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顶不住夕阳,急红了云霞,欲留。却看它妖娆乱舞,点燃了一湖情柔。风过水岸,群芳暗香尽偷。犹忆,执手豆蔻,许我耳边温柔。夫人快看,看那彩霞,看那湖水!如果......”

“如果,你再废话,老娘便以内劲震开麻绳,你我一起喂了下面这群饿狼。都吊了老半天了,你还有心情欣赏风景?”

“夫人别急,我早已放出了我的宝贝寻路蜂,公允大人应该快到了”

“唉,要不是我们大意,一定抓住公主......”

这在这时,两人背后传来一位男子的声音:“想不到,堂堂追风、捕影两位高手,也有失手的时候。”

“公允大人!”追风、捕影二人异口同声叫道。

两人回头看去,只见在霞光的映衬下,一位年轻男子身着紫色锦袍,迎风烈烈,气宇轩昂。

原本围着巨大枯树的群狼齐刷刷地转向锦袍男子,咧嘴露牙,可能是碍于男子的气势,狼群却无一狼进攻。

三个呼吸后,从狼群背后走出一只大一些的凶狼,看情形,它应该是狼首了。

“欧呜~~!”狼首仰天长啸,群狼响应号召,不再退缩,前仆后继冲向男子。

“嗷~~!”却是锦袍男子大吼如虎,连绵不绝。

顷刻间,群狼连连翻滚,阵型混乱,知是不敌,夹着尾巴四散逃跑。

而狼首耳鼻也尽是鲜血流出,虽有不甘,但也无力坚持,只得左摇右晃,逃之夭夭。

“得救了!”二老同时惊呼,要不是他们功力深厚,恐怕也招架不住。

赶走狼群后,公允顺势收功,冷声问道:“公主去向何处?”

“赎属下无能,我们没有料到公主不止一人,还有同伙,都是女子,且都武功不低,更没想到她们竟然还用迷魂散这类下三滥手段....”捕影解释道。

“捕影,不想要你的舌头了吗?”公允打断她的话,怒斥道。

“不不不,是公主金枝玉叶,再加上我们也弄怕伤了......”追风看夫人口无遮拦,立马圆话。

“够了,废物,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又断了,真不知道对她是好还是坏?”公允看向姹紫嫣红的晚霞,在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声音小的如同说与自己听似的。

“是是,公允大人教训的是。那么,敢问大人,我的宝贝......在......什么地方?”追风尝试了几次与他的寻路蜂沟通,但皆无回应,便小心地问道。

公允一脸茫然,问:“嗯?你当太监了?”

捕影惊愕地看向追风下身,追风瞬即尴尬,继续说道:“额,属下说的是——寻路蜂。”

“哦,那只蜜蜂啊,被我一巴掌拍死了。”公允淡淡说道。

“一巴掌......”追风吞下了口水。

“是呀,一路上嗡嗡嗡吵死了,在发现你们之后,我就让它安静了。对了,你们还不下来,吊在上面和我说话不累吗?一条绳子而已,还是在等我救你们?”公允转身,伴着湖边的霞光,边走边说。

......

一年后,在一个叫落叶村的连绵后山里,一群猎人正追捕着一头獠牙外翘的野猪。

眼看距离越来越远,就要逃掉了,野猪前方黑影一闪。

只见野猪连连翻滚,欲起不得,前腿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又“嗖”的一声,一只弓箭呼啸而至,射向其背部。

野猪终究放弃抵抗,等待命丧刀俎。

“青影,好样的!”喊出这声的是一灰头土脸的少年。

随后,人群也都已到达。

“白光。”被叫做“青影”的少年看向白光,开心一笑道。

任谁看了这笑容,也绝不会将这腥杀场面与这位翩翩美少年联系在一起。

“哈哈,他奶奶的,还是被我射杀了吧,你倒是再跑哇?”

一手臂上有长长疤痕的壮汉手起刀落,先断了野猪的气,接着就地分割了起来。

当刀疤壮汉将野猪头和两只前腿交给一个又高又胖的少年后说道:“好了,你们三个可以走了。”

“什么?不是说好的,我们两队平分的吗?更何况,要不是青影,我们还抓不到呢。”胖少年不满的问道。

“你没看到我那致命的一箭吗?你们才三个人,我们六个人,这样分已经很不错了,还罗嗦什么?”刀疤壮汉不赖烦的吼道。

其他五个壮汉见他底气十足,也跟着附和,毫不让步。

白光转动思绪后,无奈说道:“好了铁柱,别跟他们吵了。这样吧,老疤头,我们都让让步,你再给我们一只后腿吧,怎么样?”

老疤头见着三人中,青影不发一言,一直站在白光身后,白光在求和,只有铁柱一人最不甘心,觉得好欺负,再次怒喝道:“不行就是不行。再罗嗦,猪头都不给!”

这下,激怒了铁柱。

虽说他只是一个少年,但个头和力量绝不输于老疤头,更别说被激怒的他了。

白光见势不妙,迅速拉住了铁柱,使了眼色,刚想发飚的铁柱止住了脚步,随后,默默地跟着跟着白光向一旁小道离去。

可他紧握的拳头不曾松过,默默忍受身后那六人随即发出的不绝于耳的嘲笑。

在这乱世,打不赢就忍,忍也没用就跑,这是白光教他的,也正是如此,他才能跟着白光活到现在。

就算只是面对着这连绵后山,三人也是那么的渺小,他们,只是为了存活的十六七岁的流浪少年而已。

傍晚,落叶村靠山一处的山洞里,篝火正旺,肉香四溢。

白光和青影一人一条野猪大前腿烤着,而铁柱胃口最大,早就一人将那野猪头边烤边吃了起来。

这是他们呆在这里的最后一晚,下一站,便是去离这里不远的阳城。

其目的,是想在那里像城里人那样赚点小钱,虽然不会像现在这般自由,但也图个安定。

翌日一大早,三人便带着简单的行囊,铁柱还拎着一个装有一只小白兔的竹笼,伴着和风鸟鸣,向着阳城进发。

说起这阳城,虽然远没京城那么大,但却是全国最安全的地方,也是历朝皇室作为以防万一的后花园,既安全又神秘。

听说这里住着一位仙人,有人说他会炼制仙丹,也有人说他收过凡人做门徒......

总之,各种传闻都有,也不知其中真假,却没有几个人敢说见到过其本尊。

久而久之,传闻渐渐淡化了。

不过,凡人嘛,能天天过着平凡安定的生活,已是足够了。

而从一年前开始,大家伙谈论的最多的话题,非那闲云茶楼莫属了。

听说这茶楼新入驻了一群舞姬,舞跳得特美,而她们的领班更是绝世美人,名叫菡萏,她们是四处表演为生的舞坊,其曰:菡萏舞坊。

闲云茶楼的掌柜,还专门为她们打造了一块副招牌,以作招揽生意。

这天夜晚,闲云茶楼,某个房间。

一位手持铜镜的少女,一直盯着镜中那全舞坊最平凡的外貌。

尽管涂过胭脂水粉,但在她的左边脸上,有一道暗暗痕迹,似眼泪划过,却又去之不得,盖之不住。

与自己的长相相比,她何尝不羡慕舞坊其她姐姐?

可这痕迹天生便有,又万法难除。

然而,舞坊的其她舞姬却反过来羡慕她。

且看她头上那枚蝴蝶发饰,以纯银为架,黄金铺翅,身是羊脂玉,眼为紫水晶,精雕细琢,又浑然一体,别说价值,就这工艺,乃全国鲜见。

这是她第一天被送入菡萏舞坊时,她爹爹送给她的。

这是她最为珍贵的宝贝,不是因为价值,而是自那天起,就再也没见到过她爹爹了。

“筱蝶,还没睡呢?”

一道倩影缓步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在等菡萏姐姐呢,没姐姐陪着,我不敢睡。”筱蝶放下铜镜,冲菡萏一笑。

菡萏走向筱蝶,看见她手上还抓着铜镜,眉头微皱,关怀着问道:“不是答应过姐姐,不再为容貌的事烦吗?”

“我......”筱蝶转首躲过菡萏视线,看向铜镜。

菡萏走近梳妆台,手扶筱蝶肩膀说:“听姐姐的话,忘掉容貌的事好吗?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个男子都注重外表,只要你一心向善,将来肯定会有人注意到你的。”

筱蝶站起身来,笑道:“姐姐说的哪里话?我可没想到那么远。”

菡萏牵起筱蝶,走向床边坐下,将她搂在怀里说道:“妹妹放心,姐姐一定再想办法,去掉那痕迹。”

筱蝶知道,这是菡萏在安慰自己,因为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们什么方法没试过?皆无一有效。

至少,舞坊的姐姐们对她都还是挺关爱的,从不会因为她的不美而感到拉了舞坊的后腿。

想到这里,筱蝶心里轻松许多了。

同样感到轻松的,还有白光三人。

阳城外一间香火不多但还算能住的庙里,三人正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睡着。

经过长路奔波,三人终于到了阳城附近。

由于天黑,城门早已关闭,运气还算可以,他们找到了这间破庙,供桌上可怜的几个供果被横扫一空。

随后,二话不说,已是困乏之极的三人,在角落倒地挤挤睡了。

渐渐的,白光进入了梦乡。

也许是真的太累了,他又梦到了那个,从天而降,无人喂养,却能活到三岁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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