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字典上的定义是第一次的恋爱。恋爱,则是指两个人基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这么看起来,那么王迁就不算是我的初恋了。

认识王迁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同班,但并不熟络。

想起那个时候就很可笑,一群13、4岁的小P孩,天天为着“男女授受不亲”这几个字,分着男生帮、女生帮的。如果班里出现了稍微走得近一些的男女生,不仅会被同学们嘲笑早恋,还会被老师叫去“开导”,被家长严密监控。我们就是在这样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成为同桌的。

那时已经是初二了。我们班里的座位每半个学期小调一次,每一个学期大调一次。初一一整年,我对王迁的了解只限于他的名字和性别。

当然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没有注意过男生那是骗人的。但是在和王迁坐同桌前,我的注意力都在婉君那里。不是早恋式的注意,而是逃避式的注意。

这个小学时的小矮个儿,不知道吃了什么好东西,仅半年的时间个头猛增超出我半个脑袋。这下为万金有了“超高”的水准,把以前我欺负他时的办法都用到了我的身上,像曾经我欺负他那样的欺负我。我那个时候对“以牙还牙”这四个字的理解比任何人都透彻。不过好在我俩不同班,他也只能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对我“施暴”。于是,为了躲避婉君的“酷刑”,我经常留下来主动做值日。如此一来,我光荣的被选为班里的劳动委员,我理所当然的又逃离了婉君的视力范围。

劳动委员,听头衔好像很有权,其实就是一个高级民工。

每天我要看着值日生打扫完教室,检查完灯、门窗后,才能锁门走人。遇到些普通关系的同学,人家凑凑合合干完就走了。遇到一些关系不错,常借人家作业来抄的同学,对方说一句帮个忙,我这面子拉不下来,就得全包,替人家打扫。拿人家的手短,抄人家的气短呀。可若大间教室,我一个人怎么干的完?这种时候,我的“坚强后盾”就是我的同桌。

当然,没有人愿意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活,我又没有能贿赂同桌的本事(我那个时候一个月的零花钱只有5元,是一个月呀!老爸老妈很有先知地培养了我现在不乱花钱、抠门的“良好习惯”),我唯一留下我同桌的办法便是将其作业本藏起来,直到对方帮我打扫完才归还。但这个办法不是百试百灵的。在王迁之前的那个同桌就每天换个作业本,看的我眼花缭乱,藏的我汗流浃背,人家还是一放学就回家,任我自生自灭在垃圾与尘土之中。

有了这前车之鉴,我决定改变策略。王迁成了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实践目标。

每天我会先看值日表,按值日生与我的交情程度“收藏”王迁的东西。(我和值日生的交情这个标准很好划分,只要算算我抄没抄过该值日生的作业,以抄过多少次为准绳,一个星期王迁会留下的日子也就一两次。)这回不只是作业本了,连同他的书也会被我藏起来。就算王迁会像上一任同桌那样天天换本子,他总不能天天换书吧。

王迁这个人很好说话,心肠也好。这个好的定义是在他能帮助我搞卫生的最大程度上。

大概被我折磨了近两个月后的某一天,他上课时递给我一张纸条。我还记得那是我们班主任的语文课。我从前从未收到过纸条之类的东西,因为不知道其中的内容,遐想多多,兴奋的表情不言于表。于是被班主任发现,叫起来提问,很顺利地在全班面前丢了次脸。事后我埋怨王迁搞什么纸条嘛,一句话的事什么时候不好说,非要选在上课时。王迁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涨红了脸。

纸条上的内容是这样的:别再藏我的书和本子了,怪累的,以后需要我帮忙的时候说一声,我随时留下来帮你搞卫生。

就这样,我和王迁成了班里最后离开的人,他也成了我的“陪值”(陪同值日)。也是他的这个纸条,让我开始认真地注意起这个同样高出我半个脑袋,脸上长着雀斑,学习成绩比我好的男生。并很想对为万金说一句话。同样高度、相同性别,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只是这话一直没有说出口,因为自有王迁的陪值后,我就很少再能碰见婉君了。

王迁这个陪值很敬业,一直陪我到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初中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光荣”的隐退,因为老妈去向班主任反应我的学习因为劳动委员这个“高帽子”压地抬不起头,从从前的前十五名掉到了第二十五名。眼瞅着要中考了,她急了。)尽管后来我们不再是同桌(他后来的同桌就是张瑜),但他却为了我的新任同桌不被我折磨,且我不用再费脑子去藏人家的作业本的强有力的左证,打消了我换陪值的念头。因为他的敬业,我曾怀疑过他是不是对我有同学之外的想法,却一直没有得到证实,也看不到一点端倪,而且他对任何同学和对我的态度是一样的,我甚至有过如果换作是别人,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去当陪值的想法。

可是我,在每天短短半个小时的陪同下,渐渐的对他的注意力越来越大,眼光所到之处处处都是他的身影,我知道我喜欢上他了。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直到初中毕业后很久的某个暑假,我才对丽娜说过一次,那时候王迁已不知去向了(上大学后,才听说他考上了省重点高中,然后又复读一年考上了复旦)。但是我选择错了倾吐对象,我忽略了“王丽娜广播台”的功力,没多久婉君也知道了。那就是,我曾经暗恋着王迁。

“累坏了吧?”王迁的关切目光一如往昔,只是那时候他关心的是我还没抄完他的作业,他没法交给课代表。

我们这会儿正坐在出租车上,因为宴会上是要喝酒的,王迁便没有驾车而行。

“还好,就是有点站不住了。刚才你要是再不说走,我就真得要倒了。”

常看韩剧上演的那些个富二代们参加的那些宴会。奢华的衣着,精致的点心,诱i人的红酒香槟,无聊的对话……(前年开始的那套美剧GOOSIPGIRL里的小B她老妈更是夸张的天天办宴会,糜烂死人不偿命呀。)以为这些只是会出现在电视上的东西,今天我却也有幸见识了一把。可是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所有的宴会都没有供人休息的椅子呢?托婉君的福——我俩吃完饭后去做头发时,他觉得我的平底鞋不配他给我置办的那件淡粉浅蓝套色小礼服,硬是拉我去买了双高跟鞋。当然钱还是他先交,我再还给他,唉!不过,话说婉君给我买的衣服还真是很合身——这会我的脚又疼又肿的。

晚上八点整的时候,当我在约定地点见到王迁时,他用了漂亮来形容我的装扮,激动之余忘记告诉他我没去过三星级以上的酒店,不懂得宴会的规矩。

所以当我面对着满桌点心流口水被旁边的人送白眼时;听着王迁和那些律师还是会计师的天马流星般的对话内容忍不住打哈欠时;靠着墙壁不住倒换脚站立,引得服务生过来给我指引卫生间方向时(其实我是在让我的左右脚轮班休息),都一再证明婉君说的王迁带我去宴会是件大胆的事。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宴会。你的脚没事吧?”

“没关系的,休息一下就没事了。”王迁都没有怪我给他丢了脸,我怎么还能责怪他带我去那种不属于我的地方呢。

“本来是要请你去吃饭的,可今天刚好我的合伙人不能出席,所以只能找你做我的女伴。”

王迁的脸上写满了对不起,好像我的脚疼是他造成的似的。其实这真不关他的事,要怪就怪婉君非要我买这又贵又不好穿的高跟鞋。看样子这鞋子没怎么变形,明天就拿去退了,把钱还给为万金,还能给我省下一笔钱。对了,这小礼服也没变形,明天一起退了。天!我怎么会这么聪明!

“李郦……”王迁的声音唤回了我的游丝,我竟然跑神了!

“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你呀……”他拖着长音看着我,那眼神怎么和那天在地下室时一样。“一点儿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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