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首先要验尸。正是在验尸的时候,开始出现暴风雨前第一波微弱的骚动。
首先注意到平静的水面上出现颤动的,是吉米。霍普金斯。他得到吉米(Jammy)这个绰号,是因为每当有一条好新闻,他就高兴地大叫:“好东西(Jam)!好东西!”
而且他的哲理是“上滚筒印刷的都是好东西”。霍普金斯对好东西的嗅觉极为灵敏,正因如此,他才会在帮巴特分析那些为追逐新闻而挤到肯特郡这小市政厅的三教九流时,中途戛然叫停,而且瞪大了眼睛。因为他从两位狗仔队宽松的便帽之间,看见一张平静的男子脸孔,这张脸比房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更有新闻性。
“看到什么了?”巴特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说着霍普金斯从长凳边上滑了开去,此时验尸官正好坐下来要求大家安静。“帮我留住位子。”他低声说道,随即溜出屋去。他又从后门走了进来,很熟练地挤到他的目的地,坐下来。男子转过头来看看这位不速之客。
“早安,探长。”霍普金斯说道。
探长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如果不是为了混口饭吃,我也不会这么做。”霍普金斯说道,装出很虚伪的声音。
验尸官再次要求安静,但探长的表情已经缓和了下来。
不久,趁着帕特凯瑞进来提供证物时的小骚动,霍普金斯说道:“怎会劳您苏格兰场的大驾呢,探长?”
“旁观而已。”
“我懂了。原来只是列席单位而已。近来罪案清淡是吧?”看到探长并无反应:“噢,做做好事嘛,探长。到底是什么情况?死因有什么玄机吗?有疑点,呃?
如果你不想把你的话公开,我就是最可靠的保险箱。““你是最可靠的牛虻。”
“噢,你知道我得穿透多厚的皮肤才吸得到血吗?”这话除了博得微笑之外,什么也没有。“听我说。只要透露一件事就行了,探长。今天的验尸会不会延期?”
“就算会我也不惊讶。”
“谢谢你。有这句话就够了。”霍普金斯说着,半讥讽半认真,随即又离开了屋子。他把像笠贝一样挂在墙边窗户上的艾伯特——皮茨太太的儿子——叫下来,说服他两先令的报酬要比只看得见一角的无聊验尸好得多,然后派他带一封要叫《号角》忙翻天的电报去利得斯通。之后就回去找巴特。
“事有蹊跷,”他低声回答巴特用眉毛表示的疑问。
“苏格兰场的人来了,那就是格兰特,戴红帽子后面的那个。今天的验尸会延期。找到凶手了!”
“别在这里说!”巴特说道,担心人太多。
“对。”吉米同意。“穿法兰绒灯笼裤的是谁?”
“男朋友。”
“我以为男朋友是杰。哈默。”
“本来是。这是新的。”
“情杀?”
“我愿意跟你赌一赌。”
“移情别恋,我想?”
“对。他们是这么说。看来她耍过他们。谋杀的理由应该很充分,我是这么想。”
都是些最基本的证据——尸体的发现和确认等等,验尸官一拿到这些资料,程序立刻结束,择期再验。
霍普金斯判定,显然克雷之死绝非意外,而目前苏格兰场还不会有任何逮捕行动,因此要打探消息,无疑要去找穿法兰绒灯笼裤的青年。他名叫提司铎。巴特说昨天全英国的报社记者都想采访他(那时霍普金斯正从火钳凶案那里赶回来),但是他出乎意料地难搞。骂记者是食尸鬼、秃鹰、鼠辈,和其他不及备载的字眼,对媒体的势力好像浑然不知。没有人敢对媒体如此无礼,否则不能全身而退,就是这么回事。
但是霍普金斯对于自己诱人上钩的能力有很大的信心。
“你就是提司铎,对吧?”他随口问道,在走向门口的人群中,他“刚好”走在这青年身边。
青年的脸拉了下来,立时充满敌意。
“不错,我是。”戒心十足的声音。
“不会是老汤姆。提司铎的侄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