应该是别人,而不是他们自己。假使一个怀孕的女子说,甚至发誓说,她的怀孕是由于一个鬼,又说这是一个天使对她这样说的,有人会相信她么?肯定没有人相信她: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从未见过的另一个女子的同样事情,而且是由不知何时,何地,何人所说的呢?
这是多么奇怪和矛盾的事情:会削弱甚至对一个可能的故事的相信的同样情况,应当作为信仰这个故事的动机,何况这个故事从表面来看,每一象征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和具有欺骗性呢!
希律杀尽两岁以下儿童的故事,完全属于《马太福音》的说法;在其它书中一点也没有提过。假使这种情况是真的,那末它的普遍性一定会使所有的作家都知道;而其它书中却没有提到,岂不令人大为惊骇。这个作家告诉我们耶稣逃避了这场屠杀,因为约瑟和玛利亚受到天使的警告,叫他们带他逃到埃及去;但是他忘了为约翰准备食物,那时约翰不满两岁。约翰虽然留在后面,却吃得和逃走的耶稣一样好;所以这个故事在情节方面就是自欺之谈。
这些作者中没有两个人的叙述是一致的,而且使用完全同样的语言,写就的铭文,虽然简单,却告诉我们,是在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放在他前面的:除此以外,马可说道,他是在第三小时被钉的(早晨九时),而约翰说是在第六小时(中午十二时)①这些书中提到的铭文有:
马太——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马可——犹太人的王
路加——这是犹太人的王
约翰——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
这些情况虽然琐碎,但我们可以从此推断,不论那些作者是谁,他们生存于何时,他们当时都不在场。在称为使徒的人中,只有一个好象就在现场附近,此人就是彼得;当时他被指控为耶稣的追随者。据说(《马太福音》
二十六章第七十四节)“彼得就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然而有人叫我们相信同一的彼得,按照他们自己的叙述,是犯伪证罪的。凭什么理由,有什么根据,要我们这样做?
在这四本书中,他们关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情况的记载各不相同。
在称为马太所作的书中说,“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的大胆的作者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但是他没有得到其它各书作者的支持。
被称为马可所写的书的作者,在描写被钉的情况时,没有讲到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也没有讲到已死的人走出来了。《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没有说起同样的各点。至于《约翰福音》的作者,虽然详细描写被钉时的一切情况,直到基督的安葬,但是他没有讲遍地黑暗,——殿中的幔子——地震——磐石——坟墓——,也没有说起死人。
现在,假使这些出现的事情是真的;假使这些书的作者曾生活在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假使他们真是被提到的那些人,就是被称为使徒的四个人——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作为真正的历史家,即使没有灵感的帮助,他们不可能不把这些事情记载下来。这些事情假定是事实而不为人知,真是臭名昭彰了,置之不谈,也是至关重要的。假使真有地震,所有这些被称为使徒的人应该是地震的证人,因为他们不可能不在场;至于坟墓的开启和死人的复活并走入圣城,比地震还重要。地震是常有可能的,也是自然的,并不证明什么东西;但是坟墓的开启是超自然的,是直接适合于他们的教义、他①据《约翰福音》,判决书在第六小时(中午)以前没有下来,因此行刑非在下午不可;但是马可说得很清楚,他是在第三小时(早晨九时)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马可福音》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
十九章第十四节。——作者
们的事业和他们的使徒之职的。假使这是真的,那些书中的全部篇章将满载这些事情,并将成为一切作者的选题和异口同声的事情;但是不然,琐屑的事情,单纯的空谈,他说这个,她说那个,冗长乏味,喋喋不休;而这一切最重大的事情如果属实,反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或只有一个作家谈到,而其他作家却提都不提。
说谎是容易的,但是说出以后,怎样去支持它是困难的。《马太福音》
的作者应该告诉我们那些复活的和进入城内的圣徒是谁,后来怎样;也应该告诉我们,是谁看到的,因为他不敢大胆地说是他亲自看到的,也没有说,他们出来时是否裸体,是否全是自然肤色,是男圣徒还是女圣徒;他们出来时,是否衣着整齐,他们的衣服来自何处;他们是否回到老家去重认他们的妻子或丈夫,以及他们的财产;他们受到怎样的接待;他们是否为了重得自己的财物而遭到驱逐,他们是否提出刑事诉讼控告敌对的侵入者;他们是否还留在人间,干他们的传教或工作的本行;他们是否再度死亡,或者活着回到他们的坟墓里去,自己埋葬自己。
的确奇怪的是,一群圣徒会复活,而无人知道他们是谁,也无人知道是谁看到他们的,关于这个问题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也没有说这些圣徒有什么事情要对我们说!过去的先知们(象我们听到的)如果在预言中讲过这些事情,他们一定会有许多话要说。他们定会告诉我们每桩事情,我们应该得到附有对于前人的注释和评论的身后预言,至少比我们现在所有的要好一些。
假使摩西、亚伦、约书亚、撒母耳和大卫,都不是一个信仰不变的犹太人,就会留在整个那路撒冷。假使是施洗的约翰和那时的圣徒当时在场,人人都会认识他们,他们会对外传道并使其他一切圣徒名声外扬。但是不然,这些圣徒被突然提起,象《约拿书》中的夜间生出蓖麻,无缘无故在次日早晨枯死。故事的这一部分到此为止。
复活的故事是跟着十字架受难的故事来的;而且在这件事上和在那件事上一样,作者不论是谁,不二致之处如此之多,显然表明他们当中无一在场。
《马太福音》中说,当基督被安放在坟墓里时,犹太人请求彼拉多派一个看守或一个卫兵守卫坟墓,以防他的尸体被门徒盗走。由于这个请求,他们就派看守前往,用石头封闭墓口,将坟墓把守妥当。但是其它书中没有讲到这种请求,没有讲到封闭墓口,也没有讲到守卫或看守;按照他们的记载,都没有这些。然而,马太在故事中关于卫兵和看守之后,就讲到第二部分,我将在结论中予以注意,由于它能帮助我查明那些书的谬误。
《马太福音》继续描写说(第二十八章第一节),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玛利亚和另一个玛利亚来看坟墓。马可说那是在出太阳的时候,约翰说当时还是黑天。路加说,来到墓前的是抹大拉的玛利亚、约亚拿、詹姆斯的母亲玛利亚,还有其它妇女。约翰说,只有抹大拉的玛利亚一人前来。关于他们的第一个证据,是如此一致!可是,他们似乎全都很熟悉抹大拉的玛利亚:她是个交游广阔的妇女;她可能是在闲游,这并非妄加揣测。
《马太福音》第二节继续说,“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但是其它各书没有讲到地震,也没有讲到什么天使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而且据他们记载,也没有说天使坐在那里。
马可说,天使是在坟墓内,坐在右边。路加说,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而约翰说,他们两人都坐下来,一个在头边,一个在脚旁。
马太说,坐在墓外石头上的天使,对两个马利亚说,基督已经复活了,妇女们已迅速走开。马可说,妇女们看到石头已被辊开,觉得奇怪,进入坟墓时看见一个天使坐在墓穴的右边,这些是天使告诉她们的。路加说,有两个天使站在那里:约翰说,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告诉抹大拉的玛利亚的;她没有进入墓穴,只是停下来往里边看看。
现在,假使这四本书的作者到一个法院里去作“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里企图证明的实质,就是以凭超自然的手段证明没有尸体),又假使他们用同样互相矛盾的方式提出证据,象这里所说那样,他们将有因作伪证而被割去耳朵的危险,而且罪有应得。然而这就是证据,而这些书已被强加于世人,而且作为出于神的灵感,也作为不可更改的上帝之言。
《马太福音》的作者作了这个叙述后,讲了一个在任何其它书中找不到的故事,这和我刚才间接提到的完全相同。
他说,“现在”,(就是在妇女们和坐在石头上的天使谈话以后),“看啊,有些看守(意思是他曾经说过的派住在坟上的看守者)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他的门徒夜间进来,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我们会劝他保护你们。兵丁受了银钱,就照他们的嘱咐去做;这种说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就在犹太人中间流传,直到今日”。
“直到今日”这种说法是一种证据,证明这本书虽被称为马太的着作,而非马太所写,是在这些时间和冒充论述这些事情很久以后才编写出来的;因为这种说法的含义是中间相隔很长时间。用这样的方式来讲我们时代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将会前后矛盾。所以要给这种说法提出一种明白易懂的意义,我们必须假定至少已经过了几个世代的时间,因为这样的说法把我们的思想带回到古代去了。
这个荒谬的故事也是不值一提,因为它表明这本《马太福音》的作者是个能力非常浅薄的蠢人。他所讲的故事,在可能性方面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看守的兵丁,如果真有的话,会被嘱咐说,当他们睡熟的时候,尸体被偷走了,并且为他们没有出来阻止提供一种理由说,由于熟睡,他们也使他们无从知道这件事是怎样干的,是谁干的:但是又教他们说,那是门徒干的。
假使有人要提出证据来证明他说,在他熟睡时,出了事情,这件事是怎样做的,是谁做的,而又说不知其事,这种证据是不会被接受的;这样的证据在《新约》中是充分的证据,但是对任何涉及真理的事情来说,是无用的。
现在我要谈到在那些书中关于这个并不存在的基督复活以后那种虚构的显现的那部分证据。
《马太福音》的作者说,坐在墓口石头上的那个天使对两个玛利亚说(《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七节),“看啊,基督已经在你们以前去到加利利,在那里你们要见到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就是这个作者,在下面两节中(八、九)又让基督在天使已经告诉了那两个妇女之后,马上为了同样目的又亲自对她们说话。妇女们急忙跑出去告诉他的门徒;在第十六节中说,“十一个门徒去到加利利,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到耶稣时就向他礼拜。”
但是《约翰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的故事与这个故事大不相同,因为他说(第二十章第十九节),“那天就是七日的第一天晚上(据说就是基督已经复活的那天)在门徒聚集的地方,因为害怕犹太人把门都关上了,耶稣来了却站在他们当中。”
依照马太说法,十一个门徒已在向加利利行进,要到耶稣亲自约定的山上去;就在那个时候,照约翰说法,他们正聚集在另一个地方,并非出于约定,而是秘密行动,因为害怕犹太人。
《路加福音》的作者同《马大福音》作者的矛盾,比约翰所说的更为尖锐;因为他明确他说,会见是在耶路撒冷,就在他(基督)起来的那天晚上,十一个人是在那里(见《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十三节和第三十三节)。
现在看来,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承认这些称为门徒的人有权故意撤谎,就是说这些书的作者可能是十一个称为门徒中的一分子;因为如果依照马太说法,这十一个人到加利利去,按照耶稣自己的约定在一个山上去见他,时间就是他复活的那一天,那末路加与约翰肯定是这十一个门徒中的两个了;然而《路加福音》的作者明白他说,约翰也有同样的意思说,会见是在同一天,地点是在耶路撒冷的一所房屋里: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依照路加和约翰的说法,这十一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所屋子里,马太一定是十一个当中的一个了:然而马太说,会见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因此那些书里提出的证据,是相互否定的。
《马可福音》的作者一点也没有提到加利利的会见;但是他在第十六章第十二节中说,基督在复活以后,门徒中有两个人走到乡下。走路的时候,耶稣变了形象向他们显现,他们就去告诉其余的门徒,其余的门徒也都不信。
路加也讲了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他使基督在冒称为复活日的那天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这个故事使到加利利的山上去的记述完全失效。他说他们中间的两个人,但没有说哪两个,往一个村子里去,这村子名叫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约有二十五英里半,耶稣在伪装中和他们在一起,直到晚上,并且与他们同吃晚饭,后来不见了;在同一晚上,在耶路撒冷的十一个人会见中他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种矛盾的方式之中,把这个冒称为基督重现的证据说出来了;作者们唯一同意之点,是那躲躲闪闪的重现的秘密;因为隐藏处究竟是在加利利山上,还是在耶路撒冷一所关门的房屋内,还是躲躲闪闪。我们应该把这种躲躲闪闪的原因归于什么呢?一方面,这是与假定的或冒称的目的直接抵触的——就是要使世人相信耶稣是复活了;另一方面是公开宣扬这件事,将使那些书的作者们暴露于大众的检查之下,所以他们有必要把它作为一种秘密事件。
至于后来有一次耶稣被五百多人看见的故事,只有保罗是这样说的,并非五百个人自己说的。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证言;而且依照同一记载,连这一个人在事情发生时也会不相信。他的证据,假定他是《哥林多书》第十五章的作者,就是这段记载的出处,就象一个人到法院去宣誓说,他以前宣誓时说的话是假的。一个人常能认识道理,而且他也经常有权利改变他的意见;但是这个自由并不适用于事实。
现在我要谈到最后一幕,就是升天的一幕。这里对犹太人的恐惧,和对其它一切的恐惧必然是不成问题的。这桩事情,假使是真的,也把整个情况封闭起来;而且在这件事情上,门徒未来的真实使命留待证明。言语,无论是宣言或诺言,无论在加利利山上隐藏处或是在耶路撒冷关闭的房屋内秘密说的,甚至假定它们是有人说过的,都不能作为公开的证据:所以这最后一幕需要消除否认和争论的可能;应当象我在《理性时代》第一部分中所说那样,公开出来,象中午的太阳那样人人可见,至少应该公开得象钉十字架一事被广为传说一样。但是要说到要点。。
第一,《马太福音》的作者只字未提,《约翰福音》中也是这样。情况既然如此,是否可能推断那些作者在其它事情上假装不遗细节,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他们会保持缄默吗?《马可福音》的作者以轻率和了草的方式,大笔一挥便把故事结束,好象他对于传奇写作感到厌倦,或者对此故事自觉惭愧。《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是如此。甚至这两个作家之间,对这次最后话别的地点,也没有明显的一致意见。
《马可福音》中说,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据称会见的地点是在耶路撒冷。后来他说,谈话是在会见时进行的;他紧接着说(象一个学生结束一桩乏味的故事一样),“主耶稣和他们说完话以后,就被接到天上去,坐在神的右边。”但是《路加福音》的作者说,升天是从伯大尼去的,说他(基督)领他们出去直到伯大尼,就在那里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穆罕默德也是这样。至于摩西,据使徒犹大说(第九节),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当我们相信这些寓言或其中的任何一个时,我们就不相信上帝。
我现在已经检验了据说是出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等人之手的四本书;而且当我考虑到从钉十字架到所谓升天的整个一段时间,只有几天功夫,显然不过三、四天,而且据说这一切情况都发生在同一地点耶路撒冷;我相信不可能在有记载的任何故事中找到如此之多的耀眼的谬论、矛盾和谎言,这些书就是这样。它们比我开始这次检验时期望发现的东西更多,而且更为惊人。若把我当初写《理性时代》第一部分时的想法来比,远远不止于此。
那时,我既没有《圣经》,也没有《新约》作参考,也无法得到。我本身的处境,甚至我的生命,日益危险;由于我愿在这个问题上能在身后留下一些东西,我不得不加快写作速度并且写得简要一些。那时我所用的引语,只是出于记忆,不过还是正确的;在那一部分着作中,我提出的见解的效果最清楚而且长久令人信服,就是说:《圣经》和《新约》是强加于人世间的,一个人的降生,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的传述,他的死亡平息了上帝的愤怒,以及用那种奇异的方法进行救赎描述,这一切都是谎言,而且是对上帝的智慧和权力的不敬——只有“自然神论”是真正的宗教,我过去是这样的意见,现在还是这样的意见;一个上帝的信仰,效法他的道德品质,或实践他的道德行为——只有根据这一点(就宗教而论)我们今后幸福的希望才有所寄托。
我现在这样说——愿上帝这样助我。
但是还是回到本题——虽然在相隔这样长的时间里,不可能作为一个事实来确定谁是这四本书的作者(单凭这一点已经足以把它作为疑问,有疑问之处,我们就不相信),但是不难从反面来肯定那些书不是被称为作者的人写的。那些书中的矛盾说明两件事情:
第一,作者不会是他们所说的事件的耳闻目睹的证人,否则他们在叙述这些事件时不会有那些矛盾;因此,这些书不是那些被称为使徒的人写的,他们被揣想为这种证人。
第二,这些作者不论是谁,不会采取一致行动进行欺骗,只是各自写作,不知别人情况。
适用于证明一种情况的同一证据,同样适用于证明两种情况;这就是说,这些书不是被称为使徒的人们写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经过协商进行欺骗。
至于灵感,那是完全不成问题的;我们也同样可以把真实和虚伪联在一起,作为灵感和矛盾。
如果四个人对于一种情景都是耳闻目睹的证人,他们对于这种情景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是一致的。他们各自知道这件事情,各人只为自己了解,使协商完全没有必要;这一个人不会说那是在乡下一座山上;另一个人也不会说那是在城里的一所房屋内;这一个人不会说是在日升的时候;另一个人也不会说是在天黑的时候。因为不论是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他们都是同样知道的。
另一方面,如果四个人是协作一件故事,他们会把这桩故事的各种说法一致起来,彼此合作支持整体。那样的协作可以补充一种情况所缺的事实,象在另一种情况下,事实的知识可以替代协作的需要。所以,同样的矛盾证明那里没有一致,也证明报道的人没有关于事实的知识(或者可以说,对于他们作为事实来说的那些事实),也可以查明他们的报道是一片谎言。所以,那些书既非被称为使徒的人写的,也不是骗子们经过协商写出的。那末它们是怎样写出来的呢?
我不是一个乐于相信所谓蓄意说谎,或者本来就是谎言的人,除了在《旧约》中有些被标榜为先知的人,因为提出预言就是以说谎为职业的。在其它许多的事例中不难发现,即使简单的假定,由于轻信,会因时间的进展而变成谎言,最后却作为事实讲出来。每当我们为这一类事情找到一个慈善的理由时,我们不应随便信以为真。
耶稣死后显现的故事,是幽灵出现的故事,这就象胆怯的想象往往产生幻觉而加以轻信。没有多少年以前,这类故事在恺撒被刺的故事中也曾讲到,它们一般是起源于暴亡事件,或者对无辜的人的处死。这类事例中,由于同情的支持,而把故事仁慈地展开了。它一点一点地前进,直到变成一件“最为确实”的事实。一谈到鬼,轻信就充满了它的生活的历史,并且说出了它显现的原因!一个人这样说,另一个那样说,直到后来关于那个鬼和鬼的主人的故事,就象这四本书中讲到耶稣基督那样。
耶稣基督显身的故事,是把自然的和不可能的事离奇地混为一谈,把传奇式的故事和事实加以区别。当门关着时,他被描写成为突然进出,消失和重现,就象一个人想到一个不实在的幻梦;后来又说他觉得饥饿,坐下吃肉,并且吃了晚餐。但是象讲这类故事的人们一样,从未提供全部情况,这里也是如此。他们曾告诉我们说,当他复活时,把坟墓里的衣服留下了;但是他们忘记给他预备后来供他显现用的其它衣服,也没有告诉我们他升天时和他们一起千了什么;是全部光身,还是穿着一切而去。在以利亚的事例中,他们很小心他说他扔下他的外衣;然而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们,他在着火的马车中怎样会不被燃烧。但是由于想象补充了这种不足,我们如果喜欢的话,可以推定他的外衣是由火蛇的皮绒织成的。
那些不大熟悉教会历史的人,会认为称为《新约》的书,从耶稣基督的时代起,就已存在,就象他们认为属于摩西的书,从摩西时代起就已存在一样。但是历史上的事实却另是一样;在所谓基督生存时代以后的三百多年,不曾有过象《新约》这样的书。
什么时候才开始有所谓属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书,是个完全难以肯定的问题。这些书是谁写的,在什么时候写的,一点证据的影子也没有;也很可以用任何其他所谓使徒的名字来称呼这些书名,就象用现在的名字来称呼一样。书的原本不在现存基督教会的掌握之中,正象他们冒称由上帝亲手在西乃山上的满块石头上写给摩西的十诫表不在犹太人的手中一样。即使这样,也没有可能证明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的笔迹。写那些书的时候,还没有印刷,因此除手抄本外无所谓出版。抄本是任何人能够照抄或随意修改而称之为原本的。我们能否认为上帝把自己和自己的意旨用这些不妥的方法传授给人,是合乎上帝的智慧,或者把我们的信仰寄托在这样的不确定上面是适当的?我们不能造出、不能改变,甚至也不能模仿上帝所造的一片草,然而却能制造或改变上帝的言语,就象我们改变人们的言语那样容易①。
大约在所谓基督生存时代三百五十年以后,有好几种我现在所讲到的着作散存于各种人的手中;当教会已经开始形成一种圣秩制度或教会政府、而且具有政治权力时,它就着手收集那些着作成为一种法典,就象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叫做《新约》。象我在《理性时代》第一部分里所说的那样,这些着作是通过公议来决定的,决定在他们所收集的作品中,哪些应该作为上帝之道,哪些不是。
犹太人的法师们从前通过表决来决定《圣经》中的着作。
至于教会的目的,在一切教会的全国性机构中都是这样:是权力和收入,而它所用的手段是恐怖,所以在他们所收集的作品中,最有奇迹性和最为神奇的,就最有机会被选入,这是在意料之中的。至于这些书的可靠性,因表决所占的地位,就不能作更高的要求了。
然而在当时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中,争辩是非常激烈的;不仅在教义方面,而且也在这些书的可靠性方面。在称为圣奥古斯丁和浮士德人之间的争议,大约四百年,后者说,“称为福音书作者的书是在使徒时代很久以后才写成的,出于某些无名人物的手笔,他们恐怕世人不相信他们记载的事件,这些事件是世人无从得知的,所以用使徒的名义来发表。在那些书中充满了愚蠢和不一致的叙述,它们之间既不一致,又无联系。”
在另一处,他亲自对赞成那些书就是上帝之道的人说,“你们前辈就这样在上帝的经文中插入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虽然用了他的名义,但是和他的教义是不符的。这也不足为奇,由于我们经常证明这些东西既不是他自己写的,也不是他的使徒写的;绝大部分是根据传说,根据含糊的报道,并把我不知为何物的半犹太人放在一起,然而他们之间也很少一致。他们还是用上帝使徒的名义发表,就这样把他们自己的错误和谎言归之于使徒。”
①从这些摘录中,读者可以知道《新约》各书的真实性是被否定的,当这些书通过公议决定就是上帝之道的时候,它们却被作为传奇、伪书和谎言对待。但是教会的利益,由于火刑的帮助压服了反对派,终于镇压了一切调查研究。奇迹接着奇迹,如果我们愿意相信它们,并且人们也被教育说他们是①《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出版不满二年,已经有一句用语不是我的。这句用语是:《路加福音》是惟一得到多数人异口同声的支持的,或许确然如此,但是我没有这样说过。有人可能知道这种情况,把这句话加在英国或美国印刷的版本中的一页末尾的注释中;印刷工后来把这句话插入书的正文,而把我称为它的作者。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样短的时期内,尽管借助于印刷术可以防止个别版本的修改,而在当时还没有印刷术,任何会写的人都能写出一本书来,并且把它称为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原作。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有什么事下会发生?——作者
①上面两段节录是我从布朗热的法文本《保罗传》中得到的,布朗热是从奥古斯了反对浮士德的文章中摘引的,他曾参考过那些文章。——作者
相信的,不管他们是否相信。但是(通过灌输思想法)法国革命排除了教会制造奇迹的权力;自从革命开始以后,她不能通过一切圣徒的帮助制造出一个奇迹;由于她从来没有比现在处于更大的需要,我们可以不用占卜得出结论说,从前一切的奇迹都是诈术和谎言。②当我们考虑到在介乎据称耶稣生存时代到《新约》成书时的三百多年间,我们一定看到,即使不借助于历史的证据,其确实性也是极为可疑的。荷马着作的可靠性,就其原作者而论,比《新约》更可靠,虽然荷马最古,要早一千年。一个非常杰出的诗人,才能写出荷马的着作,因此很少有人能够作此尝试;能够写出这种着作的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名誉而让给别人。同样,很少人能够写出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因为只有一个杰出的几何学家才能写出那样的着作。
但是关于《新约》中的着作,特别是告诉我们关于基督复活和升天的部分,任何能够讲述一个幽灵的显现,或一个人行走的故事的人,都能写出这样的书来;因为这个故事讲得太拙劣了。所以伪造《新约》的可能同伪造荷马和欧几里得着作的可能相比,是几百万比一。在今天无数的传教士或牧师中包括主教和一切人在内,每人都能讲道,或翻译一点拉丁文,特别是以前已经译过一千遍的;但是其中有谁能够写出象荷马的诗,或欧几里得的科学着作;牧师这些事件说明在基督徒的不同派别中流行的意见。当时,《新约》
象我们现在看到的,是通过公议成为上帝之道的。下面的节录摘自那作品的第二章:
“马西安派(一个基督教的派别)断然说,宣传福音者满口是谎话。曼伊克恩派在基督教开始的时候,创立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教派,把全部《新约》
作为伪书而抛弃,指出他们认为真实的其它一些完全不同的着作。哥林多派和马西安派一样,不承认《使徒行传》。恩克勒蒂派和塞维尼安派则既不采取《使徒行传》也不承认《保罗的书信》。克里索斯顿在他对于《使徒行传》
的评论中说,在他那时代,大约在四百年时,许多人不知道作者是谁,也不知道此书。圣艾琳生活在那个时代以前,报道说瓦伦丁派象其它几个教派的基督徒一样,指斥经文中充满着不完全、错误和矛盾。埃比安伊特派或纳泽伦派是最初摈弃《保罗的书信》的基督徒,并且认为他是一个骗子。其中,他们报道说,他原始是个异教徒,又说他来到了耶路撒冷,住了一些时候,他有意要和一个高级祭司的女儿结婚,他使自己受了割礼;但是毕竟没有得到她,他和犹太人吵架,写东西反对割礼,也反对守安息日,还反对一切教仪。——作者
的学识总和,除极少例外,不过是a,b,ab和hichoec,hoc;他们的科学知识是三乘一等于三,假使他们生活在那个时代,这点滴的知识,已绰绰有余地使他们能够写出《新约全书》来。
由于伪造的机会比较大,所以诱惑也比较大。一个人用荷马或欧几里得的名义来写作,得不到什么好处;如果他能写得同他们一样,那不如他用自己的名义来写;如果写得差,他就不会成功。因有自尊心,他不会做前者,做后者又不可能。但是写《新约》那样的书,一切诱因在于伪造。在那个时代以后的二、三百年,即使能够编造出最富于想象的历史,也不能因此认为这是一本用真正作者名义写的原着;惟一成功的机会在于伪造,因为教会需要伪造的东西作为它的新教义,于是真理和才能就不成问题了。
但是人死以后能够走路,以及人因剧烈和非常手段致死化为鬼怪的故事,并非不寻常(如前所述)。由于那时的人习惯于相信这类事情,习惯于天使和魔鬼的显现以及它们进入人体之内,使人受到摇撼而战栗如疟疾发作一般,他们再从人体中被抛出来,好象人们服了呕吐剂一样——(《马可福音》告诉我们,抹大拉的玛利亚,耶稣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人们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的是,这种故事会由耶稣基督传扬出去,后来又变成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等四种福音书的基础。每个作者写出他所听到的故事,或其大概情形,并且用传统上作为目击者的圣徒或使徒的名义命名他的书名。只有以此作根据才能说明那些书中的矛盾,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末它们就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说谎和伪造,甚至无需为轻信作辩解。
象前面引文中提到的那样,说它们是由一种半犹太人写的,是完全可以辨别清楚的。经常提到的那个主要的暗杀者摩西和两个称为先知的人,确认了这一论点;在另一方面教会称赞了这种欺诈,承认《圣经》和《新约》互相呼应。在基督教的犹太人和基督教的非犹太人之间称为预言的东西和预言中提到的东西、类型和所代表的东西、预兆和所预示的东西,都已经被辛勤地搜集出来,象旧锁配旧的撬锁钥匙一样搭配在一起了。故事非常愚笨地讲出夏娃和蛇,而且非常自然地说到人、蛇之间的仇恨(蛇经常咬人的脚跟,因为它达不到更高的部分;而入经常打蛇的头,因为这是防止蛇咬的最有效方法①);我说这个愚笨的故事曾被列入预言之中,是一种类型和一种诺言的开端;而且以赛亚对亚哈斯撒谎欺骗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作为表明亚哈斯必将得胜的一种预兆,当时的事实是,他打败仗(在评论《以赛亚书》时,已经指出过),所以是一种歪曲的缠绕之词。
约拿和鲸鱼也几乎变成一种预兆或一种典型。约拿是耶稣,鲸鱼是坟墓;因为据说(他们曾使基督自己说出来),《马太幅音》第十七章第四十节说,“因为象约拿在鲸鱼腹中呆三日三夜,人的儿子也将在地心里呆三日三夜”。
但是事情发生得很尴尬,据他们自己叙述,基督在坟墓中只有一天和两夜,大约三十六小时而非七十二小时;就是星期五一夜,星期六一日一夜;因为他们说,星期日早晨日出时或日出以前,他已经起来了。但是这件事就象《创世记》中蛇咬人踢,或《以赛亚书》中的童女生子一样,由于配合得十分适当,它将纳入整个正统事物之中。《新约》中的历史部分及其证据就是这样。
《保罗的书信》——这些书信据称是属于保罗的,为数十四,几乎充满了《新约》的其余部分)那些书信是否由他们所说的那个人写的,是个无关紧要的事情,因为不管作者是谁,要靠辩论来证明他的教义。他并不冒充是复活与升天时种种情景的目击者;并且他声称,他不相信那些事情。
他去大马士革的路上被打倒在地上的故事,其中并无奇妙和非凡的事情;他逃命,那是比其他许多被闪电击中的人所做的还要多,他将失明三天,在那个时间内不能吃喝,在这般情况下,都是普通的事情。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们似乎没有受到同样的苦难,因为他们都很好,并且带他走了其余的路程;他们也都没有冒称看到什么异象。称为保罗的这个人的品性,依照对他的记载,其中有许多粗暴和狂热之处;他对人的迫害和后来的传教一样,都是狂热;他受到的打击,使他改变了思想,但没有改变他的本质,他不论是一个犹太人或者是一个基督徒,都是同样的狂热者。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是他们宣传的优良品德的证据。他们的行动和信仰一向是极端的。
他开始用辩论来证明的教义,就是同一尸体的复活:他进而把这件事作①“他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见《创世记》第三章第十五节。——作者
为永生的证据。但是人的思想方法会有很大不同,他们从同样的前提中得出的结论亦然如此。这种关于尸体复活的教义与作为永生的证据相去太远,在我看来,却为反对此说提供一种证据;因为如果我的身体已经死了,又从已死的尸体复活,这个可以推断的证据是,我将再死。那种复活不能保证我们不再死去,好比疟疾发过以后,不能保证不再复发。所以相信永生,除了复活含有的模糊教义外,我认为必须有一种更高尚的观念。
此外,从选择和希望来说,我宁愿有一个比现在更好的身体和更合宜的形象。各种动物在创造中,在某些事情上胜过我们。姑且不谈鸽子或鹰,就拿有翅的昆虫来说,在几分钟内就能比人在一小时内更轻松地越过更大的空间。按身躯的比例来说,最小的鱼的滑游胜过我们的运动,几乎不可比拟,而且毫不疲倦。甚至行动迟缓的蜗牛,也能从地穴底部爬到上面去,人在那里因缺乏那种能力,将会死亡,一个蜘蛛能够在顶端纵身一跃,象作好玩的娱乐。人的体能十分有限,笨重的骨骼结构不怎么适合于范围广阔的消遣娱乐,因此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引诱我们期望保罗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宏大的场面来说,人体太渺小——对于这崇高的问题来说,又太卑贱。
但是撇开一切其它论据不谈,生存的意识是我们对于另一种生命惟一可以想象得到的观念,而那种意识的连续就是永生。生存的意识,或我们关于生存的认识,不必局限于一种形式,即使在这一生之中,也不必限于同一事物。
我们在各种情况下,也没有同样的形式,在任何情况下,也没有构成我们二、三十年前的身躯的同样物质;然而我们意识到都是同样的人。甚至两腿和双臂,几乎组成人体的一半,对生存的意识来说,也不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可以失去或被去掉,而生存的意识仍然存在;假如在它们的地位装上翅膀或其他附属物,我们不能想象它能改变我们存在的意识。总之,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组成是多大或多小,小又是何等精细美妙,能在我们中间创造这种存在的意识;超过了那种意识,就象桃子的果肉和桃核中有生长力的微粒是不同的而且是不相连的。
谁能说通过什么美好物质的极其美妙的活动,能在我们称之为头脑里面产生一种思想?然而当那种思想产生时,象我现在产生我在写作的这种思想一样,是能够流芳百世的,而且是具有那种能力的人的唯一产物。
铜像和大理石像是会毁灭的;摹仿它们做出来的雕塑像就不是完全相同的雕像了,也不是同样的手艺了,这和复制的画图不是原来的画图,是同样的道理。但是印刷和重印一种思想达到一千遍以上,并且可以用任何一种原料——刻在木头上,或雕在石头上,在一切情况下,思想是永恒的和完全相同的那种思想。它有一种永不损坏而存在的能力,不受物质变化的影响,它同我们所知道的或能想象得到的任何东西,性质不同,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
如果所产生的东西在本质上有一种不朽的能力,那么,它不仅是产生它的那种力量的象征,而是和存在的意识相同的,所以也能永存不变;它和最初同它有联系的物质无关就象思想最初显现于印刷或书写中一样。一种思想不会比另一种更难相信,但我们能够看出哪一种是真实的。
存在的意识并不依赖于同一形式或同一物质,这种意识在创造出来的东西显示在我们的感觉器官时,可以得到证明,只要我们的器官能够接受那种显示。动物的大量创造,在来生的信仰上所给我们的教导,远胜于保罗。它们的小生命象一个地球和一个天——一个现在的和一个将来的国家:这种小生命组成一种雏型的永生,如果能这样说的话。
我们眼见的创造的最美部分是带翅的昆虫,但它们原来不是这样。通过不断变化,它们有了那种形态和那种无与伦比的色彩。今天缓慢和爬行的毛虫在几天后变成一种蛰伏的形态,而且象是死亡的状态;在下一次的变化后,出现一种完全是生命的壮丽雏型——一只美丽的蝴蝶。以前的生物没有留下相似的东西:一切东西都发生了变化。它的一切能力都是新的,对他说来,生命是另一种东西。我们不能设想这种状态之下的动物,其存在意识和以前的动物是不同的;我为什么一定要相信同一躯体的复活对我说来必然使存在意识在今后继续下去。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我已经把创造称为唯一真实的上帝之道;而且衣这本创造之书中,不仅指也这样的事情或许如此,而且的确如此。未来状态的信仰是合理的信仰,是以创造中可以看得到的事实为根据的,因为我们今后将生存在一个比现在更好的状况和方式之中,这比一条毛虫会变成一只蝴蝶离开粪堆飞入天空,并不更难相信,如果我们以前不知这是事实的话。
至于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被称为属于保罗的可疑的粗俗语言,成为某派基督徒葬仪的一部分,这象安葬时的钟声一样毫无意义。对于理解没有任何说明——对于想象也没有举例说明,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找出什么意义来,如果他能做到的话。“凡肉体,(他说)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是一样:鱼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那么,还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了,一个厨师也可能说出这些话来。“有(他说)天上的形体,也有地上的形体;但天上形体的光荣是一样,地上形体的光荣又是一样。”那么,还有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了。有什么不同呢?他什么也没有说。“日有(他说)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那么还有什么?——什么也没有了,除了他说,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区别,不是指它们的距离,他也许可以同样告诉我们,月光不如日光那样明亮。这一切不比魔术师的胡言乱语好一些,他捡取一些他不懂的言词来迷惑一些求问幸运的轻信之人。传教士和魔术师的行业是相同的。
有时保罗假装为一个博物学家,他从植物生长的原理来证明他的复活的体系。“你们这些蠢人,(他说)你们种的东西除非死掉,不会生长。”对于这种说法,一个人可能用他自己的言语来回答说;保罗,你这蠢人,你所种的东西不会生长,除非它不死;因为死在地里的谷类,从来不,也不能生长发育。只有活的谷类才能生产第二代的谷物。但是这个隐喻,无论从什么观点来看,不是明喻。这是接连发生而不是复活。
动物从一种存在的状态发展到另一种,象从毛虫发展到蝴蝶,是适用这种情况的;但是在各类的情况中就不适用,这说明保罗是他说别人的那种人,是个蠢人。
这十四种使徒书信是否属于保罗,无关重要;它们不是辩论性的就是教条式的;辩论有缺点,教条部分只是假定罢了,而且没有标明是谁写的。《新约》中其余部分也可以这样说。自称为基督教会的教会理论,不是以使徒书为根据,而是以包括所谓属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四本福音为根据,也就是以假造的预言为根据的。使徒书是从属于那些书的,所以必然与它们相依为命的;因为如果耶稣基督的故事是荒谬的,那么以此为根据的一切理论都是一种假定的真理,必然要随之破产。
我们从历史上得知,教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阿塔内细阿生活在《新约》
形成时代①;我们也从荒谬的胡说中得知,他以一种信条为名给我们留下了那些编成《新约》的人们的品性;我们还从同一历史中得知,构成《新约》的那些书的真实性在当时是被否定的。根据阿塔内细阿之流的议定,就以命令颁布《新约》为上帝之道;除了用命令颁布议定的上帝之道外,没有别的东西能给我们一种更奇怪的想法。那些把信仰寄托在这种权力上面的人,把人置于上帝的地位,他们没有将来幸福的基础;虽然轻信不是罪恶,但是拒绝相信却是犯罪。这是把寻求真理的努力在良心的孕育期间就加以扼杀。我们永远不应把对于任何事物的信仰强加在自己身上。
我在这里把《旧约》和《新约》的问题作一结束。我提出它们是伪造的证据,是从这些书的本身中摘引出来的,而且它的运用象一把两边有锋口的刀,任何一边都可用。如果这种证据被否定,那么经文的真实性也就随着被否定了;由于这是经文的证据,如果这种证据被承认,那未这些书的真实性就不能得到证明。《旧约》和《新约》中包含的矛盾的不可能的事,使它们处于一个宣誓赞成又反对的人的地位。任何一种证据都可以判他犯有伪证罪,他的名誉同样遭到毁坏。
如果《圣经》今后破产,其原因不在我。我只不过从一大堆混乱的东西中摘取证据,而证据与混乱的东西又是混在一起的。我把证据安排在明确之处,使人看得清楚而且易于了解。我这样做是让读者自己去判断,象我为自己作出判断一样。
①阿塔内细阿,按教会编年记,死于871年。——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