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城、快起了,一会去送小雪上班!”丈母娘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将常城从深沉的睡眠中唤醒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表才刚刚六点,岳母大人起的也太早了,搅人清梦,她难道不知道只有早上的睡眠质量最好吗?

似乎是猜到了他的想法,门外的声音再次响起,颇为无奈:“等你让小雪给老娘生了孙子,你爱睡多久睡多久,现在马上给老娘起床!”

“起了起了……”常城翻了个白眼,懒洋洋的套上了睡衣打开了房门。

丈母娘唐甜抱着肩膀站在门口,四十多年的岁月竟然没在她的身上留下半点痕迹,俏脸白皙没有一丝皱纹,身材苗条没有丝毫臃肿,加上性格开朗,走在街上会让人认为,这是一个只有二十七八岁的完美女人。

“你这混小子,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懒床?快点去洗漱,一会儿雪儿就要醒了……”唐甜催促着常城,让他别磨蹭。

又看他一副懒洋洋的邋遢样子,胡子都不刮,又唠叨道:“把你的胡子刮一刮,打扮的精神一点儿,别在外面给雪儿丢人,我都好奇了,一个挺帅的小伙子,捯饬捯饬就是一枚小鲜肉,为什么非要留那么长的胡子,我俩一块上街,人家都以为你是我爹呢!”

常城翻了个白眼,这丈母娘还真是口无遮拦的,什么都敢说,他本想回怼两句,但一想到对方的身份只能作罢。

他一边刷牙一边想着,为什么这么一个性格开朗的丈母娘,会生出一个冰山般的女儿呢?难道是捡来的?

想起自己那个冰山般的老婆,常城就是一阵无奈,结婚两年,他们别说是同房了,就连说话的次数两只手都能数得过来,如果没有要紧的事儿,她根本不会搭理自己。

“妈~上午有个会,要迟到了,就不吃饭了……”一个清脆悦耳,但十分清冷的声音响起,接着常城就听到高跟鞋摩擦地板的清脆响声。

常城加快了速度,三十秒内解决了战斗,胡子都来不及刮就走了出去。

客厅内,一位穿着职业套装的美丽女子正拿起了自己的包儿,准备出门。

她就是自己的冰山老婆秦慕雪,今年二十五岁,充分遗传了丈母娘的优秀基因,俏脸白皙如玉,精致的宛如从画里走出来的一般,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狭长明亮的美眸,胸脯高耸,玉腿修长,是一位万里挑一的绝色美人儿。

但是那性子却是十分的冷清,对他更是不假辞色,甚至有些厌恶。

看到常城出来,她只是冷淡的瞥了一眼就开门走了出去。

唐甜急忙叫道:“雪儿你等等,让常城送你,刚好他要买一些日用品。”

她瞪了一眼还迷迷糊糊的常城,娇喝道:“还不快跟上!”

“嗷……”常城打了个哈哈,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自家的丈母娘,慢吞吞的跟了上去。

看着他有气无力的背影,唐甜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俩人,什么时候才能给我生个孙子呀!”

出了家门,常城的目光就落在了停在门口的一辆玛拉莎蒂上,里面坐着一位冰山美人。

他开门上车,坐进了副驾驶,一声也没吭。

而冰山老婆更是直接踩了油门,更是连看他一眼的动作都没有。

两人的状态就好像是搭顺风车的陌生人一样,就算是陌生人也会打个招呼吧,气氛冷到了冰点。

车子缓缓驶出了赵都市紫山别墅区,朝着市中心开去。望着街边飞速后退的风景,常城的思绪回到了两年前。

还记得就是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他刚刚回到祖国,准备做回一个朴树的农民,没事儿种种地、钓钓鱼,了此残生,但老天偏偏不让他如愿。

就在返回故乡的路上,他碰到了被匪徒绑架的丈母娘唐甜,这位贵妇人当时已经吓得魂飞魄散,完全陷入绝望。就在匪徒想要对她做这做那的时候,身为刚刚回到祖国要为农民事业做贡献的励志青年,常城毅然决然的出手将其救了下来。

常城将受到惊讶昏迷的贵妇人送到了医院,就悄悄离开,本来事情应该到此为止,她做她的贵妇人,常城做他的农民,从此再无交集。

但他低估了唐甜想要报恩的执念,自己刚刚在老家呆了两天,这位执着的贵妇人就找上了门来,并送上了一大笔的感谢费。

对于救下她只是举手之劳大好青年,常城怎么可能收?

然后贵妇人就被常城的壮举给感动了,得知常城并没有家室以后,竟然要把他招为上门女婿。

常城当然不同意,不过这执着的贵妇人,竟然偷了他的户口本儿,跑到民政局给他们登了记。

常城也就和素未蒙面的秦慕雪成为了夫妻!

他还非常清楚的记得,当他被贵妇人死拉硬拽的来到秦家的时候,秦慕雪还被蒙在鼓里。

丈母娘那霸气凌然的一句话,还犹然在耳:“雪儿,这是我给你找的丈夫,满意吗?”

秦慕雪当即就崩溃了,死活不同意。丈母娘也开始软磨硬泡,无所不用其极,最后没奈何的秦慕雪只得暂时答应下来。

但条件就是,在她没爱上常城之前,不会和他发生关系。

常城对此没有丝毫意见,毕竟他也是赶鸭子上架,也实在对付不了这位性格开朗的丈母娘,只得同意先住下。虽然倾慕雪长得美,但常城并不喜欢她,也没有献什么殷勤,对秦慕雪的事不闻不问。

就这样一住就是两年。

两年的时间,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不仅没让秦慕雪对常城产生什么感觉,反而觉得更加的厌恶。

首先就是在年龄上,当时秦慕雪二十三,常城已经三十岁了,代沟虽然不大但也是有的。

再加上常城整日里无所事事,吊儿郎当,屁事儿不干,每次都和唐甜伸手要钱,典型的一个软饭男。

对此唐甜不但不反感,反而还非常高兴,用她的话说:“吃软饭怎么了?我们家又不是养不起?再说常城能好意思伸手要钱,也就证明他已经把自己当成自家人,应该高兴才对!”

这位母亲大人这神乎其技的逻辑,秦慕雪只能跪了。

虽然她极为看不上常城,但他也没有干预过自己的事情,这也是她乐于看到的,把他养在家里,就当报答他救下母亲的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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