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我说了那么些话,原以为该说的都说了。谁知这不过才是个开场白呢!格劳孔素来见义勇为,而又猛烈过人。他对色拉叙马霍斯的那么容易认输颇不以为然。他说:

格:苏格拉底,你说无论如何正义总比不正义好,你是真心实意想说服我们呢,还是不过装着要说服我们呢?

苏:让我自己选择的话,我要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要这么做的。

格:你光这么想,可没这么做。你同意不同意:有那么一种善,我们乐意要它,只是要它本身,而不是要它的后果。比方象欢乐和无害的娱乐,它们并没有什么后果,不过快乐而已。

苏:不错,看来是有这种事的。

格:另外还有一种善,我们之所以爱它既为了它本身,又为了它的后果。比如明白事理,视力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欢迎这些东西,是为了两个方面。

苏:是的。

格:你见到第三种善没有?例如体育锻炼啦,害了病要求医,因此就有医术啦,总的说,就是赚钱之术,都属这一类。

说起来这些事可算是苦事,但是有利可得,我们爱它们并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为了报酬和其他种种随之而来的利益。

苏:啊!是的,是有第三种,可那又怎么样呢?

格:你看正义属于第几种?

苏:依我看,正义属于最好的一种。一个人要想快乐,就得爱它——既因为它本身,又因为它的后果。

格:一般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正义是一件苦事。

他们拼着命去干,图的是它的名和利。至于正义本身,人们是害怕的,是想尽量回避的。

苏:我也知道一般人是这样想的。色拉叙马霍斯正是因为把所有这些看透了,所以才干脆贬低正义而赞颂不正义的。但是我恨自己太愚蠢,要想学他学不起来。

格:让我再说两句,看你能不能同意。我觉得色拉叙马霍斯是被你弄得晕头转向了,就象一条蛇被迷住了似的,他对你屈服得太快了。但是我对你所提出的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论证还要表示不满意。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①;它们在心灵里各产生什么样的力量②;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报酬和后果我主张暂且不去管它。如果你支持的话,我们就来这么干。我打算把色拉叙马霍斯的论证复述一遍。第一,我先说一般人认为的正义的本质和起源;第二,我再说所有把正义付诸行动的人都不是心甘情愿的,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不是因为正义本身善而去做的;第三我说,他们这样看待正义是有几分道理的,因为从他们的谈话听起来,好象不正义之人日子过得比正义的人要好得多。苏格拉底啊,你可别误解了,须知这并不是我自己的想法。但是我满耳朵听到的却是这样的议论,色拉叙马霍斯也好,其他各色各样的人也好,都是众口一词,这真叫我为难。相反我却从来没有听见有人象样地为正义说句好话,证明正义比不正义好,能让我满意的。我倒真想听到呢!看来唯一的希望只好寄托在你身上了。因此,我要尽力赞美不正义的生活。用这个办法让你看着我的样子去赞扬正义,批评不正义。你是不是同意这样做?

苏:没有什么使我更高兴的了。还有什么题目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高兴去讲了又讲,听了又听的呢?

①即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定义问题,也就是下面所说的,正义和不正义的“本质”。

②即后面所说的对心灵的“影响”。

格:好极了。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和起源。人们说:作不正义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欲望把他们引到哪里去?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手下当差。有一天暴风雨之后,接着又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壳裂开了,下有一道深渊。他虽然惊住了,但还是走了下去。故事是这样说的:他在那里面看到许多新奇的玩艺儿,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小窗户。他偷眼一瞧,只见里面一具尸首,个头比一般人大,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没有。他把金戒指取下来就出来了。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戴着金戒指去开会了。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的手心一转。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这以后他一再试验,看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隐身的本领。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朝外一转,就看得见他。他有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照这样来看,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劫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大家一目了然,从不正义那里比从正义那里个人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每个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说出一大套道理来。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不夺人钱财,那他就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人们因为怕吃亏,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这一点暂且说到这里。

如果我们把最正义的生活跟最不正义的生活作一番对照,我们就能够对这两种生活作出正确的评价。怎样才能清楚地对照呢?这么办:我们不从不正义者身上减少不正义,也不从正义者身上减少正义,而让他们各行其事,各尽其能。

首先,我们让不正义之人象个有专门技术的人,例如最好的舵手或最好的医生那样行动,在他的技术范围之内,他能辨别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取其可能而弃其不可能。即使偶尔出了差错,他也能补救。那就等着瞧吧!他会把坏事干得不漏一点马脚,谁也不能发觉。如果他被人抓住,我们就必须把他看作一个蹩脚的货色。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肚子里男盗女娼。所以我们对一个完全不正义的人应该给他完全的不正义,一点不能打折扣;我们还要给坏事做绝的人最最正义的好名声;假使他出了破绽,也要给他补救的能力。如果他干的坏事遭到谴责,让他能鼓起如簧之舌,说服人家。如果需要动武,他有的是勇气和实力,也有的是财势和朋党。

在这个不正义者的旁边,让我们按照理论树立一个正义者的形象:朴素正直,就象诗人埃斯库洛斯所说的“一个不是看上去好,而是真正好的人”。因此我们必须把他的这个“看上去”去掉。因为,如果大家把他看作正义的人,他就因此有名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搞不清楚他究竟是为正义而正义,还是为名利而正义了。所以我们必须排除他身上的一切表象,光剩下正义本身,来跟前面说过的那个假好人真坏人对立起来。让他不做坏事而有大逆不道之名,这样正义本身才可以受到考验。虽然国人皆曰可杀,他仍正义凛然,鞠躬殉道,死而后已;他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正义,终生不渝。

这样让正义和不正义各趋极端,我们就好判别两者之中哪一种更幸福了。

苏:老天爷保佑!我亲爱的格劳孔,你花了多大的努力塑造琢磨出这一对人象呀,它们简直象参加比赛的一对雕塑艺术品一样啦。

格:我尽心力而为,总算弄出来了。我想,如果这是两者的本质,接下来讨论两种生活的前途就容易了。所以我必得接着往下讲。如果我说话粗野,苏格拉底,你可别以为是我在讲,你得以为那是颂扬不正义贬抑正义的人在讲。他们会这样说:

正义的人在那种情况下,将受到拷打折磨,戴着镣铐,烧瞎眼睛,受尽各种痛苦,最后他将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到临头他才体会到一个人不应该做真正义的人,而应该做一个假正义的人。埃斯库洛斯的诗句似乎更适用于不正义的人。人们说不正义的人倒真的是务求实际,不慕虚名的人——他不要做伪君子,而要做真实的人,他的心田肥沃而深厚;

老谋深算从这里长出,

精明主意生自这心头。①

①见埃斯库洛斯悲剧《七将攻忒拜》574。

他由于有正义之名,首先要做官,要统治国家;其次他要同他所看中的世家之女结婚,又要让子女同他所中意的任何世家联姻;他还想要同任何合适的人合伙经商,并且在所有这些事情中,捞取种种好处,因为他没有怕人家说他不正义的顾忌。人们认为,如果进行诉讼,不论公事私事,不正义者总能胜诉,他就这样长袖善舞,越来越富。他能使朋友得利,敌人受害。他祀奉诸神,排场体面,祭品丰盛。不论敬神待人,只要他愿意,总比正义的人搞得高明得多。这样神明理所当然对他要比对正义者多加照顾。所以人们会说,苏格拉底呀!诸神也罢,众人也罢,他们给不正义者安排的生活要比给正义者安排的好得多。

〔苏:格劳孔说完了,我心里正想说几句话,但他的兄弟阿得曼托斯插了进来。〕阿:苏格拉底,当然你不会认为这个问题已经说透彻了吧!

苏:还有什么要讲的吗?

阿:最该讲的事偏偏还只字未提呢。

苏:我明白了。常言道:“兄弟一条心!”他漏了什么没讲,你就帮他补上。虽然对我来说,他所讲的已经足够把我打倒在地,使我想要支援正义也爱莫能助了。

阿:废话少说,听我继续讲下去。我们必须把人家赞扬正义批判不正义的观点统统理出来。据我看,这样才能把格劳孔的意思弄得更清楚。做父亲的告诉儿子,一切负有教育责任的人们都谆谆告诫:为人必须正义。但是他们的谆谆告诫也并不颂扬正义本身,而只颂扬来自正义的好名声。因为只要有了这个好名声,他就可以身居高位,通婚世族,得到刚才格劳孔所讲的一个不正义者从好名声中能获得的种种好处。关于好名声的问题,人们还讲了许多话。例如他们把人的好名声跟诸神联系起来,说诸神会把一大堆好东西赏赐给虔诚的人们。举诗人赫西俄德和荷马的话为例,前者说诸神使橡树为正义的人开花结实:

树梢结橡子,树间蜜蜂鸣,

树下有绵羊,羊群如白云。①

①赫西俄德《工作与农时》232以下。

他说正义者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赏心乐事。荷马说的不约而同:

英明君王,敬畏诸神,

高举正义,五谷丰登,

大地肥沃,果枝沉沉,

海多鱼类,羊群繁殖。①

①《奥德赛》ⅩⅨ109以下。

默塞俄斯和他的儿子在诗歌中歌颂诸神赐福正义的人,说得更妙。他们说诸神引导正义的人们来到冥界,设筵款待,请他们斜倚长榻,头戴花冠,一觞一咏,以消永日。似乎美德最好的报酬,就是醉酒作乐而已。还有其他的人说,上苍对美德的恩赐荫及后代。他们说虔信诸神和信守誓言的人多子多孙,绵延百代。他们把渎神和不正义的人埋在阴间的泥土中,还强迫他们用篮取水:劳而无功;使不正义的人在世的时候,就得到恶名,遭受到格劳孔所列举的,当一个正义者被看成不正义者时所受的同样的惩罚。关于不正义之人,诗人所讲的只此而已,别无其他。关于对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的赞扬和非难之论,就说这么多吧!

此外,苏格拉底呀!请你再考虑诗人和其他的人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另外一种说法。他们大家异口同声反复指出节制和正义固然美,但是艰苦。纵欲和不正义则愉快,容易,他们说指责不正义为寡廉鲜耻,不过流俗之见一番空论罢了。他们说不正义通常比正义有利。他们庆贺有钱有势的坏人有福气,不论当众或私下里,心甘情愿尊敬这些人。他们对于穷人弱者,总是欺侮蔑视,虽然他们心里明白贫弱者比这些人要好得多。在这些事情当中,最叫人吃惊的是,他们对于诸神与美德的说法。他们说诸神显然给许多好人以不幸的遭遇和多灾多难的一生,而给许多坏人以种种的幸福。求乞祭司和江湖巫人,奔走富家之门,游说主人,要他们相信:如果他们或他们的祖先作了孽,用献祭和符咒的方法,他们可以得到诸神的赐福,用乐神的赛会能消灾赎罪;如果要伤害敌人,只要化一点小费,念几道符咒,读几篇咒文,就能驱神役鬼,为他们效力,伤害无论不正义者还是正义者。他们还引用诗篇为此作证,诗里描写了为恶的轻易和恶人的富足,名利多作恶,举步可登程,

恶路且平坦,为善苦登攀。①

①赫西俄德《工作与农时》287—289。

以及从善者的路程遥远又多险阻。还有的人引用荷马诗来证明凡人诱惑诸神,因为荷马说过:

众人获罪莫担心,逢年过节来祭神,

香烟缭绕牺牲供,诸神开颜保太平。②

②《伊利亚特》Ⅸ497以下。柏拉图引文与现行史诗有出入。

他们发行一大堆默塞俄斯与俄尔甫斯的书籍。据他们说,默塞俄斯与俄尔甫斯是月神和文艺之神的后裔。他们用这些书里规定的仪式祭祀祓除,让国家和私人都相信,如果犯下了罪孽,可以用祭享和赛会为生者赎罪。可以用特有的仪式使死者在阴间得到赦免。谁要是轻忽祭祀享神,那就永世不得超生。

亲爱的朋友苏格拉底呀!他们所讲的关于神和人共同关心的善恶的种种宏旨高论,对于听者,特别是对那些比较聪明,能够从道听途说中进行推理的年轻人,对他们的心灵会有什么影响呢?他们能从这些高论中得出结论,知道走什么样路,做什么样人,才能使自己一生过得最有意义吗?这种年轻人多半会用品达的问题来问他们自己:“是用堂堂正义,还是靠阴谋诡计来步步高升,安身立命,度过一生?”要做一个正义的人,除非我只是徒有正义之名,否则就是自找苦吃。反之,如果我并不正义,却已因挣得正义者之名,就能有天大的福气!既然智者们告诉我,“貌似”远胜“真是”,而且是幸福的关键。我何不全力以赴追求假象。我最好躲在灿烂庄严的门墙后面,带着最有智慧的阿尔赫洛霍斯所描写的狡猾贪婪的狐狸。有人说,干坏事而不被发觉很不容易。啊!普天之下,又有哪一件伟大的事情是容易的?无论如何,想要幸福只此一途。

因为所有论证的结果都是指向这条道路。为了一切保密,我们拉宗派、搞集团;有辩论大师教我们讲话的艺术,向议会法庭作演说,硬逼软求,这样,我们可以尽得好处而不受惩罚。

有人说,对于诸神,既不能骗,又不能逼。怎么不能?假定没有神,或者有神而神不关心人间的事情,那么做了坏事被神发觉也无所谓。假定有神,神又确实关心我们,那我们所知道的关于神的一切,也都是从故事和诗人们描述的神谱里来的。

那里也同时告诉我们,祭祀、祷告、奉献祭品,就可以把诸神收买过来。对于诗人们的话,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如果我们信了,那我们就放手去干坏事,然后拿出一部分不义之财来设祭献神。如果我们是正义的,诸神当然不会惩罚我们,不过我们得拒绝不正义的利益。如果我们是不正义的,我们保住既得利益,犯罪以后向诸神祷告求情,最后还是安然无恙。

有人说:不错,但是到来世,还是恶有恶报,报应在自己身上,或者在子孙身上。但是精明会算的先生们这样说:没关系,我们这里有灵验的特种仪式和一心赦罪的诸神,威名远扬的城邦都是这样宣布的。我们还有诸神之子,就是诗人和神的代言人,所有关于真理的消息都是这些智者透露给我们的。

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去选择正义,而舍弃极端的不正义呢?如果我们把正义只拿来装装门面,做出道貌岸然的样子,我们生前死后,对人对神就会左右逢源,无往而不利。

这个道理,普通人和第一流的权威都是这么说的。根据上面说的这些,苏格拉底呀,怎么可能说服一个有聪明才智、有财富、有体力、有门第的人,叫他来尊重正义?这种人对于任何赞扬正义的说法,都只会嘲笑而已。照这么看,假如有人指出我们所说过的一切都是错的,假如有人真是心悦诚服地相信正义确是最善,那么他对于不正义者也会认为情有可原。他不会恼怒他们。因为他晓得,没有一个人真正心甘情愿实践正义的。除非那种生性刚正、嫉恶如仇,或者困学而知的人,才懂得为什么要存善去恶。不然就是因为怯懦、老迈或者其他缺点使他反对作恶——因为他实在没有力量作恶。这点再明白也没有了。这种人谁头一个掌权,谁就头一个尽量作恶,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跟我的朋友刚开始所讲的。我们对你说:“苏格拉底呀!这事说来也怪,你们自命为正义的歌颂者。可是,从古代载入史册的英雄起,一直到近代的普通人,没有一个人真正歌颂正义,谴责不正义,就是肯歌颂正义或谴责不正义,也不外乎是从名声、荣誉、利禄这些方面来说的。至于正义或不正义本身是什么?它们本身的力量何在?它们在人的心灵上,当神所不知,人所不见的时候,起什么作用?在诗歌里,或者私下谈话里,都没有人好好地描写过,没有人曾经指出过,不正义是心灵本身最大的丑恶,正义是最大的美德。要是一上来大家就这么说,从我们年轻时候起,就这样来说服我们,我们就用不着彼此间提防,每个人就都是自己最好的护卫者了。

因为每个人都怕干坏事,怕在自己身上出现最大的丑恶。苏格拉底呀!关于正义和不正义,色拉叙马霍斯和其他的人毫无疑问是会说这些话的,甚至还要过头一点呢!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其实是把正义和不正义的真实价值颠倒过来了。至于我个人,坦白地说,为了想听听你的反驳,我已经尽我所能,把问题说得清楚。你可别仅仅论证一下正义高于不正义就算了事,你一定得讲清楚,正义和不正义本身对它的所有者,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正如格劳孔所提出的,把两者的名丢掉。因为如果你不把双方真的名声去掉,而加上假的名声,我们就要说你所称赞的不是正义而是正义的外表。你所谴责的不是不正义,而是不正义的外表。你不过是劝不正义者不要让人发觉而已。我们就会认为你和色拉叙马霍斯的想法一致。正义是别人的好处,强者的利益,而不正义是对自己的利益,对弱者的祸害。你认为正义是至善之一,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之一。那些所谓最好的东西,就是指不仅它们的结果好,尤其指它们本身好。比如视力、听力、智力、健康,以及其他德性,靠的是自己的本质而不是靠虚名,我要你赞扬的正义就是指这个——正义本身赐福于其所有者;不正义本身则贻祸于其所有者。尽管让别人去赞扬浮名实利吧。我可以从别人那里,但不能从你这里接受这种颂扬正义,谴责不正义的说法,接受这种赞美或嘲笑名誉、报酬的说法,除非你命令我这样做,因为你是毕生专心致志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我请你在辩论中不要仅仅证明正义高于不正义;你要证明二者本身各是什么?

它们对于其所有者各起了什么广泛深入的作用,使得前者成其为善,后者成其为恶——不管神与人是否觉察。

苏:〔我对于格劳孔和阿得曼托斯的天赋才能向来钦佩。

不过我从来没有象今天听他们讲了这些话以后这样高兴。我说:〕贤昆仲不愧为名父之子,格劳孔的好朋友曾经写过一首诗,歌颂你们在麦加拉战役中的赫赫战功,那首诗的开头两句在我看来非常恰当。

名门之子,父名“至善”,①

难兄难弟,名不虚传。

①阿里斯同是格劳孔和阿得曼托斯的父亲。“阿里斯同”希腊文原意是“最好”。

你们既然不肯相信不正义比正义好,而同时又为不正义辩护得这么头头是道。这其间必有神助。我觉得你们实在不相信自己说的那一套,我是从你们的品格上判断出来的。要是单单听你们的辩证,我是会怀疑的。但是我越相信你们,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我不晓得怎么来帮你们。老实说,我确实没有这个能力。我对色拉叙马霍斯所说的一番话,我认为已经证明正义优于不正义了,可你们不肯接受。我真不知道怎么来拒绝给你们帮助。如果正义遭人诽谤,而我一息尚存有口能辩,却袖手旁观不上来帮助,这对我来说,恐怕是一种罪恶,是奇耻大辱。看起来,我挺身而起保卫正义才是上策。

〔格劳孔和其余的人央求我不能撒手,无论如何要帮个忙,不要放弃这个辩论。他们央求我穷根究底弄清楚二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二者的真正利益又是什么?于是,我就所想到的说了一番:〕我们现在进行的这个探讨非比寻常,在我看来,需要有敏锐的目光。可是既然我们并不聪明,我想最好还是进行下面这种探讨。假定我们视力不好,人家要我们读远处写着的小字,正在这时候有人发现别处用大字写着同样的字,那我们可就交了好运了,我们就可以先读大字后读小字,再看看它们是不是一样。

阿:说得不错,但是这跟探讨正义有什么相似之处?

苏:我来告诉你:我想我们可以说,有个人的正义,也有整个城邦的正义。

阿:当然。

苏:好!一个城邦是不是比一个人大?

阿:大得多!

苏:那么也许在大的东西里面有较多的正义,也就更容易理解。如果你愿意的话,让我们先探讨在城邦里正义是什么,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这叫由大见小。

阿:这倒是个好主意。

苏:如果我们能想象一个城邦的成长,我们也就能看到那里正义和不正义的成长,是不是?

阿:可能是这样。

苏:要是做到了这点,我们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看到我们所要追寻的东西。

阿:不错,希望很大。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着手进行?我觉得这件事非同小可,你可要仔细想想。

阿:我们已经考虑过了。干吧!不要再犹豫了。

苏:那么很好。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

你们还能想到什么别的建立城邦的理由吗?

阿:没有。

苏:因此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

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作城邦。这样说对吗?

阿:当然对。

苏:那么一个人分一点东西给别的人,或者从别的人那里拿来一点东西,每个人却觉得这样有进有出对他自己有好处。

阿:是的。

苏:那就让我们从头设想,来建立一个城邦,看看一个城邦的创建人需要些什么。

阿:好的。

苏:首先,最重要的是粮食,有了它才能生存。

阿:毫无疑问。

苏:第二是住房,第三是衣服,以及其它等等。

阿:理所当然。

苏:接着要问的是:我们的城邦怎么才能充分供应这些东西?那里要不要有一个农夫、一个瓦匠、一个纺织工人?要不要再加一个鞋匠或者别的照料身体需要的人?

阿:当然。

苏:那么最小的城邦起码要有四到五个人。

阿:显然是的。

苏:接下来怎么样呢?是不是每一个成员要把各自的工作贡献给公众——我的意见是说,农夫要为四个人准备粮食,他要花四倍的时间和劳力准备粮食来跟其他的人共享呢?还是不管别人,只为他自己准备粮食——花四分之一的时间,生产自己的一份粮食,把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一份花在造房子上,一份花在做衣服上,一份花在做鞋子上,免得同人家交换,各自为我,只顾自己的需要呢?

阿:恐怕第一种办法便当,苏格拉底。

苏:上天作证,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你刚说这话,我就想到我们大家并不是生下来都一样的。各人性格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你说是不是?

阿:是的。

苏:那么是一个人干几种手艺好呢,还是一个人单搞一种手艺好呢?

阿:一人单搞一种手艺好。

苏:其次,我认为有一点很清楚——一个人不论干什么事,失掉恰当的时节有利的时机就会全功尽弃。

阿:不错,这点很清楚。

苏:我想,一件工作不是等工人有空了再慢慢去搞的,相反,是工人应该全心全意当作主要任务来抓的,是不能随随便便,马虎从事的。

阿:必须这样。

苏:这样,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它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每种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

阿:对极了。

苏:那么,阿得曼托斯,我们就需要更多的公民,要超过四个人来供应我们所说的一切了。农夫似乎造不出他用的犁头——如果要的是一张好犁的话,也不能制造他的锄头和其它耕田的工具。建筑工人也是这样,他也需要许多其他的人。织布工人、鞋匠都不例外。

阿:是的。

苏:那么木匠铁匠和许多别的匠人就要成为我们小城邦的成员,小城邦就更扩大起来了。

阿:当然。

苏:但这样也不能算很大。就说我们再加上放牛的、牧羊的和养其它牲口的人吧。这样可使农夫有牛拉犁,建筑工人和农夫有牲口替他们运输东西,纺织工人和鞋匠有羊毛和皮革可用。

阿:假定这些都有了,这个城邦这不能算很小啦!

苏:还有一点,把城邦建立在不需要进口货物的地方,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阿:确实不可能。

苏:那么它就还得有人到别的城邦去,进口所需要的东西呀。

阿:是的。

苏:但是有一点,如果我们派出的人空手而去,不带去人家所需要的东西换人家所能给的东西,那么,使者回来不也会两手空空吗?

阿:我看会是这样的。

苏:那么他们就必需不仅为本城邦生产足够的东西,还得生产在质量、数量方面,能满足为他们提供东西的外邦人需要的东西。

阿:应当如此。

苏:所以我们的城邦需要更多的农夫和更多其他的技工了。

阿:是的。

苏:我想,还需要别种助手做进出口的买卖,这就是商人。是不是?

阿:是的。

苏:因此,我们还需要商人。

阿:当然。

苏:如果这个生意要到海外进行,那就还得需要另外许多懂得海外贸易的人。

阿:确实还需要许多别的人。

苏:在城邦内部,我们是如何彼此交换各人所制造的东西呢?须知这种交换产品正是我们合作建立城邦的本来目的呀。

阿:交换显然是用买和卖的办法。

苏:于是我们就会有市场,有货币作为货物交换的媒介。

阿:当然。

苏:如果一个农夫或者随便哪个匠人拿着他的产品上市场去,可是想换取他产品的人还没到,那么他不是就得闲坐在农场上耽误他自己的工作吗?

阿:不会的。市场那里有人看到这种情况,就会出来专门为他服务的。在管理有方的城邦里,这是些身体最弱不能干其他工作的人干的。他们就等在市场上,拿钱来跟愿意卖的人换货,再拿货来跟愿意买的人换钱。

苏:在我们的城邦里,这种需要产生了一批店老板。那些常住在市场上做买卖的人,我们叫他店老板,或者小商人。那些往来于城邦之间做买卖的人,我们称之为大商人。是不是?

阿:是的。

苏:此外我认为还有别的为我们服务的人,这种人有足够的力气可以干体力劳动,但在智力方面就没有什么长处值得当我们的伙伴。这些人按一定的价格出卖劳力,这个价格就叫工资。因此毫无疑问,他们是靠工资为生的人。不知你意下如何?

阿:我同意。

苏:那么靠工资为生的人,似乎也补充到我们城邦里来了。

阿:是的。

苏:阿得曼托斯,那么我们的城邦已经成长完备了吗?

阿:也许。

苏:那么在我们城邦里,何处可以找到正义和不正义呢?

在我们上面所列述的那些种人里,正义和不正义是被哪些人带进城邦来的呢?

阿:我可说不清,苏格拉底!要么那是因为各种人彼此都有某种需要。

苏:也许你的提法很对。我们必须考虑这个问题,不能退缩。首先,让我们考虑一下在作好上面种种安排以后,人们的生活方式将会是什么样子。他们不要烧饭,酿酒,缝衣,制鞋吗?他们还要造屋,一般说,夏天干活赤膊光脚,冬天穿很多衣服,着很厚的鞋子。他们用大麦片,小麦粉当粮食,煮粥,做成糕点,烙成薄饼,放在苇叶或者干净的叶子上。他们斜躺在铺着紫杉和桃金娘叶子的小床上,跟儿女们欢宴畅饮,头戴花冠,高唱颂神的赞美诗。满门团聚,其乐融融,一家数口儿女不多,免受贫困与战争。

〔这时候格劳孔插嘴说:〕格:不要别的东西了吗?好象宴会上连一点调味品也不要了。

苏:真的,我把这点给忘了。他们会有调味品的,当然要有盐、橄榄、乳酪,还有乡间常煮吃的洋葱、蔬菜。我们还会给他们甜食——无花果、鹰嘴豆、豌豆,还会让他们在火上烤爱神木果、橡子吃,适可而止地喝上一点酒,就这样让他们身体健康,太太平平度过一生,然后无病而终,并把这种同样的生活再传给他们的下一代。

格:如果你是在建立一个猪的城邦,除了上面这些东西而外,你还给点什么别的饲料吗?

苏:格劳孔,你还想要什么?

格:还要一些能使生活稍微舒服一点的东西。我想,他们要有让人斜靠的睡椅,免得太累,还要有几张餐桌几个碟子和甜食等等。就象现在大家都有的那些。

苏:哦,我明白了。看来我们正在考虑的不单是一个城邦的成长,而且是一个繁华城邦的成长。这倒不见得是个坏主意。我们观察这种城邦,也许就可以看到在一个国家里,正义和不正义是怎么成长起来的。我认为真正的国家,乃是我们前面所讲述的那样——可以叫做健康的国家。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发高烧的城邦也未始不可。不少人看来对刚才这个菜单或者这个生活方式并不满意。睡椅毕竟是要添置的,还要桌子和其它的家俱,还要调味品、香料、香水、歌妓、蜜饯、糕饼——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们开头所讲的那些必需的东西:房屋、衣服、鞋子,是不够了;我们还得花时间去绘画、刺绣,想方设法寻找金子、象牙以及种种诸如此类的装饰品,是不是?

格:是的。

苏:那么我们需要不需要再扩大这个城邦呢?因为那个健康的城邦还是不够,我们势必要使它再扩大一点,加进许多必要的人和物——例如各种猎人、模仿形象与色彩的艺术家,一大群搞音乐的,诗人和一大群助手——朗诵者、演员、合唱队、舞蹈队、管理员以及制造各种家具和用品的人,特别是做妇女装饰品的那些人,我们需要更多的佣人。你以为我们不需要家庭教师、奶妈、保姆、理发师、厨师吗?我们还需要牧猪奴。在我们早期的城邦里,这些人一概没有,因为用不着他们。不过,在目前这个城邦里,就有这个需要了。我们还需要大量别的牲畜作为肉食品。你说对不对?

格:对!

苏:在这样的生活方式里,我们不是比以前更需要医生吗?

格:是更需要。

苏:说起土地上的农产品来,它们以前足够供应那时所有的居民,现在不够了,太少了。你说对不对?

格:对!

苏:如果我们想要有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我们势必要从邻居那儿抢一块来;而邻居如果不以所得为满足,也无限制地追求财富的话,他们势必也要夺一块我们的土地。

格:必然如此。苏格拉底。

苏:格劳孔呀!下一步,我们就要走向战争了,否则你说怎么办?

格:就是这样,要战争了。

苏:我们且不说战争造成好的或坏的结果,只说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战争的起源。战争使城邦在公私两方面遭到极大的灾难。

格:当然。

苏:那么我们需要一个更大的城邦,不是稍微大一点,而是要加上全部军队那么大,才可以抵抗和驱逐入侵之敌,保卫我们所列举的那些人民的生命和我们所有的一切财产。

格:为什么?难道为了自己,那么些人还不够吗?

苏:不够。想必你还记得,在创造城邦的时候,我们曾经一致说过,一个人不可能擅长许多种技艺的。

格:不错。

苏:那么好,军队打仗不是一种技艺吗?

格:肯定是一种技艺。

苏: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做鞋的技艺,而不应该注意打仗的技艺吗?

格:不,不!

苏:为了把大家的鞋子做好,我们不让鞋匠去当农夫,或织工,或瓦工。同样,我们选拔其他的人,按其天赋安排职业,弃其所短,用其所长,让他们集中毕生精力专搞一门,精益求精,不失时机。那么,对于军事能不重视吗?还是说,军事太容易了,连农夫鞋匠和干任何别的行当的人都可以带兵打仗?就说是下棋掷骰子吧,如果只当作消遣,不从小就练习的话,也是断不能精于此道的。难道,在重武装战争或者其它类型的战争中,你拿起盾牌,或者其它兵器一天之内就能成为胜任作战的战士吗?须知,没有一种工具是拿到手就能使人成为有技术的工人或者斗士的,如果他不懂得怎么用工具,没有认真练习过的话。

格:这话不错,不然工具本身就成了无价之宝了。

苏:那么,如果说护卫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他就需要有比别种人更多的空闲,需要有最多的知识和最多的训练。

格:我也这么想。

苏:不是还需要有适合干这一行的天赋吗?

格:当然。

苏:看来,尽可能地挑选那些有这种天赋的人来守护这个城邦乃是我们的责任。

格:那确是我们的责任。

苏:天啊!这个担子可不轻,我们要尽心尽力而为之,不可退缩。

格:对,决不可退缩。

苏:你觉得一条养得好的警犬和一个养得好的卫士,①从保卫工作来说,两者的天赋才能有什么区别吗?

①希腊文“警犬”σGH′Aαξ和“护卫者”“卫士”φH′Aαξ是谐音词。

格:你究竟指的什么意思?

苏:我的意思是说,两者都应该感觉敏锐,对觉察到的敌人要追得快,如果需要一决雌雄的话,要能斗得凶。

格:是的,这些品质他们都需要。

苏:如果要斗得胜的话,还必须勇敢。

格:当然。

苏:不论是马,是狗,或其它动物,要不是生气勃勃,它们能变得勇敢吗?你有没有注意到,昂扬的精神意气,是何等不可抗拒不可战胜吗?只要有了它,就可以无所畏惧,所向无敌吗?

格:是的,我注意到了。

苏:那么,护卫者在身体方面应该有什么品质,这是很清楚的。

格:是的。

苏:在心灵上他们应该意气奋发,这也是很明白清楚的。

格:也是的。

苏:格劳孔呀!如果他们的天赋品质是这样的,那他们怎么能避免彼此之间发生冲突,或者跟其他公民发生冲突呢?

格:天啊!的确不容易避免。

苏:他们还应该对自己人温和,对敌人凶狠。否则,用不着敌人来消灭,他们自己就先消灭自己了。

格:真的。

苏:那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上哪里去找一种既温和,又刚烈的人?这两种性格是相反的呀。

格:显然是相反的。

苏:但要是两者缺一,他就永远成不了一个好的护卫者了。看来,二者不能得兼,因此,一个好的护卫者就也是不可能有的了。

格:看来是不可能。

苏:我给闹糊涂了。不过把刚才说的重新考虑一下,我觉得我们的糊涂是咎有应得,因为我们把自己所树立的相反典型给忘掉了。

格:怎么回事?

苏:我们没有注意到,我们原先认为不能同时具有相反的两种禀赋,现在看来毕竟还是有的。

格:有?在哪儿?

苏:可以在别的动物身上找到,特别是在我们拿来跟护卫者比拟的那种动物身上可以找到。我想你总知道喂得好的狗吧。它的脾气总是对熟人非常温和,对陌生人却恰恰相反。

格:是的,我知道。

苏:那么,事情是可能的了。我们找这样一种护卫者并不违反事物的天性。

格:看来并不违反。

苏:你是不是认为我们的护卫者,除了秉性刚烈之外,他的性格中还需要有对智慧的爱好,才能成其为护卫者?

格:怎么需要这个的?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苏:在狗身上你也能看到这个①。兽类能这样,真值得惊奇。

①指:对智慧的爱好。照希腊文“哲学家”一词,意即“爱好智慧的人”。

格:“这个”是什么?

苏:狗一看见陌生人就怒吠——虽然这个人并没打它;当它看见熟人,就摇尾欢迎——虽然这个人并没对它表示什么好意。这种事情,你看了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吗?

格:过去我从来没注意这种事情。不过,狗的行动确实是这样的,这是一目了然的。

苏:但那的确是它天性中的一种精细之处,是一种对智慧有真正爱好的表现。

格:请问你是根据什么这样想的?

苏:我这样想的根据是:狗完全凭认识与否区别敌友——

不认识的是敌,认识的是友。一个动物能以知和不知辨别敌友同异,你怎么能说它不爱学习呢?

格:当然不能。

苏:你承认,爱学习和爱智慧是一回事吗?

格:是一回事。

苏:那么,在人类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这样说:如果他对自己人温和,他一定是一个天性爱学习和爱智慧的人。不是吗?

格:让我们假定如此吧。

苏:那么,我们可以在一个真正善的城邦护卫者的天性里把爱好智慧和刚烈、敏捷、有力这些品质结合起来了。

格:毫无疑问可以这样。

苏:那么,护卫者的天性基础①大概就是这样了。但是,我们的护卫者该怎样接受训练接受教育呢?我们研讨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帮助我们弄清楚整个探讨的目标呢——正义和不正义在城邦中是怎样产生的?我们要使我们的讨论既充分又不拖得太长,令人生厌。

①作为后天接受教育的基础。

阿(格劳孔的兄弟):是的。我希望这个探讨有助于我们一步步接近我们的目标。

苏:那么,亲爱的阿得曼托斯,我们一定不要放弃这个讨论,就是长了一点,也要耐心。

阿:对!一定不放弃。

苏:那么,让我们来讨论怎么教育这些护卫者的问题吧。

我们不妨象讲故事那样从容不迫地来谈。

阿:我们是该这样做。

苏:那么,这个教育究竟是什么呢?似乎确实很难找到比我们早已发现的那种教育更好的了。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①来陶冶心灵。

①古代希腊重要的文化生活是听民间艺人弹着竖琴演说史诗故事。故“音乐”一词包括音乐、文学等义,相当现在的“文化”一词。关于音乐的讨论一直延伸到第三卷。(《理想国》象现在这样分为十卷是柏拉图数世纪后的事情。)

阿:是的。

苏:我们开始教育,要不要先教音乐后教体操?

阿:是的。

苏:你把故事包括在音乐里,对吗?

阿:对。

苏:故事有两种,一种是真的,一种是假的,是吧?

阿:是的。

苏:我们在教育中应该两种都用,先用假的,是吗?

阿:我不理解你的意思。

苏:你不懂吗?我们对儿童先讲故事——故事从整体看是假的,但是其中也有真实。在教体操之前,我们先用故事教育孩子们。

阿:这是真的。

苏:这就是我所说的,在教体操之前先教音乐的意思。

阿:非常正确。

苏:你知道,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幼小柔嫩的阶段,最容易接受陶冶,你要把它塑成什么型式,就能塑成什么型式。

阿:一点不错。

苏:那么,我们应不应该放任地让儿童听不相干的人讲不相干的故事,让他们的心灵接受许多我们认为他们在成年之后不应该有的那些见解呢?

阿:绝对不应该。

苏:那么看来,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我们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们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心灵,比用手去塑造他们的身体①还要仔细。他们现在所讲的故事大多数我们必须抛弃。

①当时托儿所里采用的一种按摩推拿之类的保育方法。

阿:你指的哪一类故事?

苏:故事也能大中见小,因为我想,故事不论大小,类型总是一样的,影响也总是一样的,你看是不是?

阿:是的,但是我不知道所谓大的故事是指的哪些?

苏:指赫西俄德和荷马以及其他诗人所讲的那些故事。须知,我们曾经听讲过,现在还在听讲着他们所编的那些假故事。

阿:你指的哪一类故事?这里面你发现了什么毛病?

苏:首先必须痛加谴责的,是丑恶的假故事。

阿:这指什么?

苏:一个人没有能用言词描绘出诸神与英雄的真正本性来,就等于一个画家没有画出他所要画的对象来一样。

阿:这些是应该谴责的。但是,有什么例子可以拿出来说明问题的?

苏:首先,最荒唐莫过于把最伟大的神描写得丑恶不堪。

如赫西俄德描述的乌拉诺斯的行为,以及克罗诺斯对他的报复行为①,还有描述克罗诺斯的所作所为和他的儿子对他的行为,这些故事都属此类。即使这些事是真的,我认为也不应该随便讲给天真单纯的年轻人听。这些故事最好闭口不谈。如果非讲不可的话,也只能许可极少数人听,并须秘密宣誓,先行献牲,然后听讲,而且献的牲还不是一只猪,而是一种难以弄到的庞然大物。为的是使能听到这种故事的人尽可能的少。

①赫西俄德《神谱》154,459。

阿:啊!这种故事真是难说。

苏:阿得曼托斯呀!在我们城邦里不应该多讲这类故事。

一个年轻人不应该听了故事得到这样一种想法:对一个大逆不道,甚至想尽方法来严惩犯了错误的父亲的人也不要大惊小怪,因为他不过是仿效了最伟大的头号天神的做法而已。

阿:天哪!我个人认为这种事情是不应该讲的。

苏:决不该让年轻人听到诸神之间明争暗斗的事情(因为这不是真的)。如果我们希望将来的保卫者,把彼此勾心斗角、耍弄阴谋诡计当作奇耻大辱的话。我们更不应该把诸神或巨人之间的争斗,把诸神与英雄们对亲友的种种怨仇作为故事和刺绣的题材。如果我们能使年轻人相信城邦的公民之间从来没有任何争执——如果有的话,便是犯罪——老爷爷、老奶奶应该对孩子们从小就这样说,等他们长大一点还这样说,我们还必须强迫诗人按照这个意思去写作。关于赫拉如何被儿子绑了起来以及赫淮斯托斯见母亲挨打,他去援救的时候,如何被他的父亲从天上摔到地下的话①,还有荷马所描述的诸神间的战争等等,作为寓言来讲也罢,不作为寓言来讲也罢,无论如何不该让它们混进我们城邦里来。因为年轻人分辨不出什么是寓言,什么不是寓言。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优美高尚的故事。

①《伊利亚特》Ⅰ586以下。

阿:是的,很有道理。但是如果人家要我们明确说出这些故事指的哪些?我们该举出哪些来呢?

苏:我亲爱的阿得曼托斯啊!你我都不是作为诗人而是作为城邦的缔造者在这里发言的。缔造者应当知道,诗人应该按照什么路子写作他们的故事,不许他写出不合规范的东西,但不要求自己动手写作。

阿:很对。但,就是这个东西——故事里描写诸神的正确的路子或标准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苏:大致是这样的:应该写出神之所以为神,即神的本质来。无论在史诗、抒情诗,或悲剧诗里,都应该这样描写。

阿:是的,应该这样描写。

苏:神不肯定是实在善的吗?故事不应该永远把他们描写成善的吗?

阿:当然应该。

苏:其次,没有任何善的东西是有害的,是吧?

阿:我想是的。

苏:无害的东西会干什么坏事吗?

阿:啊,不会的。

苏:不干坏事的东西会作恶吗?

阿:绝对不会。

苏:不作恶的东西会成为任何恶的原因吗?

阿:那怎么会呢?

苏:好,那么善的东西是有益的?

阿:是的。

苏:因此是好事的原因吗?

阿:是的。

苏:因此,善者并不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只是好的,事物的原因,不是坏的事物的原因。

阿:完全是这样。

苏:因此,神既然是善者,它也就不会是一切事物的原因——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对人类来说,神只是少数几种事物的原因,而不是多数事物的原因。我们人世上好的事物比坏的事物少得多,而好事物的原因只能是神。至于坏事物的原因,我们必须到别处去找,不能在神那儿找。

阿:你说的话,在我看来再正确不过了。

苏:那么我们就不能接受荷马或其他诗人关于诸神的那种错误说法了。例如荷马在下面的诗里说:①

①《伊利亚特》ⅩⅩⅣ527—532。这里引文与现行史诗原文略有出入。

宙斯大堂上,并立两铜壶。

壶中盛命运,吉凶各悬殊。

宙斯混吉凶,随意赐凡夫。

当宙斯把混合的命运赐给哪个人,那个人就——

时而遭灾难,时而得幸福。

当宙斯不把吉凶相混,单赐坏运给一个人时,就——

饥饿逼其人,飘泊无尽途。

我们也不要去相信那种宙斯支配命运的说法:

祸福变万端,宙斯实主之。

如果有人说,潘德罗斯违背誓言①,破坏停战,是由于雅典娜和宙斯的怂恿,我决不能同意。我们也不能同意诸神之间的争执和分裂是由于宙斯和泰米斯②作弄的说法。我们也不能让年轻人听到象埃斯库洛斯所说的③:

①《伊利亚特》Ⅳ69以下。

②希腊神话中代表法律的女神。

③埃斯库洛斯,轶诗160。

天欲毁巨室,降灾群氓间。

如果诗人们描写尼俄珀的悲痛——埃斯库洛斯曾用抑扬格诗描写过——或者描写佩洛匹达的故事、特洛亚战争的事绩,以及别的传说,我们一定要禁止他们把这些痛苦说成是神的意旨。如果要这么说,一定要他们举出这样说的理由,象我们正在努力寻找的一样——他们应该宣称神做了一件合乎正义的好事,使那些人从惩罚中得到益处。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让诗人把被惩罚者的生活形容得悲惨,说是神要他们这样的。

但是我们可以让诗人这样说:坏人日子难过,因为他们该受惩罚。神是为了要他们好,才惩罚他们的。假使有人说,神虽然本身是善的,可是却产生了恶。对于这种谎言,必须迎头痛击。假使这个城邦要统治得好的话,更不应该让任何人,不论他是老是少,听到这种故事(不论故事是有韵的还是没有韵的)。讲这种话是渎神的,对我们有害的,并且理论上是自相矛盾的。

阿:我跟你一道投票赞成这条法律。我很喜欢它。

苏:很好。这将成为我们关于诸神的法律之一,若干标准之一。故事要在这个标准下说,诗要在这个标准下写——神是善的原因,而不是一切事物之因。

阿:这样说算是说到家了。

苏:那么,其次,你认为神是一个魔术师吗?他能按自己的意图在不同的时间显示出不同的形相来吗?他能有时变换外貌,乔装打扮惑世欺人吗?还是说,神是单一的,始终不失他本相的呢?

阿:我一下子答不上来。

苏:那么好好想想吧。任何事物一离开它的本相,它不就要(或被自己或被其它事物)改变吗?

阿:这是必然的。

苏:事物处于最好的状况下,最不容易被别的事物所改变或影响,例如,身体之受饮食、劳累的影响,植物之受阳光、风、雨等等的影响——最健康、最强壮者、最不容易被改变。不是吗?

阿:怎么不是呢?

苏:心灵不也是这样的吗?最勇敢、最智慧的心灵最不容易被任何外界的影响所干扰或改变。

阿:是的。

苏:根据类推,那些制成的东西也肯定是这样的了。——

家具、房屋、衣服,如果做得很好很牢,也最不容易受时间或其它因素的影响。

阿:的确是这样。

苏:那么万事万物都是这样的了。——任何事物处于最好状况之下,(不管是天然的状况最好,还是人为的状况最好,或者两种状况都最好),是最不容易被别的东西所改变的。

阿:看来是这样。

苏:神和一切属于神的事物,无论如何都肯定是处于不能再好的状态下。

阿:当然。

苏:因此看来,神是绝对不能有许多形相的。

阿:确实不可能的。

苏:但是,神能变形,即·自·己改变自己吗?

阿:如果他能·被·改·变,显然是能自己改变自己的。

苏:那么他把自己变美变好呢,还是变丑变坏呢?

阿:如果变,他一定是变坏。因为我们定然不能说神在美和善方面是有欠缺的。

苏:你说得对极了。如果这样尽善尽美,阿得曼托斯,你想想看,无论是哪一个神或哪一个人,他会自愿把自己变坏一点点吗?

阿:不可能的。

苏:那么,一个神想要改变他自己,看来是连这样一种愿望也不可能有的了。看来还是:神和人都尽善尽美,永远停留在自己单一的既定形式之中。

阿:我认为这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苏:那么,我的高明的朋友啊!不许任何诗人这样对我们说:

诸神乔装来异乡,

变形幻影访城邦。①

也不许任何人讲关于普罗图斯和塞蒂斯的谎话,也不许在任何悲剧和诗篇里,把赫拉带来,扮作尼姑,为阿尔戈斯的伊纳霍斯河的赐予生命的孩子们挨门募化,我们不需要诸如此类的谎言。做母亲的也不要被这些谎言所欺骗,对孩子们讲那些荒唐故事,说什么诸神在夜里游荡,假装成远方来的异客。我们不让她们亵渎神明,还把孩子吓得胆战心惊,变成懦夫。

①《奥德赛》ⅩⅦ485—486。

阿:决不许这样。

苏:既然诸神是不能改变的,难道他们能给我们幻象,让我们看到他们在光怪陆离的形式之中吗?

阿:也许如此。

苏:什么?难道神明会愿意说谎欺骗,在言行上对我们玩弄玄虚吗?

阿:我不知道。

苏:你难道不懂:真的谎言——如果这话能成立①——是所有的神和人都憎恶的吗?

①“真”和“假”(谎言)是对立的。

阿: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苏:我的意思是说:谎言乃是一种不论谁在自身最重要的部分①——在最重要的利害关系上——都最不愿意接受的东西,是不论谁都最害怕它存在在那里的。

①在心灵上。

阿:我还是不懂。

苏:这是因为你以为我的话有什么重要含意。其实,我的意思只是:上当受骗,对真相一无所知,在自己心灵上一直保留着假象——这是任何人都最不愿意最深恶痛绝的。

阿:确实如此。

苏:但是,受骗者把心灵上的无知说成是非常真的谎言(如我刚才所做的)肯定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嘴上讲的谎言只不过是心灵状态的一个摹本,是派生的,仅仅是形象而不是欺骗本身和真的谎言。对吗?

阿:很对。

苏:那么,真的谎言是不论神还是人都深恶痛绝的。

阿:我也这么认为了。

苏:不过,语言上的谎言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用,对谁可用,所以人家对它才不讨厌的?对敌人不是可用吗?在我们称之为朋友的那些人中间,当他们有人得了疯病,或者胡闹,要做坏事,谎言作为一种药物不也变得有用了,可以用来防止他们作恶吗?在我们刚才的讨论中所提到的故事里,我们尽量以假乱真,是由于我们不知道古代事情的真相,要利用假的传说达到训导的目的。

阿:当然要这样。

苏: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谎言能对神有用?会不会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古代的事情,因此要把假的弄得象真的一样呢?

阿:啊,这是一个荒唐的想法。

苏:那么,神之间没有一个说假话的诗人吧?

阿:我想不会有。

苏:那么他会因为害怕敌人而说假话吗?

阿:绝对不会。

苏:会因为朋友的疯狂和胡闹而说假话吗?

阿:不会,神是没有疯狂和胡闹的朋友的。

苏:那么,神不存在说谎的动机。

阿:不存在。

苏:因此,有一切理由说,心灵和神性都和虚伪无缘。

阿:毫无疑问。

苏:因此,神在言行方面都是单一的、真实的,他是不会改变自己,也不会白日送兆,夜间入梦,玩这些把戏来欺骗世人的。

阿:听你讲了以后,我自己也这样认为。

苏:那么你同意不同意这第二个标准:讲故事、写诗歌谈到神的时候,应当不把他们描写成随时变形的魔术师,在言行方面,他们不是那种用谎言引导我们走上歧途去的角色?

阿:我同意。

苏:那么,在荷马的作品里,虽然许多东西值得我们赞美,可是有一件事是我们不能称赞的,这就是宙斯托梦给阿加门农的说法①;我们也不能赞美埃斯库洛斯的一段诗,他说,塞蒂斯②告诉大家,在伊结婚时,阿波罗曾唱过如下的歌:

①《伊利亚特》Ⅱ,1—34。

②埃斯库洛斯,残诗350。

多福多寿,子孙昌盛,

敬畏命运,大亨以正。

当众宣告,胜利功成。

她曾对大家说:

出于阿波罗之神口,预言谆谆。

不欺不诈,信以为真。

孰知杀吾儿者,竟是此神。

神而若此,天道宁论。

任何诗人说这种话诽谤诸神,我们都将生气,不让他们组织歌舞队演出,也不让学校教师用他们的诗来教育年轻人,如果要使未来的城邦护卫者在人性许可的范围内,成为敬畏神明的人的话。

阿:无论如何要这样。我同意你这两个标准,我愿意把它们当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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