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张爱玲辞别了人世——这人世是她写作了一生的“对象”。她在时,自然名气不能说不大,但终究有点儿不以为奇,好像也不过“著名”就是了,“著名”的多得是,真如陆机说的,“若中原之有菽”。她一死,这才纷纷悼念追怀,把她的一切都另眼看待起来了,理解了,珍贵了,遗憾了,后悔了……人就是这么样的,这就叫“规律”。
我没有任何资格来写悼她的诔文,因为她虽只小我两岁,真是同世同代之人,却因我素未读过她的小说、散文或剧本,对她的家世生平更是一无所知。不想日前有友人将她的《红楼梦魔》的自序,复印寄来,这才使我大吃一惊!我读了此序,感到悲喜交集,更觉十分惭愧,对不起她——1987年春,在美国时从大学图书馆里借过这本书,那是台湾版的小开本,可是我竟置而未读!你说这会让人相信吗?
为何借在手边而不予理会?现时想来,大约原因有三:一,那时因工作紧凑,所借之书以外文(过去难见)者为主,中文著述只得后推。二,那时兴趣集中在“《红楼》与中国文化”的新课题,见她此书却是版本考证——这是个最麻烦而缠人的主题,我怕一读它,会把我的“精神境界”一下子打乱了,影响我抓紧时间工作的计划。三,说老实话,我一见她用的这“红楼梦魔”四个字作书名,就打心里不喜欢,觉得“气味”不投,更怕纠缠一大阵之后并无真正收获——我目力已严重损坏,读书艰困之甚,实在禁不起滥用目睛的浪费了。
这样,我翻了翻各章的大标题,就推在一旁,直到要还书归馆,也未及重顾。
以上就是我与这位女文星的“联系”了,请想,我又有何资格来写纪念她的文章?
谁想,复印的序文来了,我一口气读罢,这才又惊又喜,又悔又愧!
悔愧与惊喜,只是一桩事情的两面,倘无惊喜,悔恨何来?所以先说说我的惊喜。
我自己弄了半个世纪的“红学”,所遇之人不少,却根本不知道张爱玲才是一位该当崇敬的“红学家”。世上自以为是“著名红学家”的人到处皆是,其实其中有的既不“学”也不“红”,人家张爱玲从来不以“红学家”自居自认,却实在比那些自居自认者高明一百倍。这就使我吃惊不小,使我心喜无量。
她说话很老实——因而也很直率真切,一点也没有“文学家”的扭捏,更无“红学家”的咋呼。她的自序中,你先听这几句——
(看了脂本《红楼》,才知道)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
这就把“著名红学家”都兜了根揭了底,学术的事,她用不着客套周旋。然后说她自己——
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实在是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儿的字自会蹦出来。
这已经是好极了!会这么感受,会这么表达的,我愧孤陋,还是第一次(先师顾随先生也说过,他读诗词,好句子不是去寻的,是它自己往我眼里跳!可谓无独有偶,但那不是讲《红楼》,也不是说版本)。
我很惊喜,“红学家”们如过江之鲫了,哪几位敢说这句话。你把异文摆在他眼前,他也辨不清是非高下,正误原篡(雪芹原笔与另手篡改)。
然后她又说——
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肯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
这简直妙极,使我拍案叫绝!
这妙这绝何在?第一,说话坦率爽快,不让人气闷。第二,比喻精彩——你可知道什么叫“笆斗”?它有多大?这“名词”对哪些人才“感情”亲切?第三,最妙是不同的字会“自己蹦出来,’!这种话堪称奇语,也才够个赏文的资格。
这就是诗人、艺术家的高级审美的能力(敏感性)和表达才华了。
这儿真正的重要的大道理至少有二——
一是她对《红楼》一书可谓精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