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还未能使你们深信性的倒错在性生活的理论上的重要。因此,我现在愿意尽力之所及,将关于这个问题已说过的话,加以修正和补充。

你们不要以为我们之所以改订“性”的意义,以致引起激烈的反对,只是因为有倒错的现象。其实,关于儿童的性的研究对此甚至更有关系;而性的倒错和儿童的性的一致尤其值得我们参考。婴孩的性的表现,在后几年的儿童期内虽然显而易见,但其最早的方式确似逐渐消逝,无从捉摸。假使你们对于演化的事实及分析的结果不愿加以注意,那就会否认儿童的那些表现含有性的意味,从而以为它们只有他种模糊不定的属性了。你们要记得一种现象是否有性的意味,还没有一致承认的标准,除非生孩子的机能也可视为标准之一——但是以生殖为性的定义,我们因为嫌它太偏狭,已不再采用了。弗里斯所提议的生物学标准如二十三天和二十八天的周期性也引起很大争辩;也许性的历程有一些特殊的化学性质,但是这些性质也还未为人所发现。至于成人的性的倒错现象则明显而确定。它们之有性的意味,是无可怀疑的;无论你们称之为退化现象或其他什么,可是决没有人敢否认它们不是性的现象。即单独根据这种现象看来,也足见我们可以主张性和生殖机能不是同一回事,因为性的倒错足以妨碍生殖的目的。

这里有一平行的事实颇值得我们注意。人们大多数以为“心理的”意即为“意识的”,但是我们则扩充“心理的”一词的含义,以包括心灵的非意识的部分。就“性的”一词而言,也是如此;大多数人以为这个词和“生殖的”——或者更精确地说,和“生殖器的”——含义相同,至于我们则把不属于生殖器的以及无关于生殖的各事也可认为是“性的”。这两件事原只是形式上的类似,但也不无更深刻的意义。

但是,假使性的倒错现象的存在在这一问题上有着如此有力的理由,为什么不早有人完成这个工作,解决本问题呢?我可不能对此有什么可说的。在我看来,性的倒错已早成为一个特殊的禁区,隐约地形成一种理论,甚至干扰了科学对这个题材的判断。似乎谁也记得倒错现象不但是令人厌恶的,而且是荒唐可怕的,似乎他们发出一种诱人的力量,根本上有一种隐秘的妒恨要绞死那些与倒错者友好的人——这种情感正与著名的讽刺诗Tannhauser中的坐而判断的伯爵所自供的一样:

在爱神山上,良心、义务就这样都被淡忘!

注意,这种事是与我无关的!实际上,性倒错的患者很象一个可怜虫,他不得不付出痛苦的代价,以换取不易求得的满足。

性的倒错虽似有不自然的对象和目标,但显然含有性的意味,因为满足倒错欲望的动作,通常最后也可达到色情的最高点而至于泄精。这自然是就成人而言;儿童既没有色情的最高点,也没有泄精的可能;他们虽有一种近似的行动作为代替,可是这种代替,也不能被确定为是性的。

我还要补充几点,好使我们对于性的倒错有正确的了解。这些现象虽为一般人所鄙视,与常态的性的活动大不相同,但从简单的观察就会看出,在正常人的性生活中,也难免有这种或那种倒错的存在。譬如接吻最初或可称作一种倒错的动作,因为那时是双方嘴唇上性觉区的接触,而不是生殖器的接触。然而,从没有人谴责接吻为倒错;在剧场中,此事且被视为一种美化的性的动作。不过接吻确也不难成为一种绝对的倒错动作——譬如当其刺激的强度很大,以致也伴有色情的最高点和泄精的现象,这种情形也是屡见不鲜的。又如某人要有性的享乐,不得不注视并抚摩他的对象,另一人则在性的极端兴奋之时,不能不有手捏口咬的行动;还有些人的色情的最大激动,不是由对方的生殖器而引起,而是由其身体的其他部分而引起;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我们自然不能把单有这种特癖的人们屏之于正常人之外,而置之于倒错者的队伍之中;其实倒错的实质,并不在于性的目标的转移,也不在于生殖器的被取代,甚至也不在于对象的变换,而仅仅在于以变态的现象为满足,而完全排斥以生殖为目的的性交。至于为了增进或预备常态性交的完成而作出倒错的行动,这些行动实际上就不再是倒错了。由这种事实看来,可大大减缩正常的性与倒错的性的鸿沟;而且显然可以推断出,正常的性生活乃由婴儿的性生活演化而成,其演化的经过是先删削某些无用的成分,然后集合其他成分使之从属于一种新目的即生殖的目的。

这个关于倒错现象的观点,现在可以更深入而明确地用来研究或说明婴孩的性生活问题了;但在没有作此研究或说明之前,请先注意二者之间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大概地说,倒错的性生活是异常集中的,它的整个活动都趋向于一个——大多数是唯一的——目标;有一个特殊部分的冲动componentimpulse占最重要的地位;也许只有这个冲动,也许为了本身的目的而支配着其他冲动。就这一点说,倒错的性生活与正常的性生活实互相一致,只是其占优势的部分冲动和性的目标彼此不同而已。二者都各构成一个富有组织的系统。只是统治的势力彼此互异。至于婴孩的性生活则大致缺乏这种集中和组织,他的各部分冲动同等有效,各自独立地追求自身的快乐。由这种集中在儿童期中的缺乏和在成人期内的存在看来,可见正常的性生活和倒错的性生活都起源于婴孩的性生活。还有许多倒错的现象和婴儿的性生活更相类似,因为它们里头有许多“部分本能”componentinstincts及其目标,都各自独立地发展起来,甚至永远保存下来。不过就这些现象而言,与其称之为性生活的倒错,不如称之为性生活的幼稚病,反较正确。

有了这种预备,我们现在可进而讨论一些迟早总要发生的疑问。譬如说:“对于成人的性生活所由发展的儿童期的表现,你既承认它们是不明确的,为什么一定宣称它们是性的呢?又为什么不满足于仅仅描写它们的生理方面,不满足于仅仅说婴儿早已有了为吸吮而吸吮及恋恋于粪便等的活动,借以表示他们是在器官中求快乐的呢?这样,你便可不必主张婴孩也有性生活以致引起人们的反感了。”对此,我只能回答说,“求快乐于器官之内”这个话自然只能说没有异议;我原知道性交的至高无上的快乐也只是一种身体的快乐,得自生殖器官的活动。但是你们能否告诉我,这个原来无足轻重的身体的快乐,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获得后期发展所应有的性的意味呢?我们对于这个“器官快乐”的知识是否更多于关于性的知识吗?你们的回答将以为生殖器起作用时,才可有性的意味;性只意味着生殖器的。你们甚至要回避倒错现象这个障碍,指出尽管倒错不必假手于生殖器的接触,但毕竟较多以生殖器来达到性欲的最高点。假使你们由于倒错现象存在的结果,否定生殖与性的本质特征的关系,而同时强调生殖的器官,你们的立场就较有进步了。那时,我和你们的分歧就没有那么大了;这不过是生殖器官和他种器官的争论吧了。他种器官本可代替生殖器以求性的满足的证据很多,例如常态的接吻,淫荡的倒错生活,或癔病的症候,你们究竟如何处置呢?就癔病而言,原宜属于生殖器官的刺激现象,感觉,冲动,或甚至于生殖器勃起的活动等,常常转移到身体上的他种器官例如自下而上地转移到头部和面部等。由此,你们所视为性的主要特征的东西,都不再存在了;于是你们乃不得不下决心,跟着我的作法,扩充“性的”一词的含义,以包括早年婴儿期旨在求“器官快乐”的一切活动了。

现在请再提出两点来支持我的学说。你们知道早年婴儿期所有求快感而不大明确的活动,我们都称之为“性的”,因为在分析症候而回溯到这种活动的时候,我们所利用的材料都显然无疑是“性的”。姑且假定它们本身不一定因此就是“性的”;但是请让我们借用一个比喻吧。设有两种不同的双子叶植物——如苹果树和豆科植物——其由种子发展的经过,我们确实无法观察;但假使我们想象这两种植物都可以由充分发育的植物逆溯其发展的经过直到当初为双子叶时的种子植物。就双子叶说,很难辨别;两种植物的双子叶看起来完全一样。但我是否因此可以断定它们最初本完全相同,只是后来植物发展时才产生种类的差异呢?或者是否可在生物学上更正确地相信,这个差异虽在双子叶里看不出来,但原已存在于种子植物中呢?我们称婴孩求快感的活动是“性的”,也就是这个道理。至于每种器官快感是否都可称为“性的”,或者除了“性的”之外,是否还有他种快感不能称为“性的”,我都无法在此讨论。关于器官快感和它的条件,我们知道的实在太少;所以根据逆溯分析的结果,现在对于最后所得的成因还不能作明确的分类,那是不足深怪的。

还有一层:你们纵能使我相信最好不要以为婴孩的活动有性的意味,但是大概地说,你们却很少证据能证明你们所急于主张的“婴孩无性生活”之说。因为婴儿由三岁起,即显然无疑地有了性生活。那时生殖器已开始有兴奋的表现;或有周期作手淫或在生殖器中自求满足的活动。至于性生活的精神的和社会的方面也不容忽视:对象的选择,如独爱某人,或偏爱某一性别,及嫉妒之情等都先于精神分析而为公正的观察所证实;这类现象是有目共睹的。你们会争辩说,你们原不否认儿童早有情感的表示,只是怀疑这种情感有性的意味而已。三岁至八岁的儿童,确已知道将自己情感中的这个原素隐藏起来;然而你们若留心观察,便可收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这个情感有“肉欲的”sensual色彩;至于你们的注意所不能及的各点,则可由分析的研究而加以充分的补充。这个时期的性的目的和上面说过的性的窥探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儿童此时还不懂得性交的目的,所以这些目的的倒错症,也有若干是儿童未成熟的组织的自然结果。

儿童由六岁或八岁起,性的发展便呈现一种停滞的或退化的现象;这实在是一种达到高度文明的标准,这个时期可称为潜伏期。潜伏期有时也可完全缺乏;而在这整个时期中,性的活动也不必完全停止。在潜伏期以前所有心理的经验和激动,那时多渐被淡忘;这便是前已讨论过的幼儿期经验丧失,我们因此就不再能回忆最幼小时期的经验了。每一精神分析的目的,就是要将这个遗忘了的时期召回到记忆之内;我们不能不假定此时开始的性的生活乃是这个遗忘的动机;换句话说,这个遗忘就是压抑作用的结果。

儿童由三岁起,其性生活和成人的性生活已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不同的,是1因生殖器尚未成熟,以致缺乏稳定的组织;2倒错现象的存在;3整个冲动力较为薄弱;这都是我们所已知道的。然而在这个时期之前,性的发展的各阶段,或如我们称之为里比多发展libido-devolopment的各阶段在理论上是最饶有兴趣的。这个发展进行很快,所以非直接的观察所能捉摸。只是由于精神分析对神经病的研究的帮助,我们才有可能把里比多的发展追溯到初期现象而明了其性质。这些现象原仅由理论上推想而得,但是在实施精神分析的时候,你们便可知这些推想实各有其需要和价值。而且更可知道一种病态的现象常可使我们明了那些在常态中所易忽略的现象。

因此,我们乃可确定儿童在生殖器统治其性冲动之前性生活所采取的方式了;这个统治势力在潜伏期之前的最初婴孩期内,便已有了基础,从青春期起就有了永久的组织。在初期中,存在着一种散漫的组织,可称为生殖前的pre-genital,因为此时最占势力的不是生殖的部分本能,而是虐待狂的和肛门的Sadisticandanal。雄性和雌性的区别那时尚未占重要地位;占重要地位的是主动和被动的区别,这个区别可视为性的“两极性”sexualpolari-ty的前驱。这个时期从生殖器的立场来看,所有雄性的表现易转变为支配的冲动,有时且易转变为虐待的行为。至于有被动目的的冲动则多与这个时期很重要的肛门的性觉区有关,窥视欲和好奇的冲动也很占势力;生殖器则仅掌理排尿的机能。此时的部分本能也不无对象,但是这些对象不必仅为一物。这个虐待的,肛门的组织就是恰在生殖区统治前的一个阶段。根据较周密的研究,还可以知道这个组织在后来成熟的构造中究竟保留着多少,而这些部分本能又是被迫经过一些什么途径而能在新的生殖组织genitalorganization中占有相当地位的。在里比多发展的虐待的,肛门期的后面,还可以窥见一个更原始的发展期,以口部的性觉区为主要的部分。可以猜想得出,为吸吮而吸吮的性的活动就属于这个阶段。试看古时埃及人的艺术,画中的儿童都以手指放在嘴内,即画神圣的贺鲁斯按即埃及的鹰头神也是这样,其对于人性的了解不能不令人赞赏。阿伯拉罕近来刊行一书,说这个原始的口部的性的感觉在后来的性生活中依然保留着。

我知道你们必将以为这最后关于性的组织的话,与其说是知识,不如称为胡说。我或者又讲得太详细了;然而,请你们忍耐一下。你们刚才听到的话到后来会更有用处。此时,你们要记得性生活——我们称之为里比多机能——不是一经发生就有最后的形式,也不是遵循着它的最初形式的途径而扩大起来的,而是经过了一系列各不相同的形相;总之,它经过的变化很多,和毛虫变为蝴蝶的所有变化不相上下。这个发展的关键就是在使一切关于性的部分本能受生殖区统治势力的支配,而且同时又使性生活从属于生殖的机能。在这个变化发生之前,性生活好象是一些单一的部分冲动的各自独立活动,每一冲动各自追求器官的快感即求快乐于一身体的器官之内。这个无政府状态因企图达到“生殖前”pre-genital的组织,而有所减轻,生殖前的主要组织是虐待的,肛门的时期,在其前还有口部的时期,这或许是最原始的了。此外还有各种历程,关于这种历程,我们知道的有限,因为有这些历程,所以一种组织乃得进而为较高一级的组织。里比多发展所经过的这许多时期对于神经病的了解究竟有何意义,读了下文,便可知道。

今天我们还可进一步叙述这个发展的另一面——那就是性的部分冲动和对象的关系;但是对于这一发展部分,我们只能作快速的观察,以便多留一些时间来研究其较后产生的结果。性的本能的所有部分冲动,有些开头便有一个对象,而且坚持不变:例如支配的冲动施虐狂及窥视欲。有些和身体的某一特殊性觉区有关的,只在开头依赖那些属于性以外的机能时,才有一个对象,等到脱离了这些机能的时候,才放弃这个对象。譬如性本能的嘴的部分的第一个对象是母亲的乳房,因为乳房可以满足婴孩营养的需要。这性爱的成分,在为营养而吸吮时原也可以满足,但在为吸吮而吸吮的动作里,便宣告独立,放弃了体外的人的对象,而代以小孩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于是嘴部的冲动乃成为自淫的auto-erotic,和肛门及他种性觉区的冲动一开始便为自淫的正相类似。简要地说,此后的发展计有两个目的:第一,放弃了自淫,再以体外的一个对象代替本身所有的对象;第二,将各个冲动的不同对象组合起来,造成一个单独的对象。这自然是可以做到的,只要这单独的对象是完整的,也和本人一样有一身体;但也不易完成,假使自淫的冲动不抛弃其若干无用的部分。

对象的追求一事也颇复杂,还没有人完全了解。为了我们的目的,可着重下面这个事实:这个历程在儿童期的潜伏期之前若已达到某一阶段,则其所选取的对象,几乎与其嘴部的快感冲动由于营养而选取的第一个对象是一致的;就是说,对象就是母亲,虽然不是母亲的乳房。因此,我们称母亲为爱的第一个对象。我们所说的爱,着重在性的冲动的精神方面,暂时不问或暂时丢掉冲动的物质的或性的方面的要求。大约在以母亲为爱的对象的时候,儿童已开始受压抑作用的影响,已忘掉了自己的性的目标的某一部分。这个以母亲为爱的对象的选择名为伊谛普斯情结在神经病的精神分析的解释中已占一很重要的地位,也许已成为大家反对精神分析的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了。

欧战时有一故事可附述于此。在波兰国内的德国前线上,有一个信仰精神分析的医生。他常对于病者有出人意外的影响,所以颇引起同事们的注意。当有人问他时,他承认自己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并且毫不迟疑地同意把有关知识传授给同事们。因此,军营里的医生及其同事和上级官佐等每晚集合静听他演讲精神分析。起初,一切都很顺利;但当他讲到伊谛普斯情结时,有一个高级军官站起来说他不能相信,讲演者把这等事告诉为国捐躯的勇士及做父亲的人,未免行为下流,因此,他禁止进行演讲。结果,这个分析家只得移驻到前线的另一部分。但是由我看来,假使德国军队的胜利依靠着这样一种科学的“组织”,那就不是一个好现象了,而且在这种组织之下,德国的科学是不会繁荣起来的。

这个骇人听闻的伊谛普斯情结究竟含义如何,你们现在怕急不可待地想知道吧。其实,见其名便可知其意;你们都知道希腊神话伊谛普斯王的故事。他命中注定要弑父娶母,但是他尽力之所能,避免神谕所预言的命运,但当他发现于不知不觉间竟犯了这二重大罪,深自忏悔,乃自刺双目而失明。索福克勒斯根据这个故事编成悲剧,我相信你们很多人已深受此剧的感动。据他的剧本,伊谛普斯犯此两罪之后,因长时间的精巧的询问,及新证据的不断发现,其事乃渐暴露;其询问的经过和精神分析法略相类似。其母约卡斯达既被诱惑而为妻,在谈话中颇不以持续询问为然;她说有许多人都梦见娶母,然而,梦是无关重要的。但在我们看来,梦却非常重要,尤其是许多人常作的有代表性的梦;我们深信约卡斯达所讲的梦和神话中可怕的故事有很密切的关系。

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并未引起听众的怒骂,那是大可惊异的,但是如果他们发出怒骂的反应,应比那迟钝的军医更有理由。因为这究竟是一个不道德的戏剧,描写出一种神力规定某人应犯某罪,虽有道德的本能以反抗犯罪的行为,也都于事无济,结果使个人对于社会的法律不负责任。我们或许可以相信作者借这个神话故事以表示其控诉命运和神的意思,在非难神的欧里庇得斯的手里,或许确有这种控诉。然而以虔敬的索福克勒斯则决不至怀有此意;他以为尽管神预定我们应犯某罪,我们也须顺从他们的意志,才算是最高尚的道德;因为有这种宗教的考虑,他就解决了剧中的问题。我不相信这种道德就是此剧的美德之一,而且也不足以减弱剧本所产生的影响;看戏的人并不因此受了感动;他所反应的不在此,而在于神话本身的隐义和内容。他们的反应好象用自我分析而发觉自己内心也有伊谛普斯情结,知道神和预兆的意志就是他自己潜意识的光荣的化装物;好象是他记起了自己也有驱父娶母的愿望,而又不得不憎恶这个念头。由他看来,索福克勒斯的意思好象是说:“你纵然否认曾经有过这个念头,或者你尽管自称曾经怎样地抵抗这些恶念,结果都不免徒劳无功。但你仍不能无罪;因为你决不能打消这些恶念;它们将仍留在你的潜意识之内。”这确是心理学的真理;一个人虽然已经把恶念压抑到潜意识之内,自以为不再有这些恶念而深感欣慰,但是,他虽然看不出这个罪恶的基础,却仍不免有罪恶之感。

神经病人所常深感惭愧的罪恶之感,显然以伊谛普斯情结为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此外,1913年我撰一书,名为《图腾与禁忌》TotemundTabu,刊布一种关于最原始的宗教和道德的研究,那时我就怀疑有史以来人类的整个罪恶之感,或许得自伊谛普斯情结而为宗教及道德的起因。关于这一层,我原想多说一点,但是最好暂时到此为止;这个问题既经提起,便不容易轻轻放下,我们必须回头来讲个体心理学。

儿童在潜伏期之前选择对象的时候,我们若对他们作直接的观察,则他们的伊谛普斯情结究竟有何种表现呢?我们不难看见小孩要独占母亲而不要父亲;见父母拥抱则不安,见父亲离开则满心愉快。他常坦直地表示自己的情感,而允许娶母亲为妻;这事似乎不足以和伊谛普斯故事相比拟,但事实上却尽够相比了;两件事的中心思想是相同的。有时这同一儿童也对父亲表示好感,这常使我们迷惑不解;然而这种相反的——或两极性的ambiva-lent——情感在成人或可引起冲突,但在小孩则可长时期并存不悖,这和此种情感后来永远存在于潜意识中的状态是相同的。你们也许会抗议,以为小孩的行为受自我动机的支配,不足以为伊谛普斯情结说的证据;而母亲照料孩子的一切需要,为了孩子的幸福,自不能为他事而分心。这话固然很对,但即就这种或其他类似的情境而言,自我的兴趣也只是对爱的冲动提供相当的机会。当小孩子公然对母亲表示性的好奇,或想夜间和母亲同睡,或坚欲在室内看母亲更衣,或竟表示出一种诱奸的行动——这是做母亲的常常看见而笑着叙述的——时,这种对于她性爱的意味就肯定无疑了。还有一层,我们也不能轻轻放过;就是,母亲照料女孩子的需要和照料男孩并无不同,然而决不产生同样的结果;父亲对于男孩的照料也常无微不至不亚于他的母亲,但是得不到孩子对母亲那样同等的重视。总而言之,无论如何批评,都不足打消这个情境所有性爱的成分。由儿童的自我利益的观点看来,他若只许一个人而不许两个人照料,那岂不太愚蠢了吗?

你们要知道我仅描写了男孩和其父母的关系;反过来就女孩子说,也是如此。女孩常迷恋自己的父亲,要推翻母亲取而代之,有时并且仿效成年时的撒娇,我们或只觉得她可爱,却忽略了由这种情境而可以产生的严重后果。做父母的往往也引起孩子的伊谛普斯情结,因为他们对于孩子的宠爱也作性别的选择;例如父亲溺爱女儿,母亲溺爱儿子:但就是这种溺爱也不足以使婴孩的伊谛普斯情结的自发性受重大的影响。到了有新孩子的时候,伊谛普斯情结乃扩充而成一种家庭的情结。其自我的利益因此受到妨碍,于是对于新孩子不免产生一种厌恶之感,而有去之而后甘心的欲望。大概地说,这些怨恨的情感比起和父母的情结有关系的情感,更无所隐蔽地流露出来。假使这种欲望得到满足,不久新孩子果然死去,那么后来的分析就会表明,这种死亡对于儿童,是一个重大的事件,但不必留存于记忆之中。假使他的母亲产生另一个孩子,使他变成了次要人物,开始与母亲隔离,他便很难宽恕她了;此时在成人心中所可视为痛恨的情感,都在他的心内引起,而且常成为永远隔膜的基础。至于性的窥探及其结果和这些经验常有关系,我们已说过了。当这些新弟妹稍稍长大的时候,那孩子对于他们的态度便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变化。一个男孩子也许把妹妹作为爱的对象以代替他那不忠实的母亲;假使有几个哥哥争夺一个小妹妹的爱,那么在后来的生活中占重要地位的敌对情感便可见于育儿室之内。当父亲对于女孩不再有与前相同的温柔对待时,女孩也引她的哥哥作为代替;或者她幻想把小妹妹权作自己产自她的父亲的孩子。

现在若对儿童作直接的观察并讨论他记得清楚的事,而不使受分析的影响,就可以看到许多类似的事实。在这些事件之外,你们还可推想到儿童在兄弟姊妹行列中的次序,对于他后来生活也很重要,凡作传记的时候都应考虑到这一因素。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论点随手可得,你们读后,若回想起科学上解释禁止亲属相奸的理论,便不免哑然失笑了。为了解释此事,什么方法全都用尽了!据说,同一家庭的异性成员因为从小时起同居已惯,所以异性之间不再引起性的诱惑;又因在生物中有反对纯种繁殖的趋向,所以在心理上有对乱伦的恐怖!殊不知道人们若确有自然的障碍以抵抗乱伦的诱惑,那么法律和习惯便没有作出严重惩戒规定的必要了。真理却在相反的方面。人类对于性的对象的选择第一个常为亲属,如母亲或妹妹,要防止这个幼稚的倾向成为事实,便不得不有最严厉的惩罚。就现仍生存的野蛮的和原始的民族而言,其乱伦的禁令比我们的更加严格;赖克最近在他的著作中说,野蛮人以青春期为“再生”rebirth的代表,青春期所举行的仪式,意即那孩子已摆脱了对母亲的乱伦的依恋,而恢复了对父亲的情感。

神话证明,人们虽对乱伦深觉恐怖,可是不假思索地允许他们的神有此权利。读了古代的历史,你们便可知道,兄弟姊妹的乱伦婚娶乃是帝王们的神圣义务例如埃及和秘鲁的国王这是普通人不能享有的特权。

娶母弑父乃是伊谛普斯的两种罪恶。人类的第一个社会的宗教制度就是图腾制度,而图腾制度便深以此二罪为戒。现在请再由关于儿童的直接观察进而讨论关于患神经病的成人的分析研究。分析的结果对于伊谛普斯情结的知识更有何种贡献呢?这个问题,我们立即可以答复。由此而发现的情结与由神话中所发现的正相一致;这些神经病人没有一个不是伊谛普斯,或者换句话说,他们在反应这个情结时都成了汉姆雷特。由分析而发现的伊谛普斯情结比起婴孩所有的更为扩大而显著,他们不是稍微有一点怨恨父亲,而是想他死去,对于母亲的情感显然是以娶母为妻为目的了。儿童期的情感真的是如此浓厚强烈吗?还是在分析时无意中引进了一个新因素而使我们受骗了呢?其实这个新因素是不难发现的。无论何时,无论何人,若描写过去的一件事,纵使他是一个历史家,也不免于无意中使过去的时期混有现代和近时的色彩,因此,过去的事件便不免失其真相。就神经病人而言,以现在解释过去是否完全出于无意也毕竟可疑;我们将来还可以知道此事也有其动机,而这整个“逆溯往昔的幻想”theretrogressivephantasy-making问题,也不得不加以研究。我们还可以立即知道对于父亲的怨恨,因起源于他种关系的种种动机而变本加厉;对于母亲的性爱的欲望也取得儿童梦想不到的方式。然而我们如果想用“逆溯往昔的幻想”和后来所引起的动机,来解释整个伊谛普斯情结,那就不免徒劳无功了。这个情结虽不无后来加入的成分,但是它在幼稚时的根基仍然保存未动,这是可用对儿童的直接观察加以证实的。

因此,由分析伊谛普斯情结而得到的临床事实,实际上变得极为重要了。我们知道性本能到了青春期开始以全力求其满足,它一再以亲属为对象,来发泄里比多。婴孩对于对象的选择好象只是出于儿戏,然而它却奠定了青春期选择对象的方向。在青春期,有一种很强烈的情感的流露以反应伊谛普斯情结;但是因为意识已知道严于防御,所以这些情感的大部分不得不逗留于意识之外。一个人从青春期起就必须致力于摆脱父母的束缚,只有当这种摆脱有所成就之后,他才不再是一个孩子,而成为社会中的一员了。就男孩而言,这个工作即在于使性的欲望不再以母亲为目标,而在外界另求一个实际的爱的对象;此外假使他仍敌视父亲,那么他必须力求和解;假使他因反抗不成而一味顺从,那么他就必须力求摆脱他的控制。这些工作是大家都免不了的;然而做得理想的,即在心理上及社会上得到完满解决的,则寥寥无几;这是大可注意的事。至就神经病人而言,这种摆脱是完全失败的;做儿子的终身屈服于父亲,不能引导他的里比多趋向于一个新的性的对象。翻过来说,女孩子也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伊谛普斯情结确可视为神经病的主因。

你们当知道关于伊谛普斯情结,还有许多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非常重要的事实,我只能作一不完全的记载。至于其他的种种变式,我都略而不述了。关于它的较不直接的结果,我只想指出一个,可是这一结果对文学创作却有深远的影响。兰克在他的一本很有价值的著作里曾说过,各时代的戏剧作家多取材于伊谛普斯及乱伦的情结及其变式。还有一层也值得一说:就是,远在精神分析诞生以前,伊谛普斯的两种罪恶早已被人认为是不可驾驭的本能的真正表现了。在百科全书派学者狄德罗的著作里,有一著名的对话名为《拉摩的侄儿》,由大诗人歌德译成德文。下面的几句话是要你们注意的:假使这个小野蛮人按即指小孩子自行其是,保持其一切弱点,而于孩提时期缺乏理性之外,复加以三十岁成人所有的激情,他将不免扭伤其父的颈项,而和其母同睡了。

还有一事,不能不附带一述。伊谛普斯的妻子并母亲实可用以释梦。你们不记得梦的分析的结果,那成梦的愿望常有倒错和乱伦的意味,或表露出对于亲爱者的出人意外的仇恨吗?这种恶念的起源那时尚未加以解释。现在你总可以明白了。它们都是里比多的倾向,也就是里比多在其对象上的“投资”,虽说是起源很早,早已在意识生活中被放弃,但入夜之后仍然出现,且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因为这种倒错的,乱伦的,杀人的梦不仅为神经病人所特有,且为一般常人所同有,所以我们可以推想现在的正常人们,也必曾有过倒错的现象和伊谛普斯情结;所不同的,只是由正常人的梦的分析所发现的情感,在神经病人身上则变本加厉而已。我们之所以要把梦的研究作为神经病症候研究的线索,这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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