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
前回已经把文化的概念和内容说过。文化史是叙述文化的,懂得文化是什么,自然也懂得文化史是什么,似乎不用再词费。但我觉得前人对于历史的观念有许多错误,对于文化史的范围尤其不正确,所以还要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一番。
第一史学应用归纳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
现代所谓科学,人人都知道是从归纳研究法产生出来。我们要建设新史学,自然也离不了走这条路,所以我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极力提倡这一点,最近所讲演《历史统计学》等篇,也是这一路精神。但我们须知道,这种研究法的效率是有限制的。简单说,整理史料要用归纳法,自然毫无疑义。若说用归纳法就能知道“历史其物”,这却太不成问题了。归纳法最大的工作是求“共相”,把许多事物相异的属性剔去,相同的属性抽出,各归各类,以规定该事物之内容及行历何如。这种方法应用到史学,却是绝对不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现象只是“一躺过”,自古及今,从没有同铸一型的史迹。这又为什么呢?因为史迹是人类自由意志的反影,而各人自由意志之内容,绝对不会从同。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学家正相反,专务求“不共相”。倘若把许多史迹相异的属性剔去,专抽出那相同的属性,结果便将史的精魂剥夺净尽了。因此,我想归纳研究法之在史学界,其效率只到整理史料而止,不能更进一步。然则把许多“不共相”堆叠起来,怎么能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学问?我们常说历史是整个的,又作何解呢?你根问到这一点吗?依我看,什有九要从直觉得来,不是什么归纳演绎的问题。这是历史哲学里头的最大关键,我现在还没有研究成熟,等将来再发表意见罢。
第二历史里头是否有因果律
这条和前条,只是一个问题,应该一贯的解决。原来因果律是自然科学的命脉,从前只有自然科学得称为科学,所以治科学离不开因果律,几成为天经地义。谈学问者,往往以“能否从该门学问中求出所含因果公例”为“该门学问能否成为科学”之标准。史学向来并没有被认为科学,于是治史学的人因为想令自己所爱的学问取得科学资格,便努力要发明史中因果。我就是这里头的一个人。我去年著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内中所下历史定义,便有“求得其因果关系”一语。我近来细读立卡儿特著作,加以自己深入反复研究,已经发觉这句话完全错了。我前回说过:“宇宙事物,可中分为自然、文化两系,自然系是因果律的领土,文化系是自由意志的领土。”(看《什么是文化》)两系现象,各有所依,正如鳞潜羽藏,不能相易,亦不必相羡。历史为文化现象复写品,何必把自然科学所用的工具扯来装自己门面?非惟不必,抑且不可,因为如此便是自乱法相,必至进退失据。当我著《历史研究法》时,为这个问题,着实恼乱我的头脑。我对于史的因果很怀疑,我又不敢拨弃他,所以那书里头有一段说道:
“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竟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然则吾侪竟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原著一七六叶。)
我现在回看这篇旧著,觉得有点可笑。既说“以因果律驭历史,不可能而且有害”,何以又说“不谈因果断断不可”?我那时候的病根,因为认定因果律是科学万不容缺的属性,不敢碰他,所以有这种矛盾不彻底的见解。当时又因为调和这种见解,所以另外举出历史因果律与自然科学因果律不同的三点(原著一七七至一七九叶)。其实照那三点说来,是否还可以名之为因果律,已成疑问了。我现在要把前说修正,发表目前所见如下:
因果是什么?“有甲必有乙,必有甲才能有乙,于是命甲为乙之因,命乙为甲之果”。所以因果律也叫做“必然的法则”。(科学上还有所谓“盖然的法则”,不过“必然性”稍弱耳,本质仍相同。)“必然”与“自由”,是两极端,既必然便没有自由,既自由便没有必然。我们既承认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当然不能又认他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其理甚明。
再检查一检查事实,更易证明。距今二千五百年前,我们人类里头产出一位最伟大的人物,名曰佛陀。为什么那个时候会产生佛陀?试拿这问题考试一切史家,限他说出那“必然”的原因,恐怕无论什么人都要交白卷!这还罢了,佛陀本是一位太子,物质上快乐尽够享用,原可以不出家,为什么他要出家?出家成道后,本来可以立刻“般涅槃”,享他的精神快乐,为什么他不肯如彼,偏要说四十九年的法?须知,倘使佛陀不出家,或者成道后不肯说法,那么,世界上便没有佛教,我们文化史上便缺短了这一件大遗产。试问:有什么必然的因果法则支配佛陀,令其必出家、必说法?一点儿也没有,只是赤裸裸的凭佛陀本人的意志自由创造!须知,不但佛陀和佛教如此,世界上大大小小的文化现象,没有一件不是如此。欲应用自然科学上因果律求出他“必然的因”,可是白费心了。
“果”的方面,也是如此。该撒之北征雅里亚(今法兰西一带地),本来为对付内部绷标一派的阴谋,结果倒成了罗马统一欧洲之大业的发轫。明成祖派郑和入海。,他正目的不过想访拿建文,最多也不过为好大喜功之一念所冲动,然而结果会生出闽粤人殖民南洋的事业。历史上无论大大小小都是如此,从没有一件可以预先算准那“必然之果”。为什么呢?因为人类自由意志最是不可捉摸的,他正从这方向创造,说不定一会又移到那方向创造去;而且一个创造又常常引起(或不引起)第二、第三……个创造。你想拿玻璃管里加减原素那种顽意来测量历史上必然之果,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所以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互缘怎么解呢?谓互相为缘。佛典上常说的譬喻,“相待如交芦”,这件事和那件事有不断的联带关系,你靠我、我靠你才能成立。就在这种关系状态之下,前波后波,衔接动荡,便成一个广大渊深的文化史海。我们做史学的人,只要专从这方面看出历史的“动相”和“不共相”。倘若拿“静”的“共”的因果律来凿四方眼,那可糟了。
然则全部历史里头,竟自连一点因果律都不能存在吗?是又不然。我前回说过,文化总量中,含有文化种、文化果两大部门。文化种是创造活力,纯属自由意志的领域,当然一点也不受因果律束缚;文化果是创造力的结晶,换句话说,是过去的“心能”,现在变为“环境化”。成了环境化之后,便和自然系事物同类,入到因果律的领域了。这部分史料,我们尽可以拿因果律驾驭他。
第三历史现象是否为进化的
我对于这个问题,本来毫无疑义,一直都认为是进化的。现在也并不曾肯抛弃这种主张,但觉得要把内容重新规定一回。
孟子说:“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这句话可以说是代表旧史家之共同的观念。我向来最不喜欢听这句话,(记得二十年前在《新民丛报》里头有几篇文章很驳他。)因为和我所信的进化主义不相容。但近来我也不敢十分坚持了。我们平心一看,几千年中国历史,是不是一治一乱的在那里循环?何止中国,全世界只怕也是如此。埃及呢,能说现在比“三十王朝”的时候进化吗?印度呢,能说现在比优波尼沙昙成书、释迦牟尼出世的时候进化吗?说孟子、荀卿一定比孔子进化,董仲舒、郑康成一定比孟、荀进化,朱熹、陆九渊一定比董、郑进化,顾炎武、戴震一定比朱、陆进化,无论如何,恐说不去。说陶潜比屈原进化,杜甫比陶潜进化;但丁比荷马进化,索士比亚比但丁进化,摆伦比索士比亚进化;说黑格儿比康德进化,倭铿、柏格森、罗素比黑格儿进化;这些话都从那里说起?又如汉、唐、宋、明、清各朝政治比较,是否有进化不进化之可言?亚历山大、该撒、拿破仑等辈人物比较,又是否有进化不进化之可言?所以从这方面找进化的论据,我敢说一定全然失败完结。
从物质文明方面说吗,从渔猎到游牧,从游牧到耕稼,从耕稼到工商,乃至如现代所有之几十层高的洋楼,几万里长的铁道,还有什么无线电、飞行机、潜水艇……等等。都是前人所未曾梦见。许多人得意极了,说是我们人类大大进化。虽然,细按下去,对吗?第一,要问这些物质文明,于我们有什么好处?依我看,现在点电灯、坐火船的人类,所过的日子,比起从前点油灯、坐帆船的人类,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舒服处来。第二,要问这些物质文明,是否得着了过后再不会失掉?中国“千门万户”的未央宫,三个月烧不尽的咸阳城,推想起来,虽然不必象现代的纽约、巴黎,恐怕也有他的特别体面处,如今那里去了呢?罗马帝国的繁华,虽然我们不能看见,看发掘出来的建筑遗址,只有令现代人吓死羞死,如今又都往那里去了呢?远的且不必说,维也纳、圣彼得堡战前的势派,不过隔五六年,如今又都往那里去了呢?可见物质文明这样东西,根柢脆薄得很,霎时间电光石火一般发达,在历史上原值不了几文钱。所以拿这些作进化的证据,我用佛典上一句话批评他:“说为可怜愍者。”
现在讲学社请来的杜里舒,前个月在杭州讲演,也曾谈到这个问题。他大概说:“凡物的文明,都是堆积的非进化的;只有心的文明,是创造的进化的。”又说:“够得上说进化的只有一条‘知识线’。”他的话把文化内容说得太狭了,我不能完全赞成。虽然,我很认他含有几分真理。我现在并不肯撤消我多年来历史的进化的主张,但我要参酌杜氏之说,重新修正进化的范围。我以为历史现象可以确认为进化者有二:
一、人类平等及人类一体的观念,的确一天比一天认得真切,而且事实上确也著著向上进行。
二、世界各部分人类心能所开拓出来的“文化共业”,永远不会失掉,所以我们积储的遗产,的确一天比一天扩大。
只有从这两点观察,我们说历史是进化,其余只好编在“一治一乱”的循环圈内了。但只须这两点站得住,那么,历史进化说也尽够成立哩。
以上三件事,本来同条共贯,可以通用一把钥匙来解决他。总结一句,历史为人类活动所造成,而人类活动有两种:一种是属于自然系者,一种是属于文化系者。分配到这三个问题,得表如下:
(自然系的活动)(文化系的活动)第一题归纳法研究得出归纳法研究不出第二题受因果律支配不受因果律支配第三题非进化的性质进化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