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动物神话中的神物,乍看之下,似乎纯属无稽之谈。因为人们会认为,文明的、科学技术发达的西方社会充分证明了人类的进步,因为它已经超越于这类想象之上。
这些动物,连同它们在其中扮演着令人迷惑不解、莫名其妙的角色的那些逸闻传说,都是已经过时的东西。我们现在已不需要这些神话动物,也不需要关于它们的神话了。格里芬(Griffon)、长生鸟(Phoenix)、半人半马怪(Centaur)、斯芬克斯(SPhinx)、曼提考(Manticore)、甘奈沙(Ganesha)、麒麟等等,都好象萦回不散的恶梦,而我们现在总算把它们远远抛开了。
麻烦的是,它们当真如梦,却未必是恶梦,我们离开它们,日子可能就不好过。对于社会来说,它们也许跟神话本身一样重要。它们充满了象征。我们的集体无意识结构需要它们。如果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的话对,那么,神话跟语言一样,是根据一种普遍的逻辑编造起来的。这种逻辑是人类的特征,就象筑巢是鸟的特征一样。
关于这些动物的故事可能各不相同,但其深层结构无论何时何地总是一样的。它们象记忆印迹一样植根干我们的基因之中。在此意义上,动物神话是我们遗传的一部分。
这些魔魔道道的动物,大都有着基本一致的地方。它们都是违反生物学的,且都在同一方面违反生物学。动物神话通常并不是纯凭想象,把一些我们从未见过的部分拼凑成一个个全新的动物。相反,它们的组成部分完全是我们所熟悉的。它们的新奇和惊人之处是,它们都是不同物种的混合。
大概正是这一特点,使得20世纪的人觉得通常的动物神话如海外奇谈。我们的最有力的故事,是进化论。它相当于一个普遍的神话。且不管进化论是真的而神话是假的,这一理论充满了象征,而它就是靠这个才影响了全社会的思想。照我们最新获得的启蒙来看,传说中的怪兽岂但不合理,实在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违反了进化论。它们不是实有的物种,它们否定物种的存在。
长生鸟最象一种常规的动物,成年时完完全全是一只鸟。实际上,这是一切有羽鸟类中最夸张、最杜撰、最多斧凿之痕的东西。它见于埃及、希腊、中东和欧洲的神话,中国古代的凤凰也跟它一样。这位鸟中王一世五百岁,死的时候作一卵状的茧,把自己裹起来,在其中解体,然后变成虫子一样的动物,旋而长成新的长生鸟,又要作五百年的鸟王。其他的说法则说,此鸟死时,会突然化成火焰,然后新鸟自灰中翩然而生。成虫说是极古老的,无疑出于一位早期的生物学家之口。
在动物神话中,这样的杂种太多了。你可以说,在远古人的头脑中,对于生命形式的混杂有着热切的信仰。或许,在他们信仰的深处,这种移花接木象征着别的什么。神话动物象梦露一样令人不安,但奇怪得很,它们大多数都被当作祥瑞之物。比如,古中国的麒麟,身体是鹿,遍体鳞甲生光,有一条奇异的毛密的尾巴,偶蹄,短角。谁要是看见麒麟,便是福星高照,假如你能骑上麒麟,你就会万事如意。
甘奈沙是最古老、最熟知的印度教神祗之一,身体象一胖人,有人一样的四肢和一个神情欢娱的大象的头。据认为,遇到难处时,向甘奈沙祈祷是最灵验的。
并非所有的神话动物都与人亲善。但即是有敌意的神话动物也有些悦人之处。曼提考狮身人首,尾端生着毒蛇的头。它张着巨爪和三排牙齿的口,到处窜跳着寻找猎物,但鸣声却如银萧,美妙极了。
如果不考虑所用术语的不同,那么,有些动物神话里竟有现代生物学理论的痕迹呢。
在古印度有一种传说,认为地球上最早的生命形式,是由雷电和沼气而生的。这种初始的生物很符合我们关于第一个细胞是由有膜包裹的核酸形成的原核构成的理论。神话中没有描绘、也不可能描绘那个印度生物是什么样子,只说它觉出自己的孤单,畏惧死亡,极想得到伙伴,于是它就膨胀,内部重新安排,终于裂成相同的两半,变为两头牛,一牝一牡,交配,又变为两匹马,也是一牝一牡,如此这般,直到变为两只蚂蚁。于是,地球上就有了各式各样的生物。这故事未免太简单化了,象速记符号一样简单,难为精细的现代科学所用,但其中的神话色彩则依稀可辨。
在最早的神话系统中,蛇的形象反复出现,总是作为宇宙生命和造物绵绵不断的中心象征。大约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东部国家的一种祭瓶上,绘有两条一模一样的巨蛇,彼此缠绕盘结,构成双螺旋,代表着生命的起源。它们是生命最初起源复制出的两部分,奇妙的是它们是同源的生物。
秘鲁有一种神祗,绘在公元300年间的一个陶罐上,据传是农事的守护神。他的头发是一条条蛇,缠绕成辫状,用一些翅膀作为头饰。体侧及背部丛生着各种植物,口里则生出象某种蔬菜的东西。其总的形象粗犷蓬乱,但本质上却是与人亲善的。谁能知道,这种出自想象的东西还真是一种实有的动物,这就是几年前《自然》杂志里描绘过的Symbiopholus。这是新几内亚北部山中的一种象鼻虫,这种象鼻虫与几十种植物共生。那些植物生长在它的甲壳的凹龛和裂纹中,把根一直扎到它的肉里。在那片肉体植物园里,还有螨类、轮虫类、线虫类和细菌组成的整个生态系统。这种象鼻虫不妨用来预兆好运。
用不着引经据典,它本身就带有足够的证据:它不受食肉类动物的袭击,安享高寿。没有东西吞食它,因为这个系统不象动物又不象植物,其貌不扬,其味不佳。这种象鼻虫只有三十毫米长,很容易被忽视,但是却拥有制造神话的资本。
或许,我们应该在四周找一找,看有没有其他候选者。依我之见,我们该用新的动物神话来取代种种旧的动物神话了。如果大家愿意接受微生物神话,如果我们要寻些隐喻,那么我能想出好几种生物可以用来满足这一需要。
第一种是Myxotrichaparadoxa。这是一种原生动物,本该出名而没有出名。这种动物似乎在把一切的一切一股脑地讲给我们听。它的纤毛其实不是纤毛,而是一个个螺旋体。在每个螺旋体基部的附着点上,有一个椭圆的细胞器,植于myxotricha膜中。这个细胞器其实是一只细菌。实际上,这种生物不是一个动物。它是一个集团,一个组合。
Myxotricha给我们讲述的故事象任何一种神话一样有深度,一样有深刻的寓意。这种生物进化在我们大家后面,它还处在进行集合的过程中。我们的纤毛早就放弃了独立存在的地位,我们的细胞器现在已真正属于我们自己,但控制着我们细胞的各个部分的基因组还是不同的基因组,住在独立的居室里。严格说来,我们仍然是一些组合。
还有一种原生动物叫做blepharisma,它讲的长长故事是关于复杂生命的危险性和易错性的。称它为blepharisma,是因为在它口腔的周围生有明显可见的长有纤毛的膜,很容易让人想起眼的睫毛(blepharidos)。整个神话般的故事是吉斯(Giese,A.C.)的一本书里描述的。Blepharisma比myxotricha走得远一些,但还不够远,还是要摔跤子。它有三组不同的自我复制的核,每组中的DNA都起着不同的作用:一个大核,掌管受伤后的再生事宜;一组(八个或更多)小核,含有繁殖所需的那部分基因组;还有许多微小的核,纤毛就是从这些核生出来的。
这种生物的一部分产生一种呈粉红色的色素,现称作blepharismin,它跟金丝桃蒽酮以及某些其他光敏化植物色素相似。Blepharismin通常不找麻烦,但一旦这个生物游入阳光中,这种色素就立刻把它杀死。在某些条件下,blepharisma周围的膜解体,变得可以自由游离,好象脱掉的皮壳一样,使那个生物成为透明的白化体。闹饥荒时,单个的blepharisma会吞食邻居,然后膨胀得很大,变成一个吞噬同类的巨人,简直就是挪威传说中的魔鬼。显然,这种生物仍难协调自身的各个部分,在集体中也很难跟其他的blepharisma相处。
另外,还有无数植物和动物的结合。这些生物大多生活在海洋里,其中的绿色植物细胞为整个生物提供碳水化合物和氧气,而自己也得到一份能量作为回报。这真是最公平不过的结合。每当草履虫没有食物时,它只需呆在有阳光处,这样,它的体内绿色共生物就会象叶子对待整株庄稼一样为它提供养料。
细菌是组办联合企业的巨子。其寄主的生命全靠这些企业。根瘤中的固氮根瘤菌,昆虫的菌胞体,许多动物消化道中产生酶的微生物群落等,都是一些大同小异的十分均衡的共生物。
这些故事的意义也许跟中世纪的动物神话基本一样。不同的生物都有一种这样的倾向,就是结合在一起,建立联系,生长在彼此的体内,回返到早先的秩序,只要有可能就一块儿过下去。这不就是世上众生之道吗?
这一倾向的最简单、最壮观的标志,就是细胞融合这一新现象。今天的分子遗传学很借重这一实验室技术来取得研究的资料。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最反生物学的一种现象。
它违反了上世纪最基本的神话,因为,它否认生物的特殊性、完整性和独立性的重要。
任何细胞,不管是人的、兽的、鱼的、鸟的或虫的,只要给予机会和合适的条件,跟任何其他细胞——不管多么天差地别的——在一起接触,都会与之融合。细胞质会毫不费力地从一个细胞流向另一个细胞,胞核会结合,于是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成为一个细胞,有着两个完全的、不同的基因组,准备双双起舞,准备生儿育女。这是一个喀麦拉[译注3],一个格里芬,一个斯芬克斯,一个甘奈沙,一个秘鲁神,一头麒麟,一个预兆好运的灵物,一个得到整个世界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