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臣生遭饥扰攘”,此句聚珍本作“臣生遭饥馑”,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作“少遭饥乱”。”
“〔一八〕“探口中饼出之”,原脱“之”字,书钞卷一三五、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七一一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光武帝诸语姚本作“闻卿为市掾,有人遗卿母一笥饼,知从外来,夺之,母遂探口饼出之,有诸”。聚珍本惟“知从”上有“卿”字,余与姚本同。”
“〔一九〕“故为出此言耳”,此条书钞卷一四四亦引,较此疏略。”
“〔二〇〕“作会稽郡”,谓为会稽郡太守。”
“〔二一〕“财”,与“纔”字通。“纔”字今已简化为“才”。”
“〔二二〕“余皆贱粜与民饥羸者”,此条御览卷二六〇引作“第五伦,字伯鱼,为会稽太守,性节俭,虽身居二千石位,常蔬食布衣,妻自炊爨”。卷四三一引作“第五伦性节俭,虽为二千石,常衣布,躬莝养马,妻炊爨饮食,受俸禄常取赤米”。文字稍异。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五亦引,较为简略。”
“〔二三〕“为事征”,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事在永平五年。”
“〔二四〕“其得民心如此”,此条书钞卷三五引作“第五伦为会稽守,代到,百姓攀车”。御览卷二六〇引作“初代到当发,百姓老小阗府门,攀车叩马啼呼曰:“舍我何之!”其得人心见爱如此”。”
“〔二五〕“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此句原作“身自耕种”。御览卷八三八引云:“第五伦免归田,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今据改。此条聚珍本作“伦免官归田里,不交通人物,躬与奴共发棘田种麦”。各句次序与御览所引不同,文字微异。”
“〔二六〕“言议果决”,原作“言事”二字,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〇八引同。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〇八皆引作“言议果决”,今据改。”
“〔二七〕“便封上”,聚珍本作“便上封”。按当作“便封上”。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吏上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可证。”
“〔二八〕“后自陈老病”,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亦漏辑。御览卷二〇八引有,今据增补。”
“〔二九〕“去年伏诛者”,此下一段文字因李贤注所引过于简略,致使文义不甚明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载伦于章帝时上疏褒美时政云:“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体晏晏之姿,以宽弘临下,出入四年,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六人。斯皆明圣所鉴,非群下所及。”“去年伏诛者”云云,或即第五伦疏中语,而范书略有改易。”
玄贺
玄贺迁邺令,〔一〕政教大行。〔二〕“书钞卷七八”
玄贺,字文和,〔三〕迁九江太守,行县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迁泲相,临发日,〔四〕百姓扶车叩马,啼泣随之。“书钞卷七六”
“〔一〕“玄贺”,原作“元贺”。聚珍本作“玄贺”,书钞卷一四七引同,今从改。姚本作“贺玄”,御览卷八六〇引亦作“贺玄”,二字误倒。玄贺,范晔后汉书无传,第五伦传言及其事。”
“〔二〕“教”,姚本、聚珍本作“化”。”
“〔三〕“字文和”,聚珍本作“字文弘”,书钞卷一四七、御览卷八六〇引同。按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云:“政事,大司农玄贺,字文和,宕渠人也。””
“〔四〕“迁泲相,临发日”,聚珍本无此二句,而有“临去日”一句。“泲相”,当谓泲国之相。后汉侯国无以“泲”为名者,“泲”字有误。”
钟离意
钟离意辟大司徒侯霸府,〔一〕诏部送徒诣河内,时冬寒,徒病不能行。路过弘农,意辄移属县使作徒衣,县不得已与之,而上书言状,意亦具以闻。上得奏,以见霸,〔二〕曰:“君所使掾何乃仁于用心?诚良吏也!”〔三〕“御览卷四一九”
意在堂邑,为政爱利,轻刑慎罚,抚循百姓如赤子。初到县,市无屋,意出奉钱帅人作屋。人赍茅竹或持材木,争起趋作,〔四〕浃日而成。〔五〕功作既毕,为解土,〔六〕祝曰:“兴功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令自当之。”人皆大悦。“范晔后汉书卷四一钟离意传李贤注”
显宗时,钟离意为尚书,交趾太守坐赃千金,征还伏法,诏以资物班赐群臣。〔七〕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上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八〕恶其名也。〔九〕此赃秽之宝,〔一〇〕诚不敢拜受。”帝嗟叹曰:“清乎尚书之言!”乃更以库钱三十万赐之。“类聚卷八四”
显宗时,诏赐降胡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上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将笞之。钟离意因叩头曰:“过误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为愆,则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笞,〔一一〕帝意乃解。“御览卷八一八”
明帝欲起北宫,〔一二〕尚书仆射钟离意上书谏,出为鲁相。后起德阳殿,殿成,百官大会,上谓公卿曰:“钟离尚书若在,不得成此殿。”〔一三〕“类聚卷六二”
“〔一〕“钟离意”,字子阿,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作“见”,王先谦集解引顾炎武云:““见”当作“视”,古“示”字作“视”,谓以意奏示霸也。”按“见”字不误,“见”者,示也。”
“〔三〕“诚良吏也”,此条书钞卷一二九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四〕“起”,姚本、聚珍本作“赴”,御览卷二六七引亦作“赴”。“赴”字义长。”
“〔五〕“浃日而成”,“浃”原误作“决”,姚本、聚珍本亦误。御览卷一八一引作“浃”,甚是,今据改。国语楚语下云:“远不过三月,近不过浃日。”韦昭注:“浃日,十日也。”此句御览卷二六七引作“不日而成”。”
“〔六〕“解土”,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六七引亦同,而卷一八一引作“民士”。按“解土”、“民士”,于义皆通。如作“民士”,则连下句读。”
“〔七〕“资”,御览卷八〇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赀”。按二字同。“班”,事类赋卷九引作“颁”。”
“〔八〕“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闾”字原误作“间”,姚本、聚珍本作“闾”,御览卷八〇二,记纂渊海卷四九、卷五〇亦皆引作“闾”,今据改。说苑谈丛篇云:“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孔子不饮,丑其声也。”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闾避恶去污,不以义耻辱名也。”刘昼新论鄙名篇云:“水名盗泉,尼父不漱,邑名朝歌,颜渊不舍,里名胜母,曾子还轫。”而淮南子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记与此不同。据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二所载,鲁国卞县有盗泉。”
“〔九〕“其”,事类赋卷九引作“恶”。”
“〔一〇〕“宝”,姚本同,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同。聚珍本作“物”,六帖卷七、御览卷八〇二、事类赋卷九、合璧事类外集卷六三亦皆引作“物”。”
“〔一一〕“笞”,聚珍本作“格”,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作“格”。”
“〔一二〕“明帝欲起北宫”,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载:“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宫。”明帝纪永平三年载:“是岁,起北宫及诸官府。””
“〔一三〕“不得成此殿”,此条御览卷一七五亦引,文字全同。”
宋均
宋均为九江太守,〔一〕有唐山神祠,嫁娶皆取民间男女,百姓患之,长吏莫敢改焉。均乃移书曰:“自今已去,当为唐山娶巫家女。”其后乃绝。〔二〕“书钞卷三九”
宋均为九江太守,建武中,山阳、楚郡多蝗蜚,南到九江,辄东西别去,由是名称。“类聚卷一〇〇”
永平七年,宋均征为尚书令,忠正直言,数讷策谋,每驳议,未尝不合上意。“类聚卷四八”
“〔一〕“宋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人,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其后乃绝”,此条唐类函卷六七所录书钞引作“宋均,字叔庠,为九江太守,有两山,名曰唐、后山,有神祠,众至共为嫁娶,皆取百姓男女,不复要娶巫家女,百姓患之,长吏莫敢改之。均乃移书曰:“自今已去,当为山娶巫家女。”其后乃绝”。姚本、聚珍本与唐类函全同。按风俗通义怪神篇九江逡遒有唐居山条亦载宋均废绝为唐、居二山之神娶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