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克王国位于天斗帝国南,与法斯诺行省接壤,说是王国,其实它的面积只有法斯诺行省四分之三大,隶属于天斗帝国,有两座最为重要的城市,一座就是巴拉克王城,而另一座城市则是鸿天的目的地,位于立马平原中央,有巴拉克粮仓之称的索托城,这是巴拉克王国境内除王都外最富饶的城市。

鸿天并没有使用定点传送卡,而是和夫子、孔明、韩非等人交待一番后,徒步上路。

看树观花,阅城览人,耗时数日抵达了巴拉克粮仓——索托城。

……

此时金乌已经开始缓缓西坠,索托城西门,鸿天穿着一身有异于大陆主流风格的汉式长衫,踏入索托城。

伸手拦下一位中年男子,询问道:“叔叔,请问你知道史莱克学院。”

“啊,回公子的话,这史莱克学院就坐落在小人的村子里,小人事情办完了,正要回村,小人带公子去找?”被拦下来的中年人见鸿天,一身奇装华服,心中推测鸿天是一位贵族公子,即使鸿天现在只是十岁模样,也不敢小觑,当即恭敬的回答道。

“这样啊,那学院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啊?”对于男子恭敬地态度,鸿天没有过多在意,毕竟,咱可是要当混沌主宰的男人!

“这个不算今天的话,还有三日就要报名了,我儿子也要去哪报名。”

“谢谢你了,大叔。这块金子就送给你了。”说着用创造模板造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金块,递给中年男人。鸿天已经试过了,金块之类的在这个世界还是可以当做货币来流通使用的。

金块落入手中,使得该男子激动地说:“哎呦!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小人告退。”至于见财起意是不可以有的,鸿天可以凭空取物,一定有储物宝物,而且敢一个人在外,一定有保护他的魂师藏在暗处。想着,将金块揣入怀中,就欲离去。

“慢着!”

“公子还有何事交待?”

“你还没有告诉我,史莱克学院到底怎么走呢?”

“哎呀!瞧我这记性。从这条路……然后……”

入夜,鸿天回到鸿蒙仙府,在‘花苑’休息一夜,第二日继续在索托城内闲逛起来。

“咦~”,鸿天轻咦一声,“这应该就是弗兰德的店了。”

只见不远处有一家店铺,门面并不大,但店铺上悬挂的招牌却与众不同:招牌上刻画着的三个标识,分别是一柄剑,一柄锤子和一条蓝电霸王龙。这三种标记合在一起,轻易让人联想到武魂殿。

店门敞开,店中有些昏暗,店铺内也只有一个人,一个小方桌充当柜台,上面还有一杯茶水,那唯一的一个人坐在一张木质的躺椅上,正闭着眼睛随着躺椅晃动。他看上去大约有五十来岁的样子,虽然年纪不小,但身体却颇为壮硕,躺椅在他的体重作用下一边晃荡,一边发出嘎嘎的声音。

这人下巴有些向前突出,颧骨很宽,面部扁平,还有点鹰钩鼻,标准的鞋子脸,脸上还挂着三分奸诈狡猾的意味,脸上还带着一副死板的黑方框眼镜。知道这位曾经闯下赫赫威名的的‘四眼猫鹰’醒着,鸿天没有多说,默默在店里找寻‘发晶’,鸿天打算将‘发晶’买下来送给便宜外甥。

弗兰德悄悄睁眼,看着鸿天一身华贵奇特的装扮,心想:“这又是哪家的贵公子啊?嗨~我想着干嘛,只要是‘肥羊’宰就完事。”想着,从躺椅上起身。

“这位客人,店里可有看得上眼的物件?”

“那块水晶我要了,你说个价吧。”鸿天指着一块色泽污浊的水晶,向弗兰德这位‘大隐隐于市’的魂圣问价。

弗兰德顺着鸿天所指方向看去,那块水晶看上去并不起眼,就在靠门位置的架子上,里面有大片暗黄色的杂质,再普通不过了。“这块水晶很普通啊,一点点光泽都没有,透明度还差,也没不是有色水晶,他怎么看上这水晶的?难道有什么连我这魂圣都看不出来的玄机?”想着,弗兰德摇摇头,“我都看不出来,这小子能看出什么来,只是个眼光差的败家玩意罢了。”

“这个啊,六百金魂币。”想着,报出一个价格。

鸿天心想:“啧,这老货真是掉钱眼里了,唐三来的时候,第一次要价才只是一百金魂币。不过嘛~咱有钱,花都花不完的那种。”随即摇摇头。

看鸿天摇头,弗兰德还以为自己要价高了:“要不,我吃点亏,五百五拿走,怎么样。”

“不不不不,这位大叔,这点钱就是毛毛雨,我出得起。毕竟,我现在穷的只剩钱了。”

“靠!好想把这小子揍一顿啊!”

弗兰德面色不变,取来‘发晶’:“付钱吧。”却没有料到,鸿天再次摇摇头。

“你什么意思?!你拿我寻开心!?”弗兰德放下水晶,声音有些发冷。

“你想多了,寻开心也是找萌妹子,你这中年大叔有什么开心可寻?我鸿天中意的东西自然要买,不过我没有用金魂币买东西的习惯,我买东西都是用金块买。”说着利用创造模板再次造出六百金块,金块和金魂币的价值换算是按照重量来算的。鸿天制造出来的的金块虽没有《我的世界》里面那么大,但也有拳头那么大,每块相当于三十个金魂币。相对于弗兰德的要价,价值直接翻了三十倍。【我只做了个预判,所以请‘数据党’口下留情】

六百方形金块整整齐齐的码列在店里,占据了五分之二的空间。原本听到鸿天前半句话,刚想发火把鸿天扔出去的弗兰德,看到六百‘金灿灿’,感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张开手臂,刚想冲上去为这些给他幸福的‘宝贝’献上自己的吻,又忽然想到店里还有一个后辈在呢,尴尬收回手臂开口道:“水晶你拿走吧。”

“这小子不简单啊,储物魂导器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只不过这小子眼光也太差劲了吧。唉~我还是剁手不够狠啊。”盯着鸿天右手佩戴的‘仙泪绿金戒指’心里暗暗思衬着怎么继续宰客。鸿天却自主给了他一个机会:“我外甥和外甥媳妇就要来索托城了,我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我需要请你送货上门。”

“外甥?看来你年龄不大,辈分倒是挺高的嘛。还有,你以为我这是蛋糕店啊,你下了订单,我就得给你送过去?”弗兰德心里一喜:“好小子就等着你伸手让我砍呢。”

“加二百五。”

鸿天心如止水:“呵呵,你以为我不了解你。”

“我送!你们家族干什么的,简直壕无人性?!”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佛曰’是神马东西?”弗兰德脸上竟有些蠢萌之意。

“咦~”这画风咋回事?!

“唉~我说,你就给你外甥和外甥媳妇送这样一块破水晶?”

“破水晶?放心,我外甥肯定喜欢。”

“额,我当然放心,只是相对于我店里的其他东西算是破水晶而已。你再给你外甥媳妇挑一个呗,质量绝对有保证。我给你推荐几个?”

“可别,你这的东西都…嗯~挺老旧的。”

这一点,弗兰德无话可说,忽的,像是想起了什么:“等等,你外甥媳妇喜不喜欢兔子?”

“兔子啊?她特别喜欢,她还喜欢蓝银草。”鸿天有点想笑。吊坠

得到鸿天的答复后,弗兰德开始在柜台里埋头翻找,一会翻出一个银质胡萝卜吊坠,倒也精致,将其递给鸿天:“这么样?虽然不是魂导器,但是够别致吧。”

“我还以为你会拿个兔形包包、兔子项链、兔子手环什么的,没想到你拿个‘胡萝卜’出来。”

“碰——”弗兰德一拍‘柜台’:“你不是都说了你外甥媳妇喜欢兔子吗?是个‘爱兔人士’,她喜欢兔子,肯定会希望兔子也喜欢他。而兔子最喜欢什么?胡萝卜啊!所以送这个吊坠,你外甥媳妇肯定喜欢。”

“……”

“行吧,就这个了。”

“碰——”再一拍桌子:“不二价,七百,金块支付还是金魂币支付?”

这要价厉害,不过鸿天没有在意:“金……”

“咔嚓——”木制方桌再也承受不了重拍,应声破裂,“碰——”桌上的茶杯掉落在。咦?!难道这就是唐三来的时候没有柜台的原因?!

“……”

“这个我带走,不用你送了。算上水晶的配送服务一共九百五十金块。”

今天大赚特赚一笔,弗兰德也不在意坏掉的桌子,手一挥,金块消失,原来弗兰德左手上的扳指竟也是储物魂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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