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褒

曹褒,〔一〕字叔通,笃学有大度,〔二〕常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沉思,〔三〕寝则怀铅笔,行则诵文书。〔四〕当其念至,忽忘所之。〔五〕“事类赋卷一五”

褒笃学有大度,举孝廉,拜车府令。“书钞卷五五”

曹褒在射声,〔六〕营舍有停棺不葬百余所,褒亲自履行,问其意故。吏对曰:“此等多是建武以来绝无后者。”褒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设祭以祀之。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七〕时疾疫,褒巡行病徒,〔八〕为致医药,经理饘粥,多蒙济活。〔九〕“御览卷四一九”

曹褒为河内太守,〔一〇〕时旱,春至六月无雨,谷贵,百姓颇流离。褒到,省吏职,〔一一〕退去贪残,屡得澍雨。其秋大熟,百姓给足,流民皆还。〔一二〕“御览卷一一”

“〔一〕“曹褒”,范晔后汉书卷三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有大度”,此三字原无,书钞卷五五引有,今据增补。”

“〔三〕“研精”,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一〇四引有,今据增补。”

“〔四〕“文书”,书钞卷九八、类聚卷五五引作“诗书”。”

“〔五〕“忽忘所之”,此条书钞卷九七两次引征,字句较略。”

“〔六〕“射声”,即射声校尉,掌宿卫兵,秩比二千石。据范晔后汉书曹褒传,褒于永元四年迁此官。”

“〔七〕“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此句原无“城门校尉”四字,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按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亦云褒由射声校尉“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

“〔八〕“褒巡行病徒”,此下四句聚珍本作“褒愍哀病徒,亲自省治,医药饘粥,多蒙济活”。书钞卷三九引作“愍哀病徒,亲自省致,医药粥糜,好者知感”。聚珍本是综合书钞、御览所引而成,个别文字又作了校改。”

“〔九〕“多蒙济活”,此条御览卷八五九亦引,字句疏略。”

“〔一〇〕“曹褒为河内太守”,据范晔后汉书曹褒传,褒在永元七年为河内太守。”

“〔一一〕“省吏职”,此句当是四字句,与以下几句文例相同。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作“省吏并职”,当据补“并”字。”

“〔一二〕“流民皆还”,“民”字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作“宂”,误。此条姚本、聚珍本漏辑。”

郑兴

郑兴从博士金子严为左氏春秋。〔一〕“范晔后汉书卷三六郑兴传李贤注”

光武帝问郊记事,郑兴曰:“臣不为谶。”上曰:“卿之不学,非之耶?”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无所非之也。”〔二〕“书钞卷九六”

“〔一〕“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无所非之也”,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郑众

郑众,〔一〕字仲师,建武中,太子及山阳王因虎贲将梁松请众,〔二〕欲为通引籍,〔三〕赂遗缣帛,众悉辞不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义,汉有旧防,诸王不宜通宾客。”松讽以长者难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法而死。”太子及王皆奇之。〔四〕“书钞卷三七”

庐江献鼎,诏召郑众问齐桓公之鼎在柏寝台,见何书?春秋左氏有鼎事几?众对状,除为郎中。〔五〕“御览卷七五六”

永平八年,〔六〕匈奴遣使求和亲,上遣郑众持节使匈奴。众素刚烈,至北庭,虏欲令拜,众不为屈。单于大怒,围守闭之,不与水火,欲胁服众,众拔刃自誓,〔七〕单于恐而止。“御览卷四三八”

永平中,遣郑众使北匈奴,众因上书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八〕故兵围臣。〔九〕今复衔命,必凌折臣。臣诚不忍将大汉节对毡裘独拜。〔一〇〕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上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后果为匈奴所杀。〔一一〕“类聚卷六八”

“〔一〕“郑众”,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虎贲将”,聚珍本作“虎贲中郎将”,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同。”

“〔三〕“欲为通引籍”,此句聚珍本作“欲为通籍”,御览卷四二七引同。范晔后汉书郑众传作“欲为通义,引籍出入殿中”。”

“〔四〕“太子及王皆奇之”,聚珍本脱此句。”

“〔五〕“除为郎中”,此条事类赋卷一六、玉海卷八八亦引,文字微异。”

“〔六〕“永平”,原误作“永和”。永平为明帝年号,永和为顺帝年号。郑众卒于章帝建初八年,没有活到顺帝时期,“永和”二字必误。聚珍本作“永平”,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合,今据改正。”

“〔七〕“众拔刃自誓”,原无“众”字。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众拔刀自誓”,书钞卷四〇引作“众按刀自誓”,今据补“众”字。”

“〔八〕“恚恨”,原误作“悉恨”,姚本同误。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恚恨”,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同,今据校改。聚珍本作“恚怒”。”

“〔九〕“故兵围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放兵围臣”,御览卷六八一引作“遣兵围臣”,范晔后汉书郑众传作“故遣兵围臣”。按范书当是东观汉记旧文。”

“〔一〇〕“独”,此字原无,书叙指南卷一九引亦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一、卷六八一,记纂渊海卷四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后果为匈奴所杀”,此句疑为类聚作者妄加。据范晔后汉书郑众传记载,众被迫北使匈奴,在路途上连续上书,有诏追还,拘系廷尉,会赦归家。建初六年,代邓彪为大司农,八年卒官。书钞卷五四两引华峤后汉书,亦言郑众为大司农。是众非为匈奴所杀,而卒于任大司农时期。”

范升

范升,〔一〕字辨卿,迁博士,每有大议,辄见访问。“书钞卷六七”

“〔一〕“范升”,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

陈元

陈元上疏曰:〔一〕“抉瑕擿衅,掩其弘美。”〔二〕“文选卷二五傅咸赠何劭王济李善注”

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毁訾,故中道而废。〔三〕“聚珍本”

“〔一〕“陈元”,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四库全书考证云:“陈元传,按此传姚本前后两见,一编王綝传后,一编尹勤传后,并讹贺玄,永乐大典同。””

“〔二〕“掩其弘美”,陈元习左氏春秋,光武帝建武初,议立左氏传博士,范升奏以为左氏传浅末,不宜立。陈元诣阙上疏辩之。范晔后汉书陈元传详载其事。此二句即疏中语。”

“〔三〕“故中道而废”,此条聚珍本辑录,不知摘自何书。”

贾逵

贾逵,〔一〕字景伯,能讲左氏及五经本文,以大小夏侯尚书教授。长八尺二寸,〔二〕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御览卷六一五”

明帝永平十七年,〔三〕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帝以问临邑侯刘复,〔四〕不能对,荐贾逵博物。〔五〕对曰:“昔武王修父之业,鸑鷟鸣于岐山,〔六〕宣帝威怀戎狄,神雀仍集,〔七〕此降胡之征也。”〔八〕帝召贾逵,〔九〕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一〇〕“稽瑞”

建初元年,贾逵入北宫虎观、南宫云台,〔一一〕使出左氏大义,书奏,上嘉之,赐布五百疋、衣一袭。〔一二〕“御览卷八二〇”

贾逵,字景伯,拜侍中。〔一三〕逵在朝侍帷幄,兼领秘书近署,甚见纳用。“书钞卷五八”

“〔一〕“贾逵”,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长八尺二寸”,此句原无,聚珍本把此句置于“字景伯”之下。御览卷三七七引云:“贾逵长八尺二寸,京师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云:“逵悉传父业,弱冠能诵左氏传及五经本文,以大夏侯尚书教授,……身长八尺二寸,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是此句当在“诸儒为之语曰”句上。”

“〔三〕“永平十七年”,类聚卷九九、御览卷九二二、事类赋卷一九误引作“永安十七年”,姚本同误。聚珍本尚不误。玉海卷六〇云:“贾逵传:“显宗永平中,有神爵集宫殿官府,冠羽有五采色,帝异之,以问临邑侯刘复,复不能对,荐逵博学多识,帝乃召逵问之。……因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显宗永平中”句下注:“东观记永平十四年。”可见王应麟所看到的东观汉记“永平十七年”作“永平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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