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叶枫也正想好好打一架。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混混要干什么,但他潜意识里觉得,或许,现在的冲突,就是他在天海市的开始。

所以,他慢慢地走了过去。

叶枫每次都能活下来,并不是全部依靠运气。

他身上有些东西,常人无法理解。

他有一种特别的能力,一种让常人无法理解的能力。

异能,米国那边叫X-MAN,或者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

一个打几十个?不,当然不是这种单纯强化自己的异能,一个打几十个那叫本能,叶枫的本能。

叶枫的能力很特别,按照组织的定义,他也是一个支配者级别的存在。

身体可以发出火焰?眼睛能放激光?能操纵金属?可以控制天气?

不不不,那些都不存在。

叶枫,能支配灵魂。

这个能力,是叶枫终极的秘密,组织也不知道叶枫这个秘密。

支配自己的灵魂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到的吗?

确实,支配自己的灵魂是每个人每天所做的事情。

但叶枫的灵魂能力,是可以抹消和吸收他人的灵魂。

组织里将叶枫的能力定义为支配者级别,并非知道叶枫能够支配他人的灵魂,而是知道叶枫可以吸收他人的能力。

世界上有异能的并非只有叶枫一个人类。

叶枫自己的危急意识,让他对所有的人都保留了自己真正的能力。

自从在军阀阵型之中最后一次战斗中,叶枫使用这个特殊的能力吸收了一个可以强化自己肌肉的佣兵灵魂之后,叶枫自己也可以使用这种肌肉强化的能力。

这个,才是佣兵组织真正没有杀死叶枫的原因。

他有用,有大作用。

可以吸收他人的能力,当然是支配者级别的异能。

但组织所不知道的是,并不只有吸收他人能力那么简单,叶枫直接可以吸收他人的灵魂。

所以被叶枫能力作用下的人,不会身死,但会永远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失去了灵魂。

为什么叶枫知道自己的能力是吸收他人灵魂而并非单存吸收他人的能力?

这个是因为只要叶枫吸收对方的灵魂之后,便会获得别人的记忆,事物的认知,和所具备的特殊异能。

叶枫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个能力。

他很低调,就是因为他的低调,他才能一次又一次从死神的镰刀之下生存。

不过,对付混混,是用不上这样的特别能力的,虽然叶枫这个灵魂之力,还有另外一个强大的效果。

叶枫走到几个混混面前,故意办得很害怕。

“几位大哥,叫我什么事情,我住在收容所里,身上真的没有钱。”

叶枫所说,事实,混混们也知道这个事实。

住收容所的家伙,身上的钱还不够他们一顿宵夜。

但混混们今天好像遭遇到了什么挫折,要在叶枫身上攒回点面子。

“废话,哥几个当然知道你没有钱,有钱的人怎么跑这边来呢,看你那身打扮,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穿得这么复古?”

叶枫穿着,确实有些古板,长筒西裤,旧皮鞋,身上只穿着一件十几年前款式的衬衣。

“那,几位大哥又为了什么事情?”

那群混混相视呵呵一笑。

“兄弟,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哥几个今天不爽,想找个沙包,你站好了,哥哥们不会打死你的。”

这些混混想将叶枫当出气筒,住得收容所都是无家可归,既然无家可归,这些混混们根本没有将这些人放在眼内。

看来这些混混平时也没有少做这种事,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五岁就开始扛枪的超级佣兵。

架住了迎面打过来的拳头,叶枫只要轻轻往上抬一下,对面这个人的胳膊就废了。

但叶枫没有这么做,几秒内能解决的问题,叶枫决定放大到十几分钟。

无论叶枫去到什么地方,他第一时间都会对周边进行一次详细的观察和分析,这个是他多年以来形成的本能。

他住进收容所的第一晚,他就通过窗口观察到了不少的情况。

这里龙蛇混杂,街道上零零碎碎有一些站街女和一些小混混。

但这些小混混和站街女们从来不会有冲突,叶枫判断,这些人之间有着利益的勾结。

而且,街道周边,并非只有一批小混混。

一个晚上,叶枫就看到了几次对于他来说玩泥沙一般的群架。

几十号人只喊不打,谁也不敢先动手,到最后不了了之,反而是几个人打架却打得不可开交热闹非凡。

作为混混,也是有自己的地盘的。

既然工作暂时没有下文,那么做个混混,倒也可以有口热饭吃。

叶枫有着自己的计划,要打入知更鸟的内部,从一个混混做起又如何。

看上去好不搭嘎的两个阶层,叶枫自然有自己的办法将他们牵上一根线。

叶枫是故意走这条路回家的,这条路只有一盏路灯,街道两旁早已经人去楼空。

房地产商们虽然已经收下这块地皮,但资金却没有完全到位,所以开发暂时还是静止的。

这样的区域,当然是夜里那些混混团伙出没的地方。

人类不像野兽,用自己的气味来标识自己的领地,他们用的是自己的拳头。

叶枫开始了打烂仔架,他手上只用了三成的力量,就将其中一个混混的牙齿打掉了一半。

轻轻抬了抬膝盖,被击中的混混就连隔夜饭都吐了出来。

麻蛋,都是些废物。三成力量都经受不起,还做什么混混。

没有办法,叶枫并不像杀掉他们,这里不是军阀纷争的区域,这里是堂堂华夏,他现在也不是佣兵,就算他现在还是佣兵,做了这些人,也没有报酬。

叶枫不得已,故意挨上了他们一顿拳头。

这些人的拳头对于叶枫来说,就像柔弱少女的小粉拳一样,不行,他要想办法,让自己受点伤。

所以叶枫自己跌倒了,他只能跌倒,因为跌倒,会有擦伤。

脸上和手上都挂了彩之后,叶枫开始了猫逗老鼠。

目的,就是要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这段废旧房区内,并非只有一个混混团伙,叶枫是知道的。

没有秒杀,就是因为要等来其他人。

很快,打斗的声音,就引来了另外一个团伙的人。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何况看上去,叶枫一个人对五个人并没有落什么下风。

“哈哈,你们几个猪头,五个打一个你们都打不过,还在这条街上混个鸟啊。那位兄弟别担心,哥哥们来救你!”

一天晚上打几次,本来就是仇人见面,现在叶枫开了个好头,那边还不是有风使劲利。

五个打一个很快就变成了九个打五个,一个叶枫他们尚且对付不来,别说隔壁团伙的人了。

很快,那撩叶枫的五个混混就被教训得哭爹喊娘四散奔逃,而另外那批人也不追。

叶枫故意坐在地上喘着大气,故意让别人看起来很累很不支的样子。

果然,那八个人其中一个,伸手拉起了叶枫。

“怎么样?兄弟,伤哪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没伤哪,就点皮肉伤,不需要上医院,也没有钱上医院。”

叶枫这话说得对方哈哈一笑。

“这小子挺实在哈,上医院没钱,哈哈,行,这小子有趣。”

就这样,叶枫,搭上了这伙人。

身上朴素的穿着,嘴里实在的话语,最主要是敢于跟混混拼命又能打,而且还住收容所无家可归。

这种遭遇,足够了,足够那些混混招揽叶枫入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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