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

勒内·笛卡尔,这一名字在哲学的殿堂中回响了300多年。人们一直把他供奉为近代欧洲哲学的始祖,理性主义的先驱。他的哲学不仅展现了一个新的观点和结论,而且带来了一个新的时代。“笛卡尔哲学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复杂性,它是如此地丰富,以致人们能够从中发现全部近代哲学的源泉。17世纪形而上学的大家们(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是通过反思笛卡尔的哲学来建立他们的体系的。……洛克、贝克莱、休谟等人的哲学分析中有其笛卡尔主义的来源。康德著名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对笛卡尔给予的那个正在思维着一切被思对象的主体的至上性的一种复活。黑格尔把笛卡尔看作英雄。而更近一些的胡塞尔,把他的一本著作命名为《笛卡尔沉思集》。”

笛卡尔哲学是一个多种精神的统一体,作为方法论上的笛卡尔主义,它强调我们唯一能够信赖的是理性的证明;作为科学上的笛卡尔主义,它把我们思想的存在看作是最为确实的东西。笛卡尔单哲学上的成就就足以惊世骇俗,然而他的研究领域远远超出了哲学的范围。他创立了解析几何学、“反射和反射弧理论”,发现了光的折射定律,表述了物质不灭、运动量守恒以及宇宙的星云演化等光辉思想。这些成就的任何一项都可以使他成为名垂史册的巨人。

笛卡尔作为近代欧洲理性主义的肇始者,他开创了哲学的新时代,他所运用的“盘古开天”之斧就是他的崭新的科学方法论和“我思”概念。哲学必须从“我思”开始,即从“自我意识”开始,因而崇尚的是“理性”而不是权威。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不过是笛卡尔“我思”的至上性思想的一种更成熟的再现。笛卡尔哲学对于我们既熟悉又陌生。我们经常讲笛卡尔哲学,但却很少能够讲清笛卡尔哲学。笛卡尔的新方法论到底是什么?“我思故我在”在哲学界有口皆碑,然而它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它在欧洲近代哲学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对“天赋观念论”我们也人云亦云,然而到底它包括几层含义?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是不是对安瑟伦本体论证明的简单重复?心身(或称灵魂和肉体)关系问题是笛卡尔哲学的中心问题,然而这种心身区别的认识论意义是什么?笛卡尔怎样将它们分开,又怎样将它们统一起来的?在目前,我国哲学界对这一工作的探讨仍然较为薄弱。因此,本书前言部分我们准备对笛卡尔哲学体系、方法论以及他的主要论点作一较为细致和全面的介绍,使人们对笛卡尔哲学的总体有一个完整的轮廓。这对于理解笛卡尔论文的内容,把握其思想和实质将很有意义。一、笛卡尔哲学的思想来源及时代背景笛卡尔的时代正是欧美科学突飞猛进的时代。大约在笛卡尔出生的50年之前,哥白尼于1543年出版了六卷本的《天体运行论》,全面阐述了他的太阳中心说,指出地球每天自转一次,每年绕太阳周转一次。这一学说摧毁了统治1000多年之久,被经院哲学作为“科学根据”的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同是在1543年,维萨里出版了《人体的构造》一书,他总结自己亲自对人体解剖观察的大量资料,系统地叙述了人体的构造,否定了基督教的上帝用男人身上的肋骨造女人、耶稣通过复活骨使死人复活的无稽之谈。在天文学方面,伽利略以望远镜发现了金星的变像,他还发现了惯性定律、自由落体定律、抛物体定律、钟摆等时性定律和许多自然规律,将通过数学表达出来的这些定律运用于自然界,勾勒出一幅机械的世界蓝图。自然科学的长足进步,打破了封建科学的自然观,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笛卡尔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然而,在笛卡尔那个时代,欧洲盛行的是经院哲学和神学。这一学派最初导源于亚里士多德,经过圣多玛斯的整理和其他学者的补充与诠释,而成为欧洲哲学的主流。这一学派既然结合了亚里士多德、圣多玛斯,以及许许多多学者的智慧,自然有很高的价值,或者说包含了许多真理。但是,到了17世纪,经院哲学似乎有退化的现象。主要的问题变成了死的教条,不求进步,在细微末节上则辩论不休。人们用来讽刺这个学派的例子是,“一个针尖上能够站立多少个天使?”他们用三段式的形式来训练辩论的技巧。例如提出主张的人首先提出一个三段式,证明自己的主张。对方提出一个三段式来反驳。辩护人则借助区分来抗拒对方的论证,然后对方又提出一个三段式来反驳。他们就依照这个固定的形式一直辩论下去。如此的辩论形式是玩弄逻辑的技巧,对于增进知识没有太大的帮助。同时,这个一成不变的形式,用久了不免令人厌烦。面对这样一个传统哲学和传统方法,笛卡尔获得了一个观念,就是他要建立一个新的方法和一套新的哲学:他计划一次哲学的革命。

任何一种哲学都不能摆脱它的文化传统,正像植物不能离开土壤一样,它们或多或少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分泌和积淀,因而能使我们看到人类思维过程的连续性。然而,任何一种新的哲学的出现,又都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否定、一种革命。它们是“物种遗传”中的一种突变、发展,从而又能使我们看到人类思想过程的间断和飞跃。笛卡尔作为近代哲学的开创者,但他的哲学的内容仍然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它有希腊的渊源、中古的遗风;它是在近代科学和文明的熏陶下,在法国这片特殊的土地上崛起的时代之子;历史的积淀和现实的创造织成了一张人类认识发展之网,笛卡尔哲学不过是这张网上的纽结。笛卡尔思想受到了先哲们多方面的启迪。

柏拉图哲学对笛卡尔影响颇深。笛卡尔看到,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人凭着创造性的天才发明了几何学和算术科学,它们是能够获取无可怀疑知识的科学,是柏拉图哲学形成的条件。而柏拉图本人也曾认为,只有牢牢地掌握了几何学知识,才有可能在更高的领域获取知识。可以说,掌握几何学是研究哲学的基础。如果说柏拉图学园入口处的碑铭是:“不懂几何学者莫入”,那么笛卡尔哲学观就是在这里发端的。笛卡尔把几何学作为哲学研究的基础和仿效的样板,使哲学达到几何学所能达到的那种确实性。另外,在柏拉图的“回忆说”和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柏拉图把世界二重化,认为除现实的现象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原型,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而是对理念的回忆。柏拉图认为,灵魂在投生以前是生活在理念世界之中的,它对理念世界有着直接的认识。但当它降生到人身后,由于肉体的阻碍而使它将原来对真理的认识遗忘了,只是在感官经验刺激下,人们才能将这些遗忘了的真理重新回忆起来。因此,真正的认识,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无非是对理念的回忆。学习就是把沉睡在肉体中的灵魂重新唤醒,灵魂不死、灵魂转世成为柏拉图“回忆说”的基础。

笛卡尔将柏拉图的回忆说,改造成“天赋观念说”,认为人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它们是上帝赋予的永恒真理。他把几何学的“公理”和逻辑学上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上帝”等观念都看作是天赋的,人心中固有的,只要经过一番学习,将灵魂和肉体分开来以后,就能将它们发现出来。《第一哲学沉思》的主题就是论证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死。从此,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异曲同工之处。如果说笛卡尔哲学还和先哲的思想有密切联系,那么最为密切的就属于奥古斯丁的哲学了。

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是爱上帝的,真正的哲学只能和真正的宗教结合在一起,有了真正的宗教才有真正的哲学。他给哲学确立的两个主题就是“灵魂”和“上帝”,哲学的任务就是要认识自我和认识上帝。笛卡尔和奥古斯丁一样,把“灵魂”和“上帝”作为自己哲学的两大中心概念,把证明上帝存在和灵魂与肉体的区别确立为自己哲学的中心任务。

奥古斯丁通过柏拉图的理念获得了关于上帝的知识,把上帝看作是至真、至善、至美的永恒存在。我们只有进入心灵、自我思维、自我反省,通过内心来体验上帝的存在;证明上帝的存在是靠一种神秘的直觉,而上帝不过是一个先验的概念。笛卡尔就是把奥古斯丁的心灵直觉、柏拉图的理念和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结合起来,证明上帝本身是存在着的。关于人的存在,奥古斯丁认为,我的存在是通过我的思维来证明的,思维的确实性证明了自我存在的确实性,我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同时,我还会犯错误,这是思维出了毛病,从我犯错误就可以证明我存在;如果我不存在,决不会犯什么错误。因此得出结论,“如果我犯错误,所以我存在”。笛卡尔吸取了奥古斯丁的证明方法,也是从思维的存在来证明我的存在,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一个思想的东西,就是一个在怀疑、理解、肯定、否定、愿意、拒绝、想象和感觉的东西。我怀疑一切,但是这个正在怀疑一切的我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因而,我在怀疑,所以我存在。这可以说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命题的思想渊源。

尽管笛卡尔本人的生活准则是:“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的秩序。”但笛卡尔刚出生时,持续36年的内战(1562~1598)还没有结束。战争是宗教派别之间进行的殊死斗争,斗争的结果是亨利四世继承王位。亨利四世的统治,给法国带来了繁荣与和平,使资本主义在一个时期中得到迅速发展。虽然当时的资产阶级力量仍然弱小,不足以推翻封建制度,但“那时旧封建等级趋于衰亡,中世纪市民等级正在形成现代资产阶级,斗争的任何一方尚未压倒另一方。”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就是这种社会状况的反映。综观笛卡尔哲学发展的时代脉络,笛卡尔哲学来源于纵横两大方面。从纵向看,是从柏拉图、奥古斯丁到笛卡尔;从横向看,直接影响笛卡尔的还有人文主义思潮、新教思潮、科学唯物主义以及法国当时的宗教、经济和政治斗争。纵向、横向这两个向度构成了一个“笛卡尔坐标”,它标示出了笛卡尔哲学的生长点。

二、笛卡尔哲学体系及其形成过程笛卡尔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就是他所描绘的人类知识之树。“哲学的第一部分是形而上学,它包括知识的一些原理,在这些原理中要解释上帝的主要属性、灵魂的非物质性、在我们之中的全部清楚的和简单的观念。第二部分是物理学,在其中,我们在发现物质事物的真正原则之后,就要一般地考察整个宇宙是怎样组成的,接着特别要考察地球的本性和最常被看作是和地球联系在一起的全部物体,像空气、水和火、磁石和其它矿物质的本性。

所以必然要分别地研究行星、动物,特别是人的本性,目的是为了我们以后能够发现其他对人有用的各门科学。所以哲学作为一个整体,像是一棵树,它的根是形而上学,它的干是物理学,它的那些由这个干发展而来的枝是全部其它科学。它们又归结为三门主要的学科,即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我是指最高最完善的道德科学,它以其它各门科学的全部知识作为前提,是智慧的最高等级。”笛卡尔的人类知识之树是由形而上学、物理学和其它有益于人生的科学组成。笛卡尔认为,果实不在树干,而在其枝端,哲学的功用体现在各门具体科学之中。在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的枝端上结的是人类幸福之果:医学直接为了恢复和保护人的身体和健康,机械学是为了减轻和解放人类的体力,而伦理学则是使人的精神安宁和幸福。一切学问都直接或间接地为了人。

哲学的目的就是人,人的幸福。笛卡尔对完成他的这一伟大事业矢志不渝,充满信心,决心只要一息尚存就将不遗余力,留给世人一套完整的哲学。笛卡尔的哲学欲兼容人类的全部知识。它不但包括形而上学(即我们说的哲学),而且还包含物理学(即科学哲学),及实验科学,例如: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心理学等。视形而上学为根,物理学为干,由此干上生出三个分枝,即医学、机械学、伦理学。他认为哲学家不应该斤斤计较于形而上学或物理学的研究,而重心应当在医学、机械学及伦理学上多下功夫。所以一位哲学家,如果在医学、机械学、伦理学上有成就,才不枉为哲学家。笛卡尔深信,人能凭借哲学突破自然的约束,延长人的寿命抵达幸福的境界。虽然如此,树根还是很重要的、基本的,它是树存在之根本。没有根,树干与果子都不能够生存。形而上学对哲学的关系就是这种关系。所以必须先找寻出一种无可置疑的形而上原则,才可能有物理学,而后有医学、机械学与伦理学。笛卡尔认为,有史以来还不曾有哲学家知道这么做。虽然他们之中有不少才智出众之士,但若不是为了操之过急,失诸妄断,就是固步自封,执拗己见,结果总是一无所成。有的奉成见为圭臬;有的随波逐流,没有定见,似乎只要求赞成的人数,不管赞成的人是否门外汉,大众的意见就足够成为真理的条件;有的迷信权威,以某某人说过视为金科玉律,不得怀疑。所以目前的任务就是要赶快建立一个健全的、全新的哲学基础。这门令人羡慕的科学要消除中世纪的不确实的科学,使科学具有和数学一样的确实性。笛卡尔要把数学的确实性推广到一切科学中去,使得不仅几何学和代数是能够统一的,而且一切科学都能够统一。这就要设计出一个使各门科学统一起来的方法,为整个哲学体系寻找一个确实的基础。

从1619年11月开始,笛卡尔就以数学为借鉴,设计他的方法论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去研究各种科学问题。他说:“我还继续练习运用我所规划的那种方法,因为我除了按照这些规则小心地对我的一切思想作普遍的引导外,还不时留下一点时间,特别用来解决数学上的一些难题,有时也用来解决一些别的科学上的难题,我可以把问题弄得几乎和数学问题一模一样,使它们脱离其它科学中一切我发现不够坚实的原理。”经过9年的实验和总结,笛卡尔写成了《指导心灵的规则》一书,基本上体现了笛卡尔的方法论思想,该书和后来的著作《方法导论》在内容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他的方法使人们“能够得到一些能在生活中非常有用的知识,找到代替学校中讲授的思辨哲学的实践哲学,借助这种哲学,我们就能通晓火、水、空气、星晨、天空和周围一切物体的力量和作用,正像我们知道我们的手工业者有多少行业那样清楚,我们就能够准确地把它们作各种各样的应用,从而成为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因而笛卡尔的方法能够成为指导科学前进的航标。1928年11月,在巴黎罗马教皇特使的住所举行了一次会议,各界名流都前往参加,笛卡尔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演讲。他用严密的论证驳斥了科学可以建立在或然性上的观点,指出科学只能建立在确实性的基础上。他认为,根据他的方法原则,任何真理都能够被清楚地证明。他的方法能使人们看到提出来的那个命题是不是或然的,因为用这个方法人们就能得到和代数的规则所提供的同样的知识和确实性。笛卡尔的思想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和支持,尤其是红衣教主贝律尔对之更加感兴趣,并敦促笛卡尔去从事这一伟大的工作——发展他的哲学体系。

建立哲学体系,是笛卡尔多年的愿望,而贝律尔的支持和敦促加强了笛卡尔实现这一愿望的决心。笛卡尔回忆道:“正是在8年前(即1628年),这个愿望使我决心离开一切可能有熟人的地方,而隐居到像这样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就是荷兰。从1628年底以后的20多年,笛卡尔就一直在从事着他的哲学制作。

三、笛卡尔的方法论体系士林哲学没落之日,近代科学主义崛起之时,学者们对中古哲学的系统普遍地失去了信心,甚至于有许多人对哲学是否可能成立及绝对真理是否存在亦投以怀疑的眼光。然而笛卡尔并不如此,他始终对哲学的价值推崇备至,他说:“哲学一词,意思是研究智慧。我们所指的不但是待人接物的明智,而且也指人所能认识的事物的完备知识,有益于指导人生,维持健康及发明技术。”他还相信哲学的存在乃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一点可以从他的著作,尤其是方法论里可以看出来。笛卡尔并不认为以往的哲学都是假的,他只是想找一个把握真理的稳当且准确的方法。他不在发明真理,而在整理真理,使真理成为一个明显扎实的系统。为此,他创立了一套理性主义的方法,形成了较完整的科学方法论,并运用这套方法来建立他自己的哲学体系。

(一)方法论的起点普遍怀疑的方法是笛卡尔方法论的起点。因为笛卡尔觉得,他从幼年开始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作真的接受下来,这些知识以及据此形成的一些见解都是靠不住的,非常可疑的。学校的教育只能加重他的烦闷,求学除了越来越觉得自己无知外,没有什么其它的进步。笛卡尔认为,应该“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清算”。“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是方法论上的怀疑,它不同于怀疑论者以怀疑为目的而走向虚无主义,它是以发现真理,得到确实的知识为目的的。因为在我们原来所接受到的一切知识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有的确实程度高,有的确实程度低。而它们又如此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从而使我们在头脑中形成了许多偏见,把这些东西都信以为真,阻碍了我们对于真理的认识。任何一个想要发现真理的人,在一生中至少要进行一次普遍的怀疑。对于这种普遍的怀疑,笛卡尔作了两个形象的比喻:一是把它比作建造大厦,为了找到坚实的基础,先把“浮土和沙子排除掉,以便找出岩石或粘土来”。二是把这种怀疑比作挑选烂苹果,如果一个人有一篮子苹果,“他害怕其中有些是不新鲜的,想把它们拿出来,以免弄坏其余的苹果。他能如何着手呢?他是否会首先把篮子倒空,而后把苹果一个一个地检查一遍,把那些他看到没烂的苹果挑起来,重新装回篮子里,而把其余的扔掉呢?这就同这样一些人的情况完全一样,这些人从前没有很好地研究过哲学,他们在自己的头脑中保留着从前就开始积累的各种各样的看法。当他们很有道理地确信这些看法的大多数不符合真理时,他们便试图把一些看法同别的看法区别开来,因为他们害怕把这两类看法混淆在一起使得全部看法不可靠。为了不犯错误,岂不最好还是一下子把它们全部抛掉,不管它们当中哪些是真理,哪些是谬误,而后再对他们逐一加以研究,只保留其中那些被认为是真理的和无可怀疑的东西。”普遍怀疑是发现真理的一种方法。

但是,笛卡尔对真理的存在毫不怀疑,问题在于用什么方法去获得真理。对此他认为,除了必须抛弃前此操之过急、妄自独断、固执己见等弊病之外,还应有一个真理的标准,用以判别真假。因此,笛卡尔又有一个信念,即良知的存在。他认为良知在实际的生活中等于明智,而在理论的生活中则等于理智。人人都有良知,而且基本上平等,但是为何直到今天,人们仍不能用良知来建立共同的形上学呢?按照笛卡尔的看法,这并不是由于彼此的良知不同,而是彼此在应用良知上的情形不同,或者说是应用的方法不同,或者是应用的对象不同。“一切科学,就其整体来说,和人的智慧等同。它通常是单一的而且是同一的,但是如果应用到不同的事物上,反应也就自然不同。犹如阳光照耀在各种物体上,我们便看到各种不同的花色明暗。这个理智等同的信念就成为他的方法根据。”笛卡尔深信在所有的知识中,数学最具资格被称为真正的科学。它具有真正科学的条件和达到真理的方法,所以他要借助数学的形式作为一切知识的形式。同时,数学方法也是普遍知识的方法,“那一长串连贯的推理极其简单容易,几何学者常习惯应用它们以获得难证明的事理使我联想,凡在人的能力所能认识的范围内,都有同样的情况,只要你不把任何不是真的当作真的,并遵守演绎程序由一事理推到另一事理,那么就绝不会有遥不可接、隐不可明的事理。所以应当在数学中寻求理智活动的法则。科学只有一种,因而方法也只有一个,数学方法也是其它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是真切而简易的规则总汇。任何人都能应用,并且十分方便,只要你仔细遵守,决不会把假的当作真的,日将月就,知识便会不期然地逐渐增加而得到理智所能知道的最高知识。“

数学上所应用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直观;一是演绎。推演真理的程序是由定义、公理而达到结论。直观是理智最单纯的基本活动,是心灵的直接洞悉,它能供给我们坚定不摇的绝对真理。譬如:每个人洞悉自己存在的事实;思想存在的事实;三角形只有三边以及球形只有一个表面的事实。只要我们应用心灵之眼观看这些事实,立刻就有明显的感受,心灵便具有这些事实的明显观念。这些观念即为单纯的观念。在研究任何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通常遇到这类单纯的观念。一切难题的解答必须借助他们。演绎也是理智的活动,但是和直观不同,它们不是理智的单纯活动,必须先假定了某些真理(或定义)之后,凭借这些定义推出一些结论。譬如:我们知道了三角形的定义和定理之后,可以推出一个三角形内角的总和等于两直角之和。所以直观的功用是在于提供科学和哲学的最新原则。而演绎则是应用这些原则来建立一些定理和命题。也就是说,直观是发明的基本原则,演绎是导致最基本的结论。不过笛卡尔认为演绎是有缺陷的,因为由同一个原则往往会演绎出不同的结论,所以应当有另一个方法来纠正它。这个纠正的方法就是经验,即所谓的诉诸事实。

(二)方法的实质笛卡尔认为:“方法,我是指确实和简单的规则,如果某人准确地遵从它们,他将决不会把假的东西当成真的,决不会把他的精神努力无目的地花费,而将总是逐渐地增加他的知识,这样对于所有不超过他的能力的东西得到一个真实的理解。”以往之所以得不到关于事物的确实的知识,是因为我们没有获得把握这种知识的方法,或者说已往的方法不恰当。“但是,如果我们的方法正确地解释了应该怎样运用精神的洞察力,以至于不陷入矛盾的错误,并且解释了应该怎样发现演绎,以使我们能获得全部事物的知识,我看不出还需要什么使这个方法更完全,因为我已经说过,除了通过精神直观和演绎外得不到任何科学。”这就是说,这个方法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正确地解释怎样运用直观,一是正确地解释怎样发现演绎。直观和演绎就是这个方法的实质。

所谓直观,笛卡尔认为:“‘直观’,我理解为,不是感观的往复不定的证据,也不是起源于想象力错误地构造出来的骗人的判断,而是一个纯净的和专注的心灵如此迅速、如此清楚地给予我们的概念,以至于对于我们理解的东西完全用不着怀疑。”或者换句话说,“直观是一个纯净的、专注的心灵所具有的无可怀疑的概念,只是来自理性自然之光,它比演绎本身更确实,因为直观本身更简单,……”直观具有两个特点:一、直观的命题必须是最清楚明白的;二、它(命题)必须是同时地(而不是相继地)、整个地被理解。因此,我们运用直观就应该像运用眼睛一样,不要把思想分散在全部事物上,而应集中在某一点上。想一眼把什么都看清楚的人什么都看不清,想在思维的一个单一活动中同时专注许多事物,那么思想必然混乱;因此,应该像那些从事细微和精巧操作的工人那样,把视力集中在某一点上,通过实践获得一种区别各种微小和精细的对象的能力。

笛卡尔把演绎作为除直观之外“认识的补充方法,即通过演绎来认识。我们把演绎作为起源于其它那些我们确实地认识到的事实的全部必然推论”。演绎并不要求像直观所拥有的那种直接呈现出来的证明,它的确实性在某种程度上宁可说是记忆赋予它的。它通过一系列的间接论证就能得出结论,这就像我们握着一根长链条的第一节就可以认识它的最后一节一样。

这就是说,直观仅作为一种直接的认识方式,而演绎则是一种通过推理的间接的认识方式。直观和演绎是认识事理的根本方法,它们是笛卡尔方法的实质和核心,“除了那些自明的直观和必然的推演,人类没有直接通向确实知识”。总之,直观就是找到最简单、无可怀疑、无须辩护的人类知识元素,即发现最简单和最可靠的观念或原理。然后对它们进行演绎推理,导出全部确实可靠的知识。

(三)方法的规则根据上述的方法论的起点,笛卡尔规定了方法的规则。在他的《指导心灵的规则》一书中,笛卡尔列举了二十一条规则,但在《方法导论》的书目中,他只列了四条,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规则一: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除非我明明白白知道它确实为真。

第一条规则告诉人们要谨慎处事,避免疏忽和成见。判断不要越过事物在心眼前所呈现的明显与清晰的范围,不含任何可疑的因素。笛卡尔所谓的明显与臆测是相对立的,明显是指呈现在心眼前的事实,在心中所产生的结果。用传统的说法,直观就是明显,是心灵到达明显的活动。显然,这条规则是根据数学的直观而来的,所以按照笛卡尔的看法,它绝不是感观所提供的不稳定证据,也不是幻想所编织出来的海市蜃楼,而是一个了解的观念,是纯理智的专一获得的观念。这个观念极其简单而容易、明显而清楚,使我们对认识的对象不但知道其内容,而且也了解自己知道的内容。换句话说,就是明白这观念的存在,没有丝毫疑惑的可能。直观乃是理智用以攫取自我观点的方式,是一种纯理智的行为。所谓(clearity)与(Distinction)是该明显或直观的两大特征。

“明”是指一个观念在理智中对于注视它的心眼透彻地呈现自己,没有丝毫隐瞒。“晰”是指一个观念,显出自己与其它观念有分别,因为它所含的因素与其它观念所含的因素迥然各异。因此,“晰”肯定了“明”,但是“明”却未必“晰”,“晰”和观念的单纯性特别有关系。

所以,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明晰是心灵的基本行为,笛卡尔称它为直观。在《探求心灵的规则》一书中,他把它列在演绎旁边,视二者为理智的仅有活动。同时直观也是明晰的行为,心灵的自我透视。

规则二:将我们所要检查的每一难题,尽可能分解成许多部分,以作为妥善解释这些难题的要害。

在上一规则中,笛卡尔已暗示,一切难题之所以为难题,是因为复杂的缘故。如果将一个难题分析成为千千万万个微小的部分,使其单纯化则难题也就不成为难题了。因为笛卡尔深信,单纯的亦是明显的,所以这条规定,一方面叫我们确定困难之所在及其范围;另一方面也叫我们把难题分析为简单而绝对的部分,以便逐一加以观察,因为一旦发现了问题的绝对部分,则其答案也就在其中了。

分析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找到最简单的东西、最简单的事实或命题。这就是从个别去找一般,从具体走向抽象,这个过程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分割来进行的。找到了最简单的东西即是分析过程的完结。

规则三:依照次序引导我们的思想,由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最复杂的知识。把全部事物看作是一个从绝对到相对、从简单到复杂、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层层隶属的有顺序的系列,认识以最简单的事物为起点,“然后,一步一步地前进,探询其它的真理是否能从这个真理中推演出来,并且另外一些真理又从这些结论推演出来,等等,这样依次进行下去”。这条规则是根据这样一个信念:假定一切事物皆有一种程序。如果不能在事物本身找出一种自然的程序,至少也应当给它构想出一种逻辑的程序。这样,分析与综合兼用才是完美齐全。因为综合的原则是:先确定定义和公理,然后借助几何式的证明程序,由单纯的定义和公理到达复杂的知识。综合与分析原先是我们认识事物的两种程序:分析是倒溯的程序,旨在说明复杂观念是由许多其它单纯观念所组成;综合是前进的程序,旨在证明单纯观念能与其它单纯观念组合而成为另一种观念。这两种认识的程序彼此有密切的关系。分析的最后元素是综合的最先元素,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分析时,就是分析的终极。同样地,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容纳其它观念的组合时,就是综合到了饱和点。这两种观念是从数学中提取的,但是他们在数学中的应用和在哲学中的应用很不相同。数学中的分析与综合是分开应用的,而在哲学中,则两者应当联合运用而成为一种程序,因为如果一物不是综合的,则它不能有分析。如果一物不能分析,则它没有综合的存在。此外,在分析中,我们假定单纯的才是明显的,复杂的则是有疑问的,所以是由不明显推演到明显,也就是由不知到达知。把那些不为所知的最后元素当作已知,把已知的最先综合当作不知。在综合中,我们同样假定单纯的才是明显的,复杂的则是有疑问的,不过它是由明显变为不明显,所以把那已知的最初元素当作知,而把那些不知的最后综合当作不知。

规则四:处处做周全无误的核算与普遍不漏的检查,直到足够保证没有遗漏任何一件为止。这条规则的设立,是为了辅助分析与综合的应用。它包含检验综合的步骤和清点校核分析的部分,使在演绎时严格地遵守演绎的连贯性,不使其有越级的情形发生以保证真理的明晰和必然。

所以,详细列出那些和问题有关的全部事实,无一遗漏,就可以保证推理的正确性。笛卡尔说:“如果我们希望使我们的科学完善……列举也是很需要的。”从确实性来说,列举尽管不如直观,但还是能够使我们对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东西作出正确的、确实的判断。通过列举“我们可能获得比通过其它任何类型的论证(简单的直观除外)所能获得的更确实的结论”。我们的心灵应该满足于这种确实性。

(四)方法论的应用任何方法都是为体系服务的,虽然有时常见体系是荒谬的,方法都是卓越的或颇有可取之处。笛卡尔力求以他的体系把自然科学和数学这两个互相依存而又互相有别的领域结合起来,用玄学思辨把二者统一为一个模式。这是一把钥匙。他的方法论探求的就是怎样才能掌握这把钥匙,意图教给世人的也是如何运用他所认为的这把万能钥匙。事实上,假如我们识破了并且把握住这个特异之处,也就是掌握了笛卡尔方法的奥秘。任何一种方法的确立和发展,只要它不是胡拼乱凑、欺世盗名,只要它确实遵循严谨的、确定的逻辑推演系列,堪称一种方法论而无愧,那么,往往不一定始终准确依据体系来为它规定轨道,它甚至可以与它原来的出发点背道而驰。米纳娃一旦从她父亲朱庇特头脑中全副武装蹦了出来,她的生命归她自己所有,证实她的力量是她自己的行为。唯心主义体系需要的方法,理应适合自身体系的根本要求,即精神、思想、观念是第一性的。但是笛卡尔在他的形而上学领域和他所认为的普遍科学——数学领域内都是从既有的事实出发,根据当时已有的条件,按照“存在于事物本身的秩序”,或者按照“我们凭借思维巧妙铸造的秩序”,探求真理并取得出色的成就。在哲学领域内,他也以同样的方式探求出不仅仅是个别真理,而是达到真正符合上述两种秩序的普遍真理,我们应特别重视他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辩证法运用的实例。

强调科学之间密切联系是笛卡尔一贯的思想。这就是说,不可以把我们考察的对象,包括自然科学各门对象,割裂开来逐一研究,而应该看到一切科学彼此密切联系,“把它们统统完整地学到手,比把它们互相割裂开来更为方便得多”。“因此,谁要是决心认真探求事物真理,他就必须不选择某一特殊科学:因为事物都是互相联系、彼此依存的。”笛卡尔在晚年的一封信中,回顾他学习和研究人生时说:“几何学家达到最困难证明时使用的那些简单容易的推理系列,当时已使我想象:人类认识的一切对象都是这样互相依存的,只要我们力求避免作出错误的推断,遵守一事物至另一事物前后相继的秩序,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远不可及,也没有什么东西隐而不露,不为我们发现。”

笛卡尔与当时的以及以后的一切哲学革新家一样,要求砸烂已经陈腐的使人窒息的法则桎梏,使我们的睿智从任何成见定规中解放出来,只依从理性光芒的指引去探求事物的真理。理性的光芒不是指向早已作古的先哲,而是指向现时的权威,首先指向那些发展古人遗训中反动方面并且使之成为僵死教条、甚至成为可以使人肉体消灭的刑律的经院哲学。为此,笛卡尔决心彻底地对一切知识,做一次地地道道的怀疑。但是笛卡尔的怀疑应该说是纯理论与方法的怀疑,和怀疑派的怀疑观显然有很大的出入:前者是出于对真理的信心,而后者则是对真理失望所致。笛卡尔怀疑“是谋求保证我自己,抛弃流动的泥沙,寻找岩石与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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