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回报,秦风拉着李世民在长安城里看中了一家酒楼,并且由李世民全额出资将酒楼买了下来,赠送给秦风。

虽然买下一座酒楼送给秦风,这样的事情对于李世民来说不算什么,可将酒楼送给秦风以后,李世民心里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儿,总感觉自己亏了似的。

不但如此,朝廷还在第一时间向各地官府下达了文书,鼓励当地的百姓养猪,并且吃猪肉,只要猪养的好,朝廷甚至还会给一些奖励。

这样一来,算是刺激了一下民间百姓养猪的热情,但是对于吃猪肉,很多人还是有抗拒心理的。

就在李世民买下酒楼送给秦风的两天后,长安西市的街头便新开张了一家名为“闻香阁”的酒楼。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闻香阁开业大酬宾,美味佳肴任君挑选,不好吃不要钱啊~”

闻香阁外,店外的几位门童在卖力的招揽着客人,声音大的整个西市都能听见。

这时,两道强壮的身影停在了闻香阁外,其中一个黑脸汉子抬头看了一眼闻香阁的匾额。

说道:“西市上什么时候开了这么一家酒楼,没听说过呀~”

“啪~”

旁边那汉子一巴掌打在黑脸汉子的后脑勺上,白了一眼,说道:“你没听那儿正吆喝呢吗?这闻香阁是刚刚开业的,你当然没听说过了~”

闻言,黑脸汉子摸着自己后脑勺点了点头,觉得说的有道理。

随后才反应过来,大喊道:“嘿!你个死胖子!竟敢打我!”

程咬金身形一闪,便迅速钻进了闻香阁中。

尉迟恭紧跟着也追了进去。

不过两人进入闻香阁之后并没有打起来,而是迅速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

刚一落座,程咬金便大着嗓门儿道:“小二,快把你们这儿的好酒好菜全都端上来……”

程咬金俗称混世魔王,混吃混喝那是常事,已经长安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甚至还有人给他起了一个长安城管的外号。

闻香阁的店小二哪里不认得他,心下有些犹豫,不过碍于程咬金的身份,还是照着做了。

“嘿嘿,老黑,你看这大蹄膀,一看就好吃的很呐,俺老程这段时间在家里跟着俺那娘子吃了两天素,可憋坏俺了~俺就不客气了~”

说着,程咬金便抓起面前的大蹄膀啃了起来。

此前朝廷虽然下了相关的文书鼓励老百姓吃猪肉,但实际上因为对猪肉的固有印象,依旧没多少人原因吃猪肉。

而秦风开的这家闻香阁,便主要是做的是与猪肉有关的菜品。

且因为今天是刚刚开业,所以店里并没有多少客人,不过店门外倒是有不少人,在等着里面的客人吃完之后来说一说这猪肉的味道到底怎么样。

门外的人见着程咬金直接拿起一大块猪蹄膀啃了起来,脸色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准确的说是恐惧,生怕程咬金下一秒就把闻香阁给砸了,也不知道到底味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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