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给大城审的人演戏,给堕落的平民写小说。我对我这个时代的风尚作过研究,因此把这些信刊印成书。我怎么不生在另一个时代,把它们扔进火里一烧了事呢!

尽管我名义上只是本书的出版者,但这本书是我亲自写的。这一点,我并不隐瞒。这些信是不是全部由我写的,是否通通都是杜撰的?先生,这对你有什么关系呢?在你看来,这本书当然是一部虚构的小说。

凡是诚实的人,对自己发表的著作,都要说明自己是该书的作者。因此我在这本集子的前头写上我的名字,其目的,不是为了表明它归我所有,而是为了对它负责。如果书中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们要责备,就责备我;如果说它写得好,我也不想用它来为我增光。如果这本书很坏,那我更应当声明它是我所作:我不希望人们把我看得太好。

至于事情是否真实,我声明,我曾经几次到过这两个恋人所在的地方,但都没有听人说过德丹治男爵,也没有听人说过他的女儿和多尔贝先生、英国绅士爱德华·博姆斯顿、德·沃尔玛先生。我还要提醒各位,我把我所描述的地方的地形地貌,在好几处大加改变了,其原因,有时候是有意使读者搞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地方,有时候是我本人实际上也不太清楚。我想要说明的,就是这些。每个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这本书是不打算广为流传的,它只适合于很少的人看。书中的笔调,高雅的人是不会喜欢的;书中的内容,正人君子将感到不安;在那些不相信美德的人看来,书中的观点,都不合常情。它将使虔诚的教徒、风流人士和哲学大师感到不快,使轻佻的女人感到是在对她指桑骂槐,使城实的妇女感到可耻可恨。究竟有没有人喜欢这本书呢?也许只有我自己;可以肯定的是,这本书是不怎么讨人喜欢的。

凡是决心要看这些信的人,对书中文字上的错误,对夸张的和平淡的笔调,对用天花乱坠的词句表达的平凡的思想,都应当耐心对待,并首先想到这一点:写这些信的人,不是法国人,不是才子,不是科学院院士,不是哲学家,而是乡下人,外国人,离群索居的人,年轻人,几乎都是小孩子。他们在浪漫的幻想中,把自己头脑里的天真的狂热,当作人生的哲学。

我说出我心中的想法,这有什么可害怕的呢?这本书信集,通篇的笔调都是哥特式的①,比哲学书更适合于妇女们读。对那些生活放荡但仍有几分忠厚之心的女人,这本书也是有用的。对姑娘们来说,那是另外一回事情了。端庄的女孩子是从来不看小说的,因此我要给这本小说一个明白无误的标题,以便她在打开本书的时候,就要想到应该持什么态度。一个女孩子,公然不怕这个标题,敢看这本书,即使只看了一页,那她必然是一个早已堕落的女孩子;不过,她不会把她的堕落归罪于本书,因为她的大错早已铸成。她既然开始看这本书了,就希望她把它看完,因为她不会再有什么危险可冒的了。

①哥特式的,指公元二世纪的哥特人的,意即古老的。

一个持身严正的人,在阅读本书的时候,光看开头几部分就一定会生气的,而且一气之下把书扔掉,对出版人大发雷霆。对于他这种不公正的做法,我毫不介意;要是我处在他的地位,我也会生那么大的气的。如果谁从头到尾把书中的信都看完之后,还敢责备我把它们刊印出来,那就让他说去吧;如果他愿意,就让他到处去说好了。不过,请他不要来对我说;我觉得,我对这个人是一辈子也不会产生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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