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组成的李苋摇了摇头:“青青,你还没有死。”

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什么意思?我还没死,难道你死了?”

“不错。”李苋围着我转了一圈,示意我看她的脚下,我这才发现她飘飘然的行走方式,竟然是脚板根本没有碰触地面的凌空飞行着。既然她是雾气组成的,这大概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了吧。

李苋继续解释着:“事实是,你还没有死,青青,你还活着。而我,早已死去了,在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我已经死去很久很久,久到我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是几年了。”

我没有开口。对于死亡,我依然是一无所知,我没有任何的发言权。

李苋叹了口气:“我现在要告诉你这白色公寓的隐秘,我所知道的一切,我都会告诉你,你一定要仔细倾听,等你清醒过去,一定要破除我们的诅咒。”

“诅咒?”我心中一惊。

“很久很久以前……”

神龙路北郊的这片区域现在是城郊,早在很多年以前,却是连城郊都不算的偏远山区,这片土地的主人在土地承包后,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种粮种地,而是将这片荒山种上了大片的樱花。虽然周围的人都骂他傻,但每到樱花盛开的季节,乡亲们都能观赏到美丽的樱花,心中都觉得这美丽得太过美好,连贫穷的生活都变得美好起来。

我就出生在这个山村里,一切都因为樱花而美好的村庄里。

一个樱花灿烂的季节,一个美丽得如同电视上走下来的女子来到了这里,一下子爱上了这里,经过与种花人的协商,她买下了这个地方,成了这里的主人,她就是王晨曦的妈妈,一个当时已经颇有名气的美女作家。

大概女人都是浪漫的吧。她招呼来的建筑工人在铲除了大量的樱花树林后被她骂走了,留下这空荡荡的楼房的框架,一直拖了三年,这个小别墅花园才正式修建起来。

我跟王晨曦是中学同学。

那时候的我们都很单纯,我们对王晨曦一向都是敬而远之,因为感觉他有些孤僻。王晨曦也是个内向的孩子,很少跟周围的人沟通。就这么简单的生活,一直到了高考结束,才有人告诉我,王晨曦是喜欢我的。

对于王晨曦,我那时还是不太了解,可仔细端详他的面容,就觉得他真的是个很帅的男孩。然而,他还是没有对我表明心意,我也没有问过他。

大学期间,他有写信给我,我也礼节性的回复,我们就这样保持了长久的联系。在这些信件的交往中,我们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虽然彼此都没有说出口,但相互心灵相印,也算是总算有了些结果吧。

大学二年级,王晨曦独自一人回到了樱花庄园,说是自己妈妈的祭日,必须回来。我从来都不敢问他关于他妈妈的事情,他也绝少给我提起。对于樱花庄园,他只是淡淡的说,庄园内的一切都不归他所有了。原来他妈妈当年是贷款买了那里,死去的时候还欠着不少的债务,只能用资产抵债了。

我没有因为他是穷光蛋而离开他,反而因为他的贫穷感觉彼此的距离更加亲近起来。

两年后,我们毕业了,后来也失业了。正当我们在这个城市里处于半迷失的状态时,他竟然找到了一个免费的凶宅栖身。令我们都大吃一惊的是,这个凶宅正是当年美不胜收的樱花庄园。

神龙路北段经过多年的改造,已经颇具规模了,通了公路,修建了一批楼房。樱花庄园还在,只是不再叫做樱花庄园,而叫做白色公寓,连旧有的樱花林也一株也不见踪影。

对于神鬼之事,我不相信,王晨曦更是觉得可笑。对于他生活了多年的白色公寓中的闹鬼传闻,他嗤之以鼻,只当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谁也没有想到,一切的噩梦就是这样开始了的,这里真的有鬼!

其实在那看门的老头引着我们进去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的,他根本就不是人,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是一切事件的关键。

住进白色公寓没多久的一个早上,王晨曦这个傻瓜终于决定对我表白了。

那天,我从睡梦中被他叫醒,甚至还来不及更换衣服,只能披散着头发,穿着睡裙跟着他跑到饭厅。他做了一大桌子菜,含情脉脉的望着我的眼睛,终于说出了他的心意。我早就知道的,他爱我,正如我深爱着他一样。即便如此,他说出口的那一刻,我还是感动得想要流泪。

房东丁老头突然出现了,端着一碗绿油油的汤从我背后走过,我只觉得后心一阵冰寒,刺骨的疼痛从心窝散布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我只来得及低头看看前胸,那里伸出了一道尖锐的刀刃,潺潺的血流顺着刀口的血槽向外涌动。我只觉得天昏地暗,伴着血流的外流,仿佛身体内的灵魂也在流逝,意识在一瞬间松散,没了知觉。

我死了,却没能得到安息。

白色公寓的房东丁老头不知是什么来头,但他绝非是善类。我后来才意识到,当年在这里种下那妖艳樱花的人也姓丁,想起来跟这丁老头的长相还真的有点相像。他当初自称老丁,现在自称Dr丁,我们都叫他但丁,来自地狱的但丁。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的醒来。我以为自己还没有死,其实却只剩下了魂魄,成了名符其实的女鬼。他用一种特殊的手法禁锢了我的魂魄,使我的身体消亡后,灵魂依然在这白色公寓中存留着。而此时我才知道,但丁竟然以我的存在为要挟条件,让王晨曦做他的帮凶,先后诱骗了几位无辜者入住,他们也都先后惨死在这里。最令我气愤的是,我的亲弟弟李谦长久没有我的消息,便根据我们最初搬到这里时候的地址找到了白色公寓,竟然也被王晨曦与但丁囚禁了起来,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存在。

为了生存,李谦也失去了做人的原则,成了但丁的帮凶,做着最令人恶心的事情,在那个阴暗的地下室里面肢解着那些倒霉的死者,奇怪的是,除了我之外,我再也没有发现有灵魂单独存在的现象,直到一个女孩子的出现:白青青。

那一夜,我眼见着王晨曦迷晕了你,但丁接着出现了,不知用了什么方法,长时间的向你灌输着什么故事,接着就发现你举止怪异起来,这在之前的几个住户身上是没有发生的。但丁似乎很高兴,脸上的笑意逐渐变成了狂喜,他说你拥有一个可以分裂的魂魄,是个绝少的魂魄体,是他最佳的试验客体。

也许是因为有了你,我不再能引起他的兴趣,他再次将我囚禁了起来。我只能模糊的感觉到,我的魂魄与地下室里那个福尔马林浸泡着的身体之间一定有些渊源,使我不能逃离。就在我自以为稍微轻松时,却不知道但丁酝酿了更恶毒的想法。

他将我的魂魄分裂开来,就像尸解一般。他将我的魂魄放置在一种特殊的绿色液体中,我浑身都不能动弹,他用一种银色的刀切开了的身体,巨大的疼痛再次侵袭着我的灵魂。天哪,难道所谓的地狱中的各种刑罚竟然是真的,就算是死后的灵魂也不会轻易得到安歇……我再次没有了意识。

我以为自己已经灰飞烟灭了,直到前几日。

一个沉沉的黑暗的环境中,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我有了一点点的意识,仿佛有什么在召唤我。四周仿佛都是拥挤的人群,却又什么也看不到,耳边仿佛听到有谁在争吵什么,却又听不清。我只觉得原本虚无的魂魄有了一丁点的重量,缓缓的上升,似乎在远离那片黑暗。渐渐的,终于有了一丝光明,我竟然从一个黑人的脑仁中飞了出来。我浑身上下还是一片虚空,几乎完全透明的状态。当时的我只有一个念头,要追寻召唤我出来的那股力量。

其实也无需我的追寻,那股力量对我有强大的吸引力,它向前走,我就会跟着向前,它向后退,我就会跟着向后。就这样,我跟着你走下了楼,冲进了风雨中,一起攀上了大树,又返回了阁楼。由于你本体的灵魂太过强大,我尚且无法完全靠近,只能紧紧的跟着,当你回到阁楼后,我终于确认了你灵魂中那吸引我的力量,这才不断的敲门,并义无反顾的融入到了你的身体中。

青青,你身上有我的魂魄,而且是很大的一块魂魄。你鬼使神差的激醒了那个黑人,将我的残魂从他体内释放了出来,并且与你体内的我的残魂进行了一次融合,终于有了近乎完全的意识。是你让我的魂魄再次复活起来。但是,现在的我的魂魄还是不完整体,所以依然没有能力将我原来的样子展现出来,而只能在魂魄的意识深处形成这样一片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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