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周年那晚,我拿下公司上市前最重要的并购案,庆功宴上觥筹交错。丈夫却把他的白月光带来了。

正当我向掌控生死的资方大佬敬酒时,她突然摔了菜单,当众娇嗔:“砚舟哥哥,这些菜好苦!宝宝要吃薯条,长长的、脆脆的那种!还要配草莓奶昔嘛!”

全场瞬间死寂。

大佬脸色铁青。丈夫没道歉,反而皱眉对我说:“南乔,你去后厨给她单点一份。”他压低声音,“别板着脸,你吓着她的童真了。”

我看着这个脑干缺失般的男人,忽然笑了。

好,你们守护童真。

这窝囊气,我可不奉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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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总监,这真的是我们要合作的陆总……的特助吗?”

洗手间里,我的下属小林一边补妆,一边通过镜子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脸色。

我慢条斯理地擦干手上的水珠,看着镜子里那个妆容精致、得体却掩不住疲惫的女人,淡淡道:“在公司别八卦,做好你自己的事。”

小林吐了吐舌头出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结婚十年,陆砚舟的公司从一个小作坊走到如今即将上市的地步,我是联合创始人,也是他背后的“管家婆”。为了今晚这顿饭,我跟了赵董整整三个月,喝到胃出血才换来这最后的一锤定音。

今晚是签约前的最后一次私宴。赵董这人那是出了名的传统、讲究规矩,也就是俗称的“老派”。

为了迎合他的喜好,我特意定了一家私密性极高的中式会所,菜单是我亲自过目了三遍的,连茶水都是赵董最爱的陈年普洱。

一切准备就绪,直到陆砚舟推门进来。

他身后跟着宋微。

宋微是陆砚舟的初恋,也是他口中“永远的白月光”。听说她在国外学艺术,“不食人间烟火”。

前天她刚回国,陆砚舟就迫不及待地把她招进公司做了“特别助理”。

我本以为只是挂个闲职,没想到这种场合,陆砚舟竟然把她带上了桌。

推开包厢门的那一刻,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宋微今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蓬蓬裙,头上戴着一个巨大的蝴蝶结发箍,在一群西装革履的商务人士中,显得格格不入,像个走错片场的巨型洋娃娃。

赵董看到她的一瞬间,眉头就皱了起来。

我立刻挂起职业的微笑,起身圆场:“赵董,这位是公司的……新进实习生,陆总带她来跟着长长见识,学习一下您的风采。”

我特意用了“实习生”这个词,试图降低她的存在感。

陆砚舟却不乐意了,他拉开我身边的椅子让宋微坐下,纠正道:“什么实习生,微微是我的特别助理,更是我的灵感缪斯。赵董,微微刚从法国回来,很有艺术细胞,咱们聊业务太枯燥,正好让她调节一下气氛。”

赵董虽然不悦,但看在我的面子上,还是勉强点了点头,示意上菜。

前几道凉菜上来,大家还在寒暄。

直到服务员端上了一道名为“上汤时蔬”的养生菜。

一直低头玩手机的宋微突然把那双昂贵的镶钻筷子“啪”地一声摔在桌上。

声音清脆,在安静的包厢里格外刺耳。

正在说话的赵董停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她。

宋微鼓着腮帮子,双眼通红,委屈地看向陆砚舟,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和嗲气:

“砚舟哥哥,这个菜绿油油的,看起来好苦哦!宝宝不想吃草!”

陆砚舟立刻放下酒杯,一脸心疼地凑过去哄:“微微乖,这是养生菜,不苦的,你尝一口?”

“我不嘛我不嘛!”宋微在椅子上扭动着身子,二十八岁的人了,动作神态却像个三岁的稚童,“人家今天心情不好,就要吃开心的东西!我要吃薯条!”

她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个夸张的长度:

“我要吃那种这~~~~~么长的薯条!还要炸得脆脆的!还要配草莓奶昔!必须要粉红色的那种哦!”

包厢里的空气仿佛瞬间凝固了。

赵董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黑了下去。

我感到一阵窒息,强压着怒火,低声对宋微说:“宋小姐,这里是中餐厅,没有薯条。而且我们在谈正事,请你……”

“哇——!”

我话还没说完,宋微突然仰头大哭起来。

不是那种梨花带雨的哭,而是那种毫无形象的、干打雷不下雨的嚎叫。

“她好凶!砚舟哥哥,这个阿姨好凶!她是不是不想让宝宝吃饭!宝宝好饿,宝宝就要吃薯条嘛!”

一边哭,她还一边指着那个头发稀疏的赵董,带着哭腔说道:“而且这里好无聊,这个爷爷长得好像动画片里的光头强哦,宝宝害怕,呜呜呜……”

“光头强”三个字一出,赵董的助理倒吸一口凉气,手里的茶杯差点打翻。

赵董的脸彻底成了猪肝色,“啪”地一声拍案而起。

“陆总,这就是你们公司的企业文化?这就是你所谓的‘灵感缪斯’?”赵董指着我的鼻子,声音都在抖,“南乔,我以为你是个稳重人,没想到你们夫妻俩今天是拿我寻开心来了?”

我也站了起来,刚想开口道歉补救。

陆砚舟却抢先一步,他不仅没有向赵董道歉,反而转过头,眉心紧皱,一脸不赞同地看着我。

“南乔,你看你,跟你说了多少次,说话别那么冲。”

陆砚舟一边给宋微擦眼泪,一边理直气壮地教训我:

“微微她心思单纯,性格直率,不像你这么世故圆滑。她只是个孩子心性,想吃点薯条怎么了?你作为女主人,不知道去后厨安排一下吗?非要板着个脸,把微微吓哭了你才满意?”

那一刻,我听到了脑子里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崩断的声音。

我看着陆砚舟。

这个男人,我爱了十年,扶持了十年。

当年他创业失败,是我卖了父母留给我的房子帮他补窟窿;他胃出血住院,是我在病床前守了三天三夜;公司每一次公关危机,都是我冲在最前面挡酒、赔笑脸。

我以为他只是暂时被旧情冲昏了头脑。

现在我才发现,他不是昏头,他是失去了作为一个成年人基本的智商和教养。

他把“没教养”当“真性情”,把“巨婴”当“童真”,而把我这十年来为他遮风挡雨的“得体”,当成了令他生厌的“世故”。

“陆砚舟。”我开口,声音出奇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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